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伯祖光吉公,在康熙初年任鎮番縣守備,說是有位李太學的妻子,常常虐待妾,發怒則扒下妾的褲子鞭打,幾乎沒有一天不打的。


    裏中有位老太太能進入陰間,即所謂的走無常。


    她對李妻說:“娘子和妾有夙冤,但應該打她二百鞭。如今你妒火旺盛,鞭打她幾乎超過了十多倍,那麽你就又欠她的了。況且良家婦女受刑,按著官家的法也不扒衣服,而娘子則一定要扒她的衣服侮辱她。你覺得這樣非常痛快,但犯了鬼神的忌諱。娘子和我交情厚,我偷看了陰間的籍冊,不敢不告訴你。”


    李妻嘲笑道:“死婆子胡說,想讓我禱告好撈錢麽?”正好這時經略使莫落,激起***的叛變,亂黨蜂起。


    李太學在兵亂中喪生,他的妾歸了副將韓公。


    韓公喜歡李妾的聰慧,極為寵愛。


    韓公沒有正妻,家政便掌握在這個妾的手中。


    李妻被亂賊掠去,亂賊敗亡,李妻被俘,分賞給將士,恰好分給了韓公。


    李妾把李妻當做奴婢,叫她跪在堂上說:“你如能受我指揮,每天早上起來,先跪在梳妝台前,自己脫了褲子,趴在她上挨五鞭,然後聽使喚,這樣就讓你活命。不然,你是賊黨的妻子,就把你殺了,把你割成一寸寸長,喂豬狗。”


    李妻因為怕死而改變了想法,便叩頭願意遵命。


    但是妾並非希望她馬上死,鞭打也不很重,隻要讓她知道痛苦而已。


    過了一年多,李妻得病死去。


    計算起鞭數來,也差不多相當於李妾挨的鞭數了。


    李妻真是頑固無恥嗬。


    她也遭到鬼神的忌恨,在暗中削奪她的精力。


    這事韓公並不諱避,並且舉它當例子來說明報應,所以人們知道得比較詳細。


    韓公又說,這就像完全對換所處地位一樣。


    明代他曾到襄鄧一帶去遊玩,和術士張鴛湖住在一個館舍裏。


    張鴛湖知道館舍主人的妻子虐待妾過分,心中不平,私下裏說:“道家有借形法。即還沒有修煉成,氣血已衰弱,不能還丹,便找一個壯健的人,乘他睡覺之際和他換身體。我曾學過這種法,姑且試試。”


    第二天,主人忽然聽見妻子在妾房裏說話,妾在妻子房裏說話。


    等出了門,則發現妻子聲音的是妾,發妾聲音的是妻。


    妾得到了妻子身體,隻是默默坐在那兒;妻子得了妾的身體,很不甘心,紛紛擾擾地爭執不休,親族也斷不了這事。


    告到官府,官員發怒說是妖妄,把她的丈夫打了一頓,趕出去了。


    大家都沒有什麽法子。


    不過根據形體辯別,妻子實際上是妾。


    妾不是妻子,不能行使妻子的權力,隻好分開來住了一輩子。


    這事尤其奇異。《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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