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僧眨了眨眼,把手伸到常歌麵前攤開了,傲慢的說:“修手機加上看病,不問你要多,給我五百塊錢吧。”
“五百?你瘋了?”佳佳馬上就跳了起來,“她這個破手機五十塊錢都沒人買,你還真敢要啊!”
常歌卻笑了,冷笑。
“為什麽要五百?你們倆每人二百五麽?”常歌又繞起了彎子。
唐僧卻毫無察覺,高風亮節的指著月球漫步說:“這是你賠償她的損失,我一分都不要。”
常歌看了看有點兒心虛的月球漫步,說:“昨天你怎麽不說你的手機壞了呢?”
“昨天我不知道,我是迴到家之後,用手機打電話的時候才發現壞的。”月球漫步氣哼哼的說。
常歌指著唐僧問月球漫步:“是她教你這麽說的?”
“是……不是!手機就是摔壞的。”月球漫步差一點兒就說禿擼嘴了。
唐僧又蹦了起來,指著常歌叫嚷著:“你這話是什麽意思?你撞了人就跑你還想不認賬?你要是不認賬我就叫警察來抓你!”
“好啊,那你叫吧。叫警察最好,警察來了也隻是調解,也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常歌悠然自得的點起煙來抽著,淡淡的說,“其實,你應該去法院起訴才對,法律最公正。隻要你不嫌麻煩,找法院絕對比找警察更有用。”
“我沒那個時間,我忙的很,你少廢話,舀錢來。”唐僧氣急敗壞的叫了起來。
常歌一點兒都不著急,不緊不慢的說:“我看你倒是很有時間,滿小區一個單元一個單元的問到這裏,肯定花了不少時間吧?”
“那可是。”唐僧忍不住得意了起來。
常歌歎了一口氣,說:“要賠也可以,隻你要能舀出證據來就行。”
“什麽證據?”
常歌看著唐僧的黃臉,冷笑著說:“隻要你能證明她的腿和手機就是在那時候被我撞的,我就賠你。”
唐僧發瘋一樣的叫了起來:“都過去一天了我怎麽證明?我證明你媽啊!”
“你要是能證明你是我媽我也認。”常歌很溫柔的笑了笑,然後又沉下了臉來,“即使去法院,也需要證據。你應該很清楚,事情已經過去一天了,現在我不認賬你一點兒辦法也沒有。”
唐僧馬上蹦了起來,指著常歌的鼻子吼叫著:“你敢不認賬,我和你沒完!你無恥、不要臉,你想耍賴皮,門也沒有!”
常歌又歎了一口氣,露出了嘲弄的表情,淡淡的說:“昨天她迴去之後,你覺得沒訛點錢實在太吃虧了,這麽好的機會不撈一把實在是太可惜了,所以就慫恿她一大早跑來找我了是不是?這個手機我完全相信很可能是在明末農民起義的時候就壞了,現在有誰還用這種手機?”
唐僧馬上又蹦了起來,又把手指戳到了常歌的鼻子上:“你放屁!你血口噴人!你撞了人就跑,還敢強詞奪理?你少給我廢話,馬上舀錢來!舀錢出來就完事!”
佳佳也立刻跳了起來,登時就要發作,常歌一伸手就攔住了她,歪著頭看著唐僧笑了笑,說:“我帶你們去修手機,再帶你們去醫院檢查。錢,我來出,但是一分錢都不會給你們,可行?”
“不行!”唐僧又要蹦了,氣急敗壞的叫了起來,“我們都很忙,沒有那麽多時間!你給錢就完事,不給就沒完!”
“不行就法院見,我們也很忙。現在,你們馬上給我滾出去。”常歌麵無表情的開始把唐僧和月球漫步往外推,“不滾我就叫警察來抓你們,這叫私入民宅。”
唐僧和月球漫步站在樓梯口發著飆跳著腳,常歌拉著佳佳從她們身邊走過,看都沒看她們一眼就下樓去開車了。
常歌剛發動好汽車,唐僧就和月球漫步追了上來,扒著車窗說:“咱們去哪裏修手機?”
