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世界上最富裕的城市,卻過著最貧困的生活。


    這是林坤對於harlem區的形容。


    據他介紹,這裏的居民,隻有40%左右的人有著正經的工作,而40%以上的人沒有公開收入,因此,相當一部分黑人、拉美裔小夥姑娘隻能浪跡於街頭。


    因此,harlem區被稱之為街頭文化的發源地之一。


    在這個年代,這並不是一個好的評價。


    一進入harlem區,吳小正和馬麗就感受到了這裏的不一樣。


    在原本就不算寬的街道上,一陣陣震耳欲聾的音樂聲從四麵八方傳來。


    這是harlem區最流行的說唱音樂。


    可問題是,每隔三五米就有一個音源傳來,就顯得非常嘈雜。


    而在街道的兩邊,三三兩兩的黑人小夥,還有拉美後裔聚集在一起,很慵懶地在閑聊著。


    吳小正他們坐的這台林肯車似乎有點搶眼,時不時有人扭頭看過來,用冷漠的眼神盯著他們。


    “在這裏,50%是波多黎各人,40%是黑人,還有10%是亞裔之類的,基本上很少有白人出現在這裏。請記住,一會下車後,不管街上這些人怎麽對待你們,都不要搭理他們,也不要迴頭。”


    林坤又強調起了注意事項。


    事實上,就在車緩緩經過時,因為車窗開著,坐在後座的馬麗已經引起了一些黑人小夥的好奇,時不時有口哨聲、尖叫聲傳來。


    這不是一種友好的行為。


    在前世,吳小正曾聽說,從七十年代起,harlem區一直就是整個紐約最亂的地方,一直到九十年代末,美國政府采取強有力的改善措施後,這裏的治安才有所改善。


    據說,這裏是搶劫、dupin、兇殺案的高發地。


    現在他已開始感受這種氛圍。


    他不禁在想,馬麗的那個同學,作為一個女孩子,怎麽敢在這種環境居住?


    他忍不住問馬麗:“要是你來這邊留學,你敢住這種地方嗎?”


    馬麗扭頭看了看街道兩邊那些並不友善的目光,堅決地搖了搖頭。


    馬麗現在有些害怕。


    別說是在這種地方,就算是在長市街頭,當初她麵對大米小米兄弟那種街頭小混混時,她都有強烈的恐懼心理。


    這讓她怎麽敢來這種地方住?


    好在有吳小正陪著,否則她來都不敢來這種地方。


    “我開始有點佩服張文麗了,不知道她怎麽敢住這種地方。”


    張文麗就是馬麗的那位同學,據說她倆上大學時就是好閨蜜。


    “師叔,你們稍等,我找人問問路。”


    看來,就算是對harlem區比較熟悉的林坤,也對馬麗所提供的那個地址有些不熟悉。


    他把車靠街邊停了下來,向一家酒吧門外站著的一個黑人小夥招了招手:“嗨,兄弟,過來一下。”


    “fuck,黃皮膚的小子,你開了台好車,有什麽事?”


    那黑人小夥走了過來,衝著林坤問了起來。


    從他的語氣,吳小正聽不出友善,也聽不出明顯的惡意。


    不過,電影裏那種最常見的粗俗之語,卻最先進了他的耳朵。


    也許住這一帶的人,都很流行用這種粗鄙的方式來跟人打交道。


    林坤沒有理會黑人小夥的無禮,而是直接把紙條遞到了他麵前:“知道這個地方嗎?”


    黑人小夥瞄了紙條一眼。


    “整個harlem區就沒有我凱撒不知道的地方,不過要想我幫你,你得給我十美元,否則,你們就從我眼前消失!”


    早就聽說了這個年代的黑人對亞裔並不友好,但吳小正還是沒想到,這個叫凱撒的黑人小夥,言辭竟然如此無禮和粗鄙。


    這跟他印象中的黑人很是有點不一樣。


    而且讓他更不舒服的是,凱撒在跟林坤說話時,眼睛卻肆無忌憚地掃向了坐在後座的馬麗。


    “答應他,讓他在前麵帶路。”吳小正強忍住心中的不快。


    “成交。”


    林坤聽從了吳小正的吩咐,答應了凱撒的條件。


    凱撒咧嘴一笑,想繞道另一邊上副駕駛座。


    “不,你走在前麵帶路。”林坤冷冷地說了一聲。


    “shit!”


    一句髒話又從凱撒的嘴裏冒了出來,然後很不樂意地在前麵拐了起來。


    馬麗要走的地方離這裏已經不遠,在拐了兩個彎之後,凱撒在一個小巷子前停了下來。


    “嗨,車開不進去了,你們要想找到這個地方,就必須跟我走。”


    這是一條隻能容下兩三人並排走的小巷。


    “師叔,馬小姐,看來我們得下車走一段了。”


    林坤把車停在了一家士多店門口。


    因為還是白天,他倒沒太擔心車會被砸。


    吳小正帶著馬麗下了車,開始跟著凱撒往裏走。


    這是一條有點陰暗並冷清的小巷,巷邊的樓,幾乎是緊緊地靠在一起。


    這樣的環境,吳小正隻有在粵省的一些城中村的握手樓見過。


    如果不客氣點講,這種地方,環境比吳小正前世住過的城中村還差。


    “看來,你同學在紐約的日子過得並不怎麽好啊!”


    吳小正忍不住調侃了一句。


    馬麗並沒有迴話,而是有點緊張地抱緊了吳小正的胳膊。


    這是因為,在前麵帶路的凱撒,會時不時地迴頭瞄上她一眼。


    七拐八拐之後,凱撒停了下來。


    “你們要找的地方就在這裏,給錢吧!”


    吳小正核對了一下地址沒錯後,從口袋裏掏出了十美元給了那個無禮的家夥。


    在目送他離開之後,他開始帶著馬麗上了三樓。


    敲開馬麗所帶的地址上的門之後,一個拉丁裔的胖女人出現在了門口。


    “你們找誰?”胖女人操著一口口音很嚴重的英語。


    “請問張文麗是住這裏嗎?”


    “張?不在!”


    胖女人顯得很不耐煩。


    馬麗地上了紙條:“可是她留給我的地址就在這裏。”


    “她跟我兒子已經分手了,早就搬走了。”


    胖女人砰地一下把門給關上了。


    馬麗立即就懵了。


    張文麗跟這胖拉丁女人的兒子?然後又分手了?


    她竟然找了個黑皮膚的老外?


    短短的幾句對話,隱含的信息量實在是有點大,也有點超出馬麗的想象。


    她忍不住看了吳小正一眼,生怕這事會引起他的反感。


    吳小正卻笑了笑。


    對於這樣的事情,他並不感到意外。


    事實上,在這個年代出來的女人,很多都嫁給了老外,區別在於,有的是白皮膚,有的是黑皮膚。


    “看來,想要找到你同學有點難了。除非你知道她上學的地方。”


    “算了,我不想找了。”


    馬麗很是有點失落。


    在相當一段時間裏,張文麗就是她的指路明燈,也是她羨慕的對象,她一直希望能像張文麗一樣走出來。


    可現在這個結果,頓時就沒了讓她繼續找的興致。


    就算找到了她,也許見麵會很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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