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僚鬼事
中國古代神鬼誌怪小說 作者:笑藏刀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的門生蕭山人汪輝祖,字煥曾,是乾隆四十年進士。
現任湖南寧遠縣知縣。
他在舉進士之前,長期在州縣幕府,曾撰《佐治藥言》二卷。
其中記載幾條最近的案例,足以供執法者參考。
其一說:孫景溪先生名爾周,任吳橋縣令時,有幕僚葉某。
一天晚上葉某正在喝酒,忽然昏倒在地,過了兩個小時才醒過來。
第二天,他閉門用黃紙書寫了一篇呈文,拿到城隍廟祭拜而後焚燒了。
沒人知道其中緣故。
過了六天,又如前次一樣昏倒在地,很久才醒來。
他請求遷居到府外去。
他說:八年前,在山東館陶縣做幕僚。
有位士子控告一個惡少調戲了他妻子。
葉某本打算報請縣令隻懲治惡少,不必士子妻出堂對質。
但負責審問的另一幕僚謝某卻想看看士子妻姿色如何,慫恿葉某傳訊她。
結果士子妻上吊而死。
惡少以犯了人命案論罪抵命。
現在惡少在陰間控告,說那女人若不死,他便不會以人命案論罪;而女人的死是由於衙門的傳訊引起的。
館陶縣城隍神發來文牒拘審葉某。
昨天,葉某拿著呈文申辯說:“那女人本應出庭對質。現且出此主意的是謝某。”
很快,城隍神又來文說:傳訊那女人之意,在於看人家姿色,不是為給人家申冤。
這念頭雖然起於謝某,但刀筆卻操在葉某手裏。
謝某已經拘拿到此,葉某也不能寬恕。
葉某說:我是逃不過去的。
第二天晚上,葉某就死了。
其一說:浙江按察使同公講,乾隆二十年秋季複審各省死刑犯時,有天夜晚,他悄悄出去暗察屬下官吏們辦案情況。
大部分官吏都已睡覺了,隻有一個房間還燈燭明亮。
他透過窗戶向裏窺視,見一官吏正在翻閱案卷,幾案前站著一個老翁和一個少婦。
同公很感驚奇,便觀察起來。
隻見官吏開始抄寫了一張案卷,隨即撕毀了又重新書寫。
那少婦恭敬地退下去了。
官吏又抽出一份案卷,沉思了許久,書寫了一張判決書。
老翁也作揖退去。
此後,同公傳問了這位官吏,得知先審理的是台州的強jian致死案。
開始時考慮判定緩期處決,但又考慮到jian汙犯是讀書人,卻德行敗壞致人尋死,改判為立斬。
後審理的是寧波鬥毆致死案。
開始時考慮判為立斬,隨後考慮到殺人者去討債,為自衛還擊欠債者的無理毆打而致傷人命,改判為緩期處決。
同公才知那少婦是位寧死不願失節的烈女的魂魄,那老翁是在押死囚的先父。
其一說:秀水縣縣衙門裏有座愛日樓,樓梯板早已毀壞,每逢陰雨天就會聽兄鬼哭聲。
一位老吏講,康熙年間一位縣令的母親喜好誦念佛經,於是修建了這座愛日樓。
雍正初年,有位縣令攜同他的幕友胡某來上任。
盛夏時節胡某不願見人,獨居樓上。
他所用的書籍、案卷和食物,皆由繩子吊上吊下。
一天,人們聽到樓上發出慘叫聲。
手下人急忙搭梯子而上,見胡某赤身裸體渾身是血。
拿刀刺自己的肚子,並且滿身刀傷,像被刻畫了似的。
胡某說:“過去在湖南某縣做幕僚,有一樁案子是jian夫殺了本夫。
jian婦向官府自首了。我恐怕縣令責怪我失察,就上報說訪拿住婦了。jian婦於是被分屍而死。剛才,我看見一位神帶領著那jian婦來此,用刀刺入我腹中。我便人事不知了。”
胡某唿號了一天一夜後死去。
其一說:吳興縣吏,以善於治理錢財糧稅著名。
同事偶然怠慢了他,他就向上司密告同事貪汙盜竊,該同事入了大獄。
後來這個縣吏竟咬爛自己的舌頭而死。
又,無錫的張某在歸安縣縣令裘魯青府上做幕僚。
有個jian夫殺了本夫,裘縣令認為jian婦並未參予謀殺而要釋放她。
張某大聲爭辯說:“趙盾沒有討伐弑君者,就是弑君;許世子為父親進藥而沒嚐,就是弑父。《春秋》中有追究動機之法,因此jian婦不能寬恕。”
結果jian婦被處死。
後來張某夢見一女子,披頭散發,手持利劍,痛苦地來到他麵前說:“我本無死罪,你為什麽非急著要我死不可?”說著用刀刺他。
張某驚醒,覺得被刺處劇痛。
