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李天成的顧慮,夏暮晨點了點頭,隨後說道:“你說的有一定的道理。這種情況的確存在,而且我現在也深有體會。感覺再多的推廣也不像最開始那樣效果明顯了。”
“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再想想辦法,換句話說,我們是不是應該尋找一些其他的解決之路。”李天成建議道。
“你有什麽好的想法嗎?”
“如果我有的話早就給你建議了。”
夏暮晨沉默了半分鍾後,說道:“如果必須要轉型的話,我倒是有一個想法。”
“什麽想法?你說說。”李天成聚精會神地看著夏暮晨。
“招—代—理,做—批—發。”夏暮晨將這六個字一字一字地說出了口。
“招代理,做批發?”李天成有些不解,他還沒有意識到,現在的暮天茶城已經有了招代理的能力。
“對,以招代理的形式做批發。這個想法也是我剛剛才想到的。其實,在幾天以前就有兩個微信好友問過我招不招代理,當時我並沒有在意,也就婉拒了他們。不過聽見你今天的顧慮之後,我覺得招代理可能也應該是一個不錯的發展方式。”夏暮晨迴答說。
“那代理該怎麽招呢?”李天成接著問道。
“這個我還沒有仔細思考過,還得慢慢考慮。”
對於招代理這種商業模式,夏暮晨再熟悉不過了,因為大德公司的銷售模式就是代理模式,甚至可以說代理模式是人類商業擴張史上最成功的一種模式之一。在電子商務出現之前,對於任何一個廠商,無論家電業,還是食品業,誰的鋪貨能力更強,誰招的代理更有實力,誰就占據了市場的主動。代理商成為了商品從廠家到消費者之間最重要的中間橋梁,可以說,代理模式是商業向前發展的曆程中自然而然出現的一種模式,所以其合理性不容忽視。
不過,自從電子商務出現了以後,代理模式較之前來說弱化了許多。因為互聯網的便利性,消費者們可以通過上網直接對話廠商,其不僅強化了廠家與消費者直接溝通的便捷,更重要的是,它使得商品的銷售成本大大降低了,因為沒有中間層層代理的加價,所以消費者能夠獲得更多的讓利。
然而,電子商務的出現並沒有完全讓代理模式消失。因為代理製度有其獨到的優勢。第一,代理商可以降低廠商的風險。與代理商合作可以說大大降低了產品出廠之後無法售出的風險。任何一種商品都有其銷售風險,沒有任何人能保證某種商品可以百分之百地售賣出去,當產品的生產規模擴大之後尤其如此,因為市場的規模是有限的,消費者對商品的認可度也是有限的,如果單由廠商自己承擔商品無法銷售出去的風險,那麽很有可能導致廠家的破產,然而,當廠商與層層代理進行合作之後,這種風險就由大家共同承擔了,其起到了風險轉移的作用,非常有利於廠商降低風險。第二,擴大銷售渠道。對於任何一個廠商來說,銷售都不是他們的特長,尤其是當市場的範圍擴大到全國,甚至海外以後。然而,任何一個廠商都希望他們生產的產品可以銷售到更廣闊的領域。而解決這個矛盾最好的方法就是招代理,因為不同的代理商有著他們的優勢。例如,區域代理在其所代理的區域有著更廣的人脈,更好的渠道,或者對該區域的銷售文化有著更深的理解。而廠商則沒有這些優勢。第三,降低運營成本。如果單單靠廠商去把商品推廣到全國,其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財力成本可想而知將是多麽的龐大,廠商不但不可能把商品推廣到更廣,而且也不會有任何一種管理辦法可以支撐這樣的商業模式。而代理模式則大大降低了廠商的成本,任何一個公司,公司越小,管理模式就越簡單,管理成本也就越低,因此,代理製度可以縮小廠商的規模,進而降低其管理成本。雖然廠家需要讓一部分利給代理商以實現合作,但是,這些讓利與其自行鋪貨時所要付出的巨大成本相比較還是相當少的。
雖然,網絡購物的出現(尤其是b2c的出現)讓部分廠家可以通過網絡把商品銷售給全國各地的消費者,但是,其仍不足以完全取代代理模式所具有的優勢。
即使是微商也是如此,與過去的普通代理模式不同,微商們所要發展的代理商層級更多,範圍更廣。因為微商的商業模式之一就是熟人經濟,即把商品賣給強關係,或者是中關係。在這種商業模式下,你招到的代理商越多,購買你產品的消費者也就越多。而你隻需要把商品批發給各個代理,其他的銷售任務則完全由代理商們自行去解決。在這樣的代理模式下,一個新的名詞出現了,它叫做“全民微商”。顧名思義,全民微商就是讓所有人都成為微信商人,其基礎理論就是代理商越多,強關係就越多,中關係也就越多,商品銷售的數量自然越多。所以,當微商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我們突然發現,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賣東西的人越來越多了,甚至我們身邊從不做生意的朋友都成為了微信上的賣家。過去的代理更講究專業性,即招代理求精,而現在,部分微商的代理則以多位善,不管代理商的能力如何,也不管代理商是否能把產品銷售出去,隻要想做代理就完全可以招進來。
