而整個酒吧,一聽新歌首唱,立刻就炸了鍋,也不知哪來的一群小女生,表現的尤為熱烈,尖叫聲此起彼伏,一看就是剛成年的樣子,對酒吧裏的一切都感覺新鮮。
這些小女生算是興奮壞了,可舞台邊上卻有人不大舒服,“唱的好不好,跟你們有什麽關係,不要臉!”
“什麽?”馮倩剛走下舞台,沒聽清張淨初嘟囔什麽。
“啊,沒,沒什麽。”張淨初臉色潮紅,心中暗惱,“張淨初,你都在想些什麽啊!”
沒什麽?馮倩怪異的看了眼對方,隻是由於燈光昏暗,再加上心神還留在台上,才沒發現對方的異常。
不提台下的嘈雜,舞台上的許默卻很安靜。接過麥克,許默並沒有急著開唱,更沒說什麽有感而發的話,而是靜靜坐在轉椅上,習慣性將懷裏的木吉他調整到舒服的位置,又趁固定麥克的間隙深吸了一口氣,緩解著剛剛因激動,尚未平複的心情。
許默激動並非因為緊張,而是由於剛剛那首傳世經典<我終於失去了你>。
許默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正讀高一,說實話,那時候的他真心沒覺的有多好,更聽不懂那種“失去”,直到多年後的某一天,蹲在街邊捧著5塊錢的盒飯,偶然聽到李宗勝演唱這首歌,他才突然懂了“失去”,隻可惜那些挽不迴的失去,都已成了事實。
好在老天又給了他一次重來的機會,所以許默很珍惜,也為能身處這個奇怪的時代而感到高興。
沒錯,這就是一個奇怪的時代。一個歌手,長相滄桑,不高不帥,僅憑著歌聲就可以紅遍大半個中國。就像趙傳,恐怕整個樂壇史上也不多見,可事實上他就憑著滄桑的長相,辨識度極強的音色,紅遍了大江南北。
許默喜歡這個純粹的時代,更享受這個不看臉的世道,一切用作品說話。
“一首<玫瑰>,送給大家。”許默的話比馮倩還要簡潔,接著便全身心投入到歌曲演唱中。
“你說你想在海邊買一所房子,和你可愛的鬆獅住在那裏,
你會當一個心情雜貨鋪的老板娘,隨著心情賣著自己喜歡的東西。”
許默滄桑的音色一響起,全場都安靜下來,曾權也愣住。他沒有想到,在這麽一個尋常的夜晚,一家尋常的酒吧,一個尋常的舞台,遇見一個衣著尋常的大男孩,卻聽見了一首既尋常又不那麽尋常的歌。
歌曲不說多有驚豔,卻能讓人沉下心聽進去,盡管隻是一個開頭,可曾權卻發現,他真的已經喜歡上這首簡單的歌。
“轉眼兩年都過去,該忘記的你有沒有忘記,
你說你最近愛上了旅行,我知道你也隻是想逃避。”
歌曲還在繼續,慢慢聽著許默那種不做作、不浮躁、誠摯而內斂的演唱,曾權那顆浮躁的心也漸漸安靜下來,那種沉默的聲嘶力竭,讓他有種全身汗毛直立的感覺。
是的,簡單的歌詞,有時也是一種力量,就像這首<玫瑰>一樣,當許默的歌聲第二遍響起的時候,已經有很多人輕輕跟著附和。
“玫瑰你在哪裏?你總是喜歡抓不住的東西。”
“玫瑰你在哪裏?你說你愛過的人都已經離去。”
......
“玫瑰是誰?真的好幸福,能被喜歡的人寫進歌裏。”
“好羨慕那個叫玫瑰的女孩。”
是啊,玫瑰是誰?馮倩和張淨初望著台上那張清秀的麵孔,腦海裏同時盤桓著這樣一個問題,久久不散。
隨著歌曲結束,整個酒吧都顯得異常安靜,直到一個白淨的女孩忽然捧著鮮花衝上舞台,像是點燃了引信,頓時尖叫、呐喊、掌聲如潮水般洶湧而至,台下的熱情似乎要掀翻酒吧的屋頂。
“你唱的真好!”女孩紅著臉,輕輕擁抱了下許默。
“車嘵?”望著全身透著清新淡雅氣質的女孩,許默詫異,一時說禿了嘴。
女孩嚇了一條,緊張的問他,“你,你認識我?”她這次來酒吧是背著家裏,和班裏同學們一起偷偷跑來的,如果被父母知道,她不敢想......
