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大人威嚴坐在台上,台下左右兩旁一字排開衙役許多。


    大堂籠罩在一片肅穆當中。


    然後聽到兩旁衙役喊著:“威武!威武!”


    聲振大堂周遭。頓令人心生敬畏之感。


    馬大人拿過衙役官遞來的卷宗,翻開粗覽,然後古鍾般的聲音響起:“堂下在押之人可是樊任氏?”


    樊任氏忙迴道:“民女正是樊任氏。”


    馬大人問:“你犯下的罪行罪不可赦。你可知罪否?”


    樊任氏忙辯解道:“我不服此判決!民女是冤枉的!大人明鑒!”


    馬大人:“何出此言?”


    樊任氏:“大人有所不知,案子證據不足,草草結案,民女不服!大人,您可要為民女做主哇!”


    說完此話,跪地爬著向前。


    這樣過激言行才能博取台下旁聽百性的共鳴,同時讓主辦人增強關注度。


    果不其然,馬大人喝退拉扯樊任氏的衙役,然後對樊任氏說:“民有訟權,縱使死刑犯也有最後申訴權力。放開她,讓她陳辭。”


    樊任氏對著大堂,神情一掃之前慌張,慷慨陳辭的還原案情始末:“錢甲是樊家馬幫夥計,活幹的較為賣力,但有一個大家都知道的毛病,就是愛圖小便宜。


    他在死亡之前三天來找我公公樊秉如,說是年齡偏大,無力勝任馬幫遠途販運活計,要迴老家清涼鎮安度晚年,提出了書麵辭呈。


    聽當時在場的家奴幺喜說公公還勸他留在樊家,不做馬幫活計,分配其輕鬆,力所能及的活計。都被他迴絕了。


    公公看勸解無用,就讓幺喜領他上賬房先生甄叔那裏支出養老貼補金五十兩銀子的銀票一張。他從我家辭工後再也沒迴來。


    這次判我死罪我不服是有原由的。我一婦道人家,在家中遭受這麽大白事哀情情況下,一是沒有心情去殺人,二是沒有時間去殺人,三是我沒有力氣去殺人。


    基於這三點都說明我沒有做案動機。


    沒有動機就構不成殺人。請大人明查!”


    馬大人聽了樊任氏一番有禮有據的陳辭,內心裏真的佩服:“真是虎父無犬子!”


    心裏雖這樣想,麵上不動聲色的對樊任氏道:“法律是講證據的,僅聽一麵之詞不足以說明問題。你可以為自己辯護,但要有證據,你要拿出反證,證明有人看見你在死者的當天和前一天你的行蹤。”


    馬大人的話一落下,下麵的青鸞忙走到台前。


    馬大人在台上厲聲喝呲:“誰在下麵這等無禮?”


    青鸞也拋卻了往日的懦弱,大膽的說道:“民女是樊任氏丫環,喚作竇青鸞,我可以作證,在錢甲死亡的前一天還有當天我都和樊任氏在一起,我們在料理少爺和老爺的後事。”


    馬大人對青鸞揮下手說道:“你的證詞沒有法律效力。”


    青鸞急的臉都紅了問道:“為何我的證言不具法律效力?”


    馬大人捋著兩撇八字胡,帶著輕蔑道:“女流之輩永遠頭發長見識短。知道你現在身份是什麽嗎?是利害關係人,所以,不能出庭作證”。


    聽到此,青鸞真是欲哭無淚。


    就聽得馬大人大聲喊道:“把證據呈上來!”


    話音落,就見一衙役雙手端一方盤,內中盛一紙製之物,恭敬遞給馬大人。


    馬大人接過紙製之物,用手拎起上麵兩角,展示給台下眾人相看,然後收起放在桌中。


    做完這些,對著台下跪著的樊任氏道:“樊任氏,這可是你們樊家的銀票?”


    近身旁的兩個衙役押解樊任氏走到銀票近前,一看果真是自家的銀票。上麵惺紅的大印上刻著公爹樊秉如三個篆字。


    看後退迴原地說道:“不錯,是我們樊家銀票。是那張公公補貼他頤養天年之用的銀票。”


    馬大人聽完樊任氏的迴答,說道:“這可以說給案件開了一個突破口。”


    馬大人又問道:“有證據在此,你還有什麽可說的?”


    樊任氏大聲說道:“我要為自己辯護!”


    馬大人聲音提高了幾度道:“民有訟權,讓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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