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小正到底想把響水新村打造成什麽樣的世外桃源?


    他其實沒想那麽多。


    他不是體製內的人,因此並沒有怎麽正兒八經地想過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啥的,他隻是希望,自己老家的鄉鄰們吃得好穿得好住得好,能老有所依,能少一點他家前世那樣的人間悲劇。


    吃好穿好住好這一點還不算難辦,隻不過是多花點錢,再扶持一下村辦集體企業,他就有把握讓村裏人過上比其它地方更好的生活。


    後一點就有點難了。


    鄉村惡習這東西,那裏都免不了,包括他重生之前的響水村也是如此。


    而且他還知道,經濟越發達,很多惡習就傳播得越快,淳樸這兩個字也會離大家越拉越遠。


    因此,他必須在這方麵做點文章。


    和經濟利益掛鉤就是他所能想出的最好辦法。


    人就是這麽現實。


    而這份東西,擺到台麵上來,就是所謂的精神文明。


    當然,老爺子等人所看到的,還隻是他所做文章中很小的一部分,他還埋了很多坑根本就沒講出來。


    現在他準備透露出來一些了。


    看在老爺子大老遠親自跑下來的份上,他也必須拿出點誠意,讓他有所收獲而迴。


    “我想要做的,就是讓集體的力量重新發揮出來。”


    他的第一句話就讓老爺子很感興趣。


    集體的力量!


    他終於發現了響水新村跟其它富裕村的不同,就是村集體在村裏發揮了極大的作用。


    在這個年代,這樣的情況已經很罕見。


    這也是市場經濟時代和計劃經濟時代的不同。


    人心齊,泰山移。


    這句話是對計劃經濟時代基層村組織的形容。


    在那個年代,土地的所有權跟使用權都是歸村集體所有,大部分的公共財產也掌握在村集體手裏,村裏的主要事務也是由村集體統一安排。


    因此,在那個時代,一個行政村更像是一支部隊,村集體號令一出,整個村無人不從。


    可在實行聯產承包責任製、土地被分到戶以後,家庭開始獨立了,村集體也窮了,這使得村集體的話越來越被村民們當成了耳邊風,尤其是關於規矩方麵的東西,在很多基層單位無法執行下去了。


    村集體在老百姓麵前失去了威信。


    這應該算是改革所帶來的副作用。


    響水新村卻似乎不是這樣。


    “你的意思是說,得先讓村集體富起來?”


    吳小正點了點頭。


    老爺子這算是開始抓住要點了。


    人就是這麽現實,沒有利益的驅使,再大的官在老百姓眼裏也是個屁,更別說村長了。


    不拿村長當幹部!


    這句話就是這麽來的。


    老爺子還是有些沒想明白,他又問道:“為什麽要這麽做?”


    “很簡單,無組織就無紀律,沒有約束的話,人就很容易走彎路,對村民們來說,能約束他們的不是道德,也不是法律,而是村集體。”


    這是大實話。


    在鄉下這種地方,普遍法律意識淡薄,道德這東西也會越來越被人當成一迴事,尤其是到了後世。


    在這樣的情況下,唯一能起到約束作用的,就是村集體。


    再怎麽說,這也是一個名正言順的基層組織,也不存在山高皇帝遠的情況。


    作為過來人的吳小正知道,隨著經濟的發展,如果缺少約束的話,以後的鄉村在惡習方麵會越來越嚴重。


    所謂“城市套路深,我要迴農村,農村路也滑,人心更複雜,農村道路遠,套路更加險”,說的就是鄉村也不再淳樸。


    這不是吳小正所希望看到的。


    他覺得,自己的老家,民風還是淳樸一點好。


    因此,想了一個還算可行的大計劃,那就是讓村集體先富起來,用利益關係來約束大家。


    而響水新村的投建,就是他撬起整個計劃的契機。


    老爺子已經被他帶入了話題,緊接著問道:“怎樣讓村集體富起來?”


    “別的村我不知道,響水村就很簡單,一是辦集體企業,二是把閑置的土地重新收迴村集體。”


    吳小正說出了很關鍵的一點。


    其實,他的核心觀點還是繞不開土地經濟這個概念。


    村集體要怎樣才有錢?


    辦集體企業確實是一種思路,但這種思路其實是不保險的,比如說萬一集體企業虧本怎麽辦?


    而且,像響水村這種在城市化擴張範圍內的村,村集體企業所賺到的財富,與未來的土地財富相比,還是差得有點遠。


    因此,他玩了一個小技巧,那就是讓村民們拿土地來換別墅。


    現在整個響水村,除了作為重要收入來源的田地、菜地以外,其它的山地、林地、荒地都在慢慢收迴,重新到了村集體手裏。


    吳小正還特意交代劉石泉,這些土地除了村裏自用以外,千萬不要輕易轉讓出去。


    土地經濟越往後就越值錢。


    可以說,吳小正已經為響水村的未來準備了一大筆財富。


    他為什麽要這麽做?


    村集體富了以後,這些財富最終還是要去到村民手裏的,跟直接把地留在村民手裏,然後等著被征收發家致富,不是一個道理嗎?


    不一樣!


    錢如果在村集體手裏,如果有著好的監管,這些錢就可以通過擴大集體企業規模的方式來錢生錢,然後讓響水村的村民們能長期分紅。


    要是直接一大筆錢到了村民手裏的話,那些錢就未必保得住了。


    就好比前世,吳敏青不僅把土地征收的錢都輸光了,還把家都給輸了。


    這樣的例子,吳小正在前世看過太多,一夜暴富,然後又一夜暴窮的比比皆是。


    因此,吳小正在保證大家住得好的前提下,幹脆為大家準備了一個細水長流的法子。


    反正在村集體企業的發展方麵,吳氏企業有把握把它們帶動起來,而在監管方麵,他也可以通過好的規矩來做到。


    為了響水村,他可謂是用心良苦。


    吳小正的解釋引起了老爺子的深思。


    在他看來,這次下來真是來對了。


    這次來,不僅可以把響水新村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模式推廣出去,還有另一大收獲,那就是如何在基礎單位,讓村集體重新發揮重大作用。


    滿滿的收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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