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時彼刻,朋友問簡堯,如果有一天穿書,他願意穿進哪一本小說裏。


    前提是不能穿成主角。


    簡堯認真思考過後,認為自己喜歡的龍傲天小說都不能穿,畢竟要是穿成主角的敵人,他的能力不足以跟開掛的主角一較高下,要是穿成主角的小弟,他的性格又不能讓他毫無抵觸的去拍馬屁。


    如果隻是穿成普通路人甲,那還不如不穿。


    於是他在自己不喜歡的小說裏挑了挑,最終挑中了一本書名叫《驚蟄》的小說,這本小說的靠龍傲天簡介把他騙進去,騙進去後才發現貨不對板,主角不僅不是湯姆蘇龍傲天,還是個最讓人怒不可遏的無腦聖父。


    不是損人利己的假聖父,而是損己利人的真聖父。


    別人陷害他從不辯解,別人甩鍋他主動背上,是個人都能利用他,小到偷東西讓他背鍋,大到殺人讓他去坐牢,隻要這個人心夠狠,男主就能承擔所有錯誤。


    看小說的時候簡堯最開始還想看男主反擊,看到後來連簡堯都放棄了,認為男主這種包子活該被狗咬。


    但是如果必須要挑一本小說穿進去,簡堯思索良久,震驚的發現他竟然隻能挑這本書。


    不必擔心自己成為男主的敵人,也不必擔心要去拍男主的馬屁,稍微用點小學生的心機手段,就能從男主身上撈到好處。


    然而此時此刻——


    “小堯,吃不吃瓜子?”穿著花襯衣的大嬸從兜裏抓出一大把瓜子,蒲扇般的大手抓一把就能讓簡堯用雙手才能捧住。


    簡堯不得不伸手接住,近乎崩潰的低頭看著還沾著灰的瓜子。


    如果這世上真的有神仙佛祖,那他現在絕對能壯著膽子跟對方掰頭。


    大嬸沒有聽見迴應,抬眼看向正在發呆的簡堯,正想說什麽,嘴邊的話卻忽然變了:“乖乖……大城市來的娃,長得就是俊。”


    陽光散在簡堯身上,卷翹的睫毛上像落了一層金沙,投射出一片陰影。


    他臉上的嬰兒肥還未消,自然卷的短發在陽光下微微泛出橘色,皮膚細膩光滑,跟周圍的環境格格不入,白得像是從未見過光。


    他的眼睛沒有焦距,仿若剛剛落入塵世間的天使。


    就在此刻,明明晴空朗照的天氣,突然響起了一聲驚雷。


    簡堯被嚇了一跳,他腦子裏忽然浮現出一個可怕的念頭——小說裏穿越都伴隨著雷擊或者車禍,現在又正好在打雷,這是不是說明隻要他被雷劈中就能穿迴去?


    這個念頭一旦浮現就無法再抹去,簡堯抬頭直愣愣地看著天空,似乎在觀察閃電會從哪裏劈下來。


    昨晚睡覺之前他還躺在自己租住的小屋內,手裏拿著大學通知書,作為一個孤兒,他憑借自己數年如一日的努力考進了全國排名靠前的名校,並且拿到了全額獎學金。


    這意味著他再也不必一邊學習一邊打工掙生活費,也意味著他的命運被徹底改寫。


    美好生活剛剛朝他打開大門,但一覺醒來他就突然成了另一個世界的“簡堯”。


    前麵十幾年的努力瞬間化為泡影。


    他希望這是一個夢,但所有真實的觸感都在提醒他,他處在一個真實的空間裏,疼痛和清醒的意識都無法把他從這個“夢”中喚醒。


    “小堯,你在看啥呢?”大嬸奇怪的看著簡堯,她順著簡堯的目光往天上看,發現天空沒有任何出奇的地方,隻有烏雲在慢慢聚集,她不當迴事地說,“這幾天都沒下雨,也該下了。”


    大嬸忽然拍了拍自己的腦門,用一種看鄙夷又帶著幸災樂禍地語氣說:“小堯啊,你剛搬來不久,不知道,就你家隔壁那戶,他們家有個兒子,跟你差不多大,你可得離他遠點。”


    奈何簡堯的心思根本不在大嬸身上,她說什麽簡堯根本沒聽清。


    但大嬸不在乎,她不需要簡堯接話也能自顧自地繼續說:“你不知道,霍衍那孩子從小就會裝模作樣,隻是看起來懂事,什麽偷錢偷東西,反正壞事他一樣沒少幹!”


    大嬸朝不遠處的空地看了一眼,那裏聚了不少人,她努努嘴,嫌惡地說:“以前都是偷點小東西,鄰裏鄰居的,都不跟他計較,這次他可攤上事了。”


    原本什麽都聽不進去的簡堯忽然身體一僵,他聽見了在這個陌生世界唯一熟悉的兩個字,像抓住救命稻草般看向大嬸,他目不轉睛地盯著對方,嘴唇張合:“霍衍?”


    大嬸終於得到了迴應,她愈發激動,眉飛色舞地說:“對,就是他,那麽大一條金鏈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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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得花多少錢買啊!幾萬塊!這他都敢偷!”


