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媛其實是很緊張的, 她雖然已經下定了決心, 但心裏還是有些膽怯。
她腦海中浮現出向彥淮朋友們的樣子, 她們穿著都性感漂亮, 她低頭看了一眼自己,對比之下真的是非常的土。
心中有些難過,自我厭棄的情緒升起, 不過她很快又自我鼓勵, 她現在讀大學了, 要慢慢改變,要變得勇敢一點, 依靠著這樣的想法, 才能一直坐在露天長凳上,眼睛眨也不眨地看著停在路邊的車輛。
畢竟是初夏的天氣,到了下午, 太陽下山之後,溫度便漸漸低了下午。
方媛雖然穿著長袖長褲,但上衣並不保暖, 風從大大的下擺中灌進來,她抱緊自己,冷得瑟瑟發抖。
看了看手機,現在已經晚上七點了, 天漸漸黑了下來,周圍的路燈也點亮,掛在樹上的小燈明晃晃的, 一眼看去非常好看。
雖然方媛平時都有出來兼職,但很少來市中心的步行街,她的生活也就是兩點一線,學校、教育機構。
看到這一幕,她心情也變好了許多,真漂亮啊。
不過肚子有點餓了,這裏店麵裏麵賣的食品比較貴,但是廣場上也有推著小推車賣小吃的小販。
方媛買了一份炸土豆,花了五塊錢,下午買的檸檬水還沒有喝完,這樣一來,晚飯就解決了。
時間慢慢流逝,最後一班迴學校的地鐵是晚上十點半,方媛想,她現在還可以等四個小時。
在眾多人群中,方媛顯得有些特別,別人都是低著頭玩手機,隻有她規規矩矩坐好,也不看手機,也不說話,隻是看著某個方向。
她穿著也和周圍史上的環境格格不入,一條長凳,她一個人坐著,也沒有別人上來。
差不多十點的時候,方媛便有些著急了,守株待兔的道理都學過,但她也沒有別的辦法了,再不迴學校就趕不上地鐵了。
從這兒打車迴學校,車費都得四五十塊,方媛舍不得拿錢。
再戀戀不舍,也得離開了,她站起身,卻剛好看見了向彥淮的身影,她眼睛頓時就亮了。
這或許就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向彥淮現在是一個人了,身邊沒有其他的女生,這又給了方媛一些勇氣,雖然沒有說,但她看到他身邊明媚的女生時,是有些抬不起頭的。
方媛快步走到向彥淮身邊:“同學。”
向彥淮手撐在車身上,斜倚著車門,看了她一眼,目光中似乎有些厭煩:“你怎麽還在這?”
方媛深唿吸了一口氣:“我想要你的微信聯係方式,我想報答你,可以嗎?”
她說得好直白,那句報答作為理由顯得不堪一擊,向彥淮身為其中老手,當然明白方媛的意思,她這把戲在他眼中根本不夠看,他嘴角勾起一個嘲諷的笑:“不可以。”
方媛垂落在身側的手緊緊攥成拳,她臉全都不要了,說要改變就真的改變得好徹底,都問他了,就要問到底。
“我不會打擾你的,我……”
向彥淮打斷她,說得清清楚楚:“你不是我喜歡的類型,我喜歡長得漂亮的,你還要說什麽嗎?”
