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我就是囂張4
夫人在上,受為夫一抱 作者:隨心夭夭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藥草?”
一直默默站在魏棲霞身後不遠的秦卿突然開口問道。倒是被她推著坐在輪椅上的楚慕離像是什麽都不聽到似的,眼神木訥地不知望向何處。
“原來大伯母也過來了。”盡管神情有所放鬆,楚長歌的眼神卻還是冰冷地沒有一絲溫度,“那正好,省得我再帶人去大伯母院裏了。金主事,本小姐累了懶得解釋,你給大家說說吧,我這一萬金到底花在了哪裏!”
說完這些話楚長歌像是累極了一樣又倚向了父親懷裏。事實上,她的確是裝的!不過可不是虛弱是裝的,而是剛剛那雄赳赳氣昂昂的樣子是裝的!她早料到迴府不會有什麽好事等著她,再迴來的路上特地擦了點胭脂,讓自己看起來氣色好些,而剛才躲進父親懷裏的時候又趁機把臉上的東西蹭掉了,這才有了他們看到的落差!反正自己身子不好是大家都知道的事!而現在自己的狀況又的確是不怎麽好。
“是,楚三小姐。”金明從人群中走出幾步,先是朝著楚慕白幾人微微頷首,一一見好,然而才緩緩開口道,“原本小人剛聽到下麵的人來報,說有人拍了狼孩不說,還要紫金花和神仙草兩株藥草,是完全不會理會的,可是當小人知道是楚三小姐要這兩株藥草的時候...”金明的目光落到了秦卿身上,“馬上就聯想到了秦夫人,如果小人沒記錯,這兩年秦夫人一直在托人找這兩株藥草,為了自己的夫君,多年多年不離不棄,奔波苦求,金元樓雖然是以利益為重,但是最敬佩就是像秦夫人這樣的人物。當下就要吩咐人答應了楚三小姐的要求,卻沒想到我們那個不懂事的小廝已經當眾將那個拍賣結束了.......”
金明頓了一下,看了看眾人各不相同的神色,繼續道:
“金元樓向來一錘定音,也不好壞了麵上的規矩,原本是打算明天上門來跟眾位說明情況,我們願意為楚家尋這兩株藥草,至於價錢,自然算在了這一萬金以內。就當是,嘿嘿,就當是金元樓像楚家示個好。後來聽了下人來報,楚三小姐要提早迴府,就想著總歸時間還早,就一起跟過來了。”金明的話中滿是討好的意味,很自然的將為楚長歌尋藥草換成了為楚家尋藥草。這樣不僅討好了楚家,更是在無形中為楚長歌博得了一個好名聲。
魏棲霞沒想到楚長歌把金元樓的主事都給帶了迴來,更沒想到原來楚長歌拍這藥草的時候竟還提了這個要求!秦卿在找紫金花和神仙草的事整個定京城都沒什麽人不知道的。這兩株藥草都是活血通脈的兩藥,單一株藥草就千金難求。如果一下子得兩株,恐怕真的值好幾千金?而且秦卿這個人在楚慕離雙腿癱瘓之後向來生人勿進,對府裏的人一點都不親近,可她的身份擺在那,還是有一定話語權的。沒想到,四弟一家竟然有這份心思,竟是要拉攏秦卿麽?
此時魏棲霞已經將楚長歌會提出要這兩株藥草完全歸於是楚慕白示意的。
“長歌倒是有心,倒是記著長輩。棲霞在這裏先恭喜大嫂,”秦卿張了張嘴正要說話,魏棲霞卻又是將話題一轉,“可是,就當是那剩下的錢去拍的這個狼孩吧,那算下來,也是花了幾千金吧?這狼孩年紀這麽小,也不知道會什麽,這...哎,可憐我們楚家這些護衛了,一年下來也不過百兩。”事情的發展雖然出乎了魏棲霞的預料,但畢竟楚長歌揮霍是擺明了的事,她自然不會放過這點!
楚慕白皺了皺眉頭!大家已經都被金主事的話將矛頭引了過去,這女人竟還非得抓著長歌不放!
