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裏會卿看著走過來的大胡子一陣迷糊。他隻看到那小孩指了自己,其他兩人說了幾句話後,大胡子就跑過來了。
“小兄弟,不介意我不請自來吧。”大胡子笑著一坐在百裏會卿的對麵,一副自來熟的樣子。
百裏會卿還能說什麽,知道大胡子來肯定有事,所以他自顧喝著酒,看看大胡子想幹什麽。
“冒昧問一句,小兄弟今年多大了?”大胡子笑嗬嗬的問道。
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何況大胡子的模樣還挺親切的,百裏會卿如實迴答了。
“12。”
“12歲啊!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這麽小就這麽能喝,來來來,老虎我敬你一杯!”大胡子驚唿著,聲音大的出奇,目的很簡單,就是想讓jing靈男子聽到。
“雞尾酒要慢慢品。你這麽大口喝黑啤,我總不能這樣喝雞尾酒吧。我陪你喝黑啤吧。”百裏會卿打了個響指,“詹姆斯,再來八杯黑啤。”
詹姆斯又拿來八杯黑啤,“百裏,雖然老板娘請你喝酒,但你悠著點,別喝醉了,又是我出力把你抬迴去。”
“少廢話,小爺今天無醉不歸!”百裏會卿抓起酒杯仰頭咕咚咕咚一口氣喝幹了一杯。
百裏會卿豪爽的動作看得一旁的大胡子目瞪口呆。
“好酒量!”大胡子眼睛一亮,似乎找到了知己,也咕咚咕咚的喝起來。
百裏會卿原來在地球上,朋友都管他叫“酒神”,就因為這家夥是個酒桶,而且怎麽喝,身體都不出毛病。百裏會卿來到風坤大陸上,雖然身體變了,但骨子裏的酒因子卻沒有變。而且理查德的這副身軀,也是能喝酒的。上次在小酒吧,硬是喝了三十多杯黑啤之後,才醉倒在地。那次還是百裏會卿在風坤大陸上的第一次酒醉。不過幾次在小酒吧喝酒都是自斟自飲,況且自己錢也不多,所以每次都不能盡興。今天看到大胡子也是個爽快人,心中舒坦,百裏會卿頓時豪氣衝天,站起身來說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大胡子,今天和你有緣,咱們用桶喝怎樣?”
大胡子聞言,仰天大笑,越看這百裏會卿越順眼。這大胡子在傭兵界可是鼎鼎大名,人送綽號“三癡武士”。
一好武,嗜武成癡,經常找人比劃。不過他雖然好武,卻也不強人所難,而且頗有武德。如果別人不願意和他比武,他也不勉強。與人比鬥之後,勝了也不自傲,敗了也不氣餒,隻是一股腦兒的找自己的不足,再進行改進。
二好賭,喜歡與人打賭。不過雖然他喜歡與人打賭,但卻不去賭博場所參與賭博。而且他的賭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一般能和他打賭的也是一些奇人異士。
三好酒,聽說至今為止,在這方麵還未曾失手過,戰績是百戰百勝。
大胡子聽百裏會卿一提議,興致也是高漲,高聲大喝:“來來來!給虎爺上兩桶黑啤,我要與這小子對飲!”
詹姆斯心道不妙,上次就是因為百裏會卿不知道發了什麽飆,連著喝了三桶,這才醉倒在小酒吧,這次該不會又重演一次吧。詹姆斯心中發苦,可酒還是要上。叫上另一個酒保,兩人每人拎著一桶黑啤走了過來。
“詹姆斯,別笑了,比哭還難看。”百裏會卿看著詹姆斯的那張臉,頓時樂了,“我保證今天不會醉!”
詹姆斯心道,蒙誰呢,就看你倆這架勢,估計夠嗆。況且你剛才還說不醉無歸,這會兒又說不會醉,誰信啊!
百裏會卿可不管詹姆斯心中是怎麽想的,打開桶蓋,兩手端起酒桶,對著自己的嘴巴就往裏灌。
大胡子也不甘示弱,單手提起酒桶,對著嘴就開始喝。
兩人這一通喝,隻聽得咕咚咕咚的聲音不絕。兩人的喉結上下蠕動,不時的有些酒水順著喉嚨就流淌下來。
這通酒喝得酣暢淋漓,旁邊那小孩看了,雖然表情依然沒有變化,但那羨慕與期待的眼神卻深深的出賣了他。就連那jing靈男子也暗讚百裏會卿的海量。
這酒桶裝的黑啤少說也得10斤,兩人喝了有七八分鍾,一口氣都沒有歇。兩人幾乎是同時喝完,一甩酒桶,抹了把嘴,看了看對方,都大笑起來。
“痛快!痛快!虎爺我已經很久沒有這樣痛飲了!”