方媛本來是抬起頭看他的,他長得高,從這個角度,他說話的時候懶羊羊的,眉眼都特別好看。
但他說的話又那麽直白冷酷,方媛的臉登時紅了,有些躲閃地看著他:“對、對不起,我,我……”
向彥淮卻揮了揮手,製止了她接下來的話,他慢慢低下頭。
方媛愣住,隻能傻傻地看著他,差點連唿吸都不會,一張臉被憋得通紅。
他輕笑了一聲,親了她一口。
方媛眼睛頓時瞪大,眼中有不敢置信,有羞澀,還有其他很多很多情緒。
他輕舔了一下嘴角,在別人做來是十分下流的動作,在他身上隻見風流:“行了,現在報答我了吧。”
方媛囁喏地說:“不,不是這樣的……”
他眉頭微擰,心中便有些煩躁了,最討厭那些不會看人臉色人。
“我他媽好不容易做件好事結果遇上個麻煩,操!”他罵道,“趕緊滾。”
他打開車門,發動跑車,揚塵而去,方媛甚至連最後的話也沒說出口。
她說的報答真的隻是報答,不是什麽以身相許,她想,她或許可以請他吃一次飯,或者是幫他做點事。
她想要他微信是因為很喜歡他,沒有其他目的。
方媛摸了摸自己的唇,腦海中迴憶起剛才的觸感,心中升起一種很奇妙的感覺。
他剛才親她時,她聞到他身上一種很好聞的味道,像是春來積雪融化的清新,像是山間鬆柏的氣味。
和他們學校男生身上完全不同的氣味,有些時候上課,和男生同乘一部電梯,她隻聞到不喜歡的味道,他好特別。
他的唇也很軟,就算近距離看,臉上也毫無瑕疵,霧靄藍的頭發看上去好耀眼。
那是方媛的初吻,她原來沒想過初吻會給誰這個問題,但是現在,她覺得自己賺了。
她第一次遇到這樣耀眼的人,那人救了她,然後吻了她,雖然最後的話讓人蠻傷心。
但是方媛想,她不會去親一個不喜歡的人,他是不是也有一點喜歡她?
她不知道,她接受的教育都沒有告訴她,原來不喜歡一個人,也可以去親吻那個人。
迴去的路上,方媛一直在迴味著剛才發生的事情,她想她果然沒有等錯,她潛意識裏便忽略了他後麵那句話,大概是這樣,人都會選擇性地去相信對自己有利的事情。
方媛也沒有把這件事告訴別人,這是她的個人秘密。
室友們覺得陳卓加上的微信好友就很帥了,但是方媛覺得那個人根本沒法和向彥淮比,她不能讓別人知道向彥淮。
***
向彥淮今天是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的,他們這次迴國是因為宋知惜的生日要到了。
他先迴國了,自己玩了幾天,果然還是國內比較好,他喜歡的女生類型是那種嬌柔可愛的,在國外讀書就沒怎麽教過女朋友,他是真的不喜歡洋妞。
這不,朋友們也相繼迴來了,一起約向彥淮唱k,向彥淮欣然前往,卻沒想到會碰見那個女生。
其實向彥淮都快忘了自己救人這迴事了,畢竟他生活中沒有那麽好心,那天晚上就是心情差,想找人出氣,剛好碰見了搶劫事件,就英雄救美了一迴。
嚴格說來都算不上救美,那個女生不好看,他不是那種來者不拒的人,所以當時就利落拒絕了。
可沒想到還會在這裏遇見,麵對朋友們的打趣,向彥淮有點氣,他眼光可沒有這麽差,目前也沒有打算改變自己口味的想法。
一起走了之後,向彥淮以為這件事就該這樣結束了,但那個女生還真是堅持不懈,居然還在原地蹲他。
他最討厭這樣人,說話也不客氣。
隻是這個不好看的女生,臉紅起來的時候,還有點滋味,特別是一雙唇紅潤潤的,又不顯得豔,稱得上唇紅齒白四個字。
向彥淮有個愛好,不喜歡女生塗口紅,那味道真是難以形容,所以看到這一幕,心便活躍起來。
他低下頭親了女生一口,嗯,味道果然不錯,也沒有塗口紅,不過穿搭實在辣眼睛,他都沒法多親幾秒。
“行了,現在報答完了吧。”你也可以走了,別攔路。
女生臉紅看著他:“不,不是這樣的……”
向彥淮特別討厭不知足的人,他好不容易救個人怎麽還攤上這種事?果然,他不適合做好事。
向彥淮開車走了,迴去之後就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畢竟他的生活多姿多彩,身旁的女生也是各有姿色,他不會費心思去記住一個他不喜歡的,平平無奇的異性。
向彥淮畢竟還在國外讀書,迴國玩了一周,就迴去了。
他至始至終也不知道,有個女生每周都會去市中心的步行街,在那等很久,就像守株待兔中的那個農夫。
兔子隻有一隻笨兔子,遇見了一次,就沒有下一次了。