常歌剛說完ct1上班的地址,唐僧就拉開了後座的車門,居然和月球漫步打算坐上來,常歌立刻瞪起了眼睛:“你們自己坐車去,我在那邊等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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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窮誌短,就這樣,你別煩。”ct1拍著常歌的肩膀說。
直到常歌和ct1抽完了一支煙,佳佳把事情重複了兩次之後,唐僧才騎著自行車帶著月球漫步氣喘籲籲的趕了過來。
ct1掂量著月球
漫步的那部極具曆史價值的手機罵了起來:“這他媽是哪個年代的老古董了?誰現在還用這玩意兒?這種老屏幕都不知道能不能配的到,這個破手機扔在路上都沒有人撿,修的費用都比買的貴。”
月球漫步馬上就衝著ct1叫了起來:“你媽的!你媽的!你罵誰?你管我用的什麽手機!我就用這個手機,誰給我摔壞了我都不跟誰拉倒!”
ct1壓根就不想搭理她,冷冷的丟下了兩個字:“等著。”就轉身走進櫃台裏去了。
常歌無聊的抽著煙,佳佳抽空給大廚打電話詢問了一下吵架的情況。
掛上電話,佳佳抱怨著說:“老曹又罵跑了兩個老師。”
“等這邊的破事完了,你迴去罵老曹去。”常歌沒好氣的把煙頭丟到地上,用腳使勁碾滅了,“這樣下去怎麽行?來一個走一個,老師一直換,對孩子們不好,家長們也肯定會有意見。”
“要是不嚴格管理,老師又要無法無天了,這怎麽弄才好啊?”佳佳愁眉不展的說。
月球漫步去馬路對麵買早點了,唐僧一個人也很無聊,居然笑眯眯的湊了過來,好像是熟人一樣嘮起了嗑:“你們是在哪裏上班的啊?”
“我是在火葬場燒爐子的。”常歌非常友好的微笑著,還特意補充了一句,“就是專門燒死人的那種爐子。”
唐僧愣了一下,渾不自在的笑了笑,結結巴巴的說:“那……那還怪嚇人的。”
“一點兒都不嚇人,都是和我們一樣的人,有什麽好怕的?再說,誰會沒有那一天呢,是不是?”常歌的笑容燦爛,正如這晚春的朝陽。
唐僧臉上的肌肉抖動著,答不上話了。
常歌看著唐僧臉上抖動的肌肉,親切的說:“咱們也算是不打不相識,也算是緣分,是不是?”
唐僧尷尬的笑了笑,隻好說:“是啊。”
常歌又低下頭去看著自己的雙手,歎息著似乎在自言自語:“我這雙手也不知道燒過多少人了……”說著忽然就用這雙手拍了拍唐僧的肩膀,一臉誠懇的說:“好歹咱們也算是認識了,以後家裏要是有什麽人過世了,火化的時候盡管找我好了,我一定盡心盡力。”
唐僧嚇得一哆嗦,往後退了兩步,把肩膀遠遠的躲開了常歌的手,也不知道是該說“行”還是“不行”。
常歌又歎了一口氣,柔聲說:“你不用怕,屍體其實並沒有什麽可怕的,咱們平常吃的雞鴨魚肉,那不都是屍體麽?”
