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11


    程巧珍沒有認出我。


    很盡職地拍完了幾張照片之後,老範和她聊得火熱,我就在一邊玩手機。


    他們采訪結束的時候,有男生過來和我搭訕。


    “不好意思,請問……”他指了一下我的桌上。


    老範轉頭朝我笑:“行啊你,屢試不爽。”


    我把桌上的東西遞給男生,說了句不用謝。


    “什麽?”程巧珍還和當年一樣活潑熱情,“什麽屢試不爽?”


    “我同事,”老範指指我,“教過我一個在星巴克被搭訕的快捷方式,就是把iphone充電器立在桌上最顯眼的地方。”


    程巧珍笑起來。


    “這個經驗真不錯,太有生活了,我要記下來,以後寫劇本的時候有用。”


    她竟然真的拿出筆在本上寫了起來,真勤奮。


    我本能地拿起相機把她歪頭寫字的樣子拍了下來。這麽多年了,抓拍的習慣還是沒改。


    “對了,”我說,“程小姐您看看剛才拍的照片,有沒有滿意的?我們選一張配合專訪發出去。”


    程巧珍看了我一眼,挑好了照片。一張是正麵照,一張是我剛才的抓拍。


    “你拍人真的很有天賦……我能不能問一下,你是不是叫耿耿?”她問。


    我不好意思地笑笑,點點頭:“剛才沒好意思套近乎。”


    “你們認識啊?”老範指了指我們,“那好,我有點兒事兒迴公司了,先撤,耿耿你們聊著。”


    老範走了,我和程巧珍坐到她剛剛采訪的沙發座上。


    “果然是你!”她驚喜地叫道,“我聽聲音才聽出來,你變了好多。”


    我本能地轉頭通過旁邊玻璃看了一下自己。


    頭發長長了,用一根筆隨隨便便地盤在腦後,掉下來不少碎發,老範還說這個範兒挺隨意的,好看。這幾年東跑西顛地拍片,皮膚曬黑了,人也瘦了很多,五官立體了點兒,好像的確不一樣了。


    “不隻是長相,還有氣質,”程巧珍沉吟了一會兒,“你真的變了很多。不像當初那個小孩了。”


    我迴想了一下,明白她的意思。


    當年站在程巧珍麵前的我,躲在爸媽身後,做什麽都不在狀況中,和程巧珍一比,可不就是個孩子。


    “恭喜你啊,熬出頭了。”我客套。


    “做喜歡的事情,不算熬。”她搖頭,說得坦誠。


    是這樣的。是這樣的。


    我也是這兩年才終於明白這個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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