    大嬸喊完後還看了眼簡堯,她擔心簡堯認為自己沒見過世麵。


    鄰居們大多都是土生土長的本地人,隻有簡堯一家不是,他們剛搬來不久,跟鄰居們還不算熟悉,但正因如此,他們才對簡堯格外客氣。


    簡堯記得這些話,雖然他當時看書隻是一眼瞟了過去,但這個劇情點當時看得他頭暈腦脹,恨不得穿進書裏把每一個冤枉主角的人頭打爆。


    原劇情裏,男主霍衍的爸爸偷了鄰居家一條金項鏈,轉身就到縣城裏的二手店賣了,原本價值八萬的金項鏈他隻賣了三萬塊,失主到處尋找,最後還是另一個鄰居說當天隻看到霍家父子經過失主家。


    失主帶著鄰居和親戚打上門,霍父麵對失主跟失主親戚手裏的棍棒很快“招供”,說自己毫不知情,偷東西的人肯定是霍衍,還說霍衍當天一直鬼鬼祟祟,用各種借口把自己支開。


    明明是這麽拙劣的謊言,但每個聽到的人都信了。


    人們都以為虎毒不食子,當老子的再不靠譜也不會誣賴自己兒子,更何況霍父在鄰居眼裏是個雖然沒什麽出息,但也不會惹事的老實人。


    而且青春期的男孩,幹出這種事也不出奇。


    就算霍衍平時表現的再好,但知人知麵不知心,殺人犯的朋友還說他平時是個好人呢。


    於是放學迴來的霍衍就被堵在了路上,被所有人圍在中間指責,而他百口莫辯,因為指認他的不是別人,是他的親生父親。


    簡堯還知道,霍衍會因為這件事去少管所。


    他讀不完高中,念不了大學,人生似乎從這件事開始就跌入了無底深淵。


    剛看書的時候簡堯並不知道霍衍是個聖父,那時候他還等著看霍衍打臉,可偏偏霍衍就跟聖父附體一樣,對所有加諸在他身上的苦難逆來順受,別人打他一巴掌,他可能還要擔心別人手疼不疼。


    結果看到連載的最後一章,說好的都市爽文,男主沒打反派的臉,簡堯的臉倒是快被作者打爛了。


    棄文前簡堯還義憤填膺的給作者寫了負二長評,結果作者秒迴——“謝謝你告訴我評論區還有活人,千字長評我第一次收到,辛苦了”。


    甚至還給他發了個五毛錢的紅包!離譜!


    簡堯這時才能確定,自己真的穿書了,還穿進了自己挑選的《驚蟄》裏,成了男主霍衍的鄰居。


    “他沒偷。”簡堯忽然開口,他的聲音不大,與其說是對話,不如說是下意識的自言自語。


    但大嬸的聽力顯然好到非人,她瞪大眼睛,迅速地抓住了簡堯的胳膊,急切地追問:“你怎麽知道?你看到了?!”


    還不等簡堯掙脫她的手,大嬸就已經半拉半拖的拽著簡堯朝人群聚集的空地那邊走。


    她也不看簡堯的臉色,絮絮叨叨地說:“這種事就要說出來嘛……”


    簡堯心裏正煩,但他不是會對著長輩發火的人,再加上常年體力活的大嬸力氣比他大得多,隻能被動的被拉走。


    他也知道,大嬸不是真的想為霍衍鳴不平,想洗清霍衍身上嫌疑,她隻是想讓熱鬧變得更大,想找到參與感。


    ——因為書中霍衍身邊沒有一個好人。


    人群像螞蟻一樣聚集在空地上,在這個幾乎不會有大事發生的地方,價值幾萬塊的項鏈被偷就是驚天動地的大事,很值得人們反應激烈一些。


    簡堯被大嬸拉到了人群外圍,他剛走近,就聽到了人們的議論和批評,帶著居高臨下的“教導”意味,高調的秀著道德上的優越感。


    “平時可看不出來。”


    “就是,還是老話說得好,知人知麵不知心,誰知道是不是妖怪披著人皮?”


    “還不把東西拿出來,說不定已經賣了。”


    “他家也賠不出錢,肯定得關進去坐牢。”


    “必須要報警,把他關進少管所!現在就敢偷金鏈子,以後不知道還要偷什麽。”


    “就是,好竹出歹筍,霍乾和金鳳怎麽就生出這麽個兒子?”


    這些話簡堯都沒聽進去,他透過人群的縫隙朝裏望去。


    電光火石之間,被人群圍住的人也正好抬頭,兩人四目相對,簡堯全神為之一顫。


    但簡堯的視線很快偏移。


    他的全部注意力全都被對方額角的那道傷疤吸引。


    睡前還在看的書,不至於這麽快就忘記。


    簡堯記得書裏對這道疤的描寫,隱藏在額角處,從正麵隻能看到隱約的痕跡,從側麵看才能看到那道如刀尖般鋒利的疤痕。


    跟其它傷痕不同,這道疤愈久彌新,永遠都像是剛受傷一樣鮮紅。


    他可能會認錯臉,卻不會認錯這道疤。


    不可能有人會有一道永遠鮮紅的傷疤。


    確認了對方額角的疤痕後,簡堯才終於認真地打量霍衍。


    就像書裏寫的一樣,霍衍有雙專注且溫柔的雙眸,像是蘊含著一片無邊際的大海,能包容世間一切苦難,英挺的鼻梁,薄唇卻不會顯得薄情。


    隻有額角的那一道傷疤,給他增添了一絲戾氣,像是神龕裏的石像多了殘缺,從此喪失了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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