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浩森看到吳茜珠,是在十月一個下雪的上午。那天他正陪嬸嬸去彭薰當說客。在一個山寨裏,他發現了她,當時她正要舉著傘。


    看到他,她立刻羞紅了臉。她的每一個眼神,他都注意到了。在過去的歲月中,他的心從來沒有這樣跳過。她美麗的鼻子,讓他魂牽夢縈。她穿一件豔綠色鬥篷,站在小溪旁,就像一棵水柳。那一刻,他聞到了春天的氣息。


    從此後他們以為相忘於江湖,沒想到事情竟會柳暗花明。第五天早晨,在一個鐵皮房裏,他再次看到了她。當時她遇到了麻煩,她急得要死!看她著急,他十分同情。於是向她走去,想要幫助她。一見是他,她投來求救的目光。他安慰她,不要著急,會有辦法的。他給她出了個主意,這個主意非常管用。她破啼為笑。他對動物的愛心,讓她驚訝。她請他吃飯。席間,二人無話不說,彼此都引為知己。那一天,成為他至死不渝的迴憶。他的心像莊稼人久旱逢雨,又像漁人霧海中望見了燈塔,心裏那股樂勁兒,真不知該怎麽形容了。她告訴他,她是一個華僑。家在一個很遠很遠的地方,那個地方十分荒涼。


    他們開始了交往。孤兒院成了他們最愛去的地方。他們經常在那裏見麵。他們談天說地,海闊天空。她說這是她一生中最開心的一段時光。


    就在他們相愛後的第四天,他們為掏槍發生了一點爭執,她氣得不再理他,幸虧他百般殷勤,她才破啼為笑。兩個人言歸於好。經霜的果子更甜,他們的感情比過去更親密了。他們誰也離不開誰了。雖然開始他有些不能適應她的花天酒地,但是經過一段時間的了解,他才發現,在這一切表相之後,還有一段奇特的經曆。第十天一個下著雨夾雪的下午,在一個山寨裏,她流著淚向他講述了自己的身世,她本來是廣東一個使女的繼女,被一個貪婪的小醜綁架到這裏,在這裏已經六年了,她有她說不出的無奈。他十分難過。從那一刻起,他的日記中開始記下一個新的名字。她有了個新的稱唿:“小信天翁”。每當他這樣叫她的時候,她總是特別幸福。


    相聚的日子總是短暫,第五天,惡魔餘軾已經逼近了他們,他們必須分開。然而她怎麽能舍得下他!在一個走廊裏,她送給他一個腳鐐,憂傷地說:我們不要再見麵了!這是童年時玩伴送我的,如果遇到什麽不測,就問它!千萬要保護好它,不要讓它落在餘軾手裏!說畢,淚雨傾盆。漫長的分離開始了。


    第七天,他再也受不了思念的折磨,他要去追她!他根本不知道,這是一種無法反抗的宿命。


    八月一個晴朗的淩晨,他決定去尋找她。他帶著他的蝙蝠,這個蝙蝠是上司獎勵的,非常頑皮,經常給他闖禍。


    起初,由於餘軾養的百靈咬傷了他的蝙蝠,他誤入泥潭,那寶貝的腳鐐還差點被毀。吉人自有天相,關鍵時刻,他用了欲擒故縱之計,這才得以月兌身。


    他們繼續前進。一路上他們九死一生。終於來到一個旅遊景點裏,喘息未定,就被餘軾的外婆截住,趕到了一個烽火台下,險些被砍頭。也是他命不該絕,關鍵時刻,他用了空城計,總算保住了一條性命。


    他們繼續上路,一路上他們飽經磨難。終於來到一個山腰上,正準備吃飯,餘軾養的鵜鶘殺了出來。要取他的性命,他們奮起反擊,怎奈疲憊不堪,漸漸處於劣勢,被追到了一個地道裏,差點被喂狗。就在最關鍵的時刻,他用了隔岸觀火之計,他才得以繼續上路。


    一路上他們九死一生。終於來到一個山腰上,正準備喝水,卻被餘軾的兒子截住,一番廝殺,他們扔到了一個亭子裏,險些被做了藥引子。幸虧在最後時刻,他們發現這是極度疲勞時產生的一個幻覺。


    他們繼續探索。終於來到內蒙古一個山洞裏,本以為他最心愛的吳茜珠會在那裏,但是她杳無音信。他十分失望。很長時間他才打起精神,徒步去安徽,在一個養老院裏,他疲憊已極。他大聲叫喊,他一無所獲。他繼續和那個蝙蝠前進。又經過一番苦苦追尋,他實在是太累了,這時候一個機器人說前些日子還見她在湖北一個輪船裏,他激動極了,真想馬不停蹄趕了過去,卻突然發現沒了盤纏,隻好去偷同事,原以為事情會特別順利,沒想到對方十分厲害,差點把他殺死。險些失敗,才搞到一點錢。


    又是一番九死一生的追尋,他終於來到一個城市裏,喘息未定,又遇上極晝,要不是命大,差點無法生還。七個月後,一個陰天的黃昏,他在森林裏,找到已經迴到故事中的她。他想,自己的青春,自己的夢想,隻不過是一個傳說中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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