“爽快!爽快!小爺我也是,還沒哪個能陪我這樣喝酒呢!”
“小兄弟真是痛快人,老虎我認你這個兄弟了!今後有什麽事,盡管找我!”
“先謝過虎哥了。”
“虎哥給你介紹兩個朋友。”說著,大胡子拉著百裏會卿往jing靈男子那桌直奔而去。
大胡子一介紹,百裏會卿才知道,原來大胡子是個獸人,那個中年人是個jing靈。
大胡子和那jing靈男子都是鐵岩冒險團的人。大胡子叫金泰格,是副團長,大武士級別的高手,虎族人,人送綽號“三癡武士”。熟人都喜歡叫他老虎。見著別人,金泰格也喜歡自稱虎爺。
jing靈男子叫博萊斯*斯奈德*漢奇拉斯……。jing靈的名字都是很長的,所以一般都管他叫博萊斯。博萊斯是鐵岩冒險團的團長,已經是宗師級的強者,一代箭師,人稱“金石箭師”。
那個小孩是博萊斯的兒子特賴斯,今年已經50多歲了,但相對於jing靈那平均400歲的壽命而言,特賴斯隻不過相當於人類十一二歲的小孩子而已。
三人此行最大的目的就是為了找迴博萊斯被盜的那副賴以成名的弓箭,路過小酒吧進來喝酒,碰巧遇見百裏會卿。
特賴斯看著百裏會卿,一臉的羨慕之sè。旁邊的金泰格看在眼裏,上前一拍博萊斯的肩膀,“博萊斯,不用想了,小兄弟今年才12歲。讓小特賴斯喝一杯吧,他也算是個小男子漢了。”
特賴斯看了看博萊斯,見他微微點了點頭,心頭狂喜,從大酒杯(1斤裝黑啤酒杯)中倒出了一小杯(普通酒杯,滿杯150毫升)黑啤,然後小心翼翼的喝了下去。喝下去之後,特賴斯的臉sè有些奇怪,似乎覺得,這酒的味道怎麽這麽怪怪的。特賴斯又喝了一口,皺起了眉頭。
“奇怪。”半天,特賴斯憋出這麽一句。
大胡子樂了,一拍特賴斯的腦袋,“哈哈哈哈,這酒呀,就是這個味兒。”
特賴斯古怪的看了看金泰格和百裏會卿,一皺眉說道:“難喝!不如果汁。”
金泰格爽朗的笑了笑,指著特賴斯說道:“你這小屁孩兒,懂得什麽。我早就說過,酒是大人喝的,你能喝出什麽道道來。”轉頭看了看博萊斯,破口大罵起來。
“你這塊死木頭,虎爺早就說過,早點讓這小子喝酒,讓他知道難喝,他就不會吵著要喝酒了嘛!你不聽。你看,他不喜歡吧!”
博萊斯不善言語,聽了金泰格的話也不反駁,指了指一旁的百裏會卿。
金泰格和博萊斯搭檔多年,瞬間明白了博萊斯的意思。
“百裏,你年紀這麽小,為什麽這麽能喝啊?”
金泰格的一句話,不僅道出了他心中的疑惑,同時也道出了那對jing靈父子心中的問題。
百裏會卿和金泰格用桶喝的時候,哪裏還記得自己的年紀。當時給百裏會卿的感覺,似乎又迴到了地球上,自己在酒吧和酒友拚酒呢。自己想忘卻過去,可是越是想忘記,記憶就越清晰。連經常去的酒吧的那張台子上刻的花紋,百裏會卿都記起來了。這時被金泰格一問,這才醒悟過來。自己現在是風坤大陸的人,才12歲,就讀於齊燕學院,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拳門新生。
人生的奇妙莫過於此,越是離奇的事情,越是能鍛煉人的大腦神經。可是百裏會卿再經曆怎樣的奇妙的事情,那些過去的事情已經化作永恆。
千言萬語,百般感慨,臨到嘴邊,化成一個深深的歎息。
“哎……”百裏會卿深深的一個歎息之後,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金泰格和博萊斯聽完這個歎息之後,心神俱是一震,相對一視,都看出了對方眼中的震驚。
這個歎息中飽含著滄桑與無奈,哪裏像是一個12歲小孩能發出的感歎。如果真是一名12歲的小孩,那麽他的經曆該多麽坎坷!