“呃,認錯人了。”許默知道對方是土生土長的京城人,而這輩子的他卻是第一次來京城,況且對方如今還隻是一個少女,可不是後世的大明星,所以理論上兩人幾乎不可能認識,而且許默又實在懶得編瞎話解釋,索性直接裝作認錯。
“嗯,你肯定認錯人啦,我可不叫車嘵。”女孩臨走前,不忘再次對許默強調。
女孩已經走下舞台,可她下台時一邊小心拍著胸脯,一邊長舒一口氣的緊張模樣,卻讓許默忍不住莞爾。
許默笑的開心,可舞台不遠處的一個小胖子,卻氣的直跺腳。
還有曾權,他最後也沒能見到許默,因為等他擠過熱情的人群,許默幾人已經徹底消失,沒了蹤影,曾權無奈隻好另覓它途,去尋找酒吧的老板。
於此同時,好不容易從後門出了酒吧的許默幾人也相繼分開,大劉三人去醫院看望雷子媳婦,馮倩因為要帶許默去住的地方,所以一行六人一下子就剩許默和兩個女生,馮倩和張淨初。
三人商量著找家小店吃些宵夜,走在路上,馮倩忍不住問許默,“為什麽會答應林哥在酒吧首唱?”
“投緣吧。”許默笑了笑說。
他也沒想到會這麽巧,前世最後一次離開bj正趕上暴雨,打不到出租,正巧就是這個酒吧的胖老板順風載了他一程,給錢也沒要,他記憶尤新。
所以對方一說首唱的事情,許默就答應下來,而且沒提錢,弄得對方好是一頓詫異,畢竟酒吧首唱,在版權上是有一些風險的。
原以為是因為她的關係,他才會答應在酒吧首唱,本還有些竊喜,可聽許默這樣一說,馮倩不禁有些失望,便沒再說話。張淨初也一直聽著,不知道在想些什麽,同樣沒說話,三人就這樣並排走著,許默走在中間,張淨初和馮倩一左一右,半晌無語。
隻是這樣的情形並沒有維持太久,很快就被一個氣憤的聲音打破,“那個人,你給我站住!”
這些小女生算是興奮壞了,可舞台邊上卻有人不大舒服,“唱的好不好,跟你們有什麽關係,不要臉!”
“什麽?”馮倩剛走下舞台,沒聽清張淨初嘟囔什麽。
“啊,沒,沒什麽。”張淨初臉色潮紅,心中暗惱,“張淨初,你都在想些什麽啊!”
沒什麽?馮倩怪異的看了眼對方,隻是由於燈光昏暗,再加上心神還留在台上,才沒發現對方的異常。
不提台下的嘈雜,舞台上的許默卻很安靜。接過麥克,許默並沒有急著開唱,更沒說什麽有感而發的話,而是靜靜坐在轉椅上,習慣性將懷裏的木吉他調整到舒服的位置,又趁固定麥克的間隙深吸了一口氣,緩解著剛剛因激動,尚未平複的心情。
許默激動並非因為緊張,而是由於剛剛那首傳世經典<我終於失去了你>。
許默第一次聽到這首歌,正讀高一,說實話,那時候的他真心沒覺的有多好,更聽不懂那種“失去”,直到多年後的某一天,蹲在街邊捧著5塊錢的盒飯,偶然聽到李宗勝演唱這首歌,他才突然懂了“失去”,隻可惜那些挽不迴的失去,都已成了事實。
好在老天又給了他一次重來的機會,所以許默很珍惜,也為能身處這個奇怪的時代而感到高興。
沒錯,這就是一個奇怪的時代。一個歌手,長相滄桑,不高不帥,僅憑著歌聲就可以紅遍大半個中國。就像趙傳,恐怕整個樂壇史上也不多見,可事實上他就憑著滄桑的長相,辨識度極強的音色,紅遍了大江南北。
許默喜歡這個純粹的時代,更享受這個不看臉的世道,一切用作品說話。
“一首<玫瑰>,送給大家。”許默的話比馮倩還要簡潔,接著便全身心投入到歌曲演唱中。
“你說你想在海邊買一所房子,和你可愛的鬆獅住在那裏,
你會當一個心情雜貨鋪的老板娘,隨著心情賣著自己喜歡的東西。”
許默滄桑的音色一響起,全場都安靜下來,曾權也愣住。他沒有想到,在這麽一個尋常的夜晚,一家尋常的酒吧,一個尋常的舞台,遇見一個衣著尋常的大男孩,卻聽見了一首既尋常又不那麽尋常的歌。
歌曲不說多有驚豔,卻能讓人沉下心聽進去,盡管隻是一個開頭,可曾權卻發現,他真的已經喜歡上這首簡單的歌。
“轉眼兩年都過去,該忘記的你有沒有忘記,
你說你最近愛上了旅行,我知道你也隻是想逃避。”
歌曲還在繼續,慢慢聽著許默那種不做作、不浮躁、誠摯而內斂的演唱,曾權那顆浮躁的心也漸漸安靜下來,那種沉默的聲嘶力竭,讓他有種全身汗毛直立的感覺。
是的,簡單的歌詞,有時也是一種力量,就像這首<玫瑰>一樣,當許默的歌聲第二遍響起的時候,已經有很多人輕輕跟著附和。
“玫瑰你在哪裏?你總是喜歡抓不住的東西。”
“玫瑰你在哪裏?你說你愛過的人都已經離去。”
......
