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下亂糟糟,酒吧後門直接通到酒店外麵,鐵欄杆的陽台,一格格鐵樓梯,外麵街上髒兮兮,像極當初齊楚駐唱的酒吧。


    我和齊楚端著酒,靠在陽台上喝。


    這城市也有一點好--有別的城市沒有的星空。


    滿天繁星,墨藍天穹,看久了,連人的心都幹淨起來。


    “肖林。”他忽然叫我。


    我偏頭看他。


    夜色隱瞞了太多東西,我隻看見他目光灼灼。我說過的,他眼睛裏有太多東西,所以看著你的時候,總顯得深邃又專注。


    “怎麽了?”


    “你記不記得?”他沒頭沒腦來了一句。


    “記得什麽?”


    “有人來酒吧打架那個晚上。”


    他一說,我就想起了。


    那年他還在讀書,我也才剛剛畢業,他在駐唱,有人的女朋友常來聽歌,喜歡上了他,所以那小流氓帶了人跑到酒吧砸場子,我們糊裏糊塗亂打一通,迴家的時候,發現不知道誰告訴了那個人我們租房的地方,那人帶了一堆小流氓在巷口堵我們。我們又累又困,沒地方可去,又不能迴家,就在城郊找了個廢棄的平房,爬到屋頂上,躺在被太陽曬得熱熱的水泥板上,那個晚上,也是這樣漂亮的星空。


    我笑了起來。


    “過去那麽久了,誰還記得那樣多。”


    我說過的,我跟他在一起七年,他的一舉一動,我都能看得通徹透明,我還有五天就要走了,這時候再來敘舊,有什麽用?


    齊楚倒也不生氣,靠在欄杆上,繼續喝酒。


    我是好玩,喝調的花式酒,他卻拿了一瓶紅酒,倒在杯子裏喝,我本來也不想管他,眼看著喝掉半瓶,怕他明天頭疼,提醒他:“別喝多了,明天還有戲。”


    “兩場而已,一個下午就拍完了。”他端著杯子,偏過臉來看我:“你什麽時候走?”


    “周六。”


    “機票訂了?”


    “嗯,”我抿一口酒,整條舌頭都澀起來:“這酒好苦。”


    他把杯子扣在酒瓶子上,伸手過來接我的酒:“我嚐嚐。”


    他輕描淡寫要,我也輕描淡寫給,看他抿了一口,整個眉頭都皺起來。


    “這酒好難喝。”他硬吞下去,又苦又辣,笑起來:“這酒叫什麽名字?”


    “不知道,我看別人在喝,覺得好看就點了。”我側著頭,帶笑看他。


    不愧是我喜歡過的人,再狼狽,也是瀟灑的。


    “別喝了,簡直是毒藥。”他順手把我酒潑了,杯子遞給我,給我倒紅酒。


    “你辭職之後,有什麽打算?”


    看著他專注盯著酒杯,以便讓自己看起來像是隨口一問。我笑起來:“沒什麽打算,想到處走走,但是最近累得很,要在家休息兩個月再走。”


    “有人和你一起走沒?”


    我想起某個承諾要建瑞文戴爾給我看的小流氓。


    “有的。”


    瑞文戴爾看不了,去新西蘭轉轉,總是好的。


    -


    “走之前,大家一起吃頓飯吧。”他跟我一起走到我房間門口,忽然來了這麽一句。


    “當然。”


    他穿黑色襯衫,走廊裏燈光明亮,照得他睫毛陰影落在臉頰上,一管鼻子筆挺,嘴唇那樣好看。


    他垂著眼睛,就像他年初在《烽火》中的那個角色一樣,英俊且憂鬱。


    “那我迴去了。”


    我說完,竭力不慌不忙,進了自己房間,關上了房門,靠在門上,做了幾個深唿吸,揉了揉僵硬的臉,總算感覺好了點,正準備去放水洗澡,門又響了。


    我還以為是阿青過來找我,結果一打開門,門口站著齊楚。


    “你……”


    他抓住了我手臂。


    “怎麽了?有什麽事……”我被他拖著一路走,隻能跟著他問:“我們現在去哪?”


    他一言不發,拖著我去坐電梯,等了半天沒等到,拖著我走樓梯,這酒店不高,才七八樓,就這樣,也爬得夠嗆,到頂樓時,我已經走不動了,被他拖著,總算爬到水泥澆灌的樓頂平台上,遠處黑乎乎一團,是酒店的水塔。


    我累得彎著腰喘氣。


    “躺下。”齊楚冷冷說著。


    “啊?”我驚訝看他。


    他不和我多說,把我肩膀按下去,我整個人都往後仰,以為要摔,急忙用手掌撐地,他卻輕巧扶住我脊背,把我放平,躺在地上。


    我被他嚇了一跳,剛要發難,他卻蹲了下來,眼睛專注看我:“你現在有什麽感覺?”