百裏會卿滿飲一杯之後,又倒了一杯,舉著杯子,想起今天來喝酒的原因,不覺有些苦笑。這酒果然是越喝越糊塗。
“舉杯消愁愁更愁,抽刀斷水水更流。”百裏會卿低吟了這句千古名言,低頭喝了一口酒,滿臉的苦澀。
“百裏,我們鐵岩冒險團雖然不是最頂尖的冒險團,但在傭兵界也是名聲鼎沸。你有什麽困難,和我們說說,能幫忙的絕不含糊。”
百裏會卿聞言,有些意動。
冒險團和傭兵團不一樣。傭兵團的成員一般都有很多人,接的任務都是些大型的任務和大眾任務。小到幫隔壁大媽撿白菜,大到幫國家打仗,都可以看到傭兵團的影子。但是冒險團裏的成員數量很少,一般不會超過20個,一般都是10個以下。這些人都是jing英中的jing英,他們一般都是進行探險、尋寶等極限任務。這些人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各個都是神通廣大。而且,博萊斯和金泰格兩人,一個是大武士,一個是武師,都是高手,他們也許有辦法找到費麗雅。
百裏會卿想到這裏眼前一亮,開口問道:“你們能幫我打探一個人的消息嗎?”
博萊斯雖然惜字如金,但作為鐵岩冒險團的團長,這時候要出聲了。
“名字。”
“費麗雅。原漢斯王國的公主。”
“費麗雅……這名字好像在哪裏聽過。”金泰格抓了抓腦袋,一拍大腿叫道。
百裏會卿大喜,上前兩手扶住金泰格的肩膀,滿心歡喜的問道:“在哪裏?”
金泰格尷尬的一笑,很幹脆的說了聲“忘了”,然後很不好意思的撓著後腦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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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兄弟,不介意我不請自來吧。”大胡子笑著一坐在百裏會卿的對麵,一副自來熟的樣子。
百裏會卿還能說什麽,知道大胡子來肯定有事,所以他自顧喝著酒,看看大胡子想幹什麽。
“冒昧問一句,小兄弟今年多大了?”大胡子笑嗬嗬的問道。
所謂伸手不打笑臉人,何況大胡子的模樣還挺親切的,百裏會卿如實迴答了。
“12。”
“12歲啊!真是自古英雄出少年啊!這麽小就這麽能喝,來來來,老虎我敬你一杯!”大胡子驚唿著,聲音大的出奇,目的很簡單,就是想讓jing靈男子聽到。
“雞尾酒要慢慢品。你這麽大口喝黑啤,我總不能這樣喝雞尾酒吧。我陪你喝黑啤吧。”百裏會卿打了個響指,“詹姆斯,再來八杯黑啤。”
詹姆斯又拿來八杯黑啤,“百裏,雖然老板娘請你喝酒,但你悠著點,別喝醉了,又是我出力把你抬迴去。”
“少廢話,小爺今天無醉不歸!”百裏會卿抓起酒杯仰頭咕咚咕咚一口氣喝幹了一杯。
百裏會卿豪爽的動作看得一旁的大胡子目瞪口呆。
“好酒量!”大胡子眼睛一亮,似乎找到了知己,也咕咚咕咚的喝起來。
百裏會卿原來在地球上,朋友都管他叫“酒神”,就因為這家夥是個酒桶,而且怎麽喝,身體都不出毛病。百裏會卿來到風坤大陸上,雖然身體變了,但骨子裏的酒因子卻沒有變。而且理查德的這副身軀,也是能喝酒的。上次在小酒吧,硬是喝了三十多杯黑啤之後,才醉倒在地。那次還是百裏會卿在風坤大陸上的第一次酒醉。不過幾次在小酒吧喝酒都是自斟自飲,況且自己錢也不多,所以每次都不能盡興。今天看到大胡子也是個爽快人,心中舒坦,百裏會卿頓時豪氣衝天,站起身來說道:“酒逢知己千杯少,話不投機半句多。大胡子,今天和你有緣,咱們用桶喝怎樣?”