月球漫步正好買迴了早點,正好買的是豬肉煎包,嘴裏吃著一份把另一份遞給了唐僧。
唐僧接過了快餐盒,捏起一個油光光黃燦燦香噴噴酥脆脆的煎包,遲疑了一下正要張嘴去咬,常歌忽然又笑了:“對啦,這個就是豬的屍體。”
唐僧皺起了眉頭,一副惡心想要嘔吐的樣子蓋上了快餐盒。
“你快吃啊,涼了就不好吃了。”月球漫步提醒唐僧說。
唐僧苦著臉搖了搖頭,說:“我又不想吃了,一點兒都不餓。”
月球漫步瞪起了眼睛,很不高興的說:“剛剛是你說要吃煎包的,不然我就不去買了,我本來一點兒都不餓,我是為了陪你吃才買的半斤。”
“不知道是怎麽迴事,這會兒胃裏麵不舒服。”唐僧愁眉苦臉的捂著嘴巴說。
常歌開心極了,又點上一支煙抽了起來,打算琢磨琢磨再怎麽作弄一下月球漫步,ct1卻舀著手機出來了:“修好了。”
月球漫步顧不得擦一下手上的油就接過手機檢查了起來,ct1沒好氣的說:“還檢查什麽檢查?算你占便宜了,給你換的這塊屏是三星的原廠屏,比你原來的那個雜牌子爛屏好的沒影了。”
“那我覺得沒有以前清晰了。”月球漫步卻毫不買賬,又對唐僧說,“你看看是不是?沒有以前清晰了吧。”
唐僧馬上就毫不客氣的說:“就是,就是沒有以前清晰了,你換的什麽破屏?”
ct1更不客氣,瞪著眼睛說:“你們不要就算,給我,我去拆掉,你們自己去南邊的配件市場去買吧,買迴來我給換。”
月球漫步馬上就說:“那就這樣吧,不換了,還不夠麻煩的,算我倒黴好了。”
“手機的事兒解決了,那咱們就去醫院吧。”常歌說。
“好,那就去中醫院吧。”唐僧立刻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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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常歌卻說:“不,去二院。”
唐僧不同意:“去二院幹什麽?二院那麽遠,還是去中醫院吧,中醫院近,往西一條路就到了。”
“要想近就去鼓樓醫院。”常歌用手向北麵指了一下,“二百米都不到就是鼓樓醫院了,這個是最近的。”
唐僧的屁事還真多:“鼓樓醫院這麽小,那可不行,要去就去大醫院。”
常歌的屁事也不少:“那就去二院,二院可比中醫院大的多,設備還是全市最先進的。”
唐僧堅持著:“二院太遠了,不去,就去中醫院。”
常歌也堅持著:“二院的醫療設備最先進,要查就去最好的醫院查。”
唐僧毫不退讓:“不需要最好的,中醫院就行,就是想拍片子看一下骨頭,不做太複雜的檢查。”
常歌把話又繞了迴去:“拍x光片在鼓樓醫院拍就行了,這種古老的技術路邊修鞋的老頭都能給你做。”
唐僧跟著繞了迴去:“鼓樓醫院不行,太小了,不放心。”
常歌又繞了一圈:“不放心那就去最大最好的醫院。”
唐僧隻好也跟著又繞了一圈:“二院那麽遠,什麽時候才能騎到那裏啊?”
常歌抽著ct1遞給他的煙,懶洋洋的說:“你要是不和我爭,這會兒已經騎到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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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你瘋了?”佳佳馬上就跳了起來,“她這個破手機五十塊錢都沒人買,你還真敢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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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卻毫無察覺,高風亮節的指著月球漫步說:“這是你賠償她的損失,我一分都不要。”
常歌看了看有點兒心虛的月球漫步,說:“昨天你怎麽不說你的手機壞了呢?”
“昨天我不知道,我是迴到家之後,用手機打電話的時候才發現壞的。”月球漫步氣哼哼的說。
常歌指著唐僧問月球漫步:“是她教你這麽說的?”
“是……不是!手機就是摔壞的。”月球漫步差一點兒就說禿擼嘴了。
唐僧又蹦了起來,指著常歌叫嚷著:“你這話是什麽意思?你撞了人就跑你還想不認賬?你要是不認賬我就叫警察來抓你!”
“好啊,那你叫吧。叫警察最好,警察來了也隻是調解,也完全起不到任何作用。”常歌悠然自得的點起煙來抽著,淡淡的說,“其實,你應該去法院起訴才對,法律最公正。隻要你不嫌麻煩,找法院絕對比找警察更有用。”
“我沒那個時間,我忙的很,你少廢話,舀錢來。”唐僧氣急敗壞的叫了起來。
常歌一點兒都不著急,不緊不慢的說:“我看你倒是很有時間,滿小區一個單元一個單元的問到這裏,肯定花了不少時間吧?”
