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惹怒象群
鍾誌祥愛好廣泛,他不光喜歡登山探險,還特別喜歡打獵。
不過國內幾乎所有地方都禁止狩獵,獵槍管製也特別嚴,所以一有時間他就跑到非洲可以狩獵的國家去過癮。
楊義也經常陪他去玩,在非洲可以狩獵的國家,不知道有多少野獸命喪在他們的槍口下。
有人說殺生多了會下地獄,也會得到報應。
不知道鍾誌祥以後會不會有報應,也不知道會不會下地獄。
看來他也不是什麽“好人”。
不過他為尋找自己的妹妹鍾靜,不惜一切代價甚至冒險付出生命這一點來看,他又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
還有他麵對楊琳這個如花似玉,並且性感十足的女孩,卻不動任何邪念。
這種不食人間煙火,不近女色的精神,足可以和梁山好漢相媲美。
隻講義氣不為美色所動。
喜歡大口吃酒,大塊吃肉。
要是他生活在北宋時代,《水滸》故事應該改寫為一百單九將。
這次來到這個海島,他完全可以過足打獵的癮。
不過他這次隻帶了三百發子彈,打豹子的時候用了十幾發,還剩下兩百多發,這也可以讓他玩一陣子了。
建造了吊腳樓,準備在這裏過冬。
但是日子很是漫長,鍾誌祥開始覺得無聊,所以每天帶著望遠鏡,背著獵槍到處遊蕩。
這天,天氣晴好,鍾誌祥一大早就起來,挎著雙管獵槍走到山上瞭望。
在海島的東邊,大概離他們的吊腳樓十幾二十公裏的地方,好像有一片寬廣的草地,不知為何那裏沒長樹木,隻有一些低矮的灌木林。
在望遠鏡裏,似乎有很多動物在那塊草地生活。
這下激起了鍾誌祥的興趣,他決定去那裏過過打獵的癮。
背上獵槍,帶足子彈。
楊琳挽著他的胳膊,蹦蹦跳跳就跟著他去了。
楊琳來這裏純屬好玩,鍾誌祥到了這裏之後,好像受到楊琳的感染,也開始貪玩了。
走了一個上午,終於到達那片稀樹林和草地的寬廣平原地區。
原來這裏之所以沒有大樹。是因為這片土地呈半沙漠化,土壤架構多半是沙子。
到這裏一看,果然不讓鍾誌祥失望。
灌木林中有許多獅子在那裏蟄伏。
有大象在悠哉悠哉地吃草。
還有一群野牛。
有水的地方還有鱷魚。
估計還有大蟒蛇等等。
這裏似乎就是一個巨大的動物園。
鍾誌祥高興壞了。
有搶在手,他就是霸王。
從今天開始,鍾誌祥就是這片草地的主人了,所有在這裏生存的動物,都成了他的子民。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他想殺誰就殺誰。
其實鍾誌祥和楊琳一到這裏,躲在灌木叢的獅子就發現了他們。
獅子們有些不安,不知道來的這兩個為何物。
但是獅子對他們也不在乎,並沒有攻擊他們的意思,在他們周圍打轉。
鍾誌祥好像對獅子也不太感興起,他瞅準了大象。
象牙可是昂貴的稀罕之物,價格不菲。
他拉著楊琳悄悄向一頭公象靠近......
“你要幹嘛?你想殺大象?你不要命了?”
楊琳極力反對,她覺得大象是不能得罪的,它要是發起怒來,那可不得了。
“這槍威力大,對準頭部一槍可以斃命。”
“萬一你打歪了呢?這大象的速度可很快的。”
楊琳知道她跑不過大象,怕大象衝過來一腳將她踩扁。
“沒事,最多兩槍撂倒。”
鍾誌祥似乎太高估了自己,他不聽楊琳勸阻,還是悄悄地向那頭大公象靠上去。
那頭大公象似乎感覺到了危險的存在,它鼻子朝天“?”的一聲。
象群立刻躁動起來,紛紛掉頭朝反方向而去,看來它們知道這兩個家夥來者不善。
大公象斷後,邊走邊迴頭看著鍾誌祥和楊琳,看來它已有了防備。
“那頭大象是它們的頭,你能不能不打它啊?”
楊琳其實非常反對鍾誌祥獵殺動物,那天打死幾隻豹子是萬不得已,現在象群對他們又沒有威脅。
楊琳心想:殺死那頭大象,你吃得完嗎?再說大象肉也不好吃。
豹子肉吃膩了,可以打一隻野山羊什麽的換換口味就行了。
“你看見那象牙了嗎?”
