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在為自己的生活而奔波忙碌,無所謂對錯,隻是為了更好的明天而奮鬥。昨天的我們,滿懷期待,但今天的殘酷,也許會讓你真真正正認識這個世界。
在庭審開始之前,陳默做了大量的準備。他不斷的在內心告訴自己:能贏,一定可以贏。隻有抱著獲勝的信心,才有機會贏。若是連求勝的心裏都沒有,又怎麽會有天上掉下來的勝利?陳默深知這個道理,更何況是他職業生涯的第一個案子,暫且不論他與李凱的關係,就他個人而言,當然是希望獲得勝利。
昨天晚上,經過陳心悅一番話的提點,陳默茅塞頓開。理論和實踐有很大的不同,而實習和自己親自上陣又有著很大的差距。在學校裏學到的種種知識,如何在案件中得到靈活的運用,需要在工作中不斷的摸索。陳默有著一年的實習經驗,但沒有過獨自代理案件的經驗。
之前作為一個實習律師,跟著的也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大律師,學習到很到有用的實踐技能與知識。這些經驗為他做準備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作用,但若是想要獲得官司的勝利,還遠遠不夠。他人的議論與輿論對陳默的影響並不大,畢竟律師這個職業的本身就是飽受非議。
陳默深吸一口氣,這場仗,非贏不可!
“審判長,我要求盤問第一證人賈竹。”陳默在法庭上沉著冷靜,看不出緊張的樣子。
“我反對,第一證人已經做過書麵證詞,沒有必要再進行口頭盤問。”對方律師對此進行積極幹涉。
“按照名師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證人有義務出庭作證。雖然賈竹已經做了書麵證詞,但是證詞裏麵有可能有虛假成分。需要經過律師的交叉盤問,才能夠幫助法庭來發現事實真相。”陳默據理力爭。
“同意被告代理人的請求。”審判長讚成陳默的觀點。
安信建設公司的負責人賈竹作為第一證人出庭,接受被告代理律師陳默的盤問。
律師的盤問是法庭審理中相當重要的一個環節,能夠幫助審判長弄清事情狀況。同時對於律師來說,對證人的盤問也是個絕佳的機會。可以借助盤問,對對方發難,以此來使己方獲得最大的利益。
“賈竹,你作為合同中的甲方,負責給乙方,也就是勝強建設公司的負責人尚二明提供公司情報,而對方給予你五百萬元的報酬是嗎?”
“是的。”
“你知不知道這樣是違法行為?”
“知道。”
“竟然你知道還這樣做,是因為對方給予的報酬讓你心動了是嗎?”
“是的。”
“尚二明在給你錢的時候是一次性付清的嗎?”
“是的,一次性付清。”
“那對方在給你報酬的時候有收據嗎?”
“有的。”
“銀行轉賬?”
“是的。”
“有轉賬憑據嗎?”
“有的。”
“那請你拿出銀行轉賬憑證,給法庭看看。”
“什麽……憑證?”賈竹目光呆滯,完全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麽話。
剛剛陳默所用的談話,是一種心理暗示。用一連串的問題步步緊逼對方,讓他用兩個詞語迴答。陳默直視著賈竹的雙眼,給予心理上的壓力。在這樣的壓迫下,賈竹連自己迴答的是什麽問題都不知道,不自覺的就掉入陳默事先準備好的陷阱之中。
“銀行轉賬憑證。”
“那沒有。”
“你剛剛說有的。”
“我搞錯了。”
“根據我們的調查結果,你的私人賬戶或者是其他賬戶,都沒有任何資金轉賬記錄。”
“是現金,給予我的是現金。”賈竹一口咬定。
“現金是嗎?五百萬元的現金一次□□付給你?”
“是的。”
等的就是你這句話,對方已經掉入他事先挖的坑,現在隻需要再加上一把火,便大功告成。
“請問對方拿的是什麽裝這五百萬?”
“是箱子。”賈竹比劃著,“大概這麽長,寬應該有這麽寬。”
陳默示意王康寧,讓他把準備好的東西拿上來。
“這是我們在市場上找到的各種尺寸的箱子。證人,請你迴憶一下,這一二三號箱子,你拿到的箱子在體積上,最接近其中的哪一個?”