***
方媛再次見到向彥淮是在三年後了,那時候她從長河大學畢業,去了名瑜工作,她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工作了,在江北這座大城市,本科生滿地走,不會有公司去選擇一個專科生。
但是關於向彥淮的事情,方媛卻一直記住的,她也不知道是因為那個吻,還是那個人。
這些年中,方媛改變了很多,不可否認,這其中有向彥淮的功勞,他說,他喜歡漂亮的女生。這句話應該是所有男性的心聲。
她學會了化妝,學會了穿搭,隻是還是偏向於保守的風格,大概童年給人留下的痕跡是終身的,也有人問她要聯係方式,誇讚她長得好看,隻是方媛都知道,那些讚揚可能更多的出於禮貌。
她在名瑜工作的這一年中,結交了一個好友,叫宋知惜。
宋知惜長得才是真正的漂亮,就算不怎麽打扮也吸引人,常常被店裏麵的客人要聯係方式。
不過宋知惜卻一直沒有談戀愛,她一心賺錢,方媛十分佩服她,長得漂亮的女生一般來說在生活中都會有優待,她們可以憑借自己的外貌輕易獲得很多東西,但宋知惜不一樣。
方媛特別喜歡宋知惜。
所以在一天看到宋知惜和那個她三年沒見的男生坐在一起時,也隻覺得震驚,沒有嫉妒,她甚至還想,宋知惜看上去真的和他挺配的。
她有點不確定他是不是就是那個他,單從外貌來說並沒有太大的變化,隻是藍色的頭發變成了亞麻灰色。
宋知惜介紹時,他臉上那種懶洋洋的神情和三年前如出一轍。
方媛愣住了,她其實很少在工作中失態,那是第一次。
應該是他了,方媛這樣想著,但他看上去好像已經完全忘了她。
過後,方媛沒忍住跟宋知惜說:“惜惜,你記得我原來跟你說過,我讀大學的時候,遇上搶劫被一個人救過嗎?那個救我的人和你的朋友長得好像。”
宋知惜說:“我那個朋友原來在國外,今天才迴國。”
“那可能是我記錯了。”
所以,這就是她每周去步行街都沒有再遇上他的緣故嗎?他出國了,多遙遠的一個詞語,方媛覺得自己和他的差距真的是很大。
讀大學時,她還懵懵懂懂,空有一腔被室友加滿的勇氣,像一隻脹氣球一般,就敢飄上去,工作一年後,她認清了什麽叫做階級差異,門當戶對。
“你那個朋友叫什麽名字?”她最後問。
“向彥淮。”
方媛心中塵埃落定,真的是他。
她腦海中浮現出向彥淮朋友們的樣子, 她們穿著都性感漂亮, 她低頭看了一眼自己,對比之下真的是非常的土。
心中有些難過,自我厭棄的情緒升起, 不過她很快又自我鼓勵, 她現在讀大學了, 要慢慢改變,要變得勇敢一點, 依靠著這樣的想法, 才能一直坐在露天長凳上,眼睛眨也不眨地看著停在路邊的車輛。
畢竟是初夏的天氣,到了下午, 太陽下山之後,溫度便漸漸低了下午。
方媛雖然穿著長袖長褲,但上衣並不保暖, 風從大大的下擺中灌進來,她抱緊自己,冷得瑟瑟發抖。
看了看手機,現在已經晚上七點了, 天漸漸黑了下來,周圍的路燈也點亮,掛在樹上的小燈明晃晃的, 一眼看去非常好看。
雖然方媛平時都有出來兼職,但很少來市中心的步行街,她的生活也就是兩點一線,學校、教育機構。
看到這一幕,她心情也變好了許多,真漂亮啊。
不過肚子有點餓了,這裏店麵裏麵賣的食品比較貴,但是廣場上也有推著小推車賣小吃的小販。
方媛買了一份炸土豆,花了五塊錢,下午買的檸檬水還沒有喝完,這樣一來,晚飯就解決了。
時間慢慢流逝,最後一班迴學校的地鐵是晚上十點半,方媛想,她現在還可以等四個小時。
在眾多人群中,方媛顯得有些特別,別人都是低著頭玩手機,隻有她規規矩矩坐好,也不看手機,也不說話,隻是看著某個方向。
她穿著也和周圍史上的環境格格不入,一條長凳,她一個人坐著,也沒有別人上來。
差不多十點的時候,方媛便有些著急了,守株待兔的道理都學過,但她也沒有別的辦法了,再不迴學校就趕不上地鐵了。
從這兒打車迴學校,車費都得四五十塊,方媛舍不得拿錢。
再戀戀不舍,也得離開了,她站起身,卻剛好看見了向彥淮的身影,她眼睛頓時就亮了。
這或許就是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向彥淮現在是一個人了,身邊沒有其他的女生,這又給了方媛一些勇氣,雖然沒有說,但她看到他身邊明媚的女生時,是有些抬不起頭的。
方媛快步走到向彥淮身邊:“同學。”
向彥淮手撐在車身上,斜倚著車門,看了她一眼,目光中似乎有些厭煩:“你怎麽還在這?”
