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麓2的美指,原先是做旅遊雜誌攝影的,去過不少好地方,雲麓2的下半部場景,有清澈湖水又有沙漠,還要有紅色罌粟花海,竟然都被他找到了。


    這地方少數民族聚集,民風彪悍,趙黎那小流氓也收斂起來,把劇組成員集中起來開了個會,大意是:不要惹事,這裏的人雖然熱情好客,但是惹毛了他們,他們不要命的。我們幹完這一票就迴去文明世界瀟灑了,所以不要在這發生什麽意外。


    很煩人的一點,就是飲食習慣不同,雖然飯店上了星級,但是別的地方的菜係到了這邊就變了味,同化了,酒店也沒辦法。


    我吃了兩天印度咖喱一樣怪味道的菜,忍無可忍,點了一道火鍋,給飯店賠點錢,把鍋昧了下來。


    我腿不方便,指揮阿青去幫我買菜,這小姑娘口風倒是緊,奈何劇組的人個個都比賊還精。


    第一個發現這秘密的人是趙黎,他來我房間找我扯淡,發現了我藏在櫃子裏的鍋。


    被他發現是好事,因為有人幫忙洗鍋了,而且他很闊氣,財大氣粗門路廣,不知道從哪搞到一大包泡椒過來,佐料也搞了不少。最重要的事,他忙得很,老呆在片場,所以吃不了多少。


    第二個入夥的是mickey。


    黃景在外麵聞名世界跑宣傳,大黃沒人照顧,每天吃不飽,我就讓mickey把他叫過來了。


    然後就是齊楚。


    他來我房間找阿青。一進門就看見我坐在椅子上,手邊一支拐杖,指揮大黃洗鍋mickey切菜,阿青幫我疊衣服。


    他平素就是一張棺材臉,這時候也沒一點波動,隻用研究的目光掃了我的排場一眼——我在電視櫃上鋪了砧板,切菜做飯擺調料。


    mickey熱情招唿他:“boss,你也來吃嘛,很快就好了……”


    他說:“我還有點台本要背……”


    眼睛卻不著痕跡看著我。畢竟,我算是這個臨時小灶的主人。


    我把他看得通徹透明:“拿過來背吧,我看你晚上也沒吃多少飯。”


    齊楚迴房間,拿了台本過來。我還擔心他會把莫延也帶過來,還好他識相,沒有帶那個現世寶過來礙我的眼——莫延和明月簡直是天生一對,明月一個女的也就算了,他一個男的也有公主病,和明月坐在一起抱怨這裏的夥食,兩個人一唱一和能抱怨半個小時,一副高貴冷豔豌豆公主樣子。夥食不好你不吃不就行了,你有種就自己做!做又不會做,人家做給你吃還抱怨。再說了,你一個男的,吃點難吃飯菜怎麽了!抱怨個鳥!


    這酒店廚師簡直喪心病狂,除了蔬菜是清白的,連臘腸裏都是一股奶味,更別說火鍋湯那一副咖喱湯的樣子。所以我每天點火鍋,就是為了那點蔬菜。


    阿青勤快,買了大塊牛羊肉,mickey手巧,我隻簡略說了一下要求,他就能把牛羊肉片得蟬翼一樣薄,就是娘兮兮的,叫他切個肉還抱怨。


    大黃老實,洗了鍋,拿著礦泉水在旁邊等。


    齊楚坐在一邊,從台本上方瞄我動作。


    有他在,我也不好做得太辣,鍋底抹點香油燒熱,炒了下骨頭,然後熬骨頭湯,放蘿卜枸杞,阿青一臉期待看我,我擺擺手:“今天不放那麽多辣椒了。”


    好在還可以炒幾個菜,這點沒法指揮別人,我腿雖然拆了石膏,還是有點不方便,正彎腰拿油瓶,一隻手握著油瓶遞過來。


    是齊楚。


    他垂著眼睛,額側發尾垂在眼睛旁邊,順手拿切過的蔥蒜來,我給他做過太多次菜,流程他都記得清楚。


    阿青和mickey都一副又震驚又欣慰表情,我知道他們在想什麽。


    “你洗手沒?”我破壞氣氛地問。


    “洗了。”


    “幫我把羊肉切丁,泡椒切碎,小心辣到手。”我接過油瓶。


    “好。”


    -


    在很久很久以前,那時候我還沒有這麽流氓,沒有這麽圓滑,沒有這麽強大到不需要他一絲憐憫。那時候我也會挫敗,也會臉上表情豐富,也會熱血,也會憤慨和他抱怨業界黑幕,也會是一個不專業的經紀人,不會讓他覺得被我操控。


    那時候我經常炒菜,我最不會切的就是辣椒,最慘的是用菜刀把辣椒從砧板上鏟起來下鍋的那一下,經常手掌側麵沾到辣椒,辣得痛一下午。


    他總是罵我:“怕辣就不要放這麽多辣椒……”罵完還是會接過菜刀,幫我切辣椒。


    我也還是會嘴硬“這叫化學反應,辣椒對皮膚的化學反應,你讀過書沒有,以為每個人的手都和你一樣變態!”也總是會跟在他後麵罵:“你洗過手沒有!”


    那時候的我也有弱點,也有需要他幫忙的時候,而不是現在,誰都知道我是肖林,而他是我一手捧起來的齊楚。我總是告訴他,不要這樣,不要那樣,我總是圓滑,總是世故。


    那時候的我還有機會,在他麵前露出狼狽一麵,讓他可以像英雄一樣,幫我解決棘手事情。


    那時候他還沒那麽討厭我。


    所以那時候他還沒那麽喜歡莫延。


    -


    我想,我總也會記得,齊楚繞過我去盛湯的時候,臉頰從我眼前擦過的那一瞬間。


    我記得他明亮眼睛,俊美輪廓,和嚐到辣椒後皺了皺眉頭,說了句“好辣”的表情。


    因為我以後再也看不到了。


    還有七天,我就得走了。


    還有七天,這個叫齊楚的人,不再是我一手捧起來的小天王,他會有怎樣的遭遇,他會遇見怎樣的人,他和莫延會怎樣繼續,都不關我的事了。


    七年前,我想,我隻要一直陪在他身邊,當他的經紀人,一輩子當下去,就算他再不喜歡我,我們也是朋友,也是親近的人。他的一輩子都是與我有關的,我每天都可以看著他,和他說說話,多好。


    原來不是的。


    我做不到。


    我是這樣喜歡他,喜歡到,沒有辦法祝福他。


    隻是想著,他沒有我,也可以生活下去。隻是心裏隱隱知道,我不是他最重要的人,我就沒有辦法再堅持哪怕一天。


    因為他於我來說,是耀眼的光,是灼熱的空氣,是最重要的人,是最好而又最痛的存在,是我所有的熱血和衝動,他是我僅存的夢想,最大的奢望,最不能被追問的情緒,和所有可望不可即的總和。


    因為我愛過他,而且愛著他。


    所以我不能再在他身邊呆下去了。


    這世上,沒有人能真正將心比心地為你痛苦,為你著想,哪怕是至親,哪怕是最好的朋友,沒有人能像你自己一樣,痛那麽久。


    你犯一天賤,是衝動,犯一年賤,是深情。犯一輩子賤,就成了傻逼。


    沒有人能踏著七彩祥雲來解救你。


    人總要學著自己放自己一條生路。


    作者有話要說:這兩天在lol,所以時間各種不準~


    明天恢複正常,啦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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