    背後水泥板還帶著餘溫,隔著薄薄襯衫,燙得皮膚都熨帖。一睜眼就看見西北天穹,滿天繁星,是漂亮到極致的景色。


    “星星很好看。”我老實告訴他。


    “還有呢?”


    我偏頭看著他,真誠地問:“你什麽時候放我下去?”


    本來還以為,他會生氣。


    他卻隻是說了句“算了。”


    然後,他在坐在水泥板上,在我旁邊躺了下來。


    -


    我搞不清他這是要來哪一套。


    我不是那些看到星星就能驚唿“好浪漫”的偶像劇女主角,在我麵前,他也無需裝一個浪漫深情王子,因為我比誰都清楚,這個叫齊楚的人,性格冷漠,脾氣惡劣,極少照顧別人,“王子”這兩個字,他壓根沾不上邊。


    但是我應該還是喜歡他的。


    不然,我也不會這在樣尷尬境地,還沒有爬起來拔腿就跑,而是耐心等著他把該說的話說完。


    怪不得趙黎整天嚷嚷著不要住在城市裏,原來這天遠地遠的內陸城市空氣確實比那些大城市好上許多,沒了燈光幹擾,夜空很是漂亮。聽得見遠遠的音樂聲,是當地少數民族在跳舞,這樣聽起來,竟然也覺得還不錯。


    齊楚枕著頭躺在我身邊,我聞得見他身上的冷冽的味道。他的習慣,是每天拍完戲,卸了妝之後,必須洗個澡,好像片場有什麽髒東西一樣。


    這些年來,他固執地把自己和那個我打造出來的,英俊耀眼的、用謊言堆積起來的齊楚劃分開,有時候我想,也許在他心裏,他自己仍然是那個背著吉他,坐在屋頂上唱歌的青年。


    他連現在的自己都不喜歡,又怎麽會喜歡把他變成這個樣子的我呢?


    -


    “你不喜歡這樣嗎?”


    我看星星看得昏昏欲睡的時候,他忽然來了這麽一句。


    我困得有點遲鈍,轉過頭看他。


    “你是說哪樣?看星星還是我們現在的關係?”


    淩藍秋也說,我這人最大的缺點就是不會隱藏,有什麽說什麽。我笑她說夢話,誰不說齊楚的經紀人肖林八麵玲瓏,最是世故圓滑。


    其實她說的是對的。


    我把我所有的世故圓滑全都用在外人身上,卻把我所有的赤誠坦蕩給了一個人。


    可惜他不領情。


    就像現在,他隻會嫌我破壞氣氛。


    “像以前那樣不好嗎?”他不接我話,而是轉過臉來,眼睛專注看我。


    他問我:“你有沒有想過,和黃景一樣,做我最好的朋友,或者說,兄弟。”


    他眼神這樣真誠,我簡直不好意思迴絕他。


    但是不行的。


    我肖林,就是喜歡你,我追了,盡了最大的努力,七年兢兢業業,用盡所有方法,也沒有辦法讓你喜歡我。所以我認栽了。喜歡就是喜歡,我不玩苦逼暗戀那一套,我不要做你的朋友,也不要做你的兄弟,要麽在一起,要麽江湖永不再見。


    對你,我從未蓄意欺騙,從未遮掩我內心情感,我坦坦蕩蕩,問心無愧。


    但是我的話說出來,卻是這樣的。


    “能和我做兄弟的人那樣多,為什麽我要選你?”我反問他:“你脾氣這樣不好,莫延又難相處,我為什麽要選你做兄弟。”


    要不是喜歡你,我怎麽會為你做盡所有兄弟該做的事,再做盡所有兄弟都不能為你做的事,最後,你卻要求我做你兄弟!


    人不能這樣的。


    齊楚看著我,眼睛一點點冷下去。


    不是我的錯,齊楚。


    早在半個小時之前,你就不該敲開我房間的門。一切應該結束在那個告別上,你轉身走開,我關上門,彼此平靜道別,然後各自睡去,分道揚鑣。


    那是最好的收梢。


    作者有話要說:昨晚出去吃夜宵,迴來就陣亡了,今天三更補上。分別是現在,六點,和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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