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送妻2
中國古代神鬼誌怪小說 作者:笑藏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汝州葉縣縣令盧造有個小女兒,大曆年中,許配同邑鄭楚的兒子元方。
不久,鄭楚被錄為潭州軍事,盧造也辭官寓居在葉縣。
後來鄭楚過世。
元方護喪居住江陵,幾年裏音信兩絕。
縣令韋計為兒子娶盧造的小女兒。
正要成親的時候,鄭元方恰巧也到了。
趕上武昌戍邊的兵卒也駐在此縣,縣裏特別擁擠。
鄭元方無所容身,就到縣東十多裏的佛舍裏來過夜。
佛舍西北角有一種象小動物叫喚的聲音,他舉火一看,是三隻小虎崽,還沒有睜眼。
因為它們小不能害人,不忍心殺它們,他就把門窗關得緊緊的,憑堅拒守。
大約三更天,一隻老虎來觸門。
沒進來,又去觸西窗。
西窗也很堅固。
虎怒了,撲打窗子,窗欞斷折。
虎往裏鑽,被夾住了脖子,陷頭於其中,進退不得。
鄭元方拿佛塔上的磚打它。它被打得亂吼亂掙,但是到底沒有掙出去。
連續猛擊,不一會兒就把它打死了。
然後他聽到門外好象有女人在shen吟。
那聲音極其困苦微弱。
鄭元方問道:“在門外shen吟的,是人還是鬼?”
迴答說:“是人。”
他又問:“你是怎麽來的?”
迴答說:“我是前盧縣令的女兒,今晚將嫁給姓韋的,迎親的時候我剛上車,就被老虎捉住了,把我扛著扔到這兒來了。現在還沒受傷,但是特別怕它再來。你能救我嗎?”
鄭元方覺得奇怪,拿著火炬出去一看,是真正的衣服,真正的束帶。
隻見她年紀在十七八歲,禮服整齊。
他什麽都明白了,急急忙忙把她扶入門內,又把門關牢。
於是就拾佛塔裏已經毀壞的佛像燃起來照明。
女子說:“這是什麽地方?”
鄭元方說:“這是縣東佛舍。”
鄭元方說出了自己的姓名,並說到舊時的婚約。
這女子也還記得,說:“我父親曾經把我許配您,因為您走了後沒有消息,就又把我嫁給韋氏。天命難改,虎把我送還給你。莊子離這很近,你能送我迴去,我一定迴絕韋家而服侍你。”
等到天明,鄭元方把她送迴家中。
她家裏因為她被虎叼走,正要做治喪服,忽然看到她迴來,喜從天降,全家轟動。
鄭元方把死虎送到縣裏,並且詳細說明事情的始末。
縣令驚異,把盧氏女嫁與鄭家。
當時聽到的人沒有不驚訝不感歎的。
【原文】汝州葉縣令盧造者有**,大曆中,許嫁同邑鄭楚之子元方。俄而楚錄潭州軍事,造亦辭而寓葉。後楚卒,元方護喪居江陵,數年間音問兩絕。縣令韋計為子娶焉。其吉辰。元方適到,會武昌戍邊兵亦止其縣。縣隘,天雨甚,元方(“適到會武昌”至“元方”十九字原缺,據明抄本、陳校本補。)無所容,徑往縣東十餘裏佛舍。舍西北隅有若小獸號鳴者,出火視之,乃三虎雛。目尚未開。以其小,未能害人,且不忍殺。閉門堅拒而已。約三更初,虎來觸其門,不得入。其西有窗亦甚堅。虎怒搏之,欞拆,陷頭於中,為左右所轄,進退不得。元方取佛塔磚擊之,虎吼怒拿攫,終莫能去。連擊之,俄頃而斃。既而門外若女人**,氣甚困劣。元方問曰:“門外**者,人耶?鬼耶?”曰:“人也。”曰:“何以到此。”曰:“妾前盧令女也。今夕將適韋氏,親迎方登車,為虎所執,負荷而來投此。今夕無損,而甚畏其複來。能救乎?”元方奇之,執炬出視,乃真衣纓也。年十七八,禮服儼然。泥水皆澈,扶入,複固其門。(“門”原作“明”,據明抄本改。)遂拾佛塔毀像,以繼其明。女曰:“此何處也?”。曰:“縣東佛舍爾。”元方言姓名,且話舊諾。女亦能記之。曰:“妾父曾許妻君,一旦以君之絕耗也,將嫁韋氏,天命難改,虎送歸君。莊去此甚近,君能送歸,請絕韋氏而奉巾櫛。”及明,送歸其家。其家以虎攫去,方將製服,忽見其來,喜若天降。元方致虎於縣,且具言其事。縣宰異之,以盧氏歸於鄭焉。當時聞者莫不歎異之。(出《續玄怪錄》)
不久,鄭楚被錄為潭州軍事,盧造也辭官寓居在葉縣。
後來鄭楚過世。
元方護喪居住江陵,幾年裏音信兩絕。
縣令韋計為兒子娶盧造的小女兒。
正要成親的時候,鄭元方恰巧也到了。
趕上武昌戍邊的兵卒也駐在此縣,縣裏特別擁擠。
鄭元方無所容身,就到縣東十多裏的佛舍裏來過夜。
佛舍西北角有一種象小動物叫喚的聲音,他舉火一看,是三隻小虎崽,還沒有睜眼。
因為它們小不能害人,不忍心殺它們,他就把門窗關得緊緊的,憑堅拒守。
大約三更天,一隻老虎來觸門。
沒進來,又去觸西窗。
西窗也很堅固。
虎怒了,撲打窗子,窗欞斷折。
虎往裏鑽,被夾住了脖子,陷頭於其中,進退不得。
鄭元方拿佛塔上的磚打它。它被打得亂吼亂掙,但是到底沒有掙出去。
連續猛擊,不一會兒就把它打死了。
然後他聽到門外好象有女人在shen吟。
那聲音極其困苦微弱。
鄭元方問道:“在門外shen吟的,是人還是鬼?”
