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四年,我和東光人李雲舉、霍養仲,一起在生雲精舍讀書。


    一天晚上,三人偶然談論起鬼神來。


    雲舉認為有,養仲認為沒有。


    正在辯論之中,雲舉的仆人忽然說:“世間有很多奇事,如果我沒有親身經曆,我也不會相信。我曾走過城隍廟前的亂墳間,不小心踩破了一具棺材。夜裏做夢被城隍抓去,說是有人告我毀了他的屋子。我心裏知道是踩破棺材的事,便辯解說:‘你的屋子不該在路上,不是我侵害了你。’


    鬼爭辯說:‘是路通到了我的屋子上,不是我故意把屋子建在路中。’


    城隍微笑著對我說:‘人人都走這條路,這不能責怪你。人人都踩不破,為什麽你就踩破了?不能就這麽把你放迴去,你應該用陰錢來賠償。’


    之後又說:‘鬼不能自己修理棺材,你在上麵蓋上木板,鋪上土就行了。’


    第二天,我按城隍的指示辦了,之後又焚燒紙錢,一陣旋鳳把紙錢灰卷走了。


    有一天夜裏,我又路過那兒,聽見有人叫我坐一會兒。


    我知道又是原先那個鬼,便急急跑了迴來。


    那個鬼大笑,笑聲磔磔地像是夜梟。


    直到現在想起來,還毛發倒豎。”


    養仲對雲舉說:“你的仆人幫助你,我一張嘴勝不過你們兩張嘴。但是我不能把別人見到的當作是我見到的。”


    雲舉說:“如果叫你審案,你是事事親眼見了之後才相信呢,還是從眾人的證詞中取證呢?事事都親眼看見,這是不可能的;從眾人證詞中取證,不是將別人見到的作為我所見到的麽?你還有什麽可說的?”大家一笑結束了這個話題。


    《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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