自此夜夜有此惡夢,直到死去。
其一說:蕭山人韓其相先生,自少年時兢擅長刀筆,但他屢屢應舉落第,年長後又無子嗣,他已經沒有進取之心了。
雍正元年,韓先生在公安縣做幕僚,夢見神對他說:“你因為筆下的罪孽太多,被剝奪了官祿和子嗣。現在你治獄辦案仁義寬恕,神將賞賜你科考功名和兒子,趕快啟程赴試吧。”
韓先生未敢全信。第二天晚上又做了此夢,當時已是七月上旬,他說去趕考已來不及了。
神說我能送你。
醒後,他急忙整理行裝迴程。
船行江中一路順風,八月初二竟然到達了杭州,作為遺才入選中舉。
第二年又得一兒子。
煥曾治學嚴謹篤實,有古學者之風,他所講的事情不會是妄言誤說。
其一說:汪輝祖又在“囚關絕嗣”一條中說,平湖人楊研耕在虞鄉縣做幕僚時,縣令兼理臨晉縣,有樁疑案很久未能判決。
後調查核實為弟弟將哥哥毆打致死。
楊研耕夜辦案件完畢,沒來得及熄燭便上床睡去了。
忽聽見床上帳鉤發出響聲,帳子微微打開。
他以為是風吹的。
不一會兒帳鉤又響,帳子被帳鉤掛起,有一位白發老人跪在床前磕頭。
楊研耕叱喝一聲,那老人不見了,但幾案上有翻動紙的聲音。
他急忙起身去看,翻開的正是他剛才審閱的案卷。
他反複詳細審閱,罪狀並無冤情,隻是有一個情況:這家人四代單傳,到罪犯父親輩才生了兩個兒子;現在一個死於非命,一個又論罪赴死,那麽這家在傳到第五代時就要絕後了。
楊研耕於是將判決書毀掉,依然存疑擱置起來。
我認為存疑是對的,以王**,滅人倫者應處死。
以人情論,絕後者也值得憐憫。
生與殺都有所違背,仁與義難以兩存。
如果定要委曲人情而求通王法,則殺人者抵命,死者之冤才能伸。
死者伸了冤而使祖上絕後,他若有知也會不情願。
假如死者情願如此那是沒有人心的。
即使不抵命也不能說是枉法。
這是一種說法。有人又說,人情隻是一人之事,法律是天下之事。
假使凡是家中隻有兄弟二人,弟殺其兄,便憐憫他們家會絕後而不讓抵命,那麽奪產殺兄者就多了。
那麽法律又怎麽能起到正人倫綱紀的作用呢?
這未嚐不是一種可考慮的說法。看來沒有皋陶那樣明斷的官,此案確實難判決。
還是存留著等待明理的人去論定吧。《閱微草堂筆記》
現任湖南寧遠縣知縣。
他在舉進士之前,長期在州縣幕府,曾撰《佐治藥言》二卷。
其中記載幾條最近的案例,足以供執法者參考。
其一說:孫景溪先生名爾周,任吳橋縣令時,有幕僚葉某。
一天晚上葉某正在喝酒,忽然昏倒在地,過了兩個小時才醒過來。
第二天,他閉門用黃紙書寫了一篇呈文,拿到城隍廟祭拜而後焚燒了。
沒人知道其中緣故。
過了六天,又如前次一樣昏倒在地,很久才醒來。
他請求遷居到府外去。
他說:八年前,在山東館陶縣做幕僚。
有位士子控告一個惡少調戲了他妻子。
葉某本打算報請縣令隻懲治惡少,不必士子妻出堂對質。
但負責審問的另一幕僚謝某卻想看看士子妻姿色如何,慫恿葉某傳訊她。
結果士子妻上吊而死。
惡少以犯了人命案論罪抵命。
現在惡少在陰間控告,說那女人若不死,他便不會以人命案論罪;而女人的死是由於衙門的傳訊引起的。
館陶縣城隍神發來文牒拘審葉某。
昨天,葉某拿著呈文申辯說:“那女人本應出庭對質。現且出此主意的是謝某。”
很快,城隍神又來文說:傳訊那女人之意,在於看人家姿色,不是為給人家申冤。
這念頭雖然起於謝某,但刀筆卻操在葉某手裏。
謝某已經拘拿到此,葉某也不能寬恕。
葉某說:我是逃不過去的。
第二天晚上,葉某就死了。
其一說:浙江按察使同公講,乾隆二十年秋季複審各省死刑犯時,有天夜晚,他悄悄出去暗察屬下官吏們辦案情況。
大部分官吏都已睡覺了,隻有一個房間還燈燭明亮。
他透過窗戶向裏窺視,見一官吏正在翻閱案卷,幾案前站著一個老翁和一個少婦。
同公很感驚奇,便觀察起來。
隻見官吏開始抄寫了一張案卷,隨即撕毀了又重新書寫。
那少婦恭敬地退下去了。
官吏又抽出一份案卷,沉思了許久,書寫了一張判決書。
老翁也作揖退去。
此後,同公傳問了這位官吏,得知先審理的是台州的強jian致死案。
開始時考慮判定緩期處決,但又考慮到jian汙犯是讀書人,卻德行敗壞致人尋死,改判為立斬。