楊琳這下明白了,原來他是看上了那頭大象的象牙。
“現在很多國家都禁止販賣象牙了。”
“我不賣。”
鍾誌祥他又不缺錢,他要這象牙不是拿去販賣,而是想雕刻一些象牙工藝品。
“那海關你也過不了啊?”
“那倒是。”
楊琳一句話提醒了鍾誌祥,確實打到那對象牙也帶不迴去,想想還是算了吧。
他遲疑了一下,但是喜歡冒險玩刺激的他還是繼續跟在大象的後麵。
嗜殺的性格暴露無遺。
管他那麽多幹嘛?試試這槍的威力。
鍾誌祥舉槍向那頭大公象的頭部瞄準,“砰”的就是一槍。
那頭大象的頭歪了一下,很明顯被打中了。
隻見它又仰起頭“?”的一聲大叫。
這次象群聽到叫聲後,不是往前跑,而是突然全部掉轉頭來,浩浩蕩蕩,踏得大地震動,爭先恐後地衝過來。
“不好,快跑!”
鍾誌祥知道這下惹惱了象群,趕緊拉著楊琳的手往迴跑。
俗話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鍾誌祥這下闖下大禍了。
剛才象群發現危險而掉頭離開,它們並不是怕鍾誌祥和楊琳,而是動物天生的本能,發現人類都會選擇避讓,不想和人類發生衝突。
所有的動物似乎都知道,這些兩隻腳走路的家夥惹不得。
好像知道人類是萬物之靈,它們對人類有種天生的敬畏,所以避而遠之。
但是所有動物天生都具有反抗精神。
兔子急了還會咬人呢。
現在反過來是大象攻擊,鍾誌祥還楊琳在大象的眼中成了獵物,成了敵人。
楊琳畢竟是女孩子,她一急便跑不快,腿像灌了鉛似的。
鍾誌祥拉著她的手一路奔跑,想跑進森林裏。
隻要進了森林就安全許多,因為樹木密集,大象鑽不進去。
大象的速度似乎比他們要快,那頭受傷的大公象衝在前麵,眼看就要趕上跑在後麵的楊琳。
楊琳聽到身後大地震動,忙迴頭一看,那頭大公象抬起大腳就要向她踏來。
“啊!”
楊琳一聲尖叫。
鍾誌祥忙迴身朝那頭大公象的頭部“砰”的又是一槍。
這一次雙發都打在大公象的麵門上,頓時炸開一個大洞。
那頭大公象頭一歪,便倒地而亡。
......
鍾誌祥愛好廣泛,他不光喜歡登山探險,還特別喜歡打獵。
不過國內幾乎所有地方都禁止狩獵,獵槍管製也特別嚴,所以一有時間他就跑到非洲可以狩獵的國家去過癮。
楊義也經常陪他去玩,在非洲可以狩獵的國家,不知道有多少野獸命喪在他們的槍口下。
有人說殺生多了會下地獄,也會得到報應。
不知道鍾誌祥以後會不會有報應,也不知道會不會下地獄。
看來他也不是什麽“好人”。
不過他為尋找自己的妹妹鍾靜,不惜一切代價甚至冒險付出生命這一點來看,他又是一個有情有義的人。
還有他麵對楊琳這個如花似玉,並且性感十足的女孩,卻不動任何邪念。
這種不食人間煙火,不近女色的精神,足可以和梁山好漢相媲美。
隻講義氣不為美色所動。
喜歡大口吃酒,大塊吃肉。
要是他生活在北宋時代,《水滸》故事應該改寫為一百單九將。
這次來到這個海島,他完全可以過足打獵的癮。
不過他這次隻帶了三百發子彈,打豹子的時候用了十幾發,還剩下兩百多發,這也可以讓他玩一陣子了。
建造了吊腳樓,準備在這裏過冬。
但是日子很是漫長,鍾誌祥開始覺得無聊,所以每天帶著望遠鏡,背著獵槍到處遊蕩。
這天,天氣晴好,鍾誌祥一大早就起來,挎著雙管獵槍走到山上瞭望。
在海島的東邊,大概離他們的吊腳樓十幾二十公裏的地方,好像有一片寬廣的草地,不知為何那裏沒長樹木,隻有一些低矮的灌木林。
在望遠鏡裏,似乎有很多動物在那塊草地生活。
這下激起了鍾誌祥的興趣,他決定去那裏過過打獵的癮。
背上獵槍,帶足子彈。
楊琳挽著他的胳膊,蹦蹦跳跳就跟著他去了。
楊琳來這裏純屬好玩,鍾誌祥到了這裏之後,好像受到楊琳的感染,也開始貪玩了。
走了一個上午,終於到達那片稀樹林和草地的寬廣平原地區。
原來這裏之所以沒有大樹。是因為這片土地呈半沙漠化,土壤架構多半是沙子。
到這裏一看,果然不讓鍾誌祥失望。
灌木林中有許多獅子在那裏蟄伏。
有大象在悠哉悠哉地吃草。
還有一群野牛。
有水的地方還有鱷魚。
估計還有大蟒蛇等等。
這裏似乎就是一個巨大的動物園。
鍾誌祥高興壞了。
有搶在手,他就是霸王。
從今天開始,鍾誌祥就是這片草地的主人了,所有在這裏生存的動物,都成了他的子民。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他想殺誰就殺誰。
其實鍾誌祥和楊琳一到這裏,躲在灌木叢的獅子就發現了他們。
獅子們有些不安,不知道來的這兩個為何物。
但是獅子對他們也不在乎,並沒有攻擊他們的意思,在他們周圍打轉。
鍾誌祥好像對獅子也不太感興起,他瞅準了大象。
象牙可是昂貴的稀罕之物,價格不菲。
他拉著楊琳悄悄向一頭公象靠近......
