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有沒有看到小星的臉色,他嚇得臉色慘白,整張臉都垮了,好像死了老媽一樣。”


    “我看到了,尤其是他的腿啊,抖的跟打擺子一樣,耀哥一撒手,他整個人都攤在地上了,好半天也沒有爬起來。”


    三瓶啤酒,一包燒鴨,刀仔跟雞心說的眉飛色舞。


    林耀在一旁邊聽邊笑,歡聲笑語中,幾日來的鬱悶一掃而光。


    “小星這次是威望掃地了,我看跟他的那些小弟們,今晚得走一大半,以後再在江湖上混,慫包這個名字他得背一輩子。”


    雞心說著的同時,拿酒瓶跟林耀碰了碰,樂道:“耀哥真有你的,你這是殺人誅心啊!”


    林耀喝了口酒,臉上換成正色:“別高興的太早,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小星肯定要發瘋了一樣的找我們,我們可不能落在他手上。”


    “放心吧耀哥,我已經給豺哥打過電話了,豺哥很高興,說這事他會幫我們扛下來,還點名要見你呢。”


    “見我,什麽時候?”


    “明天!”


    看著美滋滋的雞心,林耀與刀仔對視一眼,不約而同的點了點頭。


    他們跟小星沒有過節,收拾他,為的就是搭上豺哥的路子,借他的手從老爺車那撈人。


    今晚的事一出,明天豺哥就要見他們。


    看來傳果然沒錯,豺哥早就想收拾小星了,隻是迫於沒有機會,遲遲沒有下手罷了。


    第二天...


    在雞心帶領下,林耀來到了洪水橋的一家麻將館。


    在這裏,他們看到了雞心的老大,三湘幫的猛將豺哥。


    豺哥是個中年人,看上去四十多歲,頭發很亂,目光中多有戾氣。


    打扮的倒是挺富貴,大金鏈子,大金表,雙手上七八個金戒指,生怕別人不知道他有錢一樣。


    這樣的打扮,在林耀看來是夠土的。


    但是在1983年的港島,這種打扮代表著財力,地位,古惑仔們一個個羨慕的要死。


    “豺哥,這是我的好兄弟阿耀,那個是刀仔,樂府酒樓的事,就是我們三個合計著做下的。”


    雞心點頭哈腰的湊上去,對著正在打牌的豺哥說道。


    豺哥把墨鏡往下拉了拉,看了林耀二人一眼,開口道:“昨晚的事做得漂亮,我早就想收拾小星那個兔崽子了,你們將他羞辱一頓,也算為我出了一口惡氣。”


    “我聽雞心說,你們兩個還沒找到活幹,我最近準備幹一票大買賣,有興趣的話可以算你們一份,省的別人說我不知道提攜後輩。”


    林耀看了豺哥一眼,這家夥是做明攻的,而且專門做大案。


    他所謂的大買賣,估計不是打劫哪家珠寶行,就是再打銀行與運鈔車的主意。


    “你們兩個也是走運,以前跟我合作的一夥老朋友,前段時間跑路去了暹羅,不然這種好事也輪不到你們頭上。”


    “我看你們身手不錯,才想著提攜你們一下,多了不敢說,這一票要是幹成了,每人能分到這個數!”


    豺哥伸出右手,比了個三的手勢。


    “三百萬?”林耀反問道。


    “三百萬!”


    豺哥臉上帶著傲意,自得的說道:“你把我當成叫花子了,我隨便出去轉轉也不止這個數吧,是三千萬啊!”


    三千萬!


    嘶!!


    林耀倒吸了一口氣,每個人能分到三千萬,豺狼這是要去搶劫銀行啊?


    運鈔車都不行,沒有這麽多現金。


    不對!!


    他們跟豺狼非親非故,對方憑什麽帶他們去做大買賣?


    就憑教訓了小星一頓?


    這怎麽夠!


    “替死鬼!!”