“玫瑰是誰?真的好幸福,能被喜歡的人寫進歌裏。”
“好羨慕那個叫玫瑰的女孩。”
是啊,玫瑰是誰?馮倩和張淨初望著台上那張清秀的麵孔,腦海裏同時盤桓著這樣一個問題,久久不散。
隨著歌曲結束,整個酒吧都顯得異常安靜,直到一個白淨的女孩忽然捧著鮮花衝上舞台,像是點燃了引信,頓時尖叫、呐喊、掌聲如潮水般洶湧而至,台下的熱情似乎要掀翻酒吧的屋頂。
“你唱的真好!”女孩紅著臉,輕輕擁抱了下許默。
“車嘵?”望著全身透著清新淡雅氣質的女孩,許默詫異,一時說禿了嘴。
女孩嚇了一條,緊張的問他,“你,你認識我?”她這次來酒吧是背著家裏,和班裏同學們一起偷偷跑來的,如果被父母知道,她不敢想......
“呃,認錯人了。”許默知道對方是土生土長的京城人,而這輩子的他卻是第一次來京城,況且對方如今還隻是一個少女,可不是後世的大明星,所以理論上兩人幾乎不可能認識,而且許默又實在懶得編瞎話解釋,索性直接裝作認錯。
“嗯,你肯定認錯人啦,我可不叫車嘵。”女孩臨走前,不忘再次對許默強調。
女孩已經走下舞台,可她下台時一邊小心拍著胸脯,一邊長舒一口氣的緊張模樣,卻讓許默忍不住莞爾。
許默笑的開心,可舞台不遠處的一個小胖子,卻氣的直跺腳。
還有曾權,他最後也沒能見到許默,因為等他擠過熱情的人群,許默幾人已經徹底消失,沒了蹤影,曾權無奈隻好另覓它途,去尋找酒吧的老板。
於此同時,好不容易從後門出了酒吧的許默幾人也相繼分開,大劉三人去醫院看望雷子媳婦,馮倩因為要帶許默去住的地方,所以一行六人一下子就剩許默和兩個女生,馮倩和張淨初。
三人商量著找家小店吃些宵夜,走在路上,馮倩忍不住問許默,“為什麽會答應林哥在酒吧首唱?”
“投緣吧。”許默笑了笑說。
他也沒想到會這麽巧,前世最後一次離開bj正趕上暴雨,打不到出租,正巧就是這個酒吧的胖老板順風載了他一程,給錢也沒要,他記憶尤新。
所以對方一說首唱的事情,許默就答應下來,而且沒提錢,弄得對方好是一頓詫異,畢竟酒吧首唱,在版權上是有一些風險的。
原以為是因為她的關係,他才會答應在酒吧首唱,本還有些竊喜,可聽許默這樣一說,馮倩不禁有些失望,便沒再說話。張淨初也一直聽著,不知道在想些什麽,同樣沒說話,三人就這樣並排走著,許默走在中間,張淨初和馮倩一左一右,半晌無語。
隻是這樣的情形並沒有維持太久,很快就被一個氣憤的聲音打破,“那個人,你給我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