迴答說:“是人。”
他又問:“你是怎麽來的?”
迴答說:“我是前盧縣令的女兒,今晚將嫁給姓韋的,迎親的時候我剛上車,就被老虎捉住了,把我扛著扔到這兒來了。現在還沒受傷,但是特別怕它再來。你能救我嗎?”
鄭元方覺得奇怪,拿著火炬出去一看,是真正的衣服,真正的束帶。
隻見她年紀在十七八歲,禮服整齊。
他什麽都明白了,急急忙忙把她扶入門內,又把門關牢。
於是就拾佛塔裏已經毀壞的佛像燃起來照明。
女子說:“這是什麽地方?”
鄭元方說:“這是縣東佛舍。”
鄭元方說出了自己的姓名,並說到舊時的婚約。
這女子也還記得,說:“我父親曾經把我許配您,因為您走了後沒有消息,就又把我嫁給韋氏。天命難改,虎把我送還給你。莊子離這很近,你能送我迴去,我一定迴絕韋家而服侍你。”
等到天明,鄭元方把她送迴家中。
她家裏因為她被虎叼走,正要做治喪服,忽然看到她迴來,喜從天降,全家轟動。
鄭元方把死虎送到縣裏,並且詳細說明事情的始末。
縣令驚異,把盧氏女嫁與鄭家。
當時聽到的人沒有不驚訝不感歎的。
【原文】汝州葉縣令盧造者有**,大曆中,許嫁同邑鄭楚之子元方。俄而楚錄潭州軍事,造亦辭而寓葉。後楚卒,元方護喪居江陵,數年間音問兩絕。縣令韋計為子娶焉。其吉辰。元方適到,會武昌戍邊兵亦止其縣。縣隘,天雨甚,元方(“適到會武昌”至“元方”十九字原缺,據明抄本、陳校本補。)無所容,徑往縣東十餘裏佛舍。舍西北隅有若小獸號鳴者,出火視之,乃三虎雛。目尚未開。以其小,未能害人,且不忍殺。閉門堅拒而已。約三更初,虎來觸其門,不得入。其西有窗亦甚堅。虎怒搏之,欞拆,陷頭於中,為左右所轄,進退不得。元方取佛塔磚擊之,虎吼怒拿攫,終莫能去。連擊之,俄頃而斃。既而門外若女人**,氣甚困劣。元方問曰:“門外**者,人耶?鬼耶?”曰:“人也。”曰:“何以到此。”曰:“妾前盧令女也。今夕將適韋氏,親迎方登車,為虎所執,負荷而來投此。今夕無損,而甚畏其複來。能救乎?”元方奇之,執炬出視,乃真衣纓也。年十七八,禮服儼然。泥水皆澈,扶入,複固其門。(“門”原作“明”,據明抄本改。)遂拾佛塔毀像,以繼其明。女曰:“此何處也?”。曰:“縣東佛舍爾。”元方言姓名,且話舊諾。女亦能記之。曰:“妾父曾許妻君,一旦以君之絕耗也,將嫁韋氏,天命難改,虎送歸君。莊去此甚近,君能送歸,請絕韋氏而奉巾櫛。”及明,送歸其家。其家以虎攫去,方將製服,忽見其來,喜若天降。元方致虎於縣,且具言其事。縣宰異之,以盧氏歸於鄭焉。當時聞者莫不歎異之。(出《續玄怪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