大胡子聞言,仰天大笑,越看這百裏會卿越順眼。這大胡子在傭兵界可是鼎鼎大名,人送綽號“三癡武士”。
一好武,嗜武成癡,經常找人比劃。不過他雖然好武,卻也不強人所難,而且頗有武德。如果別人不願意和他比武,他也不勉強。與人比鬥之後,勝了也不自傲,敗了也不氣餒,隻是一股腦兒的找自己的不足,再進行改進。
二好賭,喜歡與人打賭。不過雖然他喜歡與人打賭,但卻不去賭博場所參與賭博。而且他的賭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一般能和他打賭的也是一些奇人異士。
三好酒,聽說至今為止,在這方麵還未曾失手過,戰績是百戰百勝。
大胡子聽百裏會卿一提議,興致也是高漲,高聲大喝:“來來來!給虎爺上兩桶黑啤,我要與這小子對飲!”
詹姆斯心道不妙,上次就是因為百裏會卿不知道發了什麽飆,連著喝了三桶,這才醉倒在小酒吧,這次該不會又重演一次吧。詹姆斯心中發苦,可酒還是要上。叫上另一個酒保,兩人每人拎著一桶黑啤走了過來。
“詹姆斯,別笑了,比哭還難看。”百裏會卿看著詹姆斯的那張臉,頓時樂了,“我保證今天不會醉!”
詹姆斯心道,蒙誰呢,就看你倆這架勢,估計夠嗆。況且你剛才還說不醉無歸,這會兒又說不會醉,誰信啊!
百裏會卿可不管詹姆斯心中是怎麽想的,打開桶蓋,兩手端起酒桶,對著自己的嘴巴就往裏灌。
大胡子也不甘示弱,單手提起酒桶,對著嘴就開始喝。
兩人這一通喝,隻聽得咕咚咕咚的聲音不絕。兩人的喉結上下蠕動,不時的有些酒水順著喉嚨就流淌下來。
這通酒喝得酣暢淋漓,旁邊那小孩看了,雖然表情依然沒有變化,但那羨慕與期待的眼神卻深深的出賣了他。就連那jing靈男子也暗讚百裏會卿的海量。
這酒桶裝的黑啤少說也得10斤,兩人喝了有七八分鍾,一口氣都沒有歇。兩人幾乎是同時喝完,一甩酒桶,抹了把嘴,看了看對方,都大笑起來。
“痛快!痛快!虎爺我已經很久沒有這樣痛飲了!”
“爽快!爽快!小爺我也是,還沒哪個能陪我這樣喝酒呢!”
“小兄弟真是痛快人,老虎我認你這個兄弟了!今後有什麽事,盡管找我!”
“先謝過虎哥了。”
“虎哥給你介紹兩個朋友。”說著,大胡子拉著百裏會卿往jing靈男子那桌直奔而去。
大胡子一介紹,百裏會卿才知道,原來大胡子是個獸人,那個中年人是個jing靈。
大胡子和那jing靈男子都是鐵岩冒險團的人。大胡子叫金泰格,是副團長,大武士級別的高手,虎族人,人送綽號“三癡武士”。熟人都喜歡叫他老虎。見著別人,金泰格也喜歡自稱虎爺。
jing靈男子叫博萊斯*斯奈德*漢奇拉斯……。jing靈的名字都是很長的,所以一般都管他叫博萊斯。博萊斯是鐵岩冒險團的團長,已經是宗師級的強者,一代箭師,人稱“金石箭師”。
那個小孩是博萊斯的兒子特賴斯,今年已經50多歲了,但相對於jing靈那平均400歲的壽命而言,特賴斯隻不過相當於人類十一二歲的小孩子而已。
三人此行最大的目的就是為了找迴博萊斯被盜的那副賴以成名的弓箭,路過小酒吧進來喝酒,碰巧遇見百裏會卿。
特賴斯看著百裏會卿,一臉的羨慕之sè。旁邊的金泰格看在眼裏,上前一拍博萊斯的肩膀,“博萊斯,不用想了,小兄弟今年才12歲。讓小特賴斯喝一杯吧,他也算是個小男子漢了。”
特賴斯看了看博萊斯,見他微微點了點頭,心頭狂喜,從大酒杯(1斤裝黑啤酒杯)中倒出了一小杯(普通酒杯,滿杯150毫升)黑啤,然後小心翼翼的喝了下去。喝下去之後,特賴斯的臉sè有些奇怪,似乎覺得,這酒的味道怎麽這麽怪怪的。特賴斯又喝了一口,皺起了眉頭。
“奇怪。”半天,特賴斯憋出這麽一句。
大胡子樂了,一拍特賴斯的腦袋,“哈哈哈哈,這酒呀,就是這個味兒。”
特賴斯古怪的看了看金泰格和百裏會卿,一皺眉說道:“難喝!不如果汁。”
金泰格爽朗的笑了笑,指著特賴斯說道:“你這小屁孩兒,懂得什麽。我早就說過,酒是大人喝的,你能喝出什麽道道來。”轉頭看了看博萊斯,破口大罵起來。
“你這塊死木頭,虎爺早就說過,早點讓這小子喝酒,讓他知道難喝,他就不會吵著要喝酒了嘛!你不聽。你看,他不喜歡吧!”