後審理的是寧波鬥毆致死案。
開始時考慮判為立斬,隨後考慮到殺人者去討債,為自衛還擊欠債者的無理毆打而致傷人命,改判為緩期處決。
同公才知那少婦是位寧死不願失節的烈女的魂魄,那老翁是在押死囚的先父。
其一說:秀水縣縣衙門裏有座愛日樓,樓梯板早已毀壞,每逢陰雨天就會聽兄鬼哭聲。
一位老吏講,康熙年間一位縣令的母親喜好誦念佛經,於是修建了這座愛日樓。
雍正初年,有位縣令攜同他的幕友胡某來上任。
盛夏時節胡某不願見人,獨居樓上。
他所用的書籍、案卷和食物,皆由繩子吊上吊下。
一天,人們聽到樓上發出慘叫聲。
手下人急忙搭梯子而上,見胡某赤身裸體渾身是血。
拿刀刺自己的肚子,並且滿身刀傷,像被刻畫了似的。
胡某說:“過去在湖南某縣做幕僚,有一樁案子是jian夫殺了本夫。
jian婦向官府自首了。我恐怕縣令責怪我失察,就上報說訪拿住婦了。jian婦於是被分屍而死。剛才,我看見一位神帶領著那jian婦來此,用刀刺入我腹中。我便人事不知了。”
胡某唿號了一天一夜後死去。
其一說:吳興縣吏,以善於治理錢財糧稅著名。
同事偶然怠慢了他,他就向上司密告同事貪汙盜竊,該同事入了大獄。
後來這個縣吏竟咬爛自己的舌頭而死。
又,無錫的張某在歸安縣縣令裘魯青府上做幕僚。
有個jian夫殺了本夫,裘縣令認為jian婦並未參予謀殺而要釋放她。
張某大聲爭辯說:“趙盾沒有討伐弑君者,就是弑君;許世子為父親進藥而沒嚐,就是弑父。《春秋》中有追究動機之法,因此jian婦不能寬恕。”
結果jian婦被處死。
後來張某夢見一女子,披頭散發,手持利劍,痛苦地來到他麵前說:“我本無死罪,你為什麽非急著要我死不可?”說著用刀刺他。
張某驚醒,覺得被刺處劇痛。
自此夜夜有此惡夢,直到死去。
其一說:蕭山人韓其相先生,自少年時兢擅長刀筆,但他屢屢應舉落第,年長後又無子嗣,他已經沒有進取之心了。
雍正元年,韓先生在公安縣做幕僚,夢見神對他說:“你因為筆下的罪孽太多,被剝奪了官祿和子嗣。現在你治獄辦案仁義寬恕,神將賞賜你科考功名和兒子,趕快啟程赴試吧。”
韓先生未敢全信。第二天晚上又做了此夢,當時已是七月上旬,他說去趕考已來不及了。
神說我能送你。
醒後,他急忙整理行裝迴程。
船行江中一路順風,八月初二竟然到達了杭州,作為遺才入選中舉。
第二年又得一兒子。
煥曾治學嚴謹篤實,有古學者之風,他所講的事情不會是妄言誤說。
其一說:汪輝祖又在“囚關絕嗣”一條中說,平湖人楊研耕在虞鄉縣做幕僚時,縣令兼理臨晉縣,有樁疑案很久未能判決。
後調查核實為弟弟將哥哥毆打致死。
楊研耕夜辦案件完畢,沒來得及熄燭便上床睡去了。
忽聽見床上帳鉤發出響聲,帳子微微打開。
他以為是風吹的。
不一會兒帳鉤又響,帳子被帳鉤掛起,有一位白發老人跪在床前磕頭。
楊研耕叱喝一聲,那老人不見了,但幾案上有翻動紙的聲音。
他急忙起身去看,翻開的正是他剛才審閱的案卷。
他反複詳細審閱,罪狀並無冤情,隻是有一個情況:這家人四代單傳,到罪犯父親輩才生了兩個兒子;現在一個死於非命,一個又論罪赴死,那麽這家在傳到第五代時就要絕後了。
楊研耕於是將判決書毀掉,依然存疑擱置起來。
我認為存疑是對的,以王**,滅人倫者應處死。
以人情論,絕後者也值得憐憫。
生與殺都有所違背,仁與義難以兩存。
如果定要委曲人情而求通王法,則殺人者抵命,死者之冤才能伸。
死者伸了冤而使祖上絕後,他若有知也會不情願。
假如死者情願如此那是沒有人心的。
即使不抵命也不能說是枉法。
這是一種說法。有人又說,人情隻是一人之事,法律是天下之事。
假使凡是家中隻有兄弟二人,弟殺其兄,便憐憫他們家會絕後而不讓抵命,那麽奪產殺兄者就多了。
那麽法律又怎麽能起到正人倫綱紀的作用呢?
這未嚐不是一種可考慮的說法。看來沒有皋陶那樣明斷的官,此案確實難判決。
還是存留著等待明理的人去論定吧。《閱微草堂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