“這個狼孩難道不值幾千金?”金明突然疑惑地看向魏棲霞,然後又掃了一遍眾人,最後將目光落在了楚長歌身上,後者卻是翻了白眼,一句話都不想說的樣子。
“聽金主事的口氣,這狼孩難道值這個價錢?”魏棲霞不屑地嗤笑道。
金明卻是突然正了臉色,嚴肅道:
“難道魏夫人不知道這狼孩可以馭狼?”
魏棲霞突然整個人噎住了!我怎麽會知道!馭狼!這個不過十幾歲的狼孩會馭狼!?這怎麽可能呢?可是看金主事的神色卻一點都不像是騙人的!難道是給自己傳消息的人漏提了這一點?可是,這麽重要的事情那人怎麽會漏提了呢?
不要說魏棲霞,所有人都驚呆了。
馭狼啊!馭狼啊!狼向來是一個忠誠團結的族群,向來是忠於自己的首領,要說人是根本不可能駕馭狼群的,可是大概在十年前,大秦曾有個將軍就曾經可以號令群狼,這些狼甚至能按其指揮,像人一樣在戰場上有章法地作戰,因此打了好幾場以少勝多的仗,當時大秦周邊許多國家將領知道對手是這個將軍的時候,都不戰而退,誰都不像和一群兇惡的狼去拚命。可惜,這個將軍沒幾年便在一場戰役受伏隕落。原本以為,這世上再沒有人可以馭狼了。
現在......
一時間眾人將目光落到了被遺忘在一邊許久的慕歌身上。
他能馭狼?
慕歌察覺到眾人都突然看向他,但又知道大家都沒什麽惡意,所以並沒有什麽其他動作,隻是依舊兇狠地看著明豔豔,事實上,剛才這麽久,他一直這麽瞪著明豔豔,他不會忘記明豔豔剛開始看他的眼神,更不會忘記她將楚長歌推到了,潛意識裏,他將這個自己一眼看到便生出好感,而且對自己又如此友善的女孩劃到了自己要保護的範圍內了。
“難道楚三小姐也不知道他可以馭狼?”
“我可不懂什麽馭狼!”她當然知道慕歌會馭狼,不過她可不會讓他們自己知道這點,楚長歌撇撇嘴,“我會散萬金拍賣這個狼孩,隻是因為......他曾經救過我的命!”
一直默默站在魏棲霞身後不遠的秦卿突然開口問道。倒是被她推著坐在輪椅上的楚慕離像是什麽都不聽到似的,眼神木訥地不知望向何處。
“原來大伯母也過來了。”盡管神情有所放鬆,楚長歌的眼神卻還是冰冷地沒有一絲溫度,“那正好,省得我再帶人去大伯母院裏了。金主事,本小姐累了懶得解釋,你給大家說說吧,我這一萬金到底花在了哪裏!”
說完這些話楚長歌像是累極了一樣又倚向了父親懷裏。事實上,她的確是裝的!不過可不是虛弱是裝的,而是剛剛那雄赳赳氣昂昂的樣子是裝的!她早料到迴府不會有什麽好事等著她,再迴來的路上特地擦了點胭脂,讓自己看起來氣色好些,而剛才躲進父親懷裏的時候又趁機把臉上的東西蹭掉了,這才有了他們看到的落差!反正自己身子不好是大家都知道的事!而現在自己的狀況又的確是不怎麽好。
“是,楚三小姐。”金明從人群中走出幾步,先是朝著楚慕白幾人微微頷首,一一見好,然而才緩緩開口道,“原本小人剛聽到下麵的人來報,說有人拍了狼孩不說,還要紫金花和神仙草兩株藥草,是完全不會理會的,可是當小人知道是楚三小姐要這兩株藥草的時候...”金明的目光落到了秦卿身上,“馬上就聯想到了秦夫人,如果小人沒記錯,這兩年秦夫人一直在托人找這兩株藥草,為了自己的夫君,多年多年不離不棄,奔波苦求,金元樓雖然是以利益為重,但是最敬佩就是像秦夫人這樣的人物。當下就要吩咐人答應了楚三小姐的要求,卻沒想到我們那個不懂事的小廝已經當眾將那個拍賣結束了.......”
