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主任敗下陣?”黎正驚訝地看向金小田,後者趁紅燈的機會對他做了個鬼臉,“沒想到吧?去之前他勸我不要跟老年人一般見識,最後反而是我把他勸走。”


    想不到老好人也有發飆的時候,黎正笑著問,“最後談成沒有?”


    金小田攤手,“喪權辱國。”有什麽辦法,類似贍養此種案件總是偏向弱者,徐芳奶奶已有年歲,相較下來屬於弱者。“每個月給五百,她答應放棄同住。依我看她本來也沒想一起住,就是想給母女倆添堵,現在能多拿一筆錢,自然答應了。馬主任覺得老人更講道理,依我看不然,否則也不會有壞人老了的說法。經過今天,相信短期內他不會跟我唱反調。”


    她笑了會沉默下來,黎正知道她的心思,但也不知道說什麽。


    “沒事。”金小田舒出一口長氣,“其實我也不是很討厭徐芳的奶奶……”隻看到眼前的一點地方,能抓多少是多少,跟受過的教育、成長的環境分不開關係。而養老的問題……無解。越長大越明白有許多事無能為力,但也更不願意放棄,至少曾經出過一份力,不管成或不成。


    前方大路被挖開了,路麵坑坑窪窪,金小田輕打方向盤,繞進一條小路。但沒開多久就停了下來,在前方發生著一場爭執。


    “今天打死你!”


    “你來啊!我站這裏讓你打!”


    “大哥你讓一讓,我們也是打工的,不是有錢人。”


    三人情緒激動,反反複複念叨同樣的話,金小田和黎正沒用多久就猜出了事情原委。


    嚷著要打人的男的把電瓶車停在路邊,但不怎麽靠邊,影響了後麵車輛通行。開車的年輕姑娘請他把電瓶車挪開,男人來了勁就是不肯。年長的婦女是年輕姑娘的媽,放低姿態勸說擋路的男人。而男的越說越起勁,什麽你們急著去開房,你是不是媽媽桑之類的都說了出來。


    好一個仗勢欺人。


    黎正一把拉住金小田,“我來。”他跳下車,三步兩步走到前麵,二話不說提起電瓶車就靠邊一放。


    那男的上前想阻擋,黎正眼一瞪,指著他的鼻子,“你想怎麽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零一條,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情節較輕的,處五百元罰款;情節一般的,處五日拘留;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金小田在車裏笑倒,說得像模像樣,問題是連她也不記得原文,虧他一本正經地活像一本條文手冊。


    黎正又向上一指,指的是治安攝像頭,“你隻要敢動手,人證物證俱全,請你去看守所吃免費飯!”


    好好,還會威脅了。


    “這個麽,近朱則赤……”等開出這條路,黎正羞澀地承認,“人也要學著成長……”話風一轉,他叮囑金小田,“要是你遇到這種人,別急,趕緊打電話給我。他們欺軟怕硬,我知道你不怕他們,不過這種鼻涕蟲太惡心人,你別理他們,有我呢。”


    好,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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