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錢,什麽都行。”


    路明非說。


    “看你有什麽,看我要不要。”


    “巧了。”


    高馬尾就眯著眼笑。


    他這笑可真是好看。


    路明非以前在哪裏看到過這樣的句子,用來形容人的,是說“這人笑容幹淨,眼裏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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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時他就想啊,拜托你以為這是哪裏,小說還是動漫,又沒有外星人給發變身器誰能眼睛發光,請尊重科學啊兄弟。


    但是今日見了這人,路明非無端端的便想起了這句話來。


    “笑容幹淨,眼裏有光”


    原來不用變身器或者數碼暴龍機,普通人也能眼裏有光啊。


    像美滋滋的吃了條小魚又睡了個午覺的貓,一睜眼就見陽光透過紗窗灑下點點的斑,這貓就睜大了眼趴著去看,時不時用爪子撈啊撈,就這小貓玻璃珠似的眼神,和高馬尾的一模一樣。


    “我剛好沒錢”


    高馬尾貓一樣驕傲的說。


    等等,沒錢是什麽值得驕傲的事麽!


    “先別賣啊,老板我找找。”


    他邊說邊手忙腳亂的翻起了兜。


    這身風衣似乎有特殊的設計,正麵四個口袋,內裏卻是更多,路明非就見他掏了好些個稀奇古怪的玩意出來。


    像什麽火車的票根,不知道哪種酒的瓶蓋,海星一樣的石子,一片脫了水的幹癟樹葉,一小袋透明包裝的塵土。


    路明非覺得可真有趣,這些東西放絕大部分人眼裏都隻能算是垃圾,或許落路邊看一眼都不曾,但反觀高馬尾小心翼翼的態度,好似這些旁人眼中的破爛於他卻是價值連城的珍寶。


    “用這些換麽?”


    路明非問。


    “不行,這個不能給。”


    “這個也不可以。”


    他嘟嘟囔囔的,煩躁的用那雙戴著手套的手去抓頭發。


    路明非注意到,五月份的天,這人卻把自己遮的嚴實,除了臉和脖子外,就連一雙手也包裹在覆蓋了半截小臂的棕色皮手套裏,真是個怪人。


    明明隻是些扔路邊也沒人會撿的破爛吧,怎麽如此難以抉擇。


    路明非想。


    很快他也反應過來。


    他自己不也是那麽大的王府不住偏偏喜歡茅草屋。


    不要太自以為是了呀。


    路明非對自己說。


    高馬尾一個一個拿起,放在眼前翻來覆去的看,皺著臉搖搖頭,又一個一個的裝迴了口袋。


    他這身衣服也有趣,那麽一大堆的雜物,沒一會全裝了下,也不顯臃腫,如果有人想去流浪或者旅行,穿這一件多省事啊,箱子也不用帶了。


    最後拿出來多少,他又給裝迴了多少,一件沒落。


    “這是,給我炫耀你的收藏麽?”


    “嘿嘿。”


    高馬尾不好意思的笑。


    下意識去摸後腦勺的手碰到了吉他盒。


    “有了!”


    他說。


    “我給老板你唱首歌吧。”


    也不等路明非答應,這人風風火火的摘下了盒打開,又是將吉他取出,放在膝上,盒子就隨手扔在腳邊。


    “有什麽想聽的麽?”


    高馬尾期待的來看路明非。


    路明非把馬紮給了他坐,聽到一聲歡天喜地的謝謝,還有“老板真是好人肯定長命百歲”這樣的話。


    “點歌啊。”


    路明非思索著。


    “就來首你拿手的吧。”


    “好嘞!”


    高馬尾掃了兩下弦,側耳傾聽,又調了幾調,便清了清嗓子,還沒唱呢,已是如向日葵般笑開了。


    “就喀秋莎了,祝老板心想事成,生意興隆!”


    這人唱歌前還懂得說吉祥話,有意思。


    人流來往,見這邊有個好看的姑娘挎著比他身子還大的吉他要唱歌,沒急事的就放慢了腳步,準備聽個稀奇。


    紫陽街這賣唱的人也不少,但主要在晚上,白天多熱啊,而且人也沒晚上的多。


    不一會,吉他的旋律,還有高馬尾鏗鏘的歌聲。


    難以想象,那般軟糯溫煦的嗓子,唱起喀秋莎這類的歌來竟一點也不違和。


    高馬尾有股特殊的氣質,他像是希臘神話中的阿波羅神一樣總是笑,就算皺眉也讓人覺得可愛,與路明非的坦然不同,他像是完全不把這世界的苦難和挑戰放在心上,沒準來了苦難還會熱情的挎著吉他問一句。


    “要聽歌麽?”


    從這樣的人口中唱出的歌謠,也自然帶上了能感染人的力量。


    “喀秋莎站在那俊俏的岸上,歌聲好像明媚的春光。”


    不知何時,有個穿迷彩背心的老爺子站定了,他那因上了年紀而瘦削的身子挺的筆直,靜靜的聽高馬尾的歌聲,幹癟的雙唇抿的死死像是那個寒冷的冬天戰友留在雪地上帶不走的軀體,二狗子和雪地粘的那麽緊啊,拔也拔不起,還記得班長那時候說。


    “別拔了,再拔,腳脖子要斷了。”


    老爺子吸了吸鼻子。


    “他在歌唱心愛的人兒,他還藏著愛人的書信。”


    “啊這歌聲,姑娘的歌聲,跟著光明的太陽飛去吧!”


    “去向遠方邊疆的戰士,把喀秋莎的問候傳達。”


    高馬尾微微的搖晃身體。


    他唱歌時會將目光投向很遠很遠的地方。


    似乎看到了什麽人。


    明明是笑著唱,卻怎麽聽了讓人想哭。


    好幾個駐足的年輕男人已在默默擦了眼淚。


    跟他們一起的女孩不解的拉了拉衣袖,小聲的問怎麽了。


    “你知道一場戰爭打沒了一代人是什麽概念麽?”


    這男人輕輕的解釋。


    “正規軍打沒了上預備役,預備役沒了上童子軍。”


    “紅場閱兵,他們從那個男人麵前走過,下去就上了戰場。”


    “喀秋莎。”


    這人又輕輕的念。


    有人還在跟人科普這首歌的背景。


    “在那場冰天雪地的戰爭裏,缺少補給,缺少軍備,敵人的裝甲坦克就在前麵,身後就是家園,退無可退。”


    “戰士們就唱著喀秋莎,休息時唱,睡覺前唱,衝鋒時唱。”


    “他們不能退啊。”


    “背後隻剩下了心愛的姑娘。”


    “怎麽能退呢?”


    一首歌唱完,鴉雀無聲,高馬尾默默掃著弦,終於也不知誰第一個鼓掌,然後掌聲如潮。


    老大爺走過來,對高馬尾行了個板正的軍禮。


    高馬尾手忙腳亂的起身,跟著還禮。


    “謝謝了啊。”


    老大爺含著淚。


    “丫頭。”


    高馬尾張了張嘴,又笑開了。


    “不打緊,不打緊。”


    PS:喀秋莎真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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