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為一名職業的冒險者之前,約翰尼·德普是一個強盜。


    當然以前的它還不叫“約翰尼”這個名字,事實上甚至連屬於自己的姓都沒有。


    但是那又怎麽樣呢?對於一隻生活在森林裏的地精而言,這是一件再為普通不過的事情了。


    當時的約翰尼和它的兩個哥哥每天的工作就是躲在森林邊上高高的灌木叢裏,襲擊搶劫那些在森林附近的小道上,單獨旅行的人類。


    因為這些單獨旅行的人類總會隨身攜帶一些美食。


    這些東西對於約翰尼和它的哥哥來說,比森林裏的酸漿果和蟲子好吃的東西統統都能被稱之為美食,隻不過那時的它還不知道如何叫出它們的名字。


    譬如:燕麥餅幹、檸檬蛋糕、煙熏鹿排,以及裝填了香茅草的玀莎獸肉腸...


    這其中玀莎獸肉腸的味道是最好的,除了香茅草之外,人類還加入了各種特產香料,對於饑腸轆轆的地精三兄弟來說,甚至比那種一麵印著皇冠、另一麵印著鬱金香和流蘇以及不知名文字的銀幣還要好。


    因為就算搶到了閃亮亮的銀幣,它們也沒有地方去花,除非它們敢不要命的走出森林,去找那些人類商人買東西,但是迎接它們絕對是鋼劍和鮮血,而不是鹿肉和香腸。


    曾幾何時,地精最好的朋友~那些閃亮的、可愛的小東西,變成了一把要命的、時刻懸在地精頭上的一把刀。


    到嘴的東西才是最好的,所以直到現在,約翰尼在想到那些玀莎獸肉腸時,仍然會不由自主地流下口水。


    雖然那時三兄弟每周的收益還算不錯,但是搶劫終究也是一份伴隨著很大風險的工作。


    因為人類身材高大,比地精高大得多。成年地精的高度也才堪堪達到普通人類大腿的位置。如果是遇上強壯的人類戰士,整個地精加起來,也趕不上別人一條腿粗。


    在高聳入雲的泰穆爾拉雅雪山的那邊,野蠻的比蒙王國裏,生活著身材更加巨碩的比蒙獸族,進入多洛特之後,約翰尼已經見過好多魁梧的比蒙了。有小道消息傳說,地精原本就是屬於比蒙成員的一族,茂絲族老鼠人比蒙變異而來。


    隻不過後來的經曆,讓約翰尼擁有了智慧,這才知道地精並不是比蒙,它們在這片大陸上有過曾經屬於自己的輝煌。自己的偉大祖先,那些開著機械飛艇和騎著地行龍,將商鋪開遍整個愛琴大陸的地精一族,曾經也建立起了一個龐大的帝國。


    而這一切卻因為在一萬年前的大戰而煙消雲散,曆史的長河淘盡了一切之後,當年手持著青銅火銃與魔族入侵者力戰不屈的古力矮人,現在也蛻變成了連數字概念也很模糊的最笨矮人;而曾經代表聰明智慧的地精,現在淪為了小偷和強盜的代名詞。


    約翰尼的大哥有一把生鏽的鐮刀,那是一件很厲害的武器,至少比森林裏的粗樹枝厲害。


    透過那些斑駁的鏽跡,你甚至還能從鐮刀的刀刃上看到少許屬於鐵器本身應有的光澤,這真是難得。


    而這把厲害的鐮刀是約翰尼的大哥從某個送貨路過森林邊緣的農夫那裏偷來的。為此,它的大哥還被農夫隨身的狗追了一路,好不容易跑進森林,屁股上依舊被狠狠地咬了一口。


    從那隻“兇獸”的嘴裏逃出生天,是它大哥在生前一直引以為傲的一件事。


    地精從來不是勇氣可嘉的生物,約翰尼和它的另外一個哥哥就沒有這種勇氣去偷路人的東西。所以,它們手裏的武器通常就是一截還帶著翠綠樹葉的短樹枝,或者是幾顆隨手撿起的石頭。


    搶劫這門生意並不好做。


    麵對數量上的劣勢,那些獨自旅行的人類可能會被鐮刀割破衣服、被石頭打破額頭,然後在黑暗中驚慌而逃,丟下原本屬於自己的財物。


    但是有的時候,人類也會奮起反抗,或者有意無意間遇上出手相助的幫手。


    這些敢於反抗的人類,大多都對自己的身手有幾分把握,而且他們手中精製的長劍也比生鏽的鐮刀和短樹枝管用得多。


    約翰尼的大哥和二哥就是在這麽一場衝突中死掉的。


    精鋼的長劍好像閃電一般,輕鬆地刺穿了約翰尼大哥的胸膛,然後順勢一滑,又把它二哥那顆綠油油、沒有幾根毛的腦袋砍了下來。


    鮮血濺在高大兇手的衣服上,二哥腦袋上那雙尖尖的耳朵還在聳動,這吸引了兇手的注意力,為約翰尼贏得了少許逃跑的時間。


    約翰尼嚇壞了,慌不擇路地跑著,向森林深處跑去,跑向那些它清醒時從來不敢踏入的地方。當時的它,心裏除了恐懼已經容不下其他任何感情。


    作為一隻地精,不能指望它有多少勇氣,因為地精這種生物從來都是喜歡集體作戰、一擁而上的。往往嘴裏喊著“哦克!哦克!”的嚎叫,黑壓壓地一群衝過來,遇到挫折之後,又黑壓壓地逃走一片。