“我反對,這個問題與本案無直接關聯。這三個箱子,都不是賈竹拿到的箱子。”原告代理律師感覺不妙,事情的發展趨勢正朝著他沒有料到的方向發展。現在還不知道陳默究竟意欲何為,但要盡一切努力去阻止他往下做。
“審判長,這個問題與案件事實有著重要的關聯性。雖然說這三個箱子,都不是賈竹拿到的箱子,但是它可以告訴法庭,賈竹在拿到的箱子,在體積上更接近哪種箱子。”眼看離成功還有一步之遙,陳默怎會放棄。
“反對無效,請被告律師繼續發問。”現在的局勢對陳默一方十分有利。
“二號吧,不對,應該是一號。”賈竹有些拿捏不定。
“請告訴我,究竟是哪一號?”
“一號,確定是一號。”
“原告,我再確認一遍。你拿到的的確是和一號箱子體積相同的箱子,裏麵裝著的是尚二明給你的五百萬元報酬是嗎?”
“是的,我確定。”
“審判長,合議庭,”陳默將箱子打開,裏麵是整整齊齊的銀行專用點鈔券,“這是銀行工作人員專用的點鈔券,它的尺寸是嚴格按照一百元人民幣的尺寸來製作的。現在我們來測算一下,一張全新的一九九九年版的一百元人民幣的重量大概是一零六六點九毫克,也就是一克多。那麽,一百萬的人民幣現金的重量,大約是十一公斤,五百萬也就是大約五十五公斤。現在我們來看看,這五十五公斤的現金,能否裝進這個一號箱子裏麵。根據賈竹剛才的證詞,他所使用的箱子在體積上跟一號箱子是一般大的,那麽,這個一號箱的容量,是人民幣兩百萬元整。也就是說即使用兩個這樣的箱子也隻能裝人命幣四百萬元整,那麽請問原告,你拿到的五百萬元現金,怎麽會裝在容量隻有兩百萬元的箱子裏?”
“這……這……”賈竹語塞,無言以對。
“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唯一的解釋就是你從頭到尾都在撒謊。我建議法庭對他的證詞全部推翻,不予以采信。”
竟然沒有找到有用的證據,那麽就在法庭上通過盤問的形式,來“製造”證據。不能夠直接推翻對反的論證,那麽就讓其自相矛盾,從內部瓦解自己的說法。這是陳默昨晚思考一夜的成就,在今天得到完美的展現。他知道,這個案子,若沒有其他大的變化,已經是十拿九穩的贏了。
“真沒想到,你這個朋友還這麽有本事。本來還打算拿他們的賠款,現在看來是我們要掏腰包了。”張子航的養母坐在旁聽席,表情鎮定,完全不像是剛剛敗掉官司的一方。
張子航靜靜的看著陳默的方向,也不言語。除了在國外留學的兩年之外,他是看著陳默的成長。本能的感覺到,陳默在一點一滴的變化著。不再是那個遇到事情就會慌亂的少年,他可以憑借自己的力量去改變,去完成他想要做的事情。朦朧中,張子航似乎從陳默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他們有著相同之處,那就是為了改變自己的生存狀態,而變得強大。
為自己加油打氣,努力讓自己變強。目的就是不再像往常一樣,遇到事情毫無解決的辦法,隻能夠怪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無法改變社會,就努力的改變自己。等到有足夠強的力量,便能夠獨當一麵。張子航確信陳默有這樣的能力與實力,並且還在不斷的努力著。
而同樣坐在旁聽席的李凱,卻是掩不住內心的激動。看到陳默在法庭上口若懸河,滔滔不絕,以理服人的架勢,讓他是心癢難耐。這樣的男人,曾經是與自己有著肌膚之親,怎不讓人好生羨慕。而且今天的陳默又穿著職業套裝,更有著另一番誘惑。
李凱看似在關注庭審過程,其實思緒早就不知道飛到哪裏。他想著和陳默的曾經種種,雖然說人不可以活在過去,但是他卻依舊沉浸其中。五年,整整五年,他竟然沒發忘記隻相戀四個月的男人。連李凱自己都懷疑,是不是腦子出了問題。
愛便是愛,沒有要隱藏的必要,這便是李凱的風格。以前都有著要和他遠走高飛的打算,卻被無情拒絕。李凱嘴角上揚,陳默,你注定是我的人!
