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可真累。
顧愛走進臥室,打個哈欠,伸個懶腰,張開雙臂,就撲到在了床上。腦海裏過濾了一遍今天發生的一切,自戀的給自己今天的表現打了個滿分。給自己打了分,心滿意足的嘴角微微一勾,迷迷瞪瞪的睡了過去...
好像是剛睡著,便聽到了敲門聲。
被吵醒,顧愛非常不爽的皺皺眉,跳下床帶著焦躁的小情緒睡眼懵忪的前去開門,開了門,卻看到林呈拿著一杯熱牛奶站在門口。
“給。”
簡簡單單一個字,冷冷的語調配著冷冷的表情,說話間,已經把牛奶遞了過來。
看到他煮了熱牛奶,顧愛一愣,不知道是受寵若驚還是對他的舉動感到太過不可思議,她仿佛一下子就沒了困意,先前被吵醒的焦躁小情緒也瞬間消失的無影無蹤了...伸手不打笑臉人,疑惑的看著他,反應幾秒後優雅禮貌的接過了牛奶,客氣的微微笑笑:“謝謝。”
他剛剛沐浴過,身上的味道很好聞。
顧愛接過牛奶,牛奶杯上留有他指尖的香氣,伴隨著奶香味,沁人心脾。
見她客氣有禮的接過牛奶,林呈麵無表情的點點頭:“不過舉手之勞,我睡前也有喝牛奶的習慣。”
聽他這麽說,顧愛淺笑:“有相同的習慣真好。”
他好像還有什麽話要說,薄唇微啟,欲言又止,半晌,冷冷道:“今天婚禮上的事情,我很抱歉。這種事情,以後不會再發生了。”
他跟她說話時,很認真的注視著她,作為禮貌,顧愛抬起頭與他對視著...
他的眼睛很漂亮也很深邃,不過,仔細看過去,會發現他的眼睛裏充滿了滄桑、落寞與孤寂,卻...又有一種不屈的神采。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錯覺,顧愛好像看到她對上他的眼神時,他竟有一絲的慌亂...
顧愛蹙眉疑惑時,林呈已經說完了話,沒等她有所反應,轉身離去。
看著他修長高大的背影,顧愛挑挑眉:這個男人的背後,一定很有故事...因為他的眼睛裏藏著很多東西,很神秘...
看看牛奶,顧愛抿了一小口,挑挑眉,煮的很不錯...
******
現在是淩晨一點鍾,可是林呈絲毫沒有一點的睡意,想起剛才跟她對視時的那刹,他的心就慌亂的跳個不停...
在客廳裏吸了幾支煙後,林呈幹脆穿好衣服出了房門,來到了泳池邊。
好像是從他18歲的時候開始,每當他心靜不下來的時候就喜歡到有水的地方坐會兒。看著水,就容易讓心情舒緩下來...
夜晚的風柔柔的吹來,很舒服的感覺。
有腳步聲在身後響起,側頭看一眼,是寧非。
寧非是他的得力助手,跟在他身邊有五年之久。
雖然她年紀不過25,可是卻有著不同於年齡的老練和成熟。
“怎麽還沒休息?”
他的聲音低沉而冰冷,可是不知道為什麽,這聲音雖冷,卻給人足夠的安全感。聽林呈這麽問,寧非笑笑:“跟你一樣,睡不著。”說著,已經走到他身邊,跟他站成了一排...
側過頭看著他的側臉,俊朗有型,棱角分明,不過,卻透著些許的疲憊憂傷,莫名的,寧非一陣心疼,呆呆看他良久,直到林呈扭過頭瞪她,她才慌忙收迴了目光。
林呈曾說過,要想長久留在他身邊,就不要對他動心....
收迴目光後,寧非若無其事般的挑眉:“以後可以跟她朝夕相處、低頭不見抬頭見了,所以心裏很開心。可是呢,又害怕越靠近她越愛的無法自拔,而讓自己更痛苦。所以,糾結的睡不著對吧?”
