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日的情景,至今記憶猶新。


    前一日,自己展示完畢,媽媽久等,不見玉梅,便差人去尋,這是自己始料不及的,總以為,玉梅不來就當是棄權,媽媽就會讓自己勝出,成為五位小姐中的一員。


    不久,吳嬸抱著昏迷的玉梅出來。


    然後媽媽調查此事,好好的柴房怎麽會著火?無人迴答。


    到了第二日,媽媽就知道了,定是玉梅醒了,將此事告知媽媽,因為知道這件事的隻有玉梅與自己,自己沒說,那自然是玉梅說的。


    媽媽上前便是一巴掌,後來便是罰跪。


    誰讓自己把她給傷了,那可是花錢買的。雖說隻有150文,可東西到手後,就不值這個價了。


    玉梅雖然胖了點,好在皮膚白皙,雖說不是雙眼皮,但那單鳳眼能如此有神,如此水靈,長大後定是美人一個。


    媽媽定是看出了這一點。如果不是玉梅出事,看來做小姐的就是玉梅,媽媽喜歡玉梅多過自己。


    要不,怎麽比賽還要等玉梅。這樣想著,自己並不後悔。一身病痛得來一門手藝,這太值了。


    當時,媽媽確實是這麽想的,哪怕天生廢才,但好在五官長得好,也能賣個好價錢。


    現在,被弄成這樣,隻能當一個粗使丫鬟,平白少了一份贖金,怎麽能不氣人?


    被罰跪倒沒什麽,可惜老天爺與梅香開了個玩笑,到了後半夜竟然下起雨來了。


    淋了一夜的雨,便得了風寒,後來雖然病好了,卻落下了病根。每逢雨天,那頭就會錐心地痛,且無藥可醫。一想到這病,梅香就氣不打一處。


    自己弄成這樣,罪魁禍首就是眼前這位,風光無線的家夥。


    “我做了什麽了。你的臉是自己故意弄的,還誣陷我。讓我背了這麽多年的黑鍋一想到玉梅還好好的,自己被她所利用,得了頭痛病。想到那痛楚,對玉梅的恨又加了幾分。


    公元九七七年,成都一帶鬧饑荒,當時,梅香才10歲,她原名項菊,父母托表叔帶她出了村,說是賣人做個丫鬟什麽的。想著與親人離別,項菊哭著叫著不願意分開。


    “難道想一家人一起死嗎?你賣到大戶人家,吃喝自是不愁,我們有了銀兩,也不至於餓死。這豈不比抱著一塊死強多了父親的這番話時常在耳邊響起,六年了,不知道父母可還健在。


    那時,以為分別是暫時的,知道是在誰家做工,父母還可以來探望。誰知,有此變故。


    項菊小小年紀,心智卻比同齡人大,心想,雖然與家人分離,好在比家裏強,至少餓不死人。她再也不想過餓肚子的日子,想著來到大戶人家吃得飽,穿得暖。也就乖巧地跟來啦。


    來到開封快半個月了,馬上過年了,也記不得找了多少戶,可沒有一戶想買她的。


    項菊年紀本就小,再加上長期營養不良,自然是很瘦弱。


    如果買了10歲的娃,養活到可以幹活,還需要多少食糧,自然喜歡那些年長的,身體結實的。


    表叔身上所帶的盤纏也悉數用光,帶了個拖油瓶,就多了一份吃食。就產生急賣的念頭,反正有人收了她便是好。


    有一日,一位米行陳老板,年紀在三十來歲,長長的胡子,娶了夫了多年卻膝下無子,早想買個丫頭生個孩子什麽的。


    附近找了近半年,也沒找到合適的。今日見了項菊,便想買迴家養兩年,再做個填房生個小娃,豈不美哉。表叔正發愁,如此好事,自是歡喜。


    任憑她如何吵著嚷著,結果依然沒有變。


    她以一貫的價格賣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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