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從床上跳了起來,站到了白板的麵前:“裁決者、法官、殺手!這是一個悖論!”歐陽雙傑自言自語地說道。


    裁決者是以自己的主觀判斷為依據,對他認為犯是“罪”的人進行裁決,可是他所列出的“罪行”幾乎都是莫須有的,當然,假如戚偉民的案子也是他做的,那麽他第二次作案與第一次就有了本質上的不同,因為他開始關注“罪行”的準確性了。


    而“殺手”殺人隻是要了一個由頭,再則就是有人“買兇”,那個叫嚴小英的女孩就是被“殺手”拿走了五十元,就“幫”她除掉了那個負心人。


    這麽一來,無論是“裁決者”還是“殺手”,他們都同樣是罪人,是殺人的兇犯,觸犯了法律,那麽“法官”會不會對他們也進行製裁呢?


    他開始覺得這個兇手越來越有意思了,分裂出的人格如果從根本上相悖的話,會有什麽樣的結果?


    夜色籠罩著林城,而罪惡也總是借著夜色的掩映在陰暗的地方慢慢地滋生。


    淩晨一點多鍾,歐陽雙傑就接到了王小虎的電話,說是育秀路的一棟大廈發生了一起謀殺案,在死者的身上同樣收到了一個小本,應該和他們正在調查的案子有關。


    歐陽雙傑很快就趕了過去。


    “死者叫歐燕,女性,三十三歲,是被水果刀刺穿心髒而死,刀上除了她自己還有另一個人的指紋,門鎖沒有被撬過的痕跡,從刀刺入的角度來看,兇手的身高應該是一米八左右,奇怪的是死者好像並沒有反抗與掙紮,要麽是熟人,要麽是她先被什麽藥物給迷暈了,具體的有待進一步的屍檢。”周小婭說完望向王小虎:“接下來是你們的事了。”


    王小虎笑著說道:“辛苦了。”


    周小婭淡淡地說道:“不存在,這是我的工作。”


    周小婭離開了,王小虎對歐陽雙傑說道:“這個歐燕你應該有印象吧?”


    歐陽雙傑點了點頭:“嗯,三年前她的失蹤案鬧得沸沸揚揚,我當然有印象。”


    王小虎歎了口氣:“那你也一定還記得她丈夫是怎麽死的吧?”


    歐陽雙傑說道:“歐燕二十六歲那年嫁給了林城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吳飛,結婚後,無妻感情不合,經常吵架,吳飛還對她進行家庭暴力,歐燕被打得流了產,從此喪失了生育能力。三年前歐燕突然就失蹤了,是吳飛自己報的警。”


    王小虎瞪大了眼睛:“你不會是來之前做過功課吧?”


    歐陽雙傑苦笑道:“當時我覺得這起案子很有特點,就仔細研究過。”


    王小虎接著說道:“歐燕失蹤的那天是他們的結婚紀念日,吳飛說是歐燕約了他在蜀山大酒店一起共進晚餐,商量離婚的事宜,可是吳飛去到酒店之後,歐燕爽約了,再接著,歐燕就仿佛從這個世界上徹底消失了一般。迫於歐燕家人的壓力,吳飛選擇了報警,否則以吳飛那花花公子的德行,歐燕失蹤對於他而言根本就不會放在心上,他覺得他和歐燕之間不過是差了一紙離婚協議。”


    歐陽雙傑望向王小虎:“那個案子好像是薛順辦的吧?”


    王小虎歎息道:“是啊,薛順就是因為這個案子才被調離了刑警隊,到林安鄉派出所當了副所長。其實我也替他叫冤,可以說當時這個案子應該是鐵案,誰知道……”


    吳飛報了警察,警方於是介入了調查,當時他們家的小保姆證實兩人在家總是吵架,甚至還拳腳相向,不過對於歐燕約吳飛去蜀山酒店的事情小保姆並不知情,說是前一天吳飛就給小保姆放了假,小保姆告訴警方,歐燕應該不可能主動約吳飛的,因為歐燕也早就想和吳飛離婚了,她記得歐燕曾經在吵架的時候對吳飛說過,如果吳飛想離婚,隻要把協議拿來,分分鍾她都可以簽字,可吳飛卻不願意離,吳飛雖然是花花公子,但經商卻有著一套,他的“飛宇文化傳播公司”在林城很是有名,也是林城唯一一家能夠進行影視大製作的公司。


    據警方當時的調查,如果吳飛真要和歐燕離婚的話,按照婚前的協議,他就得把公司的一半股份分給歐燕,那就幾乎是幾千萬的資產。


    所以警方相信小保姆沒有撒謊,因為吳飛在他的朋友麵前也流露出了不可能分給歐燕那麽多錢的意思。


    但警方在詢問吳飛的時候吳飛卻堅稱是歐燕約的她,甚至還說歐燕告訴他已經想通了,好說好散,不會和他爭財產,隻需要他出幾百萬足夠支撐自己的生活就行了。


    隻是吳飛的話沒有證據支撐。


    吳飛有兩個關係很親密的情婦,一個是他的秘書任小娟,另一個是公司的一個三流明星叫申麗,藝名麗麗。當警方詢問歐燕失蹤的那晚吳飛去了什麽地方的時候,吳飛告訴警察說那晚他去了麗麗那兒,可警方在詢問任小娟的時候任小娟卻說當晚吳飛是在她那兒。