跟在他身邊五年,寧非自認為自己對他足夠了解。
他被大家尊稱“小呈爺”,在s市頗具盛名,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接觸過他的人都說他是冷血心狠的厲害角色。盛傳,隻要是他認準的目標,他看中的東西,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在外人看來,他很強大,強大到無所不能,可是隻有寧非知道,這個強大的男人有一個致命的弱點——那個弱點就是顧愛。
一旦跟顧愛扯上關係的,哪怕隻是提及一下顧愛的名字,他那每天都繃緊的神經一定會柔和起來...隻因為他喜歡顧愛,到目前為止已經暗戀了她七年。
一個男人暗戀一個女人七年,那是什麽概念...
而且,在寧非心裏,那個男人還是優秀到極致的....
他知道她最喜歡的香水味,知道她最愛的奢侈品牌,了解她的飲食習慣、興趣愛好,也知道她最愛的明星,最喜歡的cd....
跟在林呈身邊這麽久,如果某天發現林呈對某項事情感興趣,不用多想,一定是因為他知道了顧愛喜歡...隻要是她喜歡的東西,他都會去嚐試。就像前些日子,林呈不知怎麽知道了顧愛喜歡在睡前喝牛奶,而後,他居然睡前也會喝一杯牛奶....寧非想,這應該就是所謂的愛屋及烏吧,愛上那個人,然後就想模仿那個人的習慣,甚至是愛好、動作,最後在不知不覺中那個人的習慣也就成了自己的習慣....
有時候,寧非真的不得不欽佩他,因為跟在他身邊五年,她從未看到過他身邊有任何一個女人。要知道,光憑小呈爺的名號,就會有很多女人想被他睡,更何況,這個小呈爺不過才28歲,年輕又帥氣...可是,即便再怎麽漂亮好看的女人,他都不會多看一眼。
他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好像沒有一刻的閑暇時光,精力充沛到讓寧非覺得他好像是個刻板的機器。就算他偶爾靜下來發呆,卻也隻是對著報紙上顧愛的照片發呆。顧愛在s市名媛中頗有口碑,經常會被邀請參加各種派對,所以時不時的便會出現在新聞報紙上,她甚至比明星的出鏡率都要高很多....
他對顧愛的暗戀,讓寧非很羨慕嫉妒,卻也很疑惑,疑惑他為什麽那麽喜歡她。
在某一天,她終於鼓起勇氣問了他,他迴答的是:“向日葵注定是要追隨著太陽的。”
寧非不死心,又問:“為什麽那個太陽就一定要是顧愛呢?”
那天,他冷冷看著她,冷冷道:“為我動了心的女人,我是不會留在身邊的。”
那天,聽他這麽說,寧非笑笑:“小呈爺,您想多了,我不過隨口問問,沒有非分之想的。”
寧非恍神間,聽到林呈道:“給我查一下今天婚禮視頻上出現的那個女人,我怎麽對這件事一點印象都沒有?”
“不用查。你沒印象我有印象啊。”寧非溫柔的笑笑,攏攏耳邊的長發坐在了池邊的長椅上,“上個星期,在‘魅瑟’,你去洗手間出來後,就說要去洗澡,還讓我立刻去給你買套衣服穿。你都忘記了?”看著他疑惑的樣子,寧非笑著搖搖頭,“貴人多忘事。”
其實,沒印象也是正常的,林呈那麽忙,那種小事,他才不會記掛在心上。
話說,上周六,林呈約了個客戶在魅瑟夜總會談生意,談完後,林呈起身去了趟洗手間。當他解決完,準備出門的時候,卻有一個女人上前攔住了他的去路,而後女人撲進他懷裏把他重新拐迴了男士洗手間...
進了男士洗手間,女人利索的關上了門,而後妖嬈的像個水蛇一樣纏在了他的身上。
“好人,在這裏來一炮怎麽樣?我那裏癢的難受...”女人語氣嬌滴滴,媚眼如絲的看著他,兩條腿更是有意無意的摩擦著,各種風騷的撩撥著林呈....