其實,這種代理方式並不新鮮,早在微商興起之前,這種代理方式就已經出現了,而它就是傳銷。如果仔細對比,一些微商的強關係商業模式與傳銷其實非常的類似,同樣是“多多益善”,同樣是鼓勵把商品賣給身邊的熟人。唯一不同的是,傳銷是團隊計酬,也就說金字塔下麵的“代理”如果有了業績,那麽上麵的“代理”也會賺到錢。而且,銷售人員的結構沒有超越性,也就是說當你成為某人的下級“代理”以後將會永遠成為該人的“下級”代理,即使你從公司總部直接進貨也不可能超越其成為更高一層的“代理”,所以傳銷最重要的任務不是賣產品,而是忽悠別人成為自己的下級。而微商的代理模式還是以產品為導向的,也就說把產品批發給下級代理,至於下級代理如何把產品銷售出去,則與上級代理毫無關係。並且,下一級代理並不會永久地成為下級,下級代理可以隨時更換上級,如果有能力的話,他們甚至還可以和廠家直接取得合作,成為一級代理。
雖然,微商的此種代理方式與傳銷並非完全一樣,但是任意招代理的營銷模式依然不可能長久。因為,任何一種商業模式的成功都必選建立在共贏的基礎之上,也就說既要廠商可以獲得利益,也要上級代理可以獲得利益,還要下級代理也能獲得利益,而部分微商的這種代理模式並不能讓小代理們得到其應該得到的利益,因為代理越多也就意味著成本越高,競爭越激烈。
不過,對於此時的夏暮晨來說,他還並沒有思考過微商所“獨創”的這種代理模式,他所思考的代理模式還是最傳統的代理,也就是代理層級盡量少,代理商的能力盡量強。之所以要追求這種代理方式也並非因為夏暮晨的思維多麽縝密,而是由於在2013年的7月,微商所“獨創”的代理模式還沒有被廣泛應用,或者說還處於萌芽的狀態。
經過幾天的思量之後,夏暮晨決定先從那幾個曾經諮詢過代理一事的微信好友入手。不過,在這之前他還需要和李天成一起把暮天茶城的代理製度商定一下。他們要擬定代理的各種條款,以及各方的責任,以便未來與代理商合作的時候有規可循。
製定代理製度其實並不容易,其既要保證自己的利益,也要給代理商們做出讓利益,其中的取舍要有分寸,為此,夏暮晨下了不少的功夫。
“所以,我們是不是應該再想想辦法,換句話說,我們是不是應該尋找一些其他的解決之路。”李天成建議道。
“你有什麽好的想法嗎?”
“如果我有的話早就給你建議了。”
夏暮晨沉默了半分鍾後,說道:“如果必須要轉型的話,我倒是有一個想法。”
“什麽想法?你說說。”李天成聚精會神地看著夏暮晨。
“招—代—理,做—批—發。”夏暮晨將這六個字一字一字地說出了口。
“招代理,做批發?”李天成有些不解,他還沒有意識到,現在的暮天茶城已經有了招代理的能力。
“對,以招代理的形式做批發。這個想法也是我剛剛才想到的。其實,在幾天以前就有兩個微信好友問過我招不招代理,當時我並沒有在意,也就婉拒了他們。不過聽見你今天的顧慮之後,我覺得招代理可能也應該是一個不錯的發展方式。”夏暮晨迴答說。
“那代理該怎麽招呢?”李天成接著問道。
“這個我還沒有仔細思考過,還得慢慢考慮。”
對於招代理這種商業模式,夏暮晨再熟悉不過了,因為大德公司的銷售模式就是代理模式,甚至可以說代理模式是人類商業擴張史上最成功的一種模式之一。在電子商務出現之前,對於任何一個廠商,無論家電業,還是食品業,誰的鋪貨能力更強,誰招的代理更有實力,誰就占據了市場的主動。代理商成為了商品從廠家到消費者之間最重要的中間橋梁,可以說,代理模式是商業向前發展的曆程中自然而然出現的一種模式,所以其合理性不容忽視。
不過,自從電子商務出現了以後,代理模式較之前來說弱化了許多。因為互聯網的便利性,消費者們可以通過上網直接對話廠商,其不僅強化了廠家與消費者直接溝通的便捷,更重要的是,它使得商品的銷售成本大大降低了,因為沒有中間層層代理的加價,所以消費者能夠獲得更多的讓利。
