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發財做了縣太爺之後,他就把他和藍天當年的那個約定給撕毀了。
本來金發財和藍天約定的是,將來金發財如果有了女兒,金發財的女兒一定嫁藍天的兒子,將來藍天如果有了女兒,藍天的女兒一定嫁金發財的兒子。
可金發財把那個約定給撕毀了。
金發財做了縣太爺以後,他就想:我已經是縣太爺了,縣太爺的女兒還能嫁藍天那樣的家庭嗎?縣太爺的女兒,那是“公主”,“公主”將來找婆家得找有錢有勢的才行。藍天是個鄉巴佬,我能讓我女兒嫁鄉巴佬嗎?別說讓我女兒嫁他們家我不同意,就是他女兒嫁我們家我也不同意。將來我兒子找媳婦,也應該找更好的才對。
要不怎麽說,交朋友別交金發財這樣的呢。
*******
金發財之所以不願意和藍天成為兒女親家,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金發財他老婆溫柔的原因。
前文說了,溫柔是省府司令的女兒,金發財還有些懼內,金發財有些事還得聽他老婆的。
溫柔當然更不願意女兒嫁鄉巴佬了。
有一次,金發財在他夫人溫柔的麵前提到那個事。
當時還是溫柔正高興,當時還是金發財和他夫人溫柔閑說話。
當時金發財就對夫人說:“夫人,之前我和我好朋友藍天之間有個約定。”
溫柔笑著說:“什麽約定?”
金發財說:“之前我們說了,將來如果我有了女兒,將來我女兒一定嫁他兒子,將來如果他有了女兒,他女兒一定嫁咱們的兒子。”
金發財的話音剛落,溫柔就翻臉了。
溫柔板著臉,她用手一指金發財的鼻子,她厲聲衝金發財說道:“不行!”
當時,金發財讓他夫人訓得臉一紅一白的。
那麽大的縣太爺被夫人指著鼻子訓,他當然臉上掛不住了。
還好,金發財往四外看了看,四外無人。
金發財隻好不笑假笑地說:“夫人,咱這不是閑說話嗎。我也知道那事不行。”
溫柔說:“閑說話就好。要是真事,我饒不了你!”
以後,金發財就沒敢再在他夫人麵前提那事。
其實,金發財自己的心裏也不願意那事。
*******
金發財之所以不願意與藍天成為兒女親家,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和藍天走的不是一條路。
金發財做了縣太爺以後,他雙腳就邁入了官府的大門。藍天呢,藍天有一個外號叫“賽李逵”。藍天的脾氣秉性就跟《水滸傳》裏的李逵一樣。
“李逵”和官府是反向的。
也確實是如此。
藍天由於他的脾氣像李逵,他有時就管些人世間的不平之事。
例如,有欺男霸女的了,有偷盜摸取的了,他就管。
但是,那些欺男霸女的,那些偷盜摸取的還多半跟縣太爺金發財有“交情”。
幹那事的竟是些所謂“有頭有臉”的人。而這些“有頭有臉”的人,還偏偏都和縣太爺有些交情。那些“有頭有臉”的人,基本都是縣太爺金發財的納稅大戶。那些人平時經常給金發財送些禮。
有的時候,藍天和那些人之間產生摩擦,金發財還得給他們調解。
為此,金發財就非常煩藍天。
金發財心說:藍天,你沒事在家歇歇好不好,你管那事幹什麽,淨給我添麻煩。
*******
雖然金發財和藍天之間早有不睦,藍天也知道他在金發財心目中的重要性已經遠遠落白福、黃雲等人之下,可藍天對當年金發財的許諾還是持之以恆的。
藍天總以為大丈夫說出去的話就應該兌現。
不過,有一天金發財可讓藍天“冷水潑頭”了。
這天,藍天又和金發財在一塊喝酒了。
雖然這些年來藍天和和金發財之間的關係有些變冷,可他們之間的的關係還是有一定“溫度”的。他們也常在一塊喝酒。藍天也是遠近百裏有頭有臉的人,藍天也是金發財的納稅大戶,藍天當然在金發財的眼裏也有一定地位。
那天,在他們酒至半酣的時候,藍天就問金發財:“大哥,你當年曾經對我說過,將來如果你有女兒,你的女兒一定嫁我兒子,將來如果我有女兒,我女兒一定嫁你兒子。我看你的意思,你怎麽不想兌現你當年的那個諾言啊?”