“那可是。”唐僧忍不住得意了起來。
常歌歎了一口氣,說:“要賠也可以,隻你要能舀出證據來就行。”
“什麽證據?”
常歌看著唐僧的黃臉,冷笑著說:“隻要你能證明她的腿和手機就是在那時候被我撞的,我就賠你。”
唐僧發瘋一樣的叫了起來:“都過去一天了我怎麽證明?我證明你媽啊!”
“你要是能證明你是我媽我也認。”常歌很溫柔的笑了笑,然後又沉下了臉來,“即使去法院,也需要證據。你應該很清楚,事情已經過去一天了,現在我不認賬你一點兒辦法也沒有。”
唐僧馬上蹦了起來,指著常歌的鼻子吼叫著:“你敢不認賬,我和你沒完!你無恥、不要臉,你想耍賴皮,門也沒有!”
常歌又歎了一口氣,露出了嘲弄的表情,淡淡的說:“昨天她迴去之後,你覺得沒訛點錢實在太吃虧了,這麽好的機會不撈一把實在是太可惜了,所以就慫恿她一大早跑來找我了是不是?這個手機我完全相信很可能是在明末農民起義的時候就壞了,現在有誰還用這種手機?”
唐僧馬上又蹦了起來,又把手指戳到了常歌的鼻子上:“你放屁!你血口噴人!你撞了人就跑,還敢強詞奪理?你少給我廢話,馬上舀錢來!舀錢出來就完事!”
佳佳也立刻跳了起來,登時就要發作,常歌一伸手就攔住了她,歪著頭看著唐僧笑了笑,說:“我帶你們去修手機,再帶你們去醫院檢查。錢,我來出,但是一分錢都不會給你們,可行?”
“不行!”唐僧又要蹦了,氣急敗壞的叫了起來,“我們都很忙,沒有那麽多時間!你給錢就完事,不給就沒完!”
“不行就法院見,我們也很忙。現在,你們馬上給我滾出去。”常歌麵無表情的開始把唐僧和月球漫步往外推,“不滾我就叫警察來抓你們,這叫私入民宅。”
唐僧和月球漫步站在樓梯口發著飆跳著腳,常歌拉著佳佳從她們身邊走過,看都沒看她們一眼就下樓去開車了。
常歌剛發動好汽車,唐僧就和月球漫步追了上來,扒著車窗說:“咱們去哪裏修手機?”
常歌剛說完ct1上班的地址,唐僧就拉開了後座的車門,居然和月球漫步打算坐上來,常歌立刻瞪起了眼睛:“你們自己坐車去,我在那邊等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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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常歌和ct1抽完了一支煙,佳佳把事情重複了兩次之後,唐僧才騎著自行車帶著月球漫步氣喘籲籲的趕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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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漫步馬上就衝著ct1叫了起來:“你媽的!你媽的!你罵誰?你管我用的什麽手機!我就用這個手機,誰給我摔壞了我都不跟誰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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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這邊的破事完了,你迴去罵老曹去。”常歌沒好氣的把煙頭丟到地上,用腳使勁碾滅了,“這樣下去怎麽行?來一個走一個,老師一直換,對孩子們不好,家長們也肯定會有意見。”
“要是不嚴格管理,老師又要無法無天了,這怎麽弄才好啊?”佳佳愁眉不展的說。
月球漫步去馬路對麵買早點了,唐僧一個人也很無聊,居然笑眯眯的湊了過來,好像是熟人一樣嘮起了嗑:“你們是在哪裏上班的啊?”
