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拐賣兒童的案件因為楊超平的死,陷入了僵局。根據周安平的供述,拐賣兒童的主犯叫張立平,也就是犯罪團夥中一直提到的“平哥”。
而且平哥現在就在寧州市。
張立平有過前科,公安機關根據張立平的身份信息,發布a級通緝令,懸賞五萬元,全國通緝犯罪嫌疑人張立平。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需要我們去做的事情,那就是殺死“周姐”和假“平哥”楊超平的兇手,不管兩名死者是不是罪大惡極死有餘辜,除了我國的執法機關之外,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
我們現在已經掌握了兇手的指紋和足跡,這個來自於祭壇組織的兇手,一定要抓住他。
隻是我們還沒有一個直接準確的線索來鎖定兇手,對其進行抓捕。
就在這時,王警官走進重案組辦公室,對我說了句:“又來案子了。”
拐賣兒童的案件還沒有告破,重案組還要繼續破案,不管什麽案子,都要王警官的刑警隊去偵破了。
“什麽案子?”我習慣性地問了他一句。
“殺人分屍。”王警官沉聲說了一句。
聽完,我直接愣住了。
如果說發生兇殺案,身為重案組刑警的我不會感到意外,但是分屍的性質已經不一樣了,這是一起極其惡劣的兇殺案。
眼下我分身乏術,還要去調查祭壇組織兇手殺人和拐賣兒童犯罪團夥的案件,這件事就交給刑警隊去做吧。
做了這麽多年的刑警,不知道為什麽,遇到兇殺案就想前去調查破案,破獲兇殺案,將兇手繩之以法,也許是我人生的價值吧。
想到這裏,我突然發現,王警官遲遲沒有離開。
“怎麽了?”我怔怔地問他。
“死者是一個孩子。”王警官幽幽說道。
聽到這句話,我猛地倒吸一口涼氣。兇手殘忍地殺害了一個孩子,還將其分屍?!這是什麽變態能做出來的事?!
現在,我心中更多的是一種憤怒。
“具體的什麽情況?”我問道。
王警官長長歎了一口氣,向我講起了案發的經過——
屍體是在橋墩下麵被發現的,死者是一個大約五歲的女孩。屍體被分成了五塊,身子和四肢,用黑色塑料袋裝著,埋在了橋墩下麵。
報警人是一個環衛工,他照常去橋下清理垃圾,那裏是垃圾的重災區,經常有一些沒有素質的人從橋上路過的時候往橋下扔垃圾。環衛工遠遠看見一個人影在橋墩下麵挖土掩埋著什麽,那人見到了環衛工,立刻就跑開了。
環衛工覺得不對,就走過去看看那個人在這裏埋什麽東西,他走到掩埋處仔細看了看,坑挖的並不深,是徒手挖掘的,這幾天連續下雨,泥土很鬆軟。上麵隻蓋了薄薄的一層土,看來那人還沒來得及填土,就被環衛工嚇得跑開了。
環衛工發現,裏麵是一個黑色的垃圾袋,他輕輕打開垃圾袋,就發現了屍體……
環衛工立刻報警,刑警隊和法醫趕到現場調查情況,當時距離的比較遠,環衛工並沒有看清楚那個人的身影,隱約可以分辨出那是一個男人。
法醫經過屍檢,女孩是死後被人分屍的,分屍工具是一種無齒鋸,而且帶著大量的木屑,初步推斷兇手是一名木匠。
死亡時間在昨天下午三點鍾。
“昨天下午三點鍾?!”我忽然一愣。
低頭看了看手表,現在已經是淩晨三點半了。
不知不覺又是一個不眠之夜。
昨天晚上十點鍾我們在老電廠後門抓捕了周安平,連夜突擊審訊之後,大約在夜裏十二點鍾,警方接到報案,找到了那輛白色無牌照的轎車,從而發現了楊超平的屍體。
經過現場勘查和二次突審,現在已經是淩晨三點半了。
也到了環衛工上班的時間了,環衛工照常去橋墩撿垃圾,就遇到了殺人拋屍的男人。
“剛剛做完屍檢,我就急忙過來了。”王警官說道。
我定了定神,又問道:“死亡原因呢?”