金發財說:“兒時的一句戲言,你也當真?”
藍天說:“什麽,兒時的一句戲言?你那麽大的縣太爺,你不會說話出爾反爾吧?做人要言而有信!大丈夫一言出口駟馬難追!”
金發財說:“什麽‘那麽大的縣太爺說話不算話’啊?什麽‘大丈夫一言出口駟馬難追’啊?當時我和你說那話的時候,我的身份還不是縣太爺!我做了縣太爺以後,我言行不一,那才能叫‘縣太爺說話不算話’呢。再說,當時我和你說那話的時候,我才十七歲!我還不到十八歲。十八歲以上才算成人。按法律規定,十八歲以上說的話,才對他的言行負責。”
藍天說:“金發財,你想出爾反爾!”
金發財一跟藍天講法律,藍天非常生氣。
金發財說:“你怎麽說話這麽難聽啊!”
藍天說:“金發財,我問你,你是不是做了縣太爺以後,你就看不上我了?我再問你,如果你沒做縣太爺,如果你我的身份還一樣,你是不是就不會撕毀我們之間的約定了?”
最後,藍天和金發財鬧了個不歡而散。
*******
從那以後,藍天和金發財之間的關係又遠了一步。
但是,藍天對於當年那個事,他可從沒罷休。
藍天一直認為當年那個事還有迴旋的餘地。
藍天總認為金發財是縣太爺,金發財不能失信到那種地步。
有的時候藍天就想:雖然那天金發財一口否認了,可那天金發財是喝酒了。以後那事或許還有迴旋的餘地。
藍天還認為:當年的那個事金發財不大同意,那是自然的。他是縣太爺了,我還依然是鄉巴佬,他還能看上我嗎?但是那麽大的縣太爺也不能失信到那種地步。如果給他施加點壓力,他也許他還能“迴頭”。真格的那麽大的縣太爺能失信到那種地步嗎?
******
藍天一直對那事耿耿於懷,才引出了今天的大麻煩。
本來金發財和藍天約定的是,將來金發財如果有了女兒,金發財的女兒一定嫁藍天的兒子,將來藍天如果有了女兒,藍天的女兒一定嫁金發財的兒子。
可金發財把那個約定給撕毀了。
金發財做了縣太爺以後,他就想:我已經是縣太爺了,縣太爺的女兒還能嫁藍天那樣的家庭嗎?縣太爺的女兒,那是“公主”,“公主”將來找婆家得找有錢有勢的才行。藍天是個鄉巴佬,我能讓我女兒嫁鄉巴佬嗎?別說讓我女兒嫁他們家我不同意,就是他女兒嫁我們家我也不同意。將來我兒子找媳婦,也應該找更好的才對。
要不怎麽說,交朋友別交金發財這樣的呢。
*******
金發財之所以不願意和藍天成為兒女親家,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金發財他老婆溫柔的原因。
前文說了,溫柔是省府司令的女兒,金發財還有些懼內,金發財有些事還得聽他老婆的。
溫柔當然更不願意女兒嫁鄉巴佬了。
有一次,金發財在他夫人溫柔的麵前提到那個事。
當時還是溫柔正高興,當時還是金發財和他夫人溫柔閑說話。
當時金發財就對夫人說:“夫人,之前我和我好朋友藍天之間有個約定。”
溫柔笑著說:“什麽約定?”
金發財說:“之前我們說了,將來如果我有了女兒,將來我女兒一定嫁他兒子,將來如果他有了女兒,他女兒一定嫁咱們的兒子。”
金發財的話音剛落,溫柔就翻臉了。
溫柔板著臉,她用手一指金發財的鼻子,她厲聲衝金發財說道:“不行!”
當時,金發財讓他夫人訓得臉一紅一白的。
那麽大的縣太爺被夫人指著鼻子訓,他當然臉上掛不住了。
還好,金發財往四外看了看,四外無人。
金發財隻好不笑假笑地說:“夫人,咱這不是閑說話嗎。我也知道那事不行。”
溫柔說:“閑說話就好。要是真事,我饒不了你!”