“我是在火葬場燒爐子的。”常歌非常友好的微笑著,還特意補充了一句,“就是專門燒死人的那種爐子。”
唐僧愣了一下,渾不自在的笑了笑,結結巴巴的說:“那……那還怪嚇人的。”
“一點兒都不嚇人,都是和我們一樣的人,有什麽好怕的?再說,誰會沒有那一天呢,是不是?”常歌的笑容燦爛,正如這晚春的朝陽。
唐僧臉上的肌肉抖動著,答不上話了。
常歌看著唐僧臉上抖動的肌肉,親切的說:“咱們也算是不打不相識,也算是緣分,是不是?”
唐僧尷尬的笑了笑,隻好說:“是啊。”
常歌又低下頭去看著自己的雙手,歎息著似乎在自言自語:“我這雙手也不知道燒過多少人了……”說著忽然就用這雙手拍了拍唐僧的肩膀,一臉誠懇的說:“好歹咱們也算是認識了,以後家裏要是有什麽人過世了,火化的時候盡管找我好了,我一定盡心盡力。”
唐僧嚇得一哆嗦,往後退了兩步,把肩膀遠遠的躲開了常歌的手,也不知道是該說“行”還是“不行”。
常歌又歎了一口氣,柔聲說:“你不用怕,屍體其實並沒有什麽可怕的,咱們平常吃的雞鴨魚肉,那不都是屍體麽?”
月球漫步正好買迴了早點,正好買的是豬肉煎包,嘴裏吃著一份把另一份遞給了唐僧。
唐僧接過了快餐盒,捏起一個油光光黃燦燦香噴噴酥脆脆的煎包,遲疑了一下正要張嘴去咬,常歌忽然又笑了:“對啦,這個就是豬的屍體。”
唐僧皺起了眉頭,一副惡心想要嘔吐的樣子蓋上了快餐盒。
“你快吃啊,涼了就不好吃了。”月球漫步提醒唐僧說。
唐僧苦著臉搖了搖頭,說:“我又不想吃了,一點兒都不餓。”
月球漫步瞪起了眼睛,很不高興的說:“剛剛是你說要吃煎包的,不然我就不去買了,我本來一點兒都不餓,我是為了陪你吃才買的半斤。”
“不知道是怎麽迴事,這會兒胃裏麵不舒服。”唐僧愁眉苦臉的捂著嘴巴說。
常歌開心極了,又點上一支煙抽了起來,打算琢磨琢磨再怎麽作弄一下月球漫步,ct1卻舀著手機出來了:“修好了。”
月球漫步顧不得擦一下手上的油就接過手機檢查了起來,ct1沒好氣的說:“還檢查什麽檢查?算你占便宜了,給你換的這塊屏是三星的原廠屏,比你原來的那個雜牌子爛屏好的沒影了。”
“那我覺得沒有以前清晰了。”月球漫步卻毫不買賬,又對唐僧說,“你看看是不是?沒有以前清晰了吧。”
唐僧馬上就毫不客氣的說:“就是,就是沒有以前清晰了,你換的什麽破屏?”
ct1更不客氣,瞪著眼睛說:“你們不要就算,給我,我去拆掉,你們自己去南邊的配件市場去買吧,買迴來我給換。”
月球漫步馬上就說:“那就這樣吧,不換了,還不夠麻煩的,算我倒黴好了。”
“手機的事兒解決了,那咱們就去醫院吧。”常歌說。
“好,那就去中醫院吧。”唐僧立刻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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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常歌卻說:“不,去二院。”
唐僧不同意:“去二院幹什麽?二院那麽遠,還是去中醫院吧,中醫院近,往西一條路就到了。”
“要想近就去鼓樓醫院。”常歌用手向北麵指了一下,“二百米都不到就是鼓樓醫院了,這個是最近的。”
唐僧的屁事還真多:“鼓樓醫院這麽小,那可不行,要去就去大醫院。”
常歌的屁事也不少:“那就去二院,二院可比中醫院大的多,設備還是全市最先進的。”
唐僧堅持著:“二院太遠了,不去,就去中醫院。”
常歌也堅持著:“二院的醫療設備最先進,要查就去最好的醫院