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門案,案發至今已經超過了二十四小時。
我們已經調查了案發當晚進出過沈光赫家的所有人,也調查清楚了他們的行動軌跡和具體時間。
這起滅門案件的關鍵,是我們還沒有找到殺人動機。
百分之九十九的滅門案,都是仇殺,激情殺人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所以,保姆辛淑慧在我們警方這裏,依然是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
接下來的案件調查工作,我們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了尋找殺人動機上麵來。
這起滅門慘案,相比我們之前經曆的除夕夜滅門案來說,是相對比較輕鬆的。因為現場留下了大量的線索,而且案發時間內發生的所有事情,都找到了對應的人員。
但那起除夕夜滅門案,沒有任何線索,沒有任何嫌疑人,沒有作案動機,沒有目擊證人。案發現場留給我們的,隻有七具冷冰冰的屍體。
死者的父母我們已經聯係到了,也向他們了解了一些情況,特別是黎夢需要的女性死者方合美的閨蜜信息。
方合美有一個閨蜜,叫晉書雁,是方合美的大學同學,兩人關係非常好,無話不談。
我們立刻去聯係了晉書雁,向她了解方合美的近況。
晉書雁已經知道了方合美的死訊,整個人已經完全崩潰,陷入了深深地悲傷絕望之中。
“是不是沈光赫?!是不是他?!”
我們剛剛見麵,晉書雁就發出了一個厲聲的質問。
這一句話,把我們都聽懵了。
“是不是他?!一定是他?!你們趕緊把他抓起來!”晉書雁發出了一個歇斯底裏般的怒吼,整個人的精神狀態都陷入了癲狂。
“你為什麽認為是沈光赫殺的她呢?”黎夢看著她,很是不解地問了一句。
晉書雁坐在沙發上,怒目圓睜,眼神中充滿了怒意,像是要把我們全都撕碎一般。
“如果不是沈光赫,她也不會得了產後抑鬱,都是因為他!”晉書雁現在已經完全沒有理智可言,心中已經認定了方合美的死,和沈光赫有直接關係。
“可是沈光赫也死了。”黎夢怔怔地看著她,認真地說了一句。
“嗬嗬。”晉書雁冷哼一聲,十分冷漠地說著:“他殺了人,自知罪責難逃,畏罪自殺了唄。”
我和黎夢對視了一眼,認真地看著晉書雁,一時間感到非常的疑惑。
晉書雁為什麽一口斷定是沈光赫殺了方合美呢?難道這其中,有什麽我們不知道的隱情嗎?
黎夢沉思了片刻,定了定神,問晉書雁:“你說方合美得產後抑鬱,和沈光赫有關係?”
“是啊!”晉書雁抬高了聲音,肯定道。
“他們夫妻的感情不好嗎?”黎夢盯著她,繼續問道。
晉書雁看找我們窮追不舍的樣子,一時間有些無奈,深深吸了一口氣:“他們的感情當然不好啊!唉……怎麽跟你們說呢……”
晉書雁似乎是因為我們對他們夫妻感情不知情的情況而感到有些急躁,她不停地深唿吸,隨後慢慢對我們講起了自己了解到的情況。
“小美在雅春金店上班,是出納員,工作了沒幾年,竟然和比她大五歲的老板談起了戀愛!
