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曼殊。”秦東樓追上來,問她,“中午要不要一起吃飯?”


    曼殊搖頭:“秦叔叔,我帶孩子去吃酒店吃自助餐。”


    “還有我朋友他們一起。”


    “那行,我們中午打算吃中餐,國外的飯菜,老吃不慣。”


    秦東樓歎了口氣。


    反正他是山豬吃不了細糠。


    “那我們改天再約。”曼殊朝秦東樓揮了揮爪子。


    小七正是對人類一切行為都好奇的時候。


    所以,他也跟著曼殊揮了一下。


    秦東樓拍了拍腦門兒:“對了,我剛才就想問了,一下又給忘了,這孩子是誰啊?長得這麽可愛。”


    “我撿的,以後養我家,我把他當弟弟養。”


    明二少和明煜???


    之前不是告訴他們,是把小七當兒子養嗎?


    怎麽現在又成了當弟弟養了?


    “這樣嗎?那這麽漂亮的孩子,在哪裏可以撿到啊。我也去撿個,迴去給格格作伴。”


    秦東樓開了一句玩笑。


    他未必就相信曼殊的話。


    不過,人家就隨口一問,也不多說。


    從口袋裏掏出個盒子。


    “這是給小孩兒的見麵禮。”


    曼殊一愣:“秦叔叔,這就不用了吧。”


    “要的,這是規矩。”


    “你秦叔叔別的東西沒有,就一翡翠掛件兒。”


    “讓小孩兒戴戴,戴著玩兒。”


    曼殊看向小七:“那你自己做決定。”


    小七才不會把禮物往外推呢:“謝謝叔叔,祝您生意興隆,財源廣進!”


    秦東樓頓時喜笑顏開:“哎喲,小子會說話,叫啥名兒啊?”


    “我叫嚴小七。”


    小七是半點不含糊,也不認生。


    “這名字好記!”


    秦東樓本來也沒多少文化,在他看來,這名字也確實好記又好寫。


    “謝謝秦叔叔。”小七已經打開了盒子。


    裏麵是個玉葫蘆,挺漂亮的,白玉葫蘆,上麵串著一顆紅翡珠子。


    黑色的繩子,串起來還挺精致。


    “怎麽樣,喜歡嗎?”


    “喜歡。”小七直接戴在了自己脖子上。


    曼殊也跟秦東樓道謝,這東西,應該就是邊角料做的,但勝在做工好。


    小孩子戴著也喜慶,賣出去得一兩千,也不便宜。


    “還是小孩兒好,隨時都能收到禮物。”明煜看了一眼小七脖子上的玉葫蘆。


    倒也不是羨慕,就是隨口一說。


    小七卻把葫蘆塞進了衣領裏。


    “你這麽小心做什麽,我又不會搶你東西。”


    明煜故意逗小七。


    小七白了他一眼:“你的眼神看著像是想搶。”


    明煜:“那一定是你看錯了。”


    “我錢多著呢。”


    “你有多少錢?”小七是個小財迷,他盯著明煜的荷包。


    “誰知道呢,對於為我來說,錢就是一個數字而已。”


    小七不吭聲了。


    錢就是一個數字,那肯定是很有錢吧?


    後麵有多少個零呢?


    他現在一分錢都還沒有呢,就算要買毛料,也還得借曼曼的錢當本金。


    “對了,曼殊,你剛才不是還說把人當兒子養嗎?這會兒怎麽又成弟弟了?”


    明煜看向曼殊。


    曼殊:“我之前想岔了,我才二十歲不到,有個兒子還挺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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