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烈日當頭。


    荒山上一副忙碌的景色,幾十名穿著囚服的犯人挑水的挑水,刨坑的刨坑,幹的是熱火朝天。


    林耀當然不會去幹活了,他和獄警們坐在一起打牌,如果不是身上穿著囚服,別人還以為他也是獄警呢。


    “廚房的夥食車來了!”


    正玩著,送飯的夥食車到了。


    黃獄警從車上跳下來,打開金杯車的車門,隻見裏麵放著三個大桶。


    一桶飯,一桶菜,一桶湯。


    飯是米飯和饅頭,菜是大亂燉。


    或許是考慮到大家要幹活,肚子裏不能沒油水,大亂燉裏居然放了肉。


    “我們的呢?”


    食人鯧放下牌,掃了眼走來的黃成。


    黃成熱的直舔嘴唇,喘著粗氣說道“在副駕駛上,我帶了二十盒盒飯過來,主食是米飯,菜是燉雞腿,還有西紅柿炒蛋跟啤酒。”


    食人鯧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為了看管這八十名囚犯,他總共抽掉了16名獄警。


    二十盒盒飯,怎麽算都夠吃了,隻是今天熱死人了,聽到什麽雞腿啊,米飯啊,西紅柿炒蛋啊,根本沒什麽胃口。


    “生魚出來!”


    想了想,食人鯧對著囚犯們喊道。


    生魚,是一種監獄內的特殊叫法,特指有錢的肥羊。


    這些肥羊有的是富家子弟,有的是家境殷實的二代,總之就是有錢。


    在監獄裏,這種人傻錢多的生魚,是各個社團爭奪的對象。


    多罩幾個,煙錢和酒水錢就有了,平日裏也能孝敬獄警一些。


    “有!”


    聽到食人鯧再喊生魚,一名二號室的凱子站了出來。


    他叫程安,據說之前是做記者的,家底還算不錯。


    因為揭發警隊內部被人陷害,發送到赤柱內判了九年。算起來這才是第一年。


    “羊頭出來!”


    食人鯧再次開口,喊來了二號室的羊頭。


    羊頭呢,顧名思義,就是負責管理羊群的頭羊。


    誰是羊,就是那些普通犯人,普通犯人在赤柱內被稱為綿羊,社團中的普通混混被稱為山羊。


    綿羊有綿羊的頭頭,山羊有山羊的頭頭。


    雙方的地位上,山羊頭頭更高一些,綿羊的羊頭隻是山羊頭頭們嫌麻煩,用來給綿羊們教規矩的人。


    “來了來了。”


    二號倉的羊頭,是一名四十多歲的中年人。


    他高舉著右手,臉上帶著謙卑的笑容,小跑著來到食人鯧麵前“長官,有什麽吩咐?”


    “去山下的飯店,買一份海鮮蛋羹,一份咖喱牛肉,一份糖醋魚,一份四喜丸子,一份冬瓜薏米煲水鴨湯,一分糖醋排骨,一份燒肉,一份燒鵝,再來二十份冰沙,讓黃獄警開車帶你去。”


    食人鯧揮揮手,今天天氣這麽熱,不吃點清涼的東西怎麽行。


    雞腿,米飯,西紅柿炒蛋,天天吃這些都吃膩了,好不容易出來一次必須換換口味啊。


    “是長官!”


    羊頭敬了個禮,隨後跑到程安麵前嘀咕道“小安,要買的東西不少啊,你的錢夠不夠?”


    程安看了看兩旁的人,小心翼翼的解開囚犯的衣扣,露出了縫在襯衣內的口袋。


    摸一摸,從裏麵掏出一遝錢,林耀坐在遠處抬眼看去,最外麵有幾張1000麵額的大金牛,裏麵還有好多張500麵額的小金牛。


    就這一遝錢,少說也有萬八千塊,難怪能成為肥羊。


    “一千塊,絕對夠了。”


    程安拿出一張大金牛,不動聲色的塞進羊頭手裏。


    羊頭自己算了算,綽綽有餘,沒準還能省迴來兩三百塊。


    “你想吃什麽啊,我順便幫你買呀。”


    羊頭是監獄裏的老人,很清楚肥羊得哄著來,尤其是小安這種有錢的肥羊,論起來比他這個羊頭重要的多。


    “隨便買點糖塊和巧克力吧,到時候分給大家吃。”