博萊斯不善言語,聽了金泰格的話也不反駁,指了指一旁的百裏會卿。
金泰格和博萊斯搭檔多年,瞬間明白了博萊斯的意思。
“百裏,你年紀這麽小,為什麽這麽能喝啊?”
金泰格的一句話,不僅道出了他心中的疑惑,同時也道出了那對jing靈父子心中的問題。
百裏會卿和金泰格用桶喝的時候,哪裏還記得自己的年紀。當時給百裏會卿的感覺,似乎又迴到了地球上,自己在酒吧和酒友拚酒呢。自己想忘卻過去,可是越是想忘記,記憶就越清晰。連經常去的酒吧的那張台子上刻的花紋,百裏會卿都記起來了。這時被金泰格一問,這才醒悟過來。自己現在是風坤大陸的人,才12歲,就讀於齊燕學院,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拳門新生。
人生的奇妙莫過於此,越是離奇的事情,越是能鍛煉人的大腦神經。可是百裏會卿再經曆怎樣的奇妙的事情,那些過去的事情已經化作永恆。
千言萬語,百般感慨,臨到嘴邊,化成一個深深的歎息。
“哎……”百裏會卿深深的一個歎息之後,端起酒杯一飲而盡。
金泰格和博萊斯聽完這個歎息之後,心神俱是一震,相對一視,都看出了對方眼中的震驚。
這個歎息中飽含著滄桑與無奈,哪裏像是一個12歲小孩能發出的感歎。如果真是一名12歲的小孩,那麽他的經曆該多麽坎坷!
百裏會卿滿飲一杯之後,又倒了一杯,舉著杯子,想起今天來喝酒的原因,不覺有些苦笑。這酒果然是越喝越糊塗。
“舉杯消愁愁更愁,抽刀斷水水更流。”百裏會卿低吟了這句千古名言,低頭喝了一口酒,滿臉的苦澀。
“百裏,我們鐵岩冒險團雖然不是最頂尖的冒險團,但在傭兵界也是名聲鼎沸。你有什麽困難,和我們說說,能幫忙的絕不含糊。”
百裏會卿聞言,有些意動。
冒險團和傭兵團不一樣。傭兵團的成員一般都有很多人,接的任務都是些大型的任務和大眾任務。小到幫隔壁大媽撿白菜,大到幫國家打仗,都可以看到傭兵團的影子。但是冒險團裏的成員數量很少,一般不會超過20個,一般都是10個以下。這些人都是jing英中的jing英,他們一般都是進行探險、尋寶等極限任務。這些人都是高手中的高手,各個都是神通廣大。而且,博萊斯和金泰格兩人,一個是大武士,一個是武師,都是高手,他們也許有辦法找到費麗雅。
百裏會卿想到這裏眼前一亮,開口問道:“你們能幫我打探一個人的消息嗎?”
博萊斯雖然惜字如金,但作為鐵岩冒險團的團長,這時候要出聲了。
“名字。”
“費麗雅。原漢斯王國的公主。”
“費麗雅……這名字好像在哪裏聽過。”金泰格抓了抓腦袋,一拍大腿叫道。
百裏會卿大喜,上前兩手扶住金泰格的肩膀,滿心歡喜的問道:“在哪裏?”
金泰格尷尬的一笑,很幹脆的說了聲“忘了”,然後很不好意思的撓著後腦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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