當時她跟我說的時候,我除了祝福她,並沒有說什麽。
後來,我也隻是告訴她,要自己注意一下,千萬別被人欺騙了感情。
人家可是金店的老板,年輕有為,長的又帥。雖然小美的模樣也不錯,但總感覺有些門不當戶不對。
不過他們談戀愛的那幾年,小美還是很幸福的,對方有“鈔能力”,總能給小美一些驚喜和一些浪漫,小美在這些糖衣炮彈的誘惑下,還是比較開心的。
沒過幾年,小美跟我說,她懷孕了,但沈光赫卻沒有要和她結婚的意思,甚至還準備讓她把孩子打掉。
小美這明顯是被人欺騙了感情,小美那幾天的精神狀態很差,也很迷茫。
我就讓她來我這裏來住一段時間,陪她說說話,陪她散散心。
見她的精神狀態恢複得差不多了,我才放心讓她迴去。
小美告訴我,她要迴去找沈光赫攤牌,如果沈光赫不娶她,她就把孩子打掉,然後和他永不相見。
大約過了半個月的時間,小美一直沒有和我聯係,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了她的喜帖,她要結婚了,請我去做伴娘。
婚禮非常豪華,小美非常開心,沒過多久,孩子出生了。
之前是兩個人生活,現在有了孩子,就是為孩子生活,兩個人的矛盾也不斷激化。
兩人越來越覺得,兩個人的三觀不合,根本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兩人幾乎沒有什麽共同語言,對很多事情的看法也都是相左的。
小美還要照顧孩子,那段時間,她的精神狀態非常差,經常在深夜和我打電話,每次她都是哭著找我的。
而且每次她給我打電話的時候,都說沈光赫在外麵喝酒。
她非常後悔,但是現在有孩子,自己也沒有什麽辦法,想要帶孩子迴娘家,然後和他離婚。
我雖然很理解她,但還是勸她不要衝動,可以來我這裏住,或者我去陪陪她。
一連大半年的時間,她都是這樣,後來我陪她去醫院,說是什麽產後抑鬱症。
從那以後,她的身體就一直非常不好,還落下了月子病,每到陰天下雨就膝蓋疼,腳腫。
孩子慢慢長大,他們兩個人的關係依舊非常不好,而且沈光赫還動手打人,家暴小美。
唉,要是不愛了,就離婚唄。估計是沈光赫怕影響自己的名聲,沒有和她離婚。
本來結婚,是一件非常甜蜜的事情,兩個相愛的人一起生活,相伴餘生。
唉……”
晉書雁邊說邊歎氣,她的話語雖然非常平靜,但神情上卻是滿滿的怒意,她在為方合美的結局惋惜,也在為她打抱不平。
看來,沈光赫和方合美之間,感情並不好,而且經常發生矛盾,還有家暴行為。
那麽這起滅門案,似乎就有些奇怪了……
我們已經調查了案發當晚進出過沈光赫家的所有人,也調查清楚了他們的行動軌跡和具體時間。
這起滅門案件的關鍵,是我們還沒有找到殺人動機。
百分之九十九的滅門案,都是仇殺,激情殺人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所以,保姆辛淑慧在我們警方這裏,依然是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的人。
接下來的案件調查工作,我們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了尋找殺人動機上麵來。
這起滅門慘案,相比我們之前經曆的除夕夜滅門案來說,是相對比較輕鬆的。因為現場留下了大量的線索,而且案發時間內發生的所有事情,都找到了對應的人員。
但那起除夕夜滅門案,沒有任何線索,沒有任何嫌疑人,沒有作案動機,沒有目擊證人。案發現場留給我們的,隻有七具冷冰冰的屍體。
死者的父母我們已經聯係到了,也向他們了解了一些情況,特別是黎夢需要的女性死者方合美的閨蜜信息。
方合美有一個閨蜜,叫晉書雁,是方合美的大學同學,兩人關係非常好,無話不談。
我們立刻去聯係了晉書雁,向她了解方合美的近況。
晉書雁已經知道了方合美的死訊,整個人已經完全崩潰,陷入了深深地悲傷絕望之中。
“是不是沈光赫?!是不是他?!”
我們剛剛見麵,晉書雁就發出了一個厲聲的質問。
這一句話,把我們都聽懵了。
“是不是他?!一定是他?!你們趕緊把他抓起來!”晉書雁發出了一個歇斯底裏般的怒吼,整個人的精神狀態都陷入了癲狂。
“你為什麽認為是沈光赫殺的她呢?”黎夢看著她,很是不解地問了一句。
晉書雁坐在沙發上,怒目圓睜,眼神中充滿了怒意,像是要把我們全都撕碎一般。
“如果不是沈光赫,她也不會得了產後抑鬱,都是因為他!”晉書雁現在已經完全沒有理智可言,心中已經認定了方合美的死,和沈光赫有直接關係。
“可是沈光赫也死了。”黎夢怔怔地看著她,認真地說了一句。
“嗬嗬。”晉書雁冷哼一聲,十分冷漠地說著:“他殺了人,自知罪責難逃,畏罪自殺了唄。”
我和黎夢對視了一眼,認真地看著晉書雁,一時間感到非常的疑惑。
晉書雁為什麽一口斷定是沈光赫殺了方合美呢?難道這其中,有什麽我們不知道的隱情嗎?
