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宇飛十分配合,帶我們找到了自己所說的那棵大楊樹。


    在樹下,我們挖掘到了他殺人使用的那把改裝過的射釘槍,還有一件萬聖節所穿的南瓜玩偶服裝。


    萬宇飛並沒有對殺害賀向山和李雪梅的行為認罪,我們隻能暫時先將萬宇飛刑事拘留,繼續尋找證據。


    江聽白正在痕檢科忙碌,以確定殺害賀向山和李雪梅夫婦二人的射釘,是不是從這把射釘槍打出的。


    薛杭作為槍械鑒定方麵的專家,對槍械彈道痕跡有著很深的專業認知,他也在痕檢科幫忙。


    他們對這把射釘槍反複開槍試驗,企圖通過萬宇飛的身高和持槍方式,還原案發現場。看看他開槍的角度,能否達到與賀向山、李雪梅的中槍角度以及創口麵積、深度完全一致。


    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也是這起連環殺人案結案的必要過程。


    另一邊,林子凡也拿著萬宇飛所穿的萬聖節南瓜玩偶服裝,和小賣部案發現場的監控錄像內容進行細節比對,以確認這件服裝,是否和視頻裏的服裝完全一致。


    這同樣是一個非常漫長的過程,但我們必須要等。


    模仿作案、兩名兇手、同時異地作案,是我們警方在偵破兇殺案件時經常會遇到的事情,我們必須要全方麵完全考慮清楚。


    就在這時,一個美婦人怒氣衝衝地跑進了寧州市公安局。


    “秦隊,你快過來看看吧。”


    刑警隊的王警官滿臉無奈地走進重案組辦公室,對我說道。


    “什麽情況?”我很是不解地問他。


    王警官也是滿臉疑惑,對我說道:“一個大娘跑進了接警大廳,說什麽自己的合法丈夫死了,財產卻一分都沒給自己,全給了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陌生人。”


    聽他說完,我更糊塗了,淡淡的說道:“遺產的繼承問題,屬於民事糾紛,讓民警出麵協調一下,如果不行,就讓他們走司法程序,不歸咱們刑警管吧。”


    “問題就出在這,因為大娘的丈夫叫賀臻,是本案死者賀向山的父親。”王警官接著對我說道。


    “賀臻死了?!”


    聽到這個消息,我尤為震驚。


    王警官點點頭,對我們說道:“大娘是來銷戶口的,賀臻是死於突發心肌梗死,搶救無效死亡的,她手裏有醫院開具的死亡證明。”


    這時,在我身邊的黎夢忽然對我耳語了幾句:“我嚴重懷疑賀臻是被這個歐巴桑害死的,就是為了能分到財產。現在賀臻的親生兒子賀向山死了,兒媳也死了,兩人沒有孩子,賀明軒還是領養的,真是打得一手好算盤。”


    即便如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是養父母遺產的法定繼承人。但是養子女與生父母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養子女不是生父母遺產的法定繼承人,不能繼承生父母的遺產。


    所以賀臻死後,養孫賀明軒是可以繼承遺產的。


    就這樣,我們不明所以,來到一樓接警大廳見到了這位歐巴桑。同時,她的身後還跟著一位律師。


    這位歐巴桑我們誰都不想理她,戶籍科的同事正在為她辦理賀臻的戶口注銷,我們決定直接找律師聊聊。


    律師手裏拿著一張遺囑,是賀臻親筆書寫,而且是經過公證處公證過的,具有法律效應。


    遺囑上明確寫著,賀臻死後,名下所有的財產,全部由賀向山的養子賀明軒繼承。


    上麵的日子是賀向山和李雪梅死後,也就是我們上門調查,賀臻得知了事情的始末之後。


    看來賀臻還沒有被歐巴桑的枕邊風所蠱惑,知道了這個歐巴桑就是來分遺產的。


    隻是我們不能想象,賀臻和自己的親生兒子賀向山斷絕關係,在得知了兒子的死訊之後,會是一種什麽心情。看來血濃於水,他打心裏還是惦記這個兒子的。


    所以,他才會把所有的遺產全部都給了隻有五歲的賀明軒。


    賀明軒雖然死了養父母,但是獲得了大量的遺產,他未來的生活一定是非常富足的,希望他的未來能夠一帆風順吧。


    我們的民警同事把遺囑的事情反複向歐巴桑解釋,但是歐巴桑似乎不能接受現實,陷入了癲狂。


    最後,歐巴桑怒氣衝衝地離開了公安局,揚言要走法律程序。


    我們真的是不愛理這個歐巴桑,他愛怎麽樣就怎麽樣吧,反正有律師和遺囑在這裏呢。


    大約過了幾個小時,林子凡找到了我。


    “秦隊,這件衣服不對!”


    他忽然開口,把我和黎夢都給驚到了。


    “快說,哪裏不對?!”我立刻追問道。


    “這件衣服外麵的披風,和衣服是連在一起的!”林子凡認真地對我說道。


    但我還沒有明白,就算是連在一起的又能怎樣。


    沒想到,黎夢的情緒忽然有些激動,她大聲喊了一句:“兇器!”


    林子凡點點頭,附和道:“沒錯!兇器!”


    看著她們恍然大悟的表情,我更是不理解了,什麽兇器不兇器的?和衣服又有什麽關係?


    黎夢轉頭看著我滿臉疑惑的神情,有些恨鐵不成鋼地說道:“哎呀,就是兇器!那個射釘槍!在小賣部的案發現場!哎呀,你怎麽就不明白呢?!你不是總說自己很聰明嗎?!”


    麵對黎夢的挖苦,我也隻能打碎了牙往肚子裏咽,因為我真的沒聽明白。


    好在林子凡雖然情緒激動,但也給我仔細解釋了事情的緣由。


    “小賣部的案發現場監控錄像裏,兇手先是手持射釘槍射殺了坐在門口的李雪梅,接著走出了監控的範圍,射殺了賀向山。但是,從監控錄像裏拍攝到的畫麵來看,兇手離開案發現場的時候,手裏並沒有射釘槍!我們都以為兇手是把射釘槍藏在披風裏了!可是這件披風是一體的,根本藏不住射釘槍!”


    聽完林子凡的解釋,我終於明白了。


    這也就說明一個問題!


    我們三人對視一眼,十分默契地高聲說了一句:“兇器還留在小賣部的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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