以後,金發財就沒敢再在他夫人麵前提那事。
其實,金發財自己的心裏也不願意那事。
*******
金發財之所以不願意與藍天成為兒女親家,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他和藍天走的不是一條路。
金發財做了縣太爺以後,他雙腳就邁入了官府的大門。藍天呢,藍天有一個外號叫“賽李逵”。藍天的脾氣秉性就跟《水滸傳》裏的李逵一樣。
“李逵”和官府是反向的。
也確實是如此。
藍天由於他的脾氣像李逵,他有時就管些人世間的不平之事。
例如,有欺男霸女的了,有偷盜摸取的了,他就管。
但是,那些欺男霸女的,那些偷盜摸取的還多半跟縣太爺金發財有“交情”。
幹那事的竟是些所謂“有頭有臉”的人。而這些“有頭有臉”的人,還偏偏都和縣太爺有些交情。那些“有頭有臉”的人,基本都是縣太爺金發財的納稅大戶。那些人平時經常給金發財送些禮。
有的時候,藍天和那些人之間產生摩擦,金發財還得給他們調解。
為此,金發財就非常煩藍天。
金發財心說:藍天,你沒事在家歇歇好不好,你管那事幹什麽,淨給我添麻煩。
*******
雖然金發財和藍天之間早有不睦,藍天也知道他在金發財心目中的重要性已經遠遠落白福、黃雲等人之下,可藍天對當年金發財的許諾還是持之以恆的。
藍天總以為大丈夫說出去的話就應該兌現。
不過,有一天金發財可讓藍天“冷水潑頭”了。
這天,藍天又和金發財在一塊喝酒了。
雖然這些年來藍天和和金發財之間的關係有些變冷,可他們之間的的關係還是有一定“溫度”的。他們也常在一塊喝酒。藍天也是遠近百裏有頭有臉的人,藍天也是金發財的納稅大戶,藍天當然在金發財的眼裏也有一定地位。
那天,在他們酒至半酣的時候,藍天就問金發財:“大哥,你當年曾經對我說過,將來如果你有女兒,你的女兒一定嫁我兒子,將來如果我有女兒,我女兒一定嫁你兒子。我看你的意思,你怎麽不想兌現你當年的那個諾言啊?”
金發財說:“兒時的一句戲言,你也當真?”
藍天說:“什麽,兒時的一句戲言?你那麽大的縣太爺,你不會說話出爾反爾吧?做人要言而有信!大丈夫一言出口駟馬難追!”
金發財說:“什麽‘那麽大的縣太爺說話不算話’啊?什麽‘大丈夫一言出口駟馬難追’啊?當時我和你說那話的時候,我的身份還不是縣太爺!我做了縣太爺以後,我言行不一,那才能叫‘縣太爺說話不算話’呢。再說,當時我和你說那話的時候,我才十七歲!我還不到十八歲。十八歲以上才算成人。按法律規定,十八歲以上說的話,才對他的言行負責。”
藍天說:“金發財,你想出爾反爾!”
金發財一跟藍天講法律,藍天非常生氣。
金發財說:“你怎麽說話這麽難聽啊!”
藍天說:“金發財,我問你,你是不是做了縣太爺以後,你就看不上我了?我再問你,如果你沒做縣太爺,如果你我的身份還一樣,你是不是就不會撕毀我們之間的約定了?”
最後,藍天和金發財鬧了個不歡而散。
*******
從那以後,藍天和金發財之間的關係又遠了一步。
但是,藍天對於當年那個事,他可從沒罷休。
藍天一直認為當年那個事還有迴旋的餘地。
藍天總認為金發財是縣太爺,金發財不能失信到那種地步。
有的時候藍天就想:雖然那天金發財一口否認了,可那天金發財是喝酒了。以後那事或許還有迴旋的餘地。
藍天還認為:當年的那個事金發財不大同意,那是自然的。他是縣太爺了,我還依然是鄉巴佬,他還能看上我嗎?但是那麽大的縣太爺也不能失信到那種地步。如果給他施加點壓力,他也許他還能“迴頭”。真格的那麽大的縣太爺能失信到那種地步嗎?
******
藍天一直對那事耿耿於懷,才引出了今天的大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