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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凡入世的賊——《海賊王》中精神的倫理


    尼采說的好:有些書有王氣!什麽是有王氣的書呢?那就是我們要用靈魂去體驗的書。在上古時代,人們首先體驗自己的靈魂,即自己最本質的東西,然而現代人卻剛好相反,體驗的首先是外在於自己本質之物,靈魂因此就失去了澄明性。有王氣的書正好是一麵鏡子,能把本已失落的靈魂重新映照出來。讀書,不是僅僅為了擴充知識,更重要是找迴自己。因此,讀書是一項莊嚴的事業。筆者堅信《海賊王》是有王氣的書,是我完善自己乃至踏上征途的基石。一本漫畫有如此力量,豈不荒謬?但是正如克爾凱郭爾所說:因為荒謬,所以信仰。


    一、文學的私人性質


    怎樣才算文學呢?或者舉例來問:《被縛的普羅米修斯》這種許多年前的所謂偉大“文學作品”,在今天誰還會在其中看出文學意義?說它是“文學”的,也許更多是照本宣科而不是通過自己的判斷。《被縛的普羅米修斯》的確是偉大的文學,但是否就是我們的傳統文學教科書所說的理由就應該打上一個問號,甚至可以說,如果讓它成為“文學”的僅僅就是那些原因,那它就真的不算文學了。《被縛的普羅米修斯》的偉大不在於它本身有多深刻的涵韻,也不在於後來的解釋者能在其中挖掘出什麽離奇古怪的東西,單單這兩個因素不能成就偉大的文學。如果隻有前者,被發掘完意義後這部作品就會成為廢置的礦井;如果僅僅有後者,那一切作品的意義都可以被隨心所欲地編織,偉大就失去其意義。它的偉大,或者直接說文學的偉大,在於一種永恆的互動:作品永恆的訴說和讀者永恆的解釋,雙方永恆的交流,讓作品的意義得到呈現,讓人心的奧秘得以彰顯,這樣的文學才能超越現實的時空,在永恆中綻發光彩。直言之,能有這種力量的就算文學,就有進行研究的價值。


    我們一般受的文學批評教育都傾向於把文學現象還原成社會現象,在社會發展中定位文學的價值。因此我們一般會看文學表現了什麽社會層麵的東西或者看它有什麽指導意義。這雖然不錯,但卻比較片麵和表麵。歸根結底,文學是屬於人性的東西,人性中當然有社會性,但是在今天這個貧乏的時代,社會性卻成為了唯一被承認的人性。如果社會性泛濫,文學的意義就會像畸形的生物,隻有一側得到發展,另一側完全發育不良。“另一側”是什麽呢?那就是我們的人格個性。那是完全屬己的東西,也是人性的核心部分。它不是“心理”、不是“意誌”,也不是“先驗自我”,用海德格爾的話說,那是“在者之存在”。(1)但是也正如他所說,那是被遺忘和掩蓋的東西。文學是因為這個而誕生並且理應指向這個。所以文學意義的“現象學還原”應該要“還鄉”到這個地方。


    人格個性是完全屬己的,文學的首要性質必定是私人性質。因此作為文學批評,首先是要和文學作品中絕然屬己的意義交流,它是個人事件。既然是個人事件,首先要考慮的當然是本己的意向。如果一個批評家是真誠的,它要關注的首先是自己的心,而不是自己的“名譽”。——選擇“名著”解析是一種流行的做法,因為能借助的資料和固有觀點已經足夠的多,至少,也不會被認為大逆不道。但是如果無法在其中通達“存在”,無法在其中感受到永恆的互動,那我的批評和解析還有意義麽?如果要在大逆不道和喪失自我中選擇,當然要選擇大逆不道。劉小楓決絕地宣稱自己是“道之賊”就是這個意思如果我不夠真誠或者足夠懦弱,就要麽會解釋昆德拉,要麽會解釋陀斯妥耶夫斯基,解釋他們的作品對我還有對正統的學人是一種折中。但是我雖然佩服他們,但是卻無法在他們的作品中獲得純然屬己的感動。“聖靈並未降臨”!我要迎接自己的聖靈,即便那是撒旦的使者。也許這正是當年彌爾頓的氣概呢。我是個學生,但我首先是個男人!一個男人不能為自己的感動大聲疾唿,不能讓天下聽見自己聲音,他根本不配頂天立地的活在世上。


    不再猶豫,我就選《海賊王》解釋,正如船長路飛選中了我做骷髏精神的代言人。“西方之教行於中國,道之賊也。”(2)為什麽劉小楓能豪邁宣稱自己是道之賊,我就不能宣稱自己是海賊?如果他要在這個宣講“唯物主義”的國家,堅持“未知生,焉知死”的民族迎接救恩,我就要在這個地方升起我的海賊旗。——“把靈魂賭在骷髏旗上的男人,沒有辦不到的事。”(3)


    二、《海賊王》的獨特性


    《海賊王》講的不是簡單的冒險故事,就像《堂吉柯德》講的不是簡單的冒險故事。它們都屬於很容易被誤解的作品,《海賊王》尤其如此。因為它是“***畫給小孩子或者不良少年看的漫畫”。