    於是警方懷疑吳飛一定是讓這兩個女人給他作了偽證,隻是沒有溝通好,才導致了證供不一,巧的是無論是任小娟的住處還是申麗的住處都沒有監控,原本吳飛是為了方便自己自由出入,而讓人把監控拆去了,沒想到後來卻成了他的一個致命傷。


    半個月後,在距離林城三十多公裏的“楓林別墅”,吳飛名下的一棟房產的排汙池裏發現了一具女屍,屍體全身赤裸,已經被汙水浸泡得發脹,麵目全非了。


    因為歐燕之前並沒有留下過什麽dna樣本,而歐燕也非歐家親生的,是從小收養的養女,除了進行血型比對以及大致地身高、體重的判斷外就無法進一步的確定死者是不是就是歐燕,不料血型對上了,於是歐家的人就說是吳飛殺害了自己的妻子。


    警方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對案件進行了細致的審理,可吳飛提供的證據大都前後矛盾,不足采信,反而一大堆對他不利的證據相繼露了出來,最後警方以故意殺人罪把吳飛提交了公訴機關,那時候正是嚴打的風頭上,兩個月後,吳飛被判處了死刑,立即執行,吳飛不服,提出了上訴,卻被駁迴了。


    這事情到這兒並不算完,就在吳飛被執行死刑後的一個月,歐燕竟然迴來了,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歐燕沒死,那麽吳飛的故意殺人罪也就不成立了,最後主要辦案人,原刑警隊二隊隊長薛順受到了嚴重的處分,並調離了市裏。


    第80章 陳年舊案


    歐燕根本就不是失蹤了,她說她失蹤的那天確實是約了吳飛,想和吳飛做個了斷。


    她早就對和吳飛的這段婚姻厭倦了,與其這樣拖著倒不如離了痛快,算是給自己一個機會。她主動提出了不要吳飛按照婚前協議分給她一半的財產,隻要吳飛能夠給她八百萬再加上他們住的那套房子就可以了。


    警方問她為什麽非得到酒店去談,而不是在家裏,她說因為她是想給這段婚姻一個句號,那個酒店就是他們結婚時舉辦婚禮的酒店。這說法雖然有些牽強,可是也符合時下這些年輕男女的矯情勁兒。


    那天下午四點四十幾分歐燕就從家裏出門了,因為那酒店離家有一段距離,她得提前出門,怕路上塞車。


    歐燕雖然有駕照,可是她卻從來都不敢自己開車,那駕照也成了荷包執照。


    因為歐燕的膽小,在拿到駕照那天交警隊組織看交通安全宣傳片時,看到電視上那些慘烈的車禍讓她對開車心生了畏懼。


    為這事情,她的很多好友都笑她,可她不在乎。於是她養成了去哪都是打車的習慣。


    林城的出租車是出了名的難打,不過黑車倒不少。


    那天歐燕沒打到出租,就打了一輛黑車,誰知道她的厄運就從上了黑車開始了。


    她沒想到那根本不是黑車,而是人販子的車,之後她被人販子賣到了甘南的一個農村,在那邊一呆就是兩個多月,好在她機警,最後從那兒逃了出來,迴到了林城。當她迴到林城的時候吳飛已經因為殺人罪被處決了。


    也是吳飛的運氣不好,換在平時,就算是殺人案也不會這麽快就行刑,偏偏他就趕上了嚴打,再加上從警方搜集的所有證據看來,這根本就是個板上釘釘的案子,馮開林當時還親自過問過,也查看了所有的卷宗,雖然吳飛叫冤,可是所有的證據都表明應該就是他殺害了自己的妻子。


    “這小本子上,歐燕的罪名是‘故意殺人’,也就是說三年前吳飛的案子是歐燕一手策劃的,她製造了一起冤案,把吳飛給送上了斷頭台,如果真是這樣,這個女人也算是個角色,能夠把司法玩弄於股掌之間。”


    王小虎把小本遞給歐陽雙傑,歐陽雙傑說道:“其實當年我曾經找過薛順的,我勸薛順別著急結案,不過薛順立功心切,所以還是把案子移交了檢察機關。”


    王小虎好奇地問道:“當時你就看出了問題?”


    歐陽雙傑嘟了下嘴:“也說不上吧,我隻是覺得這個案子存在兩個疑點,第一,如果真是吳飛想要除掉自己的妻子,怎麽會去為自己找兩個時間證人,而且兩人各執一詞。換做任何人應該都不可能犯這樣的低級錯誤,殺人呢,這可是重罪,自然是知情的人越少越好,他隻要找一個時間證人就足夠了,為什麽要畫蛇添足?這不合常理。第二,指向吳飛的證據太充分了,也太全麵了,也就是說,就算吳飛自己不認罪,隻要把那些證據拿出來,法官就可以直接判他死罪,這正常麽?”


    王小虎微微點了點頭:“要不是這樣,薛順也不會栽了跟鬥。”


    “有時候沒有問題本身就是問題,我記得那個案子還被媒體宣傳過,說什麽警方破案神速什麽的,但我在研究案卷的時候卻有這樣的一種感覺,那就是所有的調查及取證工作仿佛都有一隻無形的黑手在暗中操控著。”


    “可是警方也去調查過啊,歐燕並沒有說謊,她確實是被賣到了甘南的那個山村裏,村裏人也說了,她是偷偷逃迴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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