然而,電子商務的出現並沒有完全讓代理模式消失。因為代理製度有其獨到的優勢。第一,代理商可以降低廠商的風險。與代理商合作可以說大大降低了產品出廠之後無法售出的風險。任何一種商品都有其銷售風險,沒有任何人能保證某種商品可以百分之百地售賣出去,當產品的生產規模擴大之後尤其如此,因為市場的規模是有限的,消費者對商品的認可度也是有限的,如果單由廠商自己承擔商品無法銷售出去的風險,那麽很有可能導致廠家的破產,然而,當廠商與層層代理進行合作之後,這種風險就由大家共同承擔了,其起到了風險轉移的作用,非常有利於廠商降低風險。第二,擴大銷售渠道。對於任何一個廠商來說,銷售都不是他們的特長,尤其是當市場的範圍擴大到全國,甚至海外以後。然而,任何一個廠商都希望他們生產的產品可以銷售到更廣闊的領域。而解決這個矛盾最好的方法就是招代理,因為不同的代理商有著他們的優勢。例如,區域代理在其所代理的區域有著更廣的人脈,更好的渠道,或者對該區域的銷售文化有著更深的理解。而廠商則沒有這些優勢。第三,降低運營成本。如果單單靠廠商去把商品推廣到全國,其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財力成本可想而知將是多麽的龐大,廠商不但不可能把商品推廣到更廣,而且也不會有任何一種管理辦法可以支撐這樣的商業模式。而代理模式則大大降低了廠商的成本,任何一個公司,公司越小,管理模式就越簡單,管理成本也就越低,因此,代理製度可以縮小廠商的規模,進而降低其管理成本。雖然廠家需要讓一部分利給代理商以實現合作,但是,這些讓利與其自行鋪貨時所要付出的巨大成本相比較還是相當少的。
雖然,網絡購物的出現(尤其是b2c的出現)讓部分廠家可以通過網絡把商品銷售給全國各地的消費者,但是,其仍不足以完全取代代理模式所具有的優勢。
即使是微商也是如此,與過去的普通代理模式不同,微商們所要發展的代理商層級更多,範圍更廣。因為微商的商業模式之一就是熟人經濟,即把商品賣給強關係,或者是中關係。在這種商業模式下,你招到的代理商越多,購買你產品的消費者也就越多。而你隻需要把商品批發給各個代理,其他的銷售任務則完全由代理商們自行去解決。在這樣的代理模式下,一個新的名詞出現了,它叫做“全民微商”。顧名思義,全民微商就是讓所有人都成為微信商人,其基礎理論就是代理商越多,強關係就越多,中關係也就越多,商品銷售的數量自然越多。所以,當微商發展到一定階段的時候,我們突然發現,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賣東西的人越來越多了,甚至我們身邊從不做生意的朋友都成為了微信上的賣家。過去的代理更講究專業性,即招代理求精,而現在,部分微商的代理則以多位善,不管代理商的能力如何,也不管代理商是否能把產品銷售出去,隻要想做代理就完全可以招進來。
其實,這種代理方式並不新鮮,早在微商興起之前,這種代理方式就已經出現了,而它就是傳銷。如果仔細對比,一些微商的強關係商業模式與傳銷其實非常的類似,同樣是“多多益善”,同樣是鼓勵把商品賣給身邊的熟人。唯一不同的是,傳銷是團隊計酬,也就說金字塔下麵的“代理”如果有了業績,那麽上麵的“代理”也會賺到錢。而且,銷售人員的結構沒有超越性,也就是說當你成為某人的下級“代理”以後將會永遠成為該人的“下級”代理,即使你從公司總部直接進貨也不可能超越其成為更高一層的“代理”,所以傳銷最重要的任務不是賣產品,而是忽悠別人成為自己的下級。而微商的代理模式還是以產品為導向的,也就說把產品批發給下級代理,至於下級代理如何把產品銷售出去,則與上級代理毫無關係。並且,下一級代理並不會永久地成為下級,下級代理可以隨時更換上級,如果有能力的話,他們甚至還可以和廠家直接取得合作,成為一級代理。
雖然,微商的此種代理方式與傳銷並非完全一樣,但是任意招代理的營銷模式依然不可能長久。因為,任何一種商業模式的成功都必選建立在共贏的基礎之上,也就說既要廠商可以獲得利益,也要上級代理可以獲得利益,還要下級代理也能獲得利益,而部分微商的這種代理模式並不能讓小代理們得到其應該得到的利益,因為代理越多也就意味著成本越高,競爭越激烈。
不過,對於此時的夏暮晨來說,他還並沒有思考過微商所“獨創”的這種代理模式,他所思考的代理模式還是最傳統的代理,也就是代理層級盡量少,代理商的能力盡量強。之所以要追求這種代理方式也並非因為夏暮晨的思維多麽縝密,而是由於在2013年的7月,微商所“獨創”的代理模式還沒有被廣泛應用,或者說還處於萌芽的狀態。
經過幾天的思量之後,夏暮晨決定先從那幾個曾經諮詢過代理一事的微信好友入手。不過,在這之前他還需要和李天成一起把暮天茶城的代理製度商定一下。他們要擬定代理的各種條款,以及各方的責任,以便未來與代理商合作的時候有規可循。
製定代理製度其實並不容易,其既要保證自己的利益,也要給代理商們做出讓利益,其中的取舍要有分寸,為此,夏暮晨下了不少的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