黎夢沉思了片刻,定了定神,問晉書雁:“你說方合美得產後抑鬱,和沈光赫有關係?”
“是啊!”晉書雁抬高了聲音,肯定道。
“他們夫妻的感情不好嗎?”黎夢盯著她,繼續問道。
晉書雁看找我們窮追不舍的樣子,一時間有些無奈,深深吸了一口氣:“他們的感情當然不好啊!唉……怎麽跟你們說呢……”
晉書雁似乎是因為我們對他們夫妻感情不知情的情況而感到有些急躁,她不停地深唿吸,隨後慢慢對我們講起了自己了解到的情況。
“小美在雅春金店上班,是出納員,工作了沒幾年,竟然和比她大五歲的老板談起了戀愛!
當時她跟我說的時候,我除了祝福她,並沒有說什麽。
後來,我也隻是告訴她,要自己注意一下,千萬別被人欺騙了感情。
人家可是金店的老板,年輕有為,長的又帥。雖然小美的模樣也不錯,但總感覺有些門不當戶不對。
不過他們談戀愛的那幾年,小美還是很幸福的,對方有“鈔能力”,總能給小美一些驚喜和一些浪漫,小美在這些糖衣炮彈的誘惑下,還是比較開心的。
沒過幾年,小美跟我說,她懷孕了,但沈光赫卻沒有要和她結婚的意思,甚至還準備讓她把孩子打掉。
小美這明顯是被人欺騙了感情,小美那幾天的精神狀態很差,也很迷茫。
我就讓她來我這裏來住一段時間,陪她說說話,陪她散散心。
見她的精神狀態恢複得差不多了,我才放心讓她迴去。
小美告訴我,她要迴去找沈光赫攤牌,如果沈光赫不娶她,她就把孩子打掉,然後和他永不相見。
大約過了半個月的時間,小美一直沒有和我聯係,突然有一天,我收到了她的喜帖,她要結婚了,請我去做伴娘。
婚禮非常豪華,小美非常開心,沒過多久,孩子出生了。
之前是兩個人生活,現在有了孩子,就是為孩子生活,兩個人的矛盾也不斷激化。
兩人越來越覺得,兩個人的三觀不合,根本就不是一個世界的人。兩人幾乎沒有什麽共同語言,對很多事情的看法也都是相左的。
小美還要照顧孩子,那段時間,她的精神狀態非常差,經常在深夜和我打電話,每次她都是哭著找我的。
而且每次她給我打電話的時候,都說沈光赫在外麵喝酒。
她非常後悔,但是現在有孩子,自己也沒有什麽辦法,想要帶孩子迴娘家,然後和他離婚。
我雖然很理解她,但還是勸她不要衝動,可以來我這裏住,或者我去陪陪她。
一連大半年的時間,她都是這樣,後來我陪她去醫院,說是什麽產後抑鬱症。
從那以後,她的身體就一直非常不好,還落下了月子病,每到陰天下雨就膝蓋疼,腳腫。
孩子慢慢長大,他們兩個人的關係依舊非常不好,而且沈光赫還動手打人,家暴小美。
唉,要是不愛了,就離婚唄。估計是沈光赫怕影響自己的名聲,沒有和她離婚。
本來結婚,是一件非常甜蜜的事情,兩個相愛的人一起生活,相伴餘生。
唉……”
晉書雁邊說邊歎氣,她的話語雖然非常平靜,但神情上卻是滿滿的怒意,她在為方合美的結局惋惜,也在為她打抱不平。
看來,沈光赫和方合美之間,感情並不好,而且經常發生矛盾,還有家暴行為。
那麽這起滅門案,似乎就有些奇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