那天,看著倒在自己身上的女人,林呈厭惡的蹙眉,一把推開了她,而後走到洗手台洗了把手:“我有潔癖。”
洗完手後,林呈便轉身離開了,迴到包間,便嚷嚷的要去洗澡,還立刻脫掉了衣服,讓她全部丟掉,去給他去買套新的換上....
聽著她說,林呈漸漸有了些印象,嘴角嘲諷一勾,冷冷笑笑:“那天的畫麵居然會被拍,還放在我婚禮上,看來是故意有人下套讓我往裏鑽了。可惜的是,沒能讓他如常所願。”
看看時間,已經快要淩晨兩點了。
“迴去休息吧。”林呈說著,徑直轉身,大步離去。
寧非從長椅上站起來,看著他的背影,道:“明天,去我家把乖乖帶迴到你和顧小姐的新家吧。”
“嗯。”
林呈點點頭,而後漸漸消失在夜色中。
乖乖是一隻狗,薩摩耶。
話說,其實林呈對狗狗並不怎麽感冒,他之所以買下那隻薩摩耶,不過是某天偶然經過某個寵物店的時候,看到顧愛在裏麵逗那隻小薩摩耶。
那天,老板娘看到顧愛很喜歡那隻小狗狗,於是道:“小姐,既然你喜歡,那就買迴家去吧。”
“我很想把它帶迴家,可是,我媽媽有哮喘病,對狗毛過敏,所以家裏不能養狗。”顧愛說著,站起來,跟小狗狗做了個揮別的手勢,而後朝老板娘聳聳肩,“我還是走吧,越看就越想要。”
那天,顧愛前腳剛走,林呈後腳就進了門,幹脆的告訴老板娘,他要買下這隻狗狗....
林呈工作忙,怕照顧不好狗狗,便把狗狗放在了寧非家,偶爾,他會去她家看看它。
他給狗狗起了個名字:“乖乖”,寧非想,之所以叫乖乖,是因為顧愛和乖是一個拚音吧(guai)...
顧愛走進臥室,打個哈欠,伸個懶腰,張開雙臂,就撲到在了床上。腦海裏過濾了一遍今天發生的一切,自戀的給自己今天的表現打了個滿分。給自己打了分,心滿意足的嘴角微微一勾,迷迷瞪瞪的睡了過去...
好像是剛睡著,便聽到了敲門聲。
被吵醒,顧愛非常不爽的皺皺眉,跳下床帶著焦躁的小情緒睡眼懵忪的前去開門,開了門,卻看到林呈拿著一杯熱牛奶站在門口。
“給。”
簡簡單單一個字,冷冷的語調配著冷冷的表情,說話間,已經把牛奶遞了過來。
看到他煮了熱牛奶,顧愛一愣,不知道是受寵若驚還是對他的舉動感到太過不可思議,她仿佛一下子就沒了困意,先前被吵醒的焦躁小情緒也瞬間消失的無影無蹤了...伸手不打笑臉人,疑惑的看著他,反應幾秒後優雅禮貌的接過了牛奶,客氣的微微笑笑:“謝謝。”
他剛剛沐浴過,身上的味道很好聞。
顧愛接過牛奶,牛奶杯上留有他指尖的香氣,伴隨著奶香味,沁人心脾。
見她客氣有禮的接過牛奶,林呈麵無表情的點點頭:“不過舉手之勞,我睡前也有喝牛奶的習慣。”
聽他這麽說,顧愛淺笑:“有相同的習慣真好。”
他好像還有什麽話要說,薄唇微啟,欲言又止,半晌,冷冷道:“今天婚禮上的事情,我很抱歉。這種事情,以後不會再發生了。”
他跟她說話時,很認真的注視著她,作為禮貌,顧愛抬起頭與他對視著...
他的眼睛很漂亮也很深邃,不過,仔細看過去,會發現他的眼睛裏充滿了滄桑、落寞與孤寂,卻...又有一種不屈的神采。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錯覺,顧愛好像看到她對上他的眼神時,他竟有一絲的慌亂...
