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龜壽
中國古代神鬼誌怪小說 作者:笑藏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唐時,晉公白敏中,到宣宗時當了宰相。
他恥於和那些弄權者為伍,唯以典章製度為準繩去處理政事。
下麵有些官員做了不道德的事,他是絕不允許的,因此,遭到了地方上一些文武官員的忌恨。
他非常喜歡讀書,雖然門庭中車馬往來,絡繹不絕,公事纏身,但他尋求學問,喜歡讀書的精神孜孜不倦。
他在永寧裏住宅旁建了一個書齋,每當退朝時,他一人獨坐書齋,心情是非常欣慰的。
一天,他想進書齋,他平時非常喜愛的名叫花鵲的小狗跟著他。
剛開門,花鵲就叫起來了,口銜著晉公的衣服不敢往前走。
將它喝退,又迴來了,進了書齋,花鵲抬頭看,叫聲更急,晉公也覺得怪異,便從匣中抽出千金劍,放在膝上,向空中說:“不管你是人是鬼,可以出來見我,我是一個正人君子,我不怕那些鼠輩之流來威脅我。”
說完,很快有一種東西從梁上落下來,是個人。
這人長一頭紅發,短打扮,又黑又瘦。
一再向晉公叩拜,還說自己死罪。
晉公止住了他,問他來幹什麽?叫什麽名字?
那人說:“我叫,盧龍塞人,別人給我很多錢,讓我來殺你,我感到你品德高尚,又被花鵲驚動,無法藏身。你要是能原諒我的罪過,我願服侍你一輩子。”
晉公說:“我不治你死罪。”
隨後又命令元從都押衙傅存初留用了他。
第二天早晨,有一婦人來到門前,穿得很單薄,拖著鞋抱著個吃奶孩子,對看門人說:“請為我找。”
出來了,竟是他的妻子,妻子說:“我來晚了,我是昨晚半夜從薊縣來的。”到晉公死時,全家也走了。
【原文】唐晉公白敏中,宣宗朝再入相(上二句原作“唐晉公王鐸禧宗朝再入相”。據《續談助》知係“廣記”纂修時所致。原文本作“外王父中書令普國公宣宗朝再啟黃閣。”按指白敏中,改時誤為王鐸。今依事實文意複之)。不協比於權道,唯以公諒宰大政。四方有所請,礙於德行者,必固爭不允。由是征鎮忌焉。而誌尚典籍,雖門施行馬,庭列鳧鍾,而尋繹未嚐倦。於永寧裏第別構書齋,每退朝,獨處其中,欣如也。居一日,將入齋,唯所愛卑腳犬花鵲從。既啟扉,而花鵲連吠,銜公衣卻行。叱去複至。既入閣,花鵲仰視,吠轉急。公亦疑之,乃於匣中拔千金劍,按於膝上。向空祝曰:“若有異類陰物,可出相見。吾乃丈夫,豈懾於鼠輩而相逼耶?”言訖,歘有一物自梁間墜地,乃人也。朱鬒鬢,衣短後衣,色貌黝瘦。頓首再拜,唯曰死罪。公止之,且詢其來及姓名。對曰:“,盧龍塞人也。或有厚賂龜壽,令不利於公。龜壽感公之德,複為花鵲所驚,形不能匿。公若舍龜壽罪,願以餘生事公。”公謂曰:“待汝以不死。”遂命元從都押衙傅存初錄之。明日詰旦,有婦人至門,服裝單急,曳履而抱持繈嬰,請於閽曰:“幸為我唿。”龜壽出,乃妻也。且曰:“訝君稍遲,昨夜半自薊來相尋。”及公(“公”原作“繹”,據《三水小牘》逸文改)薨,龜壽盡室亡去。(出《三水小牘》)
他恥於和那些弄權者為伍,唯以典章製度為準繩去處理政事。
下麵有些官員做了不道德的事,他是絕不允許的,因此,遭到了地方上一些文武官員的忌恨。
他非常喜歡讀書,雖然門庭中車馬往來,絡繹不絕,公事纏身,但他尋求學問,喜歡讀書的精神孜孜不倦。
他在永寧裏住宅旁建了一個書齋,每當退朝時,他一人獨坐書齋,心情是非常欣慰的。
一天,他想進書齋,他平時非常喜愛的名叫花鵲的小狗跟著他。
剛開門,花鵲就叫起來了,口銜著晉公的衣服不敢往前走。
將它喝退,又迴來了,進了書齋,花鵲抬頭看,叫聲更急,晉公也覺得怪異,便從匣中抽出千金劍,放在膝上,向空中說:“不管你是人是鬼,可以出來見我,我是一個正人君子,我不怕那些鼠輩之流來威脅我。”
說完,很快有一種東西從梁上落下來,是個人。
這人長一頭紅發,短打扮,又黑又瘦。
一再向晉公叩拜,還說自己死罪。
晉公止住了他,問他來幹什麽?叫什麽名字?
那人說:“我叫,盧龍塞人,別人給我很多錢,讓我來殺你,我感到你品德高尚,又被花鵲驚動,無法藏身。你要是能原諒我的罪過,我願服侍你一輩子。”
晉公說:“我不治你死罪。”
隨後又命令元從都押衙傅存初留用了他。
第二天早晨,有一婦人來到門前,穿得很單薄,拖著鞋抱著個吃奶孩子,對看門人說:“請為我找。”
出來了,竟是他的妻子,妻子說:“我來晚了,我是昨晚半夜從薊縣來的。”到晉公死時,全家也走了。
【原文】唐晉公白敏中,宣宗朝再入相(上二句原作“唐晉公王鐸禧宗朝再入相”。據《續談助》知係“廣記”纂修時所致。原文本作“外王父中書令普國公宣宗朝再啟黃閣。”按指白敏中,改時誤為王鐸。今依事實文意複之)。不協比於權道,唯以公諒宰大政。四方有所請,礙於德行者,必固爭不允。由是征鎮忌焉。而誌尚典籍,雖門施行馬,庭列鳧鍾,而尋繹未嚐倦。於永寧裏第別構書齋,每退朝,獨處其中,欣如也。居一日,將入齋,唯所愛卑腳犬花鵲從。既啟扉,而花鵲連吠,銜公衣卻行。叱去複至。既入閣,花鵲仰視,吠轉急。公亦疑之,乃於匣中拔千金劍,按於膝上。向空祝曰:“若有異類陰物,可出相見。吾乃丈夫,豈懾於鼠輩而相逼耶?”言訖,歘有一物自梁間墜地,乃人也。朱鬒鬢,衣短後衣,色貌黝瘦。頓首再拜,唯曰死罪。公止之,且詢其來及姓名。對曰:“,盧龍塞人也。或有厚賂龜壽,令不利於公。龜壽感公之德,複為花鵲所驚,形不能匿。公若舍龜壽罪,願以餘生事公。”公謂曰:“待汝以不死。”遂命元從都押衙傅存初錄之。明日詰旦,有婦人至門,服裝單急,曳履而抱持繈嬰,請於閽曰:“幸為我唿。”龜壽出,乃妻也。且曰:“訝君稍遲,昨夜半自薊來相尋。”及公(“公”原作“繹”,據《三水小牘》逸文改)薨,龜壽盡室亡去。(出《三水小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