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歌已去,高潮漸起。
當副歌再次響起的時候,大廳的氣氛也熱烈起來,跟著簡單的旋律,很多人已經開始輕輕和著。
一時間,幾乎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舞台中央那個清秀的身影上,隨著歌詞泛出的淡淡憂傷,迴憶著各自的歡喜和悲傷,卻沒人注意,在大廳西南向的角落裏,原本還神采奕奕的李軍,臉色漸漸暗淡了下去。
或許,他會成為明星吧!
遠遠望著舞台上,與記憶中完全不一樣的許默,向來張揚的李軍,鮮有的沉默下來,再沒湊著熱鬧。
有些人走著走著就散了,有些事看著看著就淡了,有多少無人能懂的不快樂,就有多少無能為力的不舍......
隨著滄涼的嗓音訴說著世事的無奈,李軍的神思也愈發恍惚,就真的甘心做一個偏僻小鎮的郵局小職員嗎?
不同於李軍的迷茫,望著大廳裏百人同唱的震撼場麵,有一個人卻欣慰的笑了,這個人不是馮川,也是許默,而是馮倩,她忽然想起那天向許默邀歌時的情景,一時有些慶幸。
剛接觸許默的時候,馮倩完全不相信那首故鄉是出自對方之手。因為許默太年輕了,年輕的讓馮倩根本接受不了。
一個閱曆尚淺的高中生,真的可以創作出滄桑、失落、蒼涼乃至決絕的歌曲?反正馮倩不信,不過她雖性格直率,但情商卻不低,她沒有當麵說出懷疑的話,而是委婉的問許默,“你能幫我再寫一首情歌嗎?”
問過後,馮倩又怕許默多想,還解釋了下,“我有個朋友她一直想要一首歌,原本是找我們樂隊幫著寫的,不過我們更擅長的是搖滾,不大適合她,所以......”
馮倩之所以這樣做,確有她自己的考量。
一方麵,她想通過這個小小的考校,探究下故鄉這首歌曲究竟是不是許默創作出來的。
另一方麵,就是她自己的原因了。
對於那次酒會上的事情,馮倩一直很感激張淨初,所以得知對方想擁有一首自己的歌曲後,她就開始留意起來,隻是一直沒遇到合適的,所以這次才向許默開口邀歌。隻是,對此她也沒有報太大的希望。
說完了,見許默撓頭,馮倩也泛起嘀咕,是不是有些為難對方了。
畢竟許默寫的故鄉也是偏搖滾風的,她作為搖滾樂隊的主唱,自然清楚創作不擅長曲風的難度,否則他們樂隊也不會這麽長時間還沒創作出來。
馮倩心中一軟,“要不就算了......”
馮倩剛開口,哪想,許默的話也同時響了起來,“有吉他嗎?”
吉他?
馮倩一時沒反應過來,直到看見許默又恢複了一副淡然的模樣,她才迴過神。怎麽,還準備現場寫歌!
馮倩為自己的心軟不值,忽然沒由來的生起氣來,轉過身,將自己的夥伴從房間取了出來,是一把很漂亮、精致的紅色木吉他,然後不客氣的遞給許默,“開始吧!”
“呃......”
許默胸口一疼,堪堪接住吉他。真是善變的女人啊,剛剛溫柔起來,還挺好看的,怎麽轉眼就變的兇巴巴了!許默心中嘀咕著,一不小心出了聲,“以後怎麽嫁人啊?”
“你說什麽?”馮倩抱著手臂,眯起眼,她雖然沒聽清許默說了什麽,卻也知道必然不是什麽好話。
“我說......我什麽也沒說。”許默險些順嘴說漏了去,臉色一苦,隻好尷尬的撓著頭。
見許默有些滑稽的樣子,馮倩想笑卻忍住了。她發現,眼前這個清秀的大男孩在麵對她的時候,好像特別靦腆,總是喜歡不自覺的撓撓頭,洗澡被撞見的時候是,逃跑被抓住的時候也是,現在還是。
馮倩憋著笑意,一臉不好意思的為歌曲創作限製了條件,增加了難度,可嘴上的話卻一點不客氣,“哦,忘了說,我那個好友是個大學剛畢業的女生,這首歌得適合她唱才行。”
“呃,好。”抱著吉他的許默心中一汗,頓了下才點頭,心中卻暗道,好險!