金明頓了一下,看了看眾人各不相同的神色,繼續道:
“金元樓向來一錘定音,也不好壞了麵上的規矩,原本是打算明天上門來跟眾位說明情況,我們願意為楚家尋這兩株藥草,至於價錢,自然算在了這一萬金以內。就當是,嘿嘿,就當是金元樓像楚家示個好。後來聽了下人來報,楚三小姐要提早迴府,就想著總歸時間還早,就一起跟過來了。”金明的話中滿是討好的意味,很自然的將為楚長歌尋藥草換成了為楚家尋藥草。這樣不僅討好了楚家,更是在無形中為楚長歌博得了一個好名聲。
魏棲霞沒想到楚長歌把金元樓的主事都給帶了迴來,更沒想到原來楚長歌拍這藥草的時候竟還提了這個要求!秦卿在找紫金花和神仙草的事整個定京城都沒什麽人不知道的。這兩株藥草都是活血通脈的兩藥,單一株藥草就千金難求。如果一下子得兩株,恐怕真的值好幾千金?而且秦卿這個人在楚慕離雙腿癱瘓之後向來生人勿進,對府裏的人一點都不親近,可她的身份擺在那,還是有一定話語權的。沒想到,四弟一家竟然有這份心思,竟是要拉攏秦卿麽?
此時魏棲霞已經將楚長歌會提出要這兩株藥草完全歸於是楚慕白示意的。
“長歌倒是有心,倒是記著長輩。棲霞在這裏先恭喜大嫂,”秦卿張了張嘴正要說話,魏棲霞卻又是將話題一轉,“可是,就當是那剩下的錢去拍的這個狼孩吧,那算下來,也是花了幾千金吧?這狼孩年紀這麽小,也不知道會什麽,這...哎,可憐我們楚家這些護衛了,一年下來也不過百兩。”事情的發展雖然出乎了魏棲霞的預料,但畢竟楚長歌揮霍是擺明了的事,她自然不會放過這點!
楚慕白皺了皺眉頭!大家已經都被金主事的話將矛頭引了過去,這女人竟還非得抓著長歌不放!
“這個狼孩難道不值幾千金?”金明突然疑惑地看向魏棲霞,然後又掃了一遍眾人,最後將目光落在了楚長歌身上,後者卻是翻了白眼,一句話都不想說的樣子。
“聽金主事的口氣,這狼孩難道值這個價錢?”魏棲霞不屑地嗤笑道。
金明卻是突然正了臉色,嚴肅道:
“難道魏夫人不知道這狼孩可以馭狼?”
魏棲霞突然整個人噎住了!我怎麽會知道!馭狼!這個不過十幾歲的狼孩會馭狼!?這怎麽可能呢?可是看金主事的神色卻一點都不像是騙人的!難道是給自己傳消息的人漏提了這一點?可是,這麽重要的事情那人怎麽會漏提了呢?
不要說魏棲霞,所有人都驚呆了。
馭狼啊!馭狼啊!狼向來是一個忠誠團結的族群,向來是忠於自己的首領,要說人是根本不可能駕馭狼群的,可是大概在十年前,大秦曾有個將軍就曾經可以號令群狼,這些狼甚至能按其指揮,像人一樣在戰場上有章法地作戰,因此打了好幾場以少勝多的仗,當時大秦周邊許多國家將領知道對手是這個將軍的時候,都不戰而退,誰都不像和一群兇惡的狼去拚命。可惜,這個將軍沒幾年便在一場戰役受伏隕落。原本以為,這世上再沒有人可以馭狼了。
現在......
一時間眾人將目光落到了被遺忘在一邊許久的慕歌身上。
他能馭狼?
慕歌察覺到眾人都突然看向他,但又知道大家都沒什麽惡意,所以並沒有什麽其他動作,隻是依舊兇狠地看著明豔豔,事實上,剛才這麽久,他一直這麽瞪著明豔豔,他不會忘記明豔豔剛開始看他的眼神,更不會忘記她將楚長歌推到了,潛意識裏,他將這個自己一眼看到便生出好感,而且對自己又如此友善的女孩劃到了自己要保護的範圍內了。
“難道楚三小姐也不知道他可以馭狼?”
“我可不懂什麽馭狼!”她當然知道慕歌會馭狼,不過她可不會讓他們自己知道這點,楚長歌撇撇嘴,“我會散萬金拍賣這個狼孩,隻是因為......他曾經救過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