    程安今年雖然剛滿三十,可他之前是著名記者,工資和獎金不低。


    自從他發現成為肥羊,能夠讓自己好好的在監獄內生存下去,沒人會欺負他之後,他就不在吝嗇於給獄警和老大們花錢了。


    還別說,真的很管用。


    一個月萬八千的花出去,給老大們買煙,給獄警們買西裝手表,一來二去,監獄內再也沒人敢欺負他了。


    其他人也不傻,都知道他是肥羊,上麵有牧羊人罩著。


    所幸,眼不見為淨,除了偶爾從程安這裏刮點油水之外,見麵還會叫聲安哥客氣客氣。


    “這個人叫程安,他家裏家境不錯,每個月都給他存一兩萬進來,算是一號倉內的極品肥羊了。”


    食人鯧指著程安,小聲跟林耀解釋道。


    林耀微微點頭,一號倉關押的是普通犯人,比不得北倉關押的都是經濟犯,肥羊數量在四大倉中是最少的。


    程安這種家裏有人,每月存個一兩萬的肥羊,在裏麵比大熊貓還少。


    “耀哥,你的電話。”


    正說著,茶壺從旁邊走了上來,手裏拿著個大哥大。


    林耀接過大哥大,也不背著食人鯧,坐在椅子上接起了電話“喂?”


    “耀哥,我是刀仔,鬼乸齊的底細摸清了。”


    “說”


    “鬼乸齊,港島屯門區人,十六歲加入三湘幫,一直在三湘幫內做事,他老大是豺哥!”


    “豺哥?你確定?”


    “確定,我拿到了他和豺哥的合照,錯不了的。”


    聽著這樣的話,林耀目光微眯。


    他想到鬼乸齊是誰了,當日他帶著刀仔去麻將館找豺狼幫忙,豺狼身後站著個小弟。


    這個小弟,不是鬼乸齊是誰?


    隻是那時候,鬼乸齊留的是長頭發,而且還戴著墨鏡。


    林耀那時也不認識他,掃了眼就沒有再關注,要不是刀仔提到豺狼的名字,他都快忘記有這個人了。


    “有點意思呀!”


    林耀的目光中閃爍著冷芒。


    他們那天去找豺狼,是想請他出麵,搭救刀仔的女友李美鳳。


    之後他們借助豺狼的麵子,確實從老爺車那帶走了小鳳,並在不久之後,林耀也帶著刀仔加入了豺狼的搶劫計劃。


    後麵的事就不用提了,計劃不是很順利,他們死了很多人,就連豺狼都被陳家駒打死了。


    雖然搶走了兩百萬美金,可這些錢是連號的,到現在林耀也沒有動用,還因為分錢的事幹掉了雞心。


    “難怪你總盯著我看,你也認出我來了吧?”


    想到鬼乸齊就是站在豺狼身後的小弟,林耀明天他為什麽會盯著他看了。


    鬼乸齊肯定認出了他,隻是迫於他的實力裝聾作啞,好似沒有把他認出來一樣。


    甚至林耀懷疑,鬼乸齊知道他參與了黃金大劫案,最少也知道他是大劫案的成員之一。


    如果有一天,他跑去警署作證,說有證據證明他和大劫案有關,林耀覺得自己一定會很頭疼的。


    “耀哥!”


    鬼乸齊正帶人過來吃午飯,對上林耀的目光後笑著擺了擺手。


    嘿嘿!!


    林耀報以冷笑,這家夥裝的還真像。


    要不是迴憶起來了,想到了他這個人,還真被他給糊弄過去了。


    “怎麽,跟他有過節?”


    注意到林耀的目光,食人鯧也將目光望來,小聲道“要不要我幫你收拾他?”


    “不用,收拾他做什麽。”


    林耀嘴上雖然拒絕,心裏卻在想“隻是收拾他怎麽夠,誰知道他清不清楚我和豺狼的事,萬一知道一些哼哼!”


    他們做過的事,林耀以為隻有三個人知道,他、刀仔、葉繼歡。


    沒有第四個人了,就連陳家駒也隻是懷疑他,沒有證據證明他真的和豺狼有關。


    現在又多出個鬼乸齊,更要命的是,鬼乸齊是豺狼的手下,很難說豺狼有沒有跟他說過大劫案的事。


    不怕他不知道,就怕他知道。


    更有甚者,他知道的比林耀想的還多,那就不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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