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恨恨罵了一句娘,徒然止步,心裏卻又生出了疑問:如果這輛車裏麵的人便是兇手,那他是怎麽從林森那間屋子裏出來的?


    我和老刀都不是查案的新手,這麽一個大活人,除非是隱身了,不然不可能就這麽輕輕巧巧便能從我們眼前溜走。除非,他剛才根本沒有去過林森家,或者是在我們到達之前便提前離開了。


    不,他肯定去過林森家。


    不然,方哲的死就無法解釋,而且,我不相信他出現在這裏,僅僅是為了在我眼前晃一下,他肯定是有必來的理由。


    忽然間我想起來,自從見到孟瑤開始,我便有對她種說不出的不信任感,此時我才明白,我為何會有這樣的感覺。


    因為我迴過頭,找到了林森家所在的那棟大樓,抬頭望上去,卻見大樓背後有一條落水管道,而林森家浴室的窗戶,正開在落水管道邊上。


    她的種種行為,疑點重重,但我現在已經不懷疑她行為背後的目的,因為現在看來,她做的一切,都有著明確的目的,我疑惑的是,她將這個委托交到老刀手裏,究竟動機是什麽?


    正文 第十三章 急轉直下


    一邊想著,我已經迴到了樓上,一進門,便看見孟蓉和老刀都在玄關處等我,孟蓉倚在牆邊,自己拿了紙巾擦拭著似有似無的眼淚,我一進去,她便偷望了我一眼,見我也在看她,便低下頭去,又輕聲抽泣起來。


    我也沒心情去理會她的表演,老刀問我怎麽樣,我抬手止住他說話,自顧自先去仔細查看了林森家各個房間的窗戶,另外也觀察了一下室內的各麵牆壁,聯係到之前便發現的疑點,心裏頓時了然。


    我對老刀說,自己白下去了一趟,根本沒見著有什麽可疑的人從樓上下來。


    老刀自然會猜到我根本不是沒有新發現,他隻要稍微一思考,便能明白我為何三緘其口。


    然後我們兩個便送孟蓉下樓,到街上打了一輛車,先讓孟蓉迴家。


    孟蓉自然不太願意,但事先老刀已經說了,她不能參與到具體的調查中來,讓她跟著來林森家的現場,已經是破例,更何況,我說道我們現在在林森家的現場調查已經結束,所以她沒有什麽理由再跟著我們了。


    送她上車前,我遞了一張名片給孟蓉,告訴她如果有新的發現,便電話聯係我。


    出租車遠去。


    老刀嘿了一聲,開口道:“你現在可以告訴我,你發現什麽了吧?”


    我點頭,同時又邁步朝林森家住的那棟樓走去:“我們迴去現場,邊走邊說。”


    我告訴老刀,剛才我追下樓去,沒有見到人從大樓出來,但卻在大樓背後,看見有人開著方哲的車離開,忽然我覺得不對,抬頭望向大樓,卻見林森家連著客廳的那間浴室的窗戶,緊靠著一條落水管道。


    然後我上樓來,仔細看了林森家浴室窗戶上被撕開的封條,那是從內向外扯開的。至於大門麽,我們進來的時候,我留了個心眼,在門把手上悄悄用油性筆塗了一道。


    那門確實是從裏麵被打開的,而且,剛才送孟蓉離開,我故意遞給她我的名片,為的就是看清楚,她手上有沒有油性筆的痕跡。


    老刀道:“那肯定是有了?”


    我點頭。


    老刀也點頭說道:“在你查看大門和浴室窗戶時,孟蓉顯露出緊張的神色,看見我在看她,就故作鎮定。那時我就犯疑了。現在結合你的判斷,我倒是忽然想通了一件怪事。”


    我裝作不懂:“什麽怪事?”


    老刀眯起了眼睛,嘴角泛笑:“密室之謎。”


    “不過,我看你小子剛才在屋子裏轉來轉去,恐怕已經找到了謎底所在了吧?”老刀接著道。


    我們再次進入林森家,我直接便在老刀麵前,打開了連接著客廳的那間浴室裏的更衣櫃,然後對他做了個“輪到你了”的動作。


    老刀見我如此,自然懂了。隻見他在更衣櫃的幾塊內壁隔板上敲敲打打,側耳聽了一陣,便找準了地方,一塊隔板被老刀尋到機關,卸了下來,裏麵,是一處隻有一平方半的狹長密室!


