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天在外麵聽到也是立馬安排人去了趙偉雄的辦公室。


    “這個我們會派人去核實,你先說說什麽原因。後來你和魏曉燕又是怎麽處理的?”


    “我跟我老婆結婚之後三四年都沒孩子,後來我們倆都去查了,結果是我的問題,正常的房事沒事,但是精子的存活率太低了,基本上是沒什麽機會有孩子,那些年我不知道吃了多少藥,看了多少醫院都沒用,所以我一聽她說懷的我的孩子,我立馬就知道這女人給我帶綠帽子了,我就告訴了她我不能生孩子的事情,沒想到這娘們為了錢真的是不要臉,她竟然跟我說什麽隻是存活率低,不代表絕對,說要是我不相信,她就去找我老婆,然後把孩子生下來再做鑒定,還說什麽生孩子期間我得負責她。您說說,有這麽不要臉的人嗎?”


    “後來怎麽辦的?”


    “我能怎麽辦?我不可能讓她去找我老婆的,不然我就慘了,我老婆還不得殺了我啊,這個公司對外說我是老板,但是實際上我老婆才是,所以我就答應給她兩百萬,然後讓她把孩子打了,離開平江。”


    “後來給她錢了嗎?”


    “當時給了20萬,我身上就這麽多,公司的財務掌握在我老婆手裏,我答應她一個月內湊齊給她。”


    “趙偉雄,你上個月25號在哪兒?”


    “25號?25號我不在平江啊,我20日就去了滬市。”


    “不在平江?趙偉雄,你還在撒謊,說吧,是不是你殺了魏曉燕,就因為她勒索你200萬,你湊不齊錢,所以殺了她。”


    “不是,警察同誌,我沒殺人,我真的沒殺人啊,我真的在滬市出差啊,這個不信你可以去查啊,我20號下午就從平江去了滬市,然後在滬市待了三天之後,從滬市去了帝都。”


    “那我問你,你的那輛牌照尾數688的奔馳車為什麽25日的下午出現在案發現場附近,趙偉雄我勸你老實一點。”


    “這不可能,我真的在外地出差啊,不相信你們可以查啊。”


    “你自己看,這是不是你的車,你看看上麵的時間。”


    錢程將監控錄像擺到了趙偉雄身前。


    可以說到現在為止趙偉雄是所有嫌疑人當中嫌疑最大的,而且動機也是非常的充分。


    “是我的車,但是我真的在出差,反正我沒殺她,我有必要為了錢殺人嗎?雖然我老婆掌控了公司的財政大權,但是就區區兩百萬而已,我還是有辦法弄到的,我沒必要為了個兩百萬就殺人吧,警察同誌我說的都是實話,你們要是不相信可以去查。”


    唐天在外麵看著趙偉雄的表情,沉思了一會兒之後對著話筒說道。


    “錢隊,你問問他,他的車除了他還有誰有鑰匙,另外他出差了鑰匙放哪兒了。”


    審訊室裏的錢程聽到後隨即問出了這個問題。


    “別人沒有鑰匙,隻有我有,我隻要出去鑰匙都是放在辦公室的。”


    “那你辦公室誰能進去?”


    “我助理有一把我辦公室的鑰匙。”


    “趙偉雄,你應該很清楚現在的形勢對你很不利,希望你說的都是實話,我們會對你所說的進行核實,現在你把你20出差之後的行程全部寫下來,去了哪裏,有什麽證明,越詳細越好,還有你助理的名字,電話都寫下來,然後這段時間不要離開平江,我們會隨時對你進行問詢,明白嗎?”


    隨即錢程拿著趙偉雄的筆錄,以及他寫的行程安排來到了唐天這邊。


    “唐局,這是趙偉雄的問詢筆錄,還有他交代的他20號出差之後的行程。”


    “我不看了,你安排人跟著查一遍。”


    “唐局,你相信他說的?”


    “不像是說謊,如果是說謊沒必要暴露他和死者之間的矛盾,不管怎麽樣總歸是要證實一下。”


    此時整個案件依舊是籠罩在一團迷霧當中,唐天感覺趙偉雄沒有說謊。


    而事實上證明這家夥確實沒說謊,錢程安排的兩個人根據趙偉雄的交代,經過查實,他在20號的上午十一點左右確實到了滬市,而後在滬市待了三天,也就是23號從滬市機場乘坐飛機到了帝都,無論是機場的監控還是帝都那邊的酒店入住記錄以及酒店的監控都是顯示25號當天趙偉雄在帝都,這就代表趙偉雄確實是沒有作案時間。


    那現在唯一的問題就是趙偉雄的那輛奔馳車。


    首先當天那輛車是誰開的,既然趙偉雄這輛車沒有借給別人,而且別人也沒有鑰匙,首先誰開的,其次這個人為什麽要開趙偉雄的車子出來。


    唐天有種感覺好像是有人故意要嫁禍趙偉雄。


    但是要嫁禍肯定要選一個趙偉雄在平江的時候,為什麽偏偏選了一個趙偉雄不在平江,那這樣的話嫁禍不成功反而容易讓自己暴露。


    難道說這個人不知道趙偉雄出差了,或者說這個人雖然意外的弄到了趙偉雄的車鑰匙,但是對趙偉雄的行蹤並不熟悉,所以想當然的以為趙偉雄在平江,這樣的話這個嫁禍就說得通了。


    當然也不排除另外的一種可能,那就是趙偉雄買兇殺人,然後自己出差製造不在場的證據,但是為什麽要用自己的車呢,買兇殺人,而且現場的屍體的處理太繁瑣了,如果是買兇殺人,那殺手肯定是越簡單越好,殺完人趕緊離開平江。


    可是現場的屍體表示,這家夥殺了人之後還將屍體用塑料薄膜裹得嚴嚴實實的,然後再從死者所在的房間轉移到另外的一個房間。


    另外還有個不合理的就是處理屍體的方式,如果要想盡可能的不被人發現,他既然有時間包裹屍體轉移屍體,那完全有時間用別的方式轉移走屍體,如果說不讓屍體留在旅館,找個荒郊野嶺的地方,挖個坑一埋,很有可能這個案子就不會被發現。


    因為魏曉燕是假的,沒什麽親人在,說得難聽點失蹤個幾年可能都沒人管。


    這不是更便於隱藏嗎?


    為什麽要用這樣又麻煩又容易被發現的方式呢。


    最後的最後,這個假魏曉燕到底是誰?真的魏曉燕哪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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