顧愛蹙眉疑惑時,林呈已經說完了話,沒等她有所反應,轉身離去。
看著他修長高大的背影,顧愛挑挑眉:這個男人的背後,一定很有故事...因為他的眼睛裏藏著很多東西,很神秘...
看看牛奶,顧愛抿了一小口,挑挑眉,煮的很不錯...
******
現在是淩晨一點鍾,可是林呈絲毫沒有一點的睡意,想起剛才跟她對視時的那刹,他的心就慌亂的跳個不停...
在客廳裏吸了幾支煙後,林呈幹脆穿好衣服出了房門,來到了泳池邊。
好像是從他18歲的時候開始,每當他心靜不下來的時候就喜歡到有水的地方坐會兒。看著水,就容易讓心情舒緩下來...
夜晚的風柔柔的吹來,很舒服的感覺。
有腳步聲在身後響起,側頭看一眼,是寧非。
寧非是他的得力助手,跟在他身邊有五年之久。
雖然她年紀不過25,可是卻有著不同於年齡的老練和成熟。
“怎麽還沒休息?”
他的聲音低沉而冰冷,可是不知道為什麽,這聲音雖冷,卻給人足夠的安全感。聽林呈這麽問,寧非笑笑:“跟你一樣,睡不著。”說著,已經走到他身邊,跟他站成了一排...
側過頭看著他的側臉,俊朗有型,棱角分明,不過,卻透著些許的疲憊憂傷,莫名的,寧非一陣心疼,呆呆看他良久,直到林呈扭過頭瞪她,她才慌忙收迴了目光。
林呈曾說過,要想長久留在他身邊,就不要對他動心....
收迴目光後,寧非若無其事般的挑眉:“以後可以跟她朝夕相處、低頭不見抬頭見了,所以心裏很開心。可是呢,又害怕越靠近她越愛的無法自拔,而讓自己更痛苦。所以,糾結的睡不著對吧?”
跟在他身邊五年,寧非自認為自己對他足夠了解。
他被大家尊稱“小呈爺”,在s市頗具盛名,沉默寡言,不苟言笑,接觸過他的人都說他是冷血心狠的厲害角色。盛傳,隻要是他認準的目標,他看中的東西,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在外人看來,他很強大,強大到無所不能,可是隻有寧非知道,這個強大的男人有一個致命的弱點——那個弱點就是顧愛。
一旦跟顧愛扯上關係的,哪怕隻是提及一下顧愛的名字,他那每天都繃緊的神經一定會柔和起來...隻因為他喜歡顧愛,到目前為止已經暗戀了她七年。
一個男人暗戀一個女人七年,那是什麽概念...
而且,在寧非心裏,那個男人還是優秀到極致的....
他知道她最喜歡的香水味,知道她最愛的奢侈品牌,了解她的飲食習慣、興趣愛好,也知道她最愛的明星,最喜歡的cd....
跟在林呈身邊這麽久,如果某天發現林呈對某項事情感興趣,不用多想,一定是因為他知道了顧愛喜歡...隻要是她喜歡的東西,他都會去嚐試。就像前些日子,林呈不知怎麽知道了顧愛喜歡在睡前喝牛奶,而後,他居然睡前也會喝一杯牛奶....寧非想,這應該就是所謂的愛屋及烏吧,愛上那個人,然後就想模仿那個人的習慣,甚至是愛好、動作,最後在不知不覺中那個人的習慣也就成了自己的習慣....
有時候,寧非真的不得不欽佩他,因為跟在他身邊五年,她從未看到過他身邊有任何一個女人。要知道,光憑小呈爺的名號,就會有很多女人想被他睡,更何況,這個小呈爺不過才28歲,年輕又帥氣...可是,即便再怎麽漂亮好看的女人,他都不會多看一眼。
他每天都有忙不完的事,好像沒有一刻的閑暇時光,精力充沛到讓寧非覺得他好像是個刻板的機器。就算他偶爾靜下來發呆,卻也隻是對著報紙上顧愛的照片發呆。顧愛在s市名媛中頗有口碑,經常會被邀請參加各種派對,所以時不時的便會出現在新聞報紙上,她甚至比明星的出鏡率都要高很多....