    密室裏雖然空無一物,但它的存在,已經說明了一切。


    老刀指著密室:“我當時就覺得奇怪,這間浴室修在客廳邊上,中間的牆壁又不是承重牆,怎麽那麽厚?而且浴室裏濕度很大,一般人家都不會在浴室裏修一個更衣櫃……果然是有古怪。”


    這下,林森的密室自殺案,已經被我們破解。


    肯定是有人將林森殺害,然後弄成那副可怕的模樣,兇手自己將整個房間的門窗全部反鎖,造成密室的假象。然後自己躲在這處密室,等警察都走了之後,再從浴室窗戶出去,順著落水管道爬下去。


    老刀冷笑著:“迴想起來,孟蓉從咖啡館和我們見麵開始,就一直在誘導我們,讓我們迴到現場查勘。那大門是她自己打開的,然後假裝看見有人從大門逃跑,吸引我們的注意力,好讓真正的兇手,從浴室窗戶逃生。這麽看來,林森和方哲這兩人的死,孟蓉就算自己不是幫兇,也肯定逃脫不了幹係!”


    頓了頓,老刀忽然臉色又一僵:“但這裏又有一個問題:方哲是怎麽被弄進這間屋裏的?”


    我們進屋前仔細檢查過,大門上的警局封條,確實被人撕開過了,但是,小區門口有門衛老大爺看著,對麵還有24小時便利店,要將一具方哲的屍體(或者是打暈了的方哲)帶進來,很有難度,而且也很有風險。反正,我要是兇手,必然不會選擇這樣的方式。


    我說:“但如果不從小區大門進來,那麽,唯一進入這間屋裏的可能性,就是從浴室的窗戶進來。”


    老刀查看了幾個窗戶,就搖頭說沒有發現繩子的磨痕,也沒有腳印,都被擦幹淨了。


    “不不不……不止這兩個可能——肯定還有別的方法!”老刀先是自言自語一般說著,忽然猛一跺腳,罵道:“他媽的,我們都叫孟蓉這個小娘皮騙了!”


    我問原因,老刀冷笑道:“方哲根本不是被人弄死或者弄暈了吊上來的,他是自己爬上來的!方哲的死,並不是精心的預謀,而是一場意外。好一個將計就計!”


    老刀這麽一說,我也反應過來了。


    老刀說:“現在可以肯定,跟蹤我們的人,就是方哲。而孟蓉說那車是方哲的,是她情急之下說漏了嘴。而且你還記得嗎,我們說了要去現場看看之後,孟蓉便一定要求跟著一起去,然後又跑去廁所讓我們等她?”


    我點頭:“沒錯,她一定是去給兇手打電話,然後又設法把方哲也騙去林森家,之後又躲在廁所那麽久,其實就是在拖延時間,好給兇手殺死方哲的空檔。不過我們還是趕到的很快,兇手來不及逃跑,孟蓉於是故意撞門,提醒裏麵的兇手離開,又在我們將要檢查到那間浴室的時候,說什麽見到人衝出了房間,愣是強行演了一場好戲,為的就是引開我們,幫助兇手逃跑。”


    方哲居然能被騙得自己進入林森家,要知道,這可是殺人現場!我覺得沒錯了,兇手一定是方哲非常相熟的人!甚至非常可能就是他這五個好友的其中一個!


    孟蓉當時正和我們在一起,有不在場的證據,林森已經死了,自然也不可能,剩下就是羅興和柳瑤!


    柳瑤是個女人,難道是羅興?!


    我將這個想法告訴老刀。


    “走,我們去找羅興!”


    老刀立刻和我下樓,又摸出手機,撥通了一個號碼。我知道他肯定是給李逸打電話,要羅興現在住處的地址。


    果然聽老刀對著電話說道:“喂,臭魚,你把羅興安頓在哪兒了,把地址給我!你他媽別跟我吹了,十萬火急……什麽,你現在正往那邊去?地址呢,地址!劉瞎子以前住的那條巷子?那地方不是馬上要拆遷了嗎?二樓是吧?好,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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