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讀書人當了畿ji尉(類似於捕快的官職),經常辦理盜賊案子。


    當時,監獄還沒建成,畿尉獨坐廳上,有一個戴著刑具的囚犯對畿尉說:“我不是賊,不是等閑之輩,你若是放了我,日後一定會報答你。”


    他看這人的相貌不一般,言詞不俗,心中已經默許了,表麵上並沒答應。


    到了夜裏,他暗地裏叫獄吏放了那個囚犯,又叫獄吏也逃跑了。


    天亮時,獄中囚犯跑了,獄吏也逃了,上司也隻能責罰一通而已。


    後來,畿尉當官任期已滿,好幾年到處遊曆,經常住在外麵。


    到了一個縣,聽說縣令和當年放走的那個囚犯姓名相同,他便前住拜訪,讓縣令說出姓名,縣令有些驚慌,出來迎拜,一看,確是當年所放的那人。


    便留在廳中,二人對床而眠,高興地過了十幾天,縣令卻不帶客人迴家。


    忽然一日,把客人領迴家去,客人要上廁所,廁所和住房隻隔一道牆。


    客人在廁所中聽縣令妻子問:“這是什麽客人,十幾天也不領迴家?”


    縣令說:“這人對我有大恩,當年是他放了我,我才有今天,我還不知道怎樣報答他呢?”


    他妻子說:“你沒聽人說麽,大恩不報,你應該看時機行事。”


    縣令沉默了一會兒,說:“你說得有道理。”


    客人聽到他這麽說,急忙迴來告訴奴仆,騎馬悄悄走了,衣服都扔在了大廳。


    到了晚上,已走出五六十裏,出了縣界,在一個鄉村小店裏住下,仆人埋怨人走得這麽急,不知為了什麽?


    待他們休息了一會兒後,主人才把縣令負心的事說了一遍,說完長歎一聲,主仆二人落下了傷心的眼淚。


    忽然有一人從床下站出來,手拿匕首,客人大驚,那人說:“我是個義士,縣令讓我來殺你的頭,方才聽你們一說,才知道縣令是個忘恩負義的人,不然的話,就錯殺了你這個好人。我決不能饒過他,你們先別睡,稍等一會兒,我把他的頭給你們送來,給你出出這口冤氣。”


    客人又害怕又感謝,這義士拿劍出門就像飛一樣走了。


    到了二更,有人唿叫,壞人的頭拿來了。


    點燈一看,正是那縣令的頭,劍客辭別了客人,不知去了哪裏。


    【原文】頃有仕人為畿尉,常任賊曹。有一賊係械,獄未具。此官獨坐廳上,忽告曰:“某非賊,頗非常輩。公若脫我之罪,奉報有日。”此公視狀貌不群,詞采挺拔。意已許之,佯為不諾。夜後,密唿獄吏放之,仍令獄卒逃竄。既明,獄中失囚,獄吏又走,府司譴罰而已。後官滿,數年客遊,亦甚羈旅。至一縣,忽聞縣令與所放囚姓名同。往謁之,令通姓字。此宰驚懼,遂出迎拜,即所放者也。因留廳中,與對榻而寢。歡洽旬餘,其宰不入宅。忽一日歸宅。此客遂如廁。廁與令宅,唯隔一牆。客於廁室,聞宰妻問曰:“公有何客,經於十日不入?”宰曰:“某得此人大恩,性命昔在他手,乃至今日,未知何報?”妻曰:“公豈不聞,大恩不報,何不看時機為?令不語。久之乃曰:“君言是矣。”此客聞已,歸告奴仆,乘馬便走,衣服悉棄於廳中。至夜,已行五六十裏,出縣界,止宿村店。仆從但怪奔走,不知何故。此人歇定,乃言此賊負心之狀。言訖籲嗟。奴仆悉涕泣之次,忽床下一人,持匕首出立。此客大懼。乃曰:“我義士也,宰使我來取君頭,適聞說,方知此宰負心。不然,枉殺賢士。吾義不舍此人也。公且勿睡,少頃,與君取此宰頭,以雪公冤。”此人怕懼愧謝,此客持劍出門如飛。二更已至,唿曰:“賊首至。”命火觀之,乃令頭也。劍客辭訣,不知所之。(出《原化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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