許默抱著吉他,簡單的試了下,發現音質很好,便再未多說,伴著幾個簡單的和弦前奏落下,整個人的氣質都發生了變化,不再是剛剛那個羞澀的少年,此刻的他就像是個矛盾體,一身簡單的球服卻渾身洋溢著自信,成熟的味道,而嗓音卻是相衝的失落和滄桑。
有些人想著想著就忘了,
有些夢做著做著就醒了
才發想從前是我太天真,
現實又那麽殘忍......
這,難道這個世上真的有天才!
聽著許默唱的歌,雖然有些地方不連貫,磕磕巴巴,可馮倩卻徹底呆住了,因為這迴由不得她不信了,這首歌就是她眼睜睜看著現場寫出來的。
真的是現場寫的歌嗎?
不是的!其實,在場的三人中,也隻有許默自己最清楚,他可不是現場寫的歌,而是最近在學校閑著無聊的這些天,他才試著寫了兩首,而其中一首又恰好適合馮倩的要求而已。
至於磕磕巴巴的地方,那是因為許默忘詞了。
馮倩以為許默是天才,可她不知道,天才也是需要汗水澆灌的。
而且許默不是天才,可他勤奮,願意付出汗水。
許默很清楚自己的基礎不好,所以在學校這些日子他每天都會6點準時早起,在校園的角落裏練練嗓子。有一天練嗓後出去吃飯的時候,在校園裏偶然遇見了一對因畢業分手的同學,見兩人如同陌生人的樣子,讓他忽然想起了一首歌曲,於是就試著寫了出來。
而另一首,是他那天夢醒的時候,寫下的。
就在馮倩嘴角含笑,還沉浸在迴憶中的時候,許默的首秀歌曲已經結束了。
“我愛你。”
“帥哥,叫什麽名字?”
“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歌曲結束,大廳的場麵也頓時熱鬧起來,掌聲更是經久不息,甚至連包廂的有些人也下意識的鼓起掌,然後才發現他們並不在現場,看著好友怪異的眼神,一時尷尬起來。
對於觀眾的反應,許默如果說一點不在意,那是假話。就像剛上台時被無視,雖然他表現的一臉不介意,可心中卻還是期盼被歡迎的。畢竟,歌手終究還是希望自己的歌曲被大眾歡迎的不是。
所以,如今感受著台下觀眾的熱情,許默很開心,隻是他並沒有太表現出來,因為那不是他的風格。因此他微微一笑,便再次說道,“下一首,故鄉,希望大家能喜歡。”
當副歌再次響起的時候,大廳的氣氛也熱烈起來,跟著簡單的旋律,很多人已經開始輕輕和著。
一時間,幾乎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舞台中央那個清秀的身影上,隨著歌詞泛出的淡淡憂傷,迴憶著各自的歡喜和悲傷,卻沒人注意,在大廳西南向的角落裏,原本還神采奕奕的李軍,臉色漸漸暗淡了下去。
或許,他會成為明星吧!
遠遠望著舞台上,與記憶中完全不一樣的許默,向來張揚的李軍,鮮有的沉默下來,再沒湊著熱鬧。
有些人走著走著就散了,有些事看著看著就淡了,有多少無人能懂的不快樂,就有多少無能為力的不舍......
隨著滄涼的嗓音訴說著世事的無奈,李軍的神思也愈發恍惚,就真的甘心做一個偏僻小鎮的郵局小職員嗎?
不同於李軍的迷茫,望著大廳裏百人同唱的震撼場麵,有一個人卻欣慰的笑了,這個人不是馮川,也是許默,而是馮倩,她忽然想起那天向許默邀歌時的情景,一時有些慶幸。
剛接觸許默的時候,馮倩完全不相信那首故鄉是出自對方之手。因為許默太年輕了,年輕的讓馮倩根本接受不了。
一個閱曆尚淺的高中生,真的可以創作出滄桑、失落、蒼涼乃至決絕的歌曲?反正馮倩不信,不過她雖性格直率,但情商卻不低,她沒有當麵說出懷疑的話,而是委婉的問許默,“你能幫我再寫一首情歌嗎?”
問過後,馮倩又怕許默多想,還解釋了下,“我有個朋友她一直想要一首歌,原本是找我們樂隊幫著寫的,不過我們更擅長的是搖滾,不大適合她,所以......”
馮倩之所以這樣做,確有她自己的考量。
一方麵,她想通過這個小小的考校,探究下故鄉這首歌曲究竟是不是許默創作出來的。
另一方麵,就是她自己的原因了。
對於那次酒會上的事情,馮倩一直很感激張淨初,所以得知對方想擁有一首自己的歌曲後,她就開始留意起來,隻是一直沒遇到合適的,所以這次才向許默開口邀歌。隻是,對此她也沒有報太大的希望。
說完了,見許默撓頭,馮倩也泛起嘀咕,是不是有些為難對方了。
畢竟許默寫的故鄉也是偏搖滾風的,她作為搖滾樂隊的主唱,自然清楚創作不擅長曲風的難度,否則他們樂隊也不會這麽長時間還沒創作出來。
馮倩心中一軟,“要不就算了......”