方媛深唿吸了一口氣:“我想要你的微信聯係方式,我想報答你,可以嗎?”
她說得好直白,那句報答作為理由顯得不堪一擊,向彥淮身為其中老手,當然明白方媛的意思,她這把戲在他眼中根本不夠看,他嘴角勾起一個嘲諷的笑:“不可以。”
方媛垂落在身側的手緊緊攥成拳,她臉全都不要了,說要改變就真的改變得好徹底,都問他了,就要問到底。
“我不會打擾你的,我……”
向彥淮打斷她,說得清清楚楚:“你不是我喜歡的類型,我喜歡長得漂亮的,你還要說什麽嗎?”
方媛本來是抬起頭看他的,他長得高,從這個角度,他說話的時候懶羊羊的,眉眼都特別好看。
但他說的話又那麽直白冷酷,方媛的臉登時紅了,有些躲閃地看著他:“對、對不起,我,我……”
向彥淮卻揮了揮手,製止了她接下來的話,他慢慢低下頭。
方媛愣住,隻能傻傻地看著他,差點連唿吸都不會,一張臉被憋得通紅。
他輕笑了一聲,親了她一口。
方媛眼睛頓時瞪大,眼中有不敢置信,有羞澀,還有其他很多很多情緒。
他輕舔了一下嘴角,在別人做來是十分下流的動作,在他身上隻見風流:“行了,現在報答我了吧。”
方媛囁喏地說:“不,不是這樣的……”
他眉頭微擰,心中便有些煩躁了,最討厭那些不會看人臉色人。
“我他媽好不容易做件好事結果遇上個麻煩,操!”他罵道,“趕緊滾。”
他打開車門,發動跑車,揚塵而去,方媛甚至連最後的話也沒說出口。
她說的報答真的隻是報答,不是什麽以身相許,她想,她或許可以請他吃一次飯,或者是幫他做點事。
她想要他微信是因為很喜歡他,沒有其他目的。
方媛摸了摸自己的唇,腦海中迴憶起剛才的觸感,心中升起一種很奇妙的感覺。
他剛才親她時,她聞到他身上一種很好聞的味道,像是春來積雪融化的清新,像是山間鬆柏的氣味。
和他們學校男生身上完全不同的氣味,有些時候上課,和男生同乘一部電梯,她隻聞到不喜歡的味道,他好特別。
他的唇也很軟,就算近距離看,臉上也毫無瑕疵,霧靄藍的頭發看上去好耀眼。
那是方媛的初吻,她原來沒想過初吻會給誰這個問題,但是現在,她覺得自己賺了。
她第一次遇到這樣耀眼的人,那人救了她,然後吻了她,雖然最後的話讓人蠻傷心。
但是方媛想,她不會去親一個不喜歡的人,他是不是也有一點喜歡她?