王警官向我複述了一下屍檢結果:“法醫在女孩的身體和四肢發現了多處淤青,生活反應明顯,皆為生前傷,女孩的頸部有明顯的新月形指甲痕,頸右側有一個扼痕,在頸左側有四個扼痕。任何一名刑警都可以判斷出,這是兇手用右手掐死的孩子。”
在兇殺案中,扼死是一種非常常見的殺人手段,我們經常會遇到扼死的案例。
兇手用殘忍的手段將五歲的女孩扼死,又將其分屍掩埋於地下,這起案子真的是太過於變態。
從女孩身上的淤青不難看出,她曾經遭受過非人的虐待和毒打,又是誰會對一個五歲的女孩下此毒手呢?最後還殘忍的將其扼死呢?
虐童,殺童,分屍,掩埋……
“拐賣兒童的案件我們刑警隊暫時不能跟進了,我們要去處理這起案件,那邊就靠你們重案組了。”王警官沉聲說道。
兇殺案不分大小,每起案件我們都要盡全力去偵破,現在我們隻能兵分兩路,重案組繼續調查這起拐賣兒童的案子,刑警隊去調查這起殺童分屍案。
兩起案件同時出現,都是和兒童有關,這不僅讓我隱約有一種不祥的預感,這兩起案件會不會有什麽相似之處?
祭壇組織的兇手殺死“月姐”給我們留下了錄音筆作為線索。
他又殺死的假“平哥”楊超平,殺人之後又主動打電話報警。
他的種種行為都帶著想幫助警方破案的意味,可是他為什麽沒有在殺死楊超平之後,給我們留下相關線索呢?
他對楊超平使用了暴力手段,不乏扇耳光和匕首劃破皮膚,隻為了能從楊超平口中得到一些線索。
而他得到的線索是什麽呢?
他沒有把線索留給警方,那麽他帶著線索去哪了呢?
楊超平的死,讓警方調查兒童拐賣的案件陷入了僵局,這不符合他協助警方辦案的一貫作風。
我們夜裏十二點接到了兇手的報警電話,淩晨三點半發現了女孩屍體……
而且平哥現在就在寧州市。
張立平有過前科,公安機關根據張立平的身份信息,發布a級通緝令,懸賞五萬元,全國通緝犯罪嫌疑人張立平。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需要我們去做的事情,那就是殺死“周姐”和假“平哥”楊超平的兇手,不管兩名死者是不是罪大惡極死有餘辜,除了我國的執法機關之外,沒有任何人有權利剝奪他人的生命。
我們現在已經掌握了兇手的指紋和足跡,這個來自於祭壇組織的兇手,一定要抓住他。
隻是我們還沒有一個直接準確的線索來鎖定兇手,對其進行抓捕。
就在這時,王警官走進重案組辦公室,對我說了句:“又來案子了。”
拐賣兒童的案件還沒有告破,重案組還要繼續破案,不管什麽案子,都要王警官的刑警隊去偵破了。
“什麽案子?”我習慣性地問了他一句。
“殺人分屍。”王警官沉聲說了一句。
聽完,我直接愣住了。
如果說發生兇殺案,身為重案組刑警的我不會感到意外,但是分屍的性質已經不一樣了,這是一起極其惡劣的兇殺案。
眼下我分身乏術,還要去調查祭壇組織兇手殺人和拐賣兒童犯罪團夥的案件,這件事就交給刑警隊去做吧。
做了這麽多年的刑警,不知道為什麽,遇到兇殺案就想前去調查破案,破獲兇殺案,將兇手繩之以法,也許是我人生的價值吧。
想到這裏,我突然發現,王警官遲遲沒有離開。
“怎麽了?”我怔怔地問他。
“死者是一個孩子。”王警官幽幽說道。
聽到這句話,我猛地倒吸一口涼氣。兇手殘忍地殺害了一個孩子,還將其分屍?!這是什麽變態能做出來的事?!