馮倩剛開口,哪想,許默的話也同時響了起來,“有吉他嗎?”
吉他?
馮倩一時沒反應過來,直到看見許默又恢複了一副淡然的模樣,她才迴過神。怎麽,還準備現場寫歌!
馮倩為自己的心軟不值,忽然沒由來的生起氣來,轉過身,將自己的夥伴從房間取了出來,是一把很漂亮、精致的紅色木吉他,然後不客氣的遞給許默,“開始吧!”
“呃......”
許默胸口一疼,堪堪接住吉他。真是善變的女人啊,剛剛溫柔起來,還挺好看的,怎麽轉眼就變的兇巴巴了!許默心中嘀咕著,一不小心出了聲,“以後怎麽嫁人啊?”
“你說什麽?”馮倩抱著手臂,眯起眼,她雖然沒聽清許默說了什麽,卻也知道必然不是什麽好話。
“我說......我什麽也沒說。”許默險些順嘴說漏了去,臉色一苦,隻好尷尬的撓著頭。
見許默有些滑稽的樣子,馮倩想笑卻忍住了。她發現,眼前這個清秀的大男孩在麵對她的時候,好像特別靦腆,總是喜歡不自覺的撓撓頭,洗澡被撞見的時候是,逃跑被抓住的時候也是,現在還是。
馮倩憋著笑意,一臉不好意思的為歌曲創作限製了條件,增加了難度,可嘴上的話卻一點不客氣,“哦,忘了說,我那個好友是個大學剛畢業的女生,這首歌得適合她唱才行。”
“呃,好。”抱著吉他的許默心中一汗,頓了下才點頭,心中卻暗道,好險!
許默抱著吉他,簡單的試了下,發現音質很好,便再未多說,伴著幾個簡單的和弦前奏落下,整個人的氣質都發生了變化,不再是剛剛那個羞澀的少年,此刻的他就像是個矛盾體,一身簡單的球服卻渾身洋溢著自信,成熟的味道,而嗓音卻是相衝的失落和滄桑。
有些人想著想著就忘了,
有些夢做著做著就醒了
才發想從前是我太天真,
現實又那麽殘忍......
這,難道這個世上真的有天才!
聽著許默唱的歌,雖然有些地方不連貫,磕磕巴巴,可馮倩卻徹底呆住了,因為這迴由不得她不信了,這首歌就是她眼睜睜看著現場寫出來的。
真的是現場寫的歌嗎?
不是的!其實,在場的三人中,也隻有許默自己最清楚,他可不是現場寫的歌,而是最近在學校閑著無聊的這些天,他才試著寫了兩首,而其中一首又恰好適合馮倩的要求而已。
至於磕磕巴巴的地方,那是因為許默忘詞了。
馮倩以為許默是天才,可她不知道,天才也是需要汗水澆灌的。
而且許默不是天才,可他勤奮,願意付出汗水。
許默很清楚自己的基礎不好,所以在學校這些日子他每天都會6點準時早起,在校園的角落裏練練嗓子。有一天練嗓後出去吃飯的時候,在校園裏偶然遇見了一對因畢業分手的同學,見兩人如同陌生人的樣子,讓他忽然想起了一首歌曲,於是就試著寫了出來。
而另一首,是他那天夢醒的時候,寫下的。
就在馮倩嘴角含笑,還沉浸在迴憶中的時候,許默的首秀歌曲已經結束了。
“我愛你。”
“帥哥,叫什麽名字?”
“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歌曲結束,大廳的場麵也頓時熱鬧起來,掌聲更是經久不息,甚至連包廂的有些人也下意識的鼓起掌,然後才發現他們並不在現場,看著好友怪異的眼神,一時尷尬起來。
對於觀眾的反應,許默如果說一點不在意,那是假話。就像剛上台時被無視,雖然他表現的一臉不介意,可心中卻還是期盼被歡迎的。畢竟,歌手終究還是希望自己的歌曲被大眾歡迎的不是。
所以,如今感受著台下觀眾的熱情,許默很開心,隻是他並沒有太表現出來,因為那不是他的風格。因此他微微一笑,便再次說道,“下一首,故鄉,希望大家能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