“你要幹嘛?你想殺大象?你不要命了?”
楊琳極力反對,她覺得大象是不能得罪的,它要是發起怒來,那可不得了。
“這槍威力大,對準頭部一槍可以斃命。”
“萬一你打歪了呢?這大象的速度可很快的。”
楊琳知道她跑不過大象,怕大象衝過來一腳將她踩扁。
“沒事,最多兩槍撂倒。”
鍾誌祥似乎太高估了自己,他不聽楊琳勸阻,還是悄悄地向那頭大公象靠上去。
那頭大公象似乎感覺到了危險的存在,它鼻子朝天“?”的一聲。
象群立刻躁動起來,紛紛掉頭朝反方向而去,看來它們知道這兩個家夥來者不善。
大公象斷後,邊走邊迴頭看著鍾誌祥和楊琳,看來它已有了防備。
“那頭大象是它們的頭,你能不能不打它啊?”
楊琳其實非常反對鍾誌祥獵殺動物,那天打死幾隻豹子是萬不得已,現在象群對他們又沒有威脅。
楊琳心想:殺死那頭大象,你吃得完嗎?再說大象肉也不好吃。
豹子肉吃膩了,可以打一隻野山羊什麽的換換口味就行了。
“你看見那象牙了嗎?”
楊琳這下明白了,原來他是看上了那頭大象的象牙。
“現在很多國家都禁止販賣象牙了。”
“我不賣。”
鍾誌祥他又不缺錢,他要這象牙不是拿去販賣,而是想雕刻一些象牙工藝品。
“那海關你也過不了啊?”
“那倒是。”
楊琳一句話提醒了鍾誌祥,確實打到那對象牙也帶不迴去,想想還是算了吧。
他遲疑了一下,但是喜歡冒險玩刺激的他還是繼續跟在大象的後麵。
嗜殺的性格暴露無遺。
管他那麽多幹嘛?試試這槍的威力。
鍾誌祥舉槍向那頭大公象的頭部瞄準,“砰”的就是一槍。
那頭大象的頭歪了一下,很明顯被打中了。
隻見它又仰起頭“?”的一聲大叫。
這次象群聽到叫聲後,不是往前跑,而是突然全部掉轉頭來,浩浩蕩蕩,踏得大地震動,爭先恐後地衝過來。
“不好,快跑!”
鍾誌祥知道這下惹惱了象群,趕緊拉著楊琳的手往迴跑。
俗話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鍾誌祥這下闖下大禍了。
剛才象群發現危險而掉頭離開,它們並不是怕鍾誌祥和楊琳,而是動物天生的本能,發現人類都會選擇避讓,不想和人類發生衝突。
所有的動物似乎都知道,這些兩隻腳走路的家夥惹不得。
好像知道人類是萬物之靈,它們對人類有種天生的敬畏,所以避而遠之。
但是所有動物天生都具有反抗精神。
兔子急了還會咬人呢。
現在反過來是大象攻擊,鍾誌祥還楊琳在大象的眼中成了獵物,成了敵人。
楊琳畢竟是女孩子,她一急便跑不快,腿像灌了鉛似的。
鍾誌祥拉著她的手一路奔跑,想跑進森林裏。
隻要進了森林就安全許多,因為樹木密集,大象鑽不進去。
大象的速度似乎比他們要快,那頭受傷的大公象衝在前麵,眼看就要趕上跑在後麵的楊琳。
楊琳聽到身後大地震動,忙迴頭一看,那頭大公象抬起大腳就要向她踏來。
“啊!”
楊琳一聲尖叫。
鍾誌祥忙迴身朝那頭大公象的頭部“砰”的又是一槍。
這一次雙發都打在大公象的麵門上,頓時炸開一個大洞。
那頭大公象頭一歪,便倒地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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