    約翰尼閉著眼睛沒命的狂奔,任憑藤蔓和荊棘上的小刺將它的皮膚刮得生疼。


    跑啊跑,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雙腿似乎快要斷裂,當它大口大口地喘息時,喉嚨幹的就像是被刀片劃過。約翰尼累得不行了,躺在不知何處的草地上喘息時,香帕和星星已經布滿了天空。


    還好那位兇手並沒有追趕過來,當它緩過勁來的時候,借著天上清冷的香帕月光,約翰尼看到了一座高高的尖塔...


    “在想什麽呢?”地精的腦袋被一個人類輕輕地拍了一巴掌,將他從迴憶中拽了迴來,


    是的,自從地精在尖塔中被傳說中的法師取名德普之後,它就變成他了,他擁有了智慧,有了讀說寫大陸通用語的能力,就不能在稱之為它了。


    “在想中午喝的那杯朗姆酒,那味道真是不錯~”約翰尼整理了一下自己頭上被拍歪的連衣罩帽,並煞有其事地砸了一下嘴巴,似乎真的是在懷念那美妙的佳釀。


    記憶中的事情,他不想再過多的提起,無論是在森林中作為強盜,還是在尖塔中作為法師的實驗品。


    “四個人湊錢才喝了一杯酒,說出去就連大街上最窮的道格族狗頭人可能都會笑掉大牙。”拍他腦袋的人癟了癟嘴,“就算你並不在乎自己臉麵的問題,但是要為我們團隊的名聲考慮一下。我可不想多洛特公國的其他冒險者提起我們‘玫瑰與酒’冒險小隊的大名時,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這種事情。”


    “話不能這麽說,丹尼爾,那可是馬蹄蓮.夢露酒吧特產的黃金朗姆酒啊!隻有在密封儲存在血木酒桶裏,年份在十年以上的優質酒,才能慢慢形成這種迷人的琥珀色!”另外一位肩上掛著短弓,看上去是位弓箭手的人眯著眼說道。


    一位長著濃密的大胡子,麵向看起來卻是很年輕,身體強壯但是僅僅比約翰尼高上半個頭的同伴語氣不滿地說道,“這一杯的價格就夠我們矮人喝上幾個月的黑麥啤酒了。”


    “我再強調一次,達爾文,請叫我丹尼爾騎士!”丹尼爾強調道,“我是小隊的隊長,你們都應該尊重我!”


    “騎士可不是世襲的,你隻是伺從騎士。你的老爹是騎士,並不代表你也是,你的旗幟上還掛著三角燕尾~”弓箭手不以為然,“而且這裏是多洛特,愛琴大陸最出名的傭兵之國,什麽樣的戰士沒有?一名騎士並不比一名出色的酒保更能得到大家的尊敬。我說的對嗎?約翰尼。”


    約翰尼並不像參與到這樣的爭吵當中,他是一名已經開啟了智慧的地精,但是依舊是整個大陸最底層的智慧種族,所以他不想得罪任何一位同伴,或者說,任何一個種族。


    這一切,都是他在尖塔裏學到的東西:隻有無能的使用者,沒有無用的知識。


    這裏是多洛特公國,是大陸各大種族匯集的地方,除了人類和比蒙,你甚至能看到矮人、巨人、食人魔、精靈、德魯伊...


    但是即便如此,約翰尼還是依舊小心翼翼,生怕得罪任何人,準確地說是人類。因為,即便這裏是多種族匯集的地方,但是愛琴大陸的主角依舊是人類,而多洛特的掌控者也是人類。


    “我們還是快點尋找適合的任務吧。”約翰尼迅速轉移了話題,“隻要有了金幣,就什麽問題也沒有了。”


    “這話說的沒錯。”弓箭手讚同道,“這樣我們的丹尼爾就可以像他父親那樣,花上一筆小錢,買一個騎士的頭銜掛在自己的名字後麵,唬一唬我們這些來自偏遠鄉下的小農民。”


    “閉嘴!福特!”丹尼爾似乎有些惱羞成怒,但是卻無可奈何,“我從家鄉出來的時候,真不應該帶著你一起!”


    “那是因為我連你屁股上有幾個雀斑都知道,離開我,你什麽都做不了。”福特的嘴一絲也沒停下。


    真是一場毫無意義的爭吵,約翰尼悄悄遠離了三人幾步,把注意力放在了尋找合適的任務中。


    “玫瑰與酒”冒險小隊就是多洛特這個傭兵之國中,幾千隻民間隊伍裏最典型的一種:頭腦發熱的沒落小貴族、小領主的旁支子弟,帶著自己的幼年好友,聽過遊吟詩人的故事傳唱之後,滿懷幻想和熱誠地踏上異地的冒險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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