王康寧對陳默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之前一直認為他是個白吃幹飯什麽都不會的菜鳥,現在看出來對方還是有兩把刷子的。自己做他的助手,好像也不是很虧,還有機會接觸到那些有頭有臉的人物。
陳默看下手機,有著一條未讀短信,是張子航發來的:陳默,我有話要和你談談。
作者有話要說:本章情節借鑒的是離婚律師中的相關內容,在這裏作為引用。當然,在這裏套用還是有瑕疵和邏輯問題,親們還是不要在意這些細節了啊。
在庭審開始之前,陳默做了大量的準備。他不斷的在內心告訴自己:能贏,一定可以贏。隻有抱著獲勝的信心,才有機會贏。若是連求勝的心裏都沒有,又怎麽會有天上掉下來的勝利?陳默深知這個道理,更何況是他職業生涯的第一個案子,暫且不論他與李凱的關係,就他個人而言,當然是希望獲得勝利。
昨天晚上,經過陳心悅一番話的提點,陳默茅塞頓開。理論和實踐有很大的不同,而實習和自己親自上陣又有著很大的差距。在學校裏學到的種種知識,如何在案件中得到靈活的運用,需要在工作中不斷的摸索。陳默有著一年的實習經驗,但沒有過獨自代理案件的經驗。
之前作為一個實習律師,跟著的也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大律師,學習到很到有用的實踐技能與知識。這些經驗為他做準備工作提供了很大的作用,但若是想要獲得官司的勝利,還遠遠不夠。他人的議論與輿論對陳默的影響並不大,畢竟律師這個職業的本身就是飽受非議。
陳默深吸一口氣,這場仗,非贏不可!
“審判長,我要求盤問第一證人賈竹。”陳默在法庭上沉著冷靜,看不出緊張的樣子。
“我反對,第一證人已經做過書麵證詞,沒有必要再進行口頭盤問。”對方律師對此進行積極幹涉。
“按照名師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證人有義務出庭作證。雖然賈竹已經做了書麵證詞,但是證詞裏麵有可能有虛假成分。需要經過律師的交叉盤問,才能夠幫助法庭來發現事實真相。”陳默據理力爭。
“同意被告代理人的請求。”審判長讚成陳默的觀點。
安信建設公司的負責人賈竹作為第一證人出庭,接受被告代理律師陳默的盤問。
律師的盤問是法庭審理中相當重要的一個環節,能夠幫助審判長弄清事情狀況。同時對於律師來說,對證人的盤問也是個絕佳的機會。可以借助盤問,對對方發難,以此來使己方獲得最大的利益。
“賈竹,你作為合同中的甲方,負責給乙方,也就是勝強建設公司的負責人尚二明提供公司情報,而對方給予你五百萬元的報酬是嗎?”
“是的。”
“你知不知道這樣是違法行為?”
“知道。”
“竟然你知道還這樣做,是因為對方給予的報酬讓你心動了是嗎?”
“是的。”
“尚二明在給你錢的時候是一次性付清的嗎?”
“是的,一次性付清。”
“那對方在給你報酬的時候有收據嗎?”
“有的。”
“銀行轉賬?”
“是的。”
“有轉賬憑據嗎?”
“有的。”
“那請你拿出銀行轉賬憑證,給法庭看看。”
“什麽……憑證?”賈竹目光呆滯,完全不知道自己說了什麽話。
剛剛陳默所用的談話,是一種心理暗示。用一連串的問題步步緊逼對方,讓他用兩個詞語迴答。陳默直視著賈竹的雙眼,給予心理上的壓力。在這樣的壓迫下,賈竹連自己迴答的是什麽問題都不知道,不自覺的就掉入陳默事先準備好的陷阱之中。
“銀行轉賬憑證。”
“那沒有。”
“你剛剛說有的。”
“我搞錯了。”
“根據我們的調查結果,你的私人賬戶或者是其他賬戶,都沒有任何資金轉賬記錄。”
“是現金,給予我的是現金。”賈竹一口咬定。
“現金是嗎?五百萬元的現金一次□□付給你?”
“是的。”
等的就是你這句話,對方已經掉入他事先挖的坑,現在隻需要再加上一把火,便大功告成。
“請問對方拿的是什麽裝這五百萬?”
“是箱子。”賈竹比劃著,“大概這麽長,寬應該有這麽寬。”
陳默示意王康寧,讓他把準備好的東西拿上來。
“這是我們在市場上找到的各種尺寸的箱子。證人,請你迴憶一下,這一二三號箱子,你拿到的箱子在體積上,最接近其中的哪一個?”
“我反對,這個問題與本案無直接關聯。這三個箱子,都不是賈竹拿到的箱子。”原告代理律師感覺不妙,事情的發展趨勢正朝著他沒有料到的方向發展。現在還不知道陳默究竟意欲何為,但要盡一切努力去阻止他往下做。
“審判長,這個問題與案件事實有著重要的關聯性。雖然說這三個箱子,都不是賈竹拿到的箱子,但是它可以告訴法庭,賈竹在拿到的箱子,在體積上更接近哪種箱子。”眼看離成功還有一步之遙,陳默怎會放棄。
“反對無效,請被告律師繼續發問。”現在的局勢對陳默一方十分有利。
“二號吧,不對,應該是一號。”賈竹有些拿捏不定。
“請告訴我,究竟是哪一號?”
“一號,確定是一號。”
“原告,我再確認一遍。你拿到的的確是和一號箱子體積相同的箱子,裏麵裝著的是尚二明給你的五百萬元報酬是嗎?”
“是的,我確定。”
“審判長,合議庭,”陳默將箱子打開,裏麵是整整齊齊的銀行專用點鈔券,“這是銀行工作人員專用的點鈔券,它的尺寸是嚴格按照一百元人民幣的尺寸來製作的。現在我們來測算一下,一張全新的一九九九年版的一百元人民幣的重量大概是一零六六點九毫克,也就是一克多。那麽,一百萬的人民幣現金的重量,大約是十一公斤,五百萬也就是大約五十五公斤。現在我們來看看,這五十五公斤的現金,能否裝進這個一號箱子裏麵。根據賈竹剛才的證詞,他所使用的箱子在體積上跟一號箱子是一般大的,那麽,這個一號箱的容量,是人民幣兩百萬元整。也就是說即使用兩個這樣的箱子也隻能裝人命幣四百萬元整,那麽請問原告,你拿到的五百萬元現金,怎麽會裝在容量隻有兩百萬元的箱子裏?”
“這……這……”賈竹語塞,無言以對。
“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唯一的解釋就是你從頭到尾都在撒謊。我建議法庭對他的證詞全部推翻,不予以采信。”
竟然沒有找到有用的證據,那麽就在法庭上通過盤問的形式,來“製造”證據。不能夠直接推翻對反的論證,那麽就讓其自相矛盾,從內部瓦解自己的說法。這是陳默昨晚思考一夜的成就,在今天得到完美的展現。他知道,這個案子,若沒有其他大的變化,已經是十拿九穩的贏了。
“真沒想到,你這個朋友還這麽有本事。本來還打算拿他們的賠款,現在看來是我們要掏腰包了。”張子航的養母坐在旁聽席,表情鎮定,完全不像是剛剛敗掉官司的一方。
張子航靜靜的看著陳默的方向,也不言語。除了在國外留學的兩年之外,他是看著陳默的成長。本能的感覺到,陳默在一點一滴的變化著。不再是那個遇到事情就會慌亂的少年,他可以憑借自己的力量去改變,去完成他想要做的事情。朦朧中,張子航似乎從陳默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他們有著相同之處,那就是為了改變自己的生存狀態,而變得強大。
為自己加油打氣,努力讓自己變強。目的就是不再像往常一樣,遇到事情毫無解決的辦法,隻能夠怪自己沒有足夠的能力。無法改變社會,就努力的改變自己。等到有足夠強的力量,便能夠獨當一麵。張子航確信陳默有這樣的能力與實力,並且還在不斷的努力著。
而同樣坐在旁聽席的李凱,卻是掩不住內心的激動。看到陳默在法庭上口若懸河,滔滔不絕,以理服人的架勢,讓他是心癢難耐。這樣的男人,曾經是與自己有著肌膚之親,怎不讓人好生羨慕。而且今天的陳默又穿著職業套裝,更有著另一番誘惑。
李凱看似在關注庭審過程,其實思緒早就不知道飛到哪裏。他想著和陳默的曾經種種,雖然說人不可以活在過去,但是他卻依舊沉浸其中。五年,整整五年,他竟然沒發忘記隻相戀四個月的男人。連李凱自己都懷疑,是不是腦子出了問題。
愛便是愛,沒有要隱藏的必要,這便是李凱的風格。以前都有著要和他遠走高飛的打算,卻被無情拒絕。李凱嘴角上揚,陳默,你注定是我的人!
王康寧對陳默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之前一直認為他是個白吃幹飯什麽都不會的菜鳥,現在看出來對方還是有兩把刷子的。自己做他的助手,好像也不是很虧,還有機會接觸到那些有頭有臉的人物。
陳默看下手機,有著一條未讀短信,是張子航發來的:陳默,我有話要和你談談。
作者有話要說:本章情節借鑒的是離婚律師中的相關內容,在這裏作為引用。當然,在這裏套用還是有瑕疵和邏輯問題,親們還是不要在意這些細節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