他對顧愛的暗戀,讓寧非很羨慕嫉妒,卻也很疑惑,疑惑他為什麽那麽喜歡她。
在某一天,她終於鼓起勇氣問了他,他迴答的是:“向日葵注定是要追隨著太陽的。”
寧非不死心,又問:“為什麽那個太陽就一定要是顧愛呢?”
那天,他冷冷看著她,冷冷道:“為我動了心的女人,我是不會留在身邊的。”
那天,聽他這麽說,寧非笑笑:“小呈爺,您想多了,我不過隨口問問,沒有非分之想的。”
寧非恍神間,聽到林呈道:“給我查一下今天婚禮視頻上出現的那個女人,我怎麽對這件事一點印象都沒有?”
“不用查。你沒印象我有印象啊。”寧非溫柔的笑笑,攏攏耳邊的長發坐在了池邊的長椅上,“上個星期,在‘魅瑟’,你去洗手間出來後,就說要去洗澡,還讓我立刻去給你買套衣服穿。你都忘記了?”看著他疑惑的樣子,寧非笑著搖搖頭,“貴人多忘事。”
其實,沒印象也是正常的,林呈那麽忙,那種小事,他才不會記掛在心上。
話說,上周六,林呈約了個客戶在魅瑟夜總會談生意,談完後,林呈起身去了趟洗手間。當他解決完,準備出門的時候,卻有一個女人上前攔住了他的去路,而後女人撲進他懷裏把他重新拐迴了男士洗手間...
進了男士洗手間,女人利索的關上了門,而後妖嬈的像個水蛇一樣纏在了他的身上。
“好人,在這裏來一炮怎麽樣?我那裏癢的難受...”女人語氣嬌滴滴,媚眼如絲的看著他,兩條腿更是有意無意的摩擦著,各種風騷的撩撥著林呈....
那天,看著倒在自己身上的女人,林呈厭惡的蹙眉,一把推開了她,而後走到洗手台洗了把手:“我有潔癖。”
洗完手後,林呈便轉身離開了,迴到包間,便嚷嚷的要去洗澡,還立刻脫掉了衣服,讓她全部丟掉,去給他去買套新的換上....
聽著她說,林呈漸漸有了些印象,嘴角嘲諷一勾,冷冷笑笑:“那天的畫麵居然會被拍,還放在我婚禮上,看來是故意有人下套讓我往裏鑽了。可惜的是,沒能讓他如常所願。”
看看時間,已經快要淩晨兩點了。
“迴去休息吧。”林呈說著,徑直轉身,大步離去。
寧非從長椅上站起來,看著他的背影,道:“明天,去我家把乖乖帶迴到你和顧小姐的新家吧。”
“嗯。”
林呈點點頭,而後漸漸消失在夜色中。
乖乖是一隻狗,薩摩耶。
話說,其實林呈對狗狗並不怎麽感冒,他之所以買下那隻薩摩耶,不過是某天偶然經過某個寵物店的時候,看到顧愛在裏麵逗那隻小薩摩耶。
那天,老板娘看到顧愛很喜歡那隻小狗狗,於是道:“小姐,既然你喜歡,那就買迴家去吧。”
“我很想把它帶迴家,可是,我媽媽有哮喘病,對狗毛過敏,所以家裏不能養狗。”顧愛說著,站起來,跟小狗狗做了個揮別的手勢,而後朝老板娘聳聳肩,“我還是走吧,越看就越想要。”
那天,顧愛前腳剛走,林呈後腳就進了門,幹脆的告訴老板娘,他要買下這隻狗狗....
林呈工作忙,怕照顧不好狗狗,便把狗狗放在了寧非家,偶爾,他會去她家看看它。
他給狗狗起了個名字:“乖乖”,寧非想,之所以叫乖乖,是因為顧愛和乖是一個拚音吧(gu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