現在,我心中更多的是一種憤怒。
“具體的什麽情況?”我問道。
王警官長長歎了一口氣,向我講起了案發的經過——
屍體是在橋墩下麵被發現的,死者是一個大約五歲的女孩。屍體被分成了五塊,身子和四肢,用黑色塑料袋裝著,埋在了橋墩下麵。
報警人是一個環衛工,他照常去橋下清理垃圾,那裏是垃圾的重災區,經常有一些沒有素質的人從橋上路過的時候往橋下扔垃圾。環衛工遠遠看見一個人影在橋墩下麵挖土掩埋著什麽,那人見到了環衛工,立刻就跑開了。
環衛工覺得不對,就走過去看看那個人在這裏埋什麽東西,他走到掩埋處仔細看了看,坑挖的並不深,是徒手挖掘的,這幾天連續下雨,泥土很鬆軟。上麵隻蓋了薄薄的一層土,看來那人還沒來得及填土,就被環衛工嚇得跑開了。
環衛工發現,裏麵是一個黑色的垃圾袋,他輕輕打開垃圾袋,就發現了屍體……
環衛工立刻報警,刑警隊和法醫趕到現場調查情況,當時距離的比較遠,環衛工並沒有看清楚那個人的身影,隱約可以分辨出那是一個男人。
法醫經過屍檢,女孩是死後被人分屍的,分屍工具是一種無齒鋸,而且帶著大量的木屑,初步推斷兇手是一名木匠。
死亡時間在昨天下午三點鍾。
“昨天下午三點鍾?!”我忽然一愣。
低頭看了看手表,現在已經是淩晨三點半了。
不知不覺又是一個不眠之夜。
昨天晚上十點鍾我們在老電廠後門抓捕了周安平,連夜突擊審訊之後,大約在夜裏十二點鍾,警方接到報案,找到了那輛白色無牌照的轎車,從而發現了楊超平的屍體。
經過現場勘查和二次突審,現在已經是淩晨三點半了。
也到了環衛工上班的時間了,環衛工照常去橋墩撿垃圾,就遇到了殺人拋屍的男人。
“剛剛做完屍檢,我就急忙過來了。”王警官說道。
我定了定神,又問道:“死亡原因呢?”
王警官向我複述了一下屍檢結果:“法醫在女孩的身體和四肢發現了多處淤青,生活反應明顯,皆為生前傷,女孩的頸部有明顯的新月形指甲痕,頸右側有一個扼痕,在頸左側有四個扼痕。任何一名刑警都可以判斷出,這是兇手用右手掐死的孩子。”
在兇殺案中,扼死是一種非常常見的殺人手段,我們經常會遇到扼死的案例。
兇手用殘忍的手段將五歲的女孩扼死,又將其分屍掩埋於地下,這起案子真的是太過於變態。
從女孩身上的淤青不難看出,她曾經遭受過非人的虐待和毒打,又是誰會對一個五歲的女孩下此毒手呢?最後還殘忍的將其扼死呢?
虐童,殺童,分屍,掩埋……
“拐賣兒童的案件我們刑警隊暫時不能跟進了,我們要去處理這起案件,那邊就靠你們重案組了。”王警官沉聲說道。
兇殺案不分大小,每起案件我們都要盡全力去偵破,現在我們隻能兵分兩路,重案組繼續調查這起拐賣兒童的案子,刑警隊去調查這起殺童分屍案。
兩起案件同時出現,都是和兒童有關,這不僅讓我隱約有一種不祥的預感,這兩起案件會不會有什麽相似之處?
祭壇組織的兇手殺死“月姐”給我們留下了錄音筆作為線索。
他又殺死的假“平哥”楊超平,殺人之後又主動打電話報警。
他的種種行為都帶著想幫助警方破案的意味,可是他為什麽沒有在殺死楊超平之後,給我們留下相關線索呢?
他對楊超平使用了暴力手段,不乏扇耳光和匕首劃破皮膚,隻為了能從楊超平口中得到一些線索。
而他得到的線索是什麽呢?
他沒有把線索留給警方,那麽他帶著線索去哪了呢?
楊超平的死,讓警方調查兒童拐賣的案件陷入了僵局,這不符合他協助警方辦案的一貫作風。
我們夜裏十二點接到了兇手的報警電話,淩晨三點半發現了女孩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