她不知道,她接受的教育都沒有告訴她,原來不喜歡一個人,也可以去親吻那個人。
迴去的路上,方媛一直在迴味著剛才發生的事情,她想她果然沒有等錯,她潛意識裏便忽略了他後麵那句話,大概是這樣,人都會選擇性地去相信對自己有利的事情。
方媛也沒有把這件事告訴別人,這是她的個人秘密。
室友們覺得陳卓加上的微信好友就很帥了,但是方媛覺得那個人根本沒法和向彥淮比,她不能讓別人知道向彥淮。
***
向彥淮今天是和朋友一起出去玩的,他們這次迴國是因為宋知惜的生日要到了。
他先迴國了,自己玩了幾天,果然還是國內比較好,他喜歡的女生類型是那種嬌柔可愛的,在國外讀書就沒怎麽教過女朋友,他是真的不喜歡洋妞。
這不,朋友們也相繼迴來了,一起約向彥淮唱k,向彥淮欣然前往,卻沒想到會碰見那個女生。
其實向彥淮都快忘了自己救人這迴事了,畢竟他生活中沒有那麽好心,那天晚上就是心情差,想找人出氣,剛好碰見了搶劫事件,就英雄救美了一迴。
嚴格說來都算不上救美,那個女生不好看,他不是那種來者不拒的人,所以當時就利落拒絕了。
可沒想到還會在這裏遇見,麵對朋友們的打趣,向彥淮有點氣,他眼光可沒有這麽差,目前也沒有打算改變自己口味的想法。
一起走了之後,向彥淮以為這件事就該這樣結束了,但那個女生還真是堅持不懈,居然還在原地蹲他。
他最討厭這樣人,說話也不客氣。
隻是這個不好看的女生,臉紅起來的時候,還有點滋味,特別是一雙唇紅潤潤的,又不顯得豔,稱得上唇紅齒白四個字。
向彥淮有個愛好,不喜歡女生塗口紅,那味道真是難以形容,所以看到這一幕,心便活躍起來。
他低下頭親了女生一口,嗯,味道果然不錯,也沒有塗口紅,不過穿搭實在辣眼睛,他都沒法多親幾秒。
“行了,現在報答完了吧。”你也可以走了,別攔路。
女生臉紅看著他:“不,不是這樣的……”
向彥淮特別討厭不知足的人,他好不容易救個人怎麽還攤上這種事?果然,他不適合做好事。
向彥淮開車走了,迴去之後就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
畢竟他的生活多姿多彩,身旁的女生也是各有姿色,他不會費心思去記住一個他不喜歡的,平平無奇的異性。
向彥淮畢竟還在國外讀書,迴國玩了一周,就迴去了。
他至始至終也不知道,有個女生每周都會去市中心的步行街,在那等很久,就像守株待兔中的那個農夫。
兔子隻有一隻笨兔子,遇見了一次,就沒有下一次了。
***
方媛再次見到向彥淮是在三年後了,那時候她從長河大學畢業,去了名瑜工作,她也找不到其他更好的工作了,在江北這座大城市,本科生滿地走,不會有公司去選擇一個專科生。
但是關於向彥淮的事情,方媛卻一直記住的,她也不知道是因為那個吻,還是那個人。
這些年中,方媛改變了很多,不可否認,這其中有向彥淮的功勞,他說,他喜歡漂亮的女生。這句話應該是所有男性的心聲。
她學會了化妝,學會了穿搭,隻是還是偏向於保守的風格,大概童年給人留下的痕跡是終身的,也有人問她要聯係方式,誇讚她長得好看,隻是方媛都知道,那些讚揚可能更多的出於禮貌。
她在名瑜工作的這一年中,結交了一個好友,叫宋知惜。
宋知惜長得才是真正的漂亮,就算不怎麽打扮也吸引人,常常被店裏麵的客人要聯係方式。
不過宋知惜卻一直沒有談戀愛,她一心賺錢,方媛十分佩服她,長得漂亮的女生一般來說在生活中都會有優待,她們可以憑借自己的外貌輕易獲得很多東西,但宋知惜不一樣。
方媛特別喜歡宋知惜。
所以在一天看到宋知惜和那個她三年沒見的男生坐在一起時,也隻覺得震驚,沒有嫉妒,她甚至還想,宋知惜看上去真的和他挺配的。
她有點不確定他是不是就是那個他,單從外貌來說並沒有太大的變化,隻是藍色的頭發變成了亞麻灰色。
宋知惜介紹時,他臉上那種懶洋洋的神情和三年前如出一轍。
方媛愣住了,她其實很少在工作中失態,那是第一次。
應該是他了,方媛這樣想著,但他看上去好像已經完全忘了她。
過後,方媛沒忍住跟宋知惜說:“惜惜,你記得我原來跟你說過,我讀大學的時候,遇上搶劫被一個人救過嗎?那個救我的人和你的朋友長得好像。”
宋知惜說:“我那個朋友原來在國外,今天才迴國。”
“那可能是我記錯了。”
所以,這就是她每周去步行街都沒有再遇上他的緣故嗎?他出國了,多遙遠的一個詞語,方媛覺得自己和他的差距真的是很大。
讀大學時,她還懵懵懂懂,空有一腔被室友加滿的勇氣,像一隻脹氣球一般,就敢飄上去,工作一年後,她認清了什麽叫做階級差異,門當戶對。
“你那個朋友叫什麽名字?”她最後問。
“向彥淮。”
方媛心中塵埃落定,真的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