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西卡大概是感覺到了我的敵意,朝我笑了笑,我竟然看出了示好的意思。<strong>.</strong>


    “是這樣塗老師,康總說,讓我來跟塗老師您簽個合同。”


    “合同?他欠我兩百萬……不對,兩百一十萬,還要跟我簽什麽合同?”


    傑西卡一愣,笑得有點尷尬:“塗老師您說笑話了吧。康總怎麽會欠您兩百萬……”


    是啊,昨天我真是太好心了,還怕他一時拿不出來,後來想想,就憑墨朵的片言隻語,我就知道他別說兩百萬,就是兩千萬,隻怕也可以隨時甩我臉上。


    我跟傑西卡較什麽勁,看起來她也不過是康子歌的一個下屬罷了,我為難她幹什麽?


    欺負弱小不是我塗芳芳的本色,雖然我現在自己也很弱小。<strong></strong>


    勉強笑了笑:“算了,不說了。說了你也不會懂。什麽合同,給我看看呢?”


    傑西卡從公文包裏取了一份文件,我眼尖地發現,上麵寫的竟然是“房屋租賃合同”。


    租賃!誰要租?租誰的?


    我學乖了,不說話,等傑西卡先說。


    “這是份房屋租賃合同。請您過目。”


    我有點摸不著頭腦,拿過來一看,差點當場噴出來。


    康子歌是不是腦子秀逗了?


    合同上甲方乙方赫然寫著塗芳芳與康子歌,最搞笑的是租金……


    每月1000元!


    “您確定沒寫錯?”我問傑西卡。


    這別墅,一萬元還差不多,一定是少寫了一個“0”。


    沒想到傑西卡真是處變不驚,微笑著點頭:“沒寫錯,1000元一個月,康總說,您認可的話,就簽了合同。”


    我想了想,還是覺得這裏頭有陰謀,又拿起繼續往下看。乖乖,這真是比《南京條約》還要不平等啊,我怎麽簽得下去?


    而且,在這個“南京條約”裏,我竟然是趾高氣昂的英政府,而康子歌才是喪權辱國的清政府。條約……哦不……合同,完全向我方傾斜。


    物業費由產權人負責、押金不要,最重要的是,房租竟然可以按月付!


    也就是說,我在找到房子搬走之前,隻需每月付他1000元就行。


    拜托,這別墅一個月物業費就得3000多,康子歌此等奸商,絕不是這樣的作派。除非他昨晚滾沙發的時候,腦子掉沙發上了。


    想了想,1000元,我還是能從工資中擠出來的。


    “按月付的話,是不是說我找到房子就可以隨時搬走?”我知道自己問得無恥,可是康子歌早上剛剛羞辱了我,我無恥點算什麽。


    傑西卡還是保持甜美而職業化的微笑:“當然,隻付當月,塗老師隨時可以搬走,合同也就失效了。”


    這敢情好。起碼我可以先將眼前這一個月安頓下來。


    至於康子歌什麽想法,我不想再去揣度了。


    我起身去取錢,傑西卡卻似猜到我要做什麽,輕輕伸手按住我:“塗老師,不急。合同是您跟康總簽,我今天隻不過替他跑個腿。迴頭租金您還是自己給康總吧。”


    我感覺到自己的臉上有點莫名發燒。想來是臉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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