    林耀的心中,突然閃過這個詞。


    除非豺狼將他們當成了炮灰,替死鬼,不然這種事哪有這麽容易參與進來。


    容易參與,就說明有貓膩。


    搞不好,豺狼根本沒想跟他們分錢,人手不足可能是真的,大買賣也是真的。


    分不分他們錢,又或者卸磨殺驢,那就是另一個說法了。


    有點意思啊!


    豺狼將他當成啥也不懂,一心想要發財的的萌新了。


    這要是一口答應下來,不順利還好,順利,將錢帶出來了,估計也要打他們的黑槍。


    “豺哥,謝謝您的好意,可我們兄弟沒這膽子,你讓我們嚇唬人還行,真刀真槍的幹我們玩不成的。”


    林耀直截了當的拒絕了,魚咬鉤,是因為它貪魚鉤上的餌。


    豺狼的橄欖枝,何嚐不是掛著魚鉤的魚餌。


    “慫包,給你機會你都不中用,來港島幹什麽,迴鄉下養豬去吧!”


    豺狼沒好氣的將牌一推,也不知道是真生氣,還是牌不好借機耍賴。


    林耀在一旁陪著笑,對雞心的擠眉弄眼看也不看,隻當什麽也沒有發生過。


    打了十幾圈,時間到了中午。


    豺狼拿餘光掃了掃林耀,嘴角勾起笑容:“你這個人,臉皮真夠厚的,居然一不發等了我兩個小時,是不是等著我請你吃飯呢?”


    林耀順杆爬,接著豺狼的話迴答道:“豺哥,我們兄弟兩個膽子不大,能力也有限,就等著豺哥賞碗飯吃呢。”


    “想吃飯,簡單啊,大魚大肉你們不夠膽吃,跟著喝湯的膽量總該有吧?”


    豺狼放下牌不打了,一邊向外走去,一邊對跟在後麵的林耀說道:“計劃還是那個計劃,你們沒膽吃肉,就跟在我身後喝湯吧,我還缺兩個哨兵負責放哨跟接應,這些你們總該會吧,會就留下來一起吃飯,不會就給我滾蛋。”


    林耀心中微動,小聲道:“豺哥,光喝湯啊,不飽吧?”


    “吃不飽是肯定的,可總比餓死強吧?”


    豺狼再次伸出手,嫌棄的搖了搖:“三十萬,給你們漲漲膽,要是這次做得好,下次再帶你們一起吃肉。”


    相比牌桌上的三千萬,這次的三十萬顯得有誠意的多。


    放哨,接應。


    聽名字就知道,不用端著ak往裏麵衝了,頂多是打雜的小角色。


    錢少了,過河拆橋的幾率也就小了。


    他們兩個跟豺狼非親非故,人家憑什麽讓你拿三千萬離開。


    保不準,前腳拿錢,後腳就要挨子彈。


    三十萬則不同,相比豺狼口中的大買賣,這點錢隻是九牛一毛。


    如果不成功,豺狼他們折了,林耀二人也就散了。


    成功了,錢拿到了,三十萬還算個屁啊,八成就把他們跟叫花子一樣的打發了。


    “豺哥,我們做了,人沒錢是不行的,我們兄弟跟你拚一次。”


    林耀一邊說著,一遍又道:“豺哥,我兄弟的女人被老爺車扣了,再求你個事,能不能讓我們用下你的名號,將人帶出來?”


    “跟我一個鍋裏吃飯的都是自家人,這種小事你們看著安排好了。”


    聽到林耀二人答應下來,豺狼臉上多了笑容。


    隻是一旁的刀仔,看上去不是很開心,一臉疑惑的看著林耀,不知道林耀為什麽幫豺狼這種人。


    林耀不知道刀仔的想法,如果知道的話一定會啼笑皆非。


    他們有什麽,賤命一條,身份證都是假的。


    別想怎麽當聖人了,先弄點錢吧,大家也是要吃飯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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