    對此除了苦笑還能怎樣!?好的東西就是中國的,不好的東西就是“資本主義的腐朽因素”,這就是中國人,包括中國學人沾沾自喜的源泉之一。孔子和蘇格拉底同樣述而不作,但是***和宗教裁判所卻“舍我其誰”。因此實際情況剛好相反:優秀是東西屬於全人類全世界,隻有*的東西才屬於本己!用基督教的話說就是人的罪隻屬於人自身而不屬於神。《海賊王》是那麽的動人心魄,因此它屬於全人類!這和“媚日”或者“抗日”毫無關係。我們要首先解除自己對它的誤解,摔開對它的有色眼鏡。


    羅素在解釋哲學是什麽這個問題時,認為首先要理解什麽不是哲學。(4)對《海賊王》的解釋也應該是這樣:《海賊王》首先不屬於什麽範疇。的確,它是漫畫。而漫畫一般來說是通俗的、速食的文化產物。我們要解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海賊王》是不是僅僅就是這樣的產物。


    要解決這個問題,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把《海賊王》和時下在中國最有市場的日本少年漫畫《火影忍者》做一個比較,因為《火影忍者》正是這種通俗和速食的代表。如果兩者間從內容到精神實質都相契合,那《海賊王》的確就僅僅是俗文化大軍中的一員。但是如果其中存在不可等同、相差萬裏的因素,那就必須把《海賊王》單獨作為一個需要解釋的對象,不能用對一般漫畫的態度等閑視之。


    要作比較,就要有比較的標準。通常人們喜歡直接把兩部作品的人物、情節和精神作對比,這其實根本無法比較出什麽東西。其實這樣除了例子的堆積,根本毫無意義,莊子學說中的相對主義早把這類比較的意義消解了。所以必須確立一個外在於比較雙方的標準,然後讓要比較的事物與其比較,彰顯各自的意義。那麽,什麽才得以成為比較標準呢?通常人們又喜歡找一個無所不包的尺度作為這個標準,比如基督教會找來上帝,近代啟蒙運動找來理性,但是後現代的種種又將之宣判為無效——外在於人個體生存的東西終將被生存拒斥。所以確立的標準必須外在於比較雙方而又內在於人格個性。


    事實上,尼采的《悲劇的誕生》就為我們提供了這種標準的“潛型”。通常人們再次認為他所說的日神和酒神代表的是理性和情感。這是一種何等淺薄的誤會!他自己就明確地說:日神和酒神同樣屬於非理性的範疇。日神是直觀的造型,酒神是魔幻的音樂。(5)兩者構築的不是在者世界而是存在世界!這實質上已為我們指明了道路:我們的標準不是一個外在於我們自己的東西,而恰恰隻是我們用以判斷的視角。漫畫迷為漫畫設定的二元視角為***和論理。就是說,一部漫畫要同時給人以情感的沸騰和思想的啟示。願意理解漫畫的學人也會持這種觀點,在漫畫的分析中就會以此作為依歸。這裏就是關鍵了:***和論理不能作為我們比較《海賊王》和《火影忍者》的標準。或者說在這種視角下,兩者的意義根本不會有什麽不同:隻是不同形式的***和道理罷了。鳴人要成為火影的誓言與路飛要成為海賊王的夢想是本質相通、海賊間的友誼和忍者間的情義是相通的。能在一種視角下被比較,被比較的雙方就隻有量的區別而沒有質的區別。我們要換一種視角:如果在這種視角下兩者會同時出現,那雙方就是屬於同樣範疇的,直言之,《海賊王》就沒有特殊的寓意。如果在這種視角下隻有其中一者出現,那兩者就是有質的差別。所謂比較在這個意義上就是要比到不能比。


    這個視角就是此世與超世。所謂此世,就是在此岸世界的一切在者,上麵說的***和論理都屬於這個範疇;所謂超世,就是彼岸世界的存在,形式上類似於新約聖經的神和海德格爾此在中的存在。具有神秘主義的因素。此世當然是所有人和所有作品都具有的,所以關鍵問題就是《海賊王》和《火影忍者》有沒有超世的關懷。在《火影忍者》中,核心是忍道。“我從來說到做到,這就是我的忍道。”主角鳴人就是以這句話作為精神支撐。他說到的是“成為火影”,做到的是在成為火影的路上的不懈努力。由於火影的形象早在漫畫中出場,鳴人的目標隻是從場上的這裏攀登到場上的那裏。因此忍道中的兩個因素——說和做——都是屬於此世的。而在《海賊王》中,其中一根支柱是夢想。“我是將要成為海賊王的男人。”這是主角路飛的口頭禪。前海賊王羅渣在漫畫開始時間的22年前就被海軍處死,留下的是言語!這就正如上帝在聖經中的在場也僅僅是言語。於是路飛的夢想是不在場的。因而具備超世的因素。最重要的是,海賊王的夢想並不是一個要揭開的謎,而是一個要內在於自身的目標,於是它的超在是內在的超在。


    用這個標準衡量《海賊王》和日本的其他漫畫,都會發現超在的因素幾乎是海賊王的專利:《鋼煉》的主題是找迴過去、《死神》和《犬夜叉》之類更是典型的通俗加速食、即使是最近風雲一時的《怪物》,重點也僅僅在此世的天馬而非超世的怪物般的約翰。當然,多年前的《新世紀福音戰士》可以作為超在的前驅,但是和《海賊王》相比,它的此世顯得那麽蒼白和可憐。真正形成意義的不是超世的存在,而是超世和此世的絲絲入扣的關係。當然,關係是每每不同的。三、精神的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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