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馬部落中,年輕的勇士,在這個冬日,已經是踩著積雪開始操練。


    熬過這個冬天,明年他們就有鋒利的武器,他們再也不用為鹽茶發愁。


    然後,他們會有無數的牛羊,還有無數的奴隸為他們放牧。


    野馬部落會迅速擴張,從三千人到五千人,再到一萬人。


    一萬人不會是終點,他們終將會成為一個擁有十萬人的超級部落。


    一個人影,在一個夜晚,背著行囊,踩著積雪,全身上下,捂得嚴嚴實實,慢慢的走出了野馬部落。


    野馬部落外,有一個木樁,上麵栓了兩匹駿馬。


    兩匹駿馬身上,也是早就掛著好幾袋的肉幹。


    人影解開繩子,騎上其中一匹駿馬上,手裏在牽著另外一匹駿馬。


    “一千多裏,希望能夠到達。”


    大草原上,最忌獨行。


    不僅容易迷失方向,也容易因為缺少食物,而半路上餓死。


    人影在草原上,生活了數十年,他不需要擔心迷路。


    最要緊的還是食物,和禦寒的衣服。


    縮在帳篷裏都覺得寒冷,更不要說在野外了。


    即使身上裹了兩層羊皮,照樣會凍得渾身發抖。


    他是野馬部落的人,隻是兩年前,他也成了程遠誌的人。


    他收了程遠誌五十斤鹽,還有五十斤茶葉。


    更得到了程遠誌的承諾,以後他可以生活在漢地。


    若非這些,他早就離開野馬部落了。


    這兩年,野馬部落從五千人,減少三千人,沒掉的這兩千人,除了死掉的外,還有一部分都是逃走了,去了其他部落。


    即使他們去了其他部落,會被瞧不起,會被欺負,可是他們還是去了。


    因為,其他部落現在活的比野馬部落要好。


    就算被欺負,他們也會比待在野馬部落更舒服。


    兩匹駿馬,如果是在春夏之際,在這草原上一日至少可以奔襲三百多裏。


    如果是最上等的戰馬,五百裏也能夠做到。


    但是如今大草原上,觸目皆是皚皚白雪。駿馬也跑不快。


    一天能行百裏,就已經很不錯了。


    而且有些地方積雪太厚,戰馬也不能通行,隻得繞路,稍微走偏一點,就是數十裏,甚至上百裏。


    雖然他已經提前準備了,但是冬日食物本就緊缺。


    兩匹駿馬身上掛的肉幹,也不過就夠他半個月吃。


    如果省一點的話,最多也不會超過二十天。


    “野馬紮哈,你不要怪我,是你阻擋了我的路。”


    馬波的騎術很好,不過現在是晚上,他隻是騎著駿馬,跑了十幾裏路,就停下來了。


    躲在一個背風的雪丘下,然後躺在兩匹駿馬中間,身子裹著羊皮,抵著駿馬的腹部。


    他沒有生火。


    一路南下,幾日後,馬波追上了來到野馬部落的二十個漢人。


    二十個漢人,也是每個人都騎著駿馬,他們身上的裘衣,非常的溫暖。


    但是,冬日裏,就連草原的人,都難以忍受的寒冷,漢人就更加難忍了。


    二十個漢人,每日行不過五十裏,出使草原之前,他們在大漢的時候,個個臉色紅潤,即使是護衛,那也是看起來英姿挺拔。


    但是現在,這些人的臉上,猶如被刀割開一道道口子。每個人的皮膚,都變得非常的粗糙。


    二十個漢人,即使他們帶的食物很充足,甚至還有三架馬車。


    可是他們每日不過行五十裏,二十人準備的食物再多,也遠遠不夠他們吃。


    “毛曹緣,食物不夠了。”


    二十個漢人聚在一起,中間點了一個火堆。


    “還夠吃幾天?”毛玠雙手烤著火。


    他一路上,都是躲在馬車內,臉上雖然幹燥,但是卻沒有被割出一道道口子。


    現在出了馬車,他也是把臉捂的嚴嚴實實的。


    “隻夠半個月。”


    “我們還需要多久,可以到下一個部落?”毛玠道。


    草原上本就人跡罕見。


    現在又是冬天,野馬部落更是遊離在外。


    毛玠對於這千裏內的草原,也不熟悉。


    “若是路線沒有偏差,向南五百裏,應該有一個部落。”


    “我們一天五十裏,五百裏隻需十天,糧食還能支撐十五天,足夠了。”毛玠不是很擔心。


    一天隻走五十裏,和他也有很大的關係,他乘坐馬車,速度自然快不起來。


    而且到處都是積雪,馬車的車輪子,很容易陷入坑窪中,然後又需要花費小半個時辰,才能將馬車輪子抬出來。


    “大人,這隻是路線沒有偏差,但是如今茫茫大雪,我們如今南下應該有三百裏,路線肯定已經偏差了。”


    這種天氣,又是在這大草原上,一路走來,全都一模一樣的景色,完全找不到一處標識。


    就算是最老練的牧人,也一定會出現偏差,不可能真的一路都是走的直線。


    “偏差了多少?”毛玠道。


    他是第一次來草原,對於草原很不習慣。


    這輩子,他都不想再來第二次了。


    真的。


    他毛玠,好歹也是大漢名士。


    即使他廉潔奉公,可也從來沒有吃過這等苦。


    “現在還不知。”


    “可能再走五百裏,也看不見那個部落了。”


    出現一點偏差,越走偏差會越大。


    “大人,要加快速度了。”


    每天行走五十裏,十天後他們不一定能夠看到其他部落。


    可若是每天能夠走上百裏,他們遇到其他部落的可能就會越高。


    毛玠不想餓死在這草原中,不想自己的屍體被野狼啃食。


    他說道:“明日加快速度。”


    不過翌日,毛玠還是乘坐在馬車內。


    隊伍的速度是快了,但是一天下來,也就比之前多走了二十裏。


    但是毛玠是老大,其他人就算對毛玠坐馬車有意見,也不敢真的表達出來。


    今日的速度也確實快了一點,他們要是再提,反而會讓毛玠覺得他們得寸進尺,有意刁難。


    隻是這些人卻沒有發現,在他們身後,有一個人一直尾隨著他們。


    馬波在發現這支漢人之後,並沒有馬上繞過。


    他想知道更多的信息。


    如果,他可以將這二十人弄到程遠誌那裏,他可以得到多少賞賜?


    他的糧食還夠吃十多天,就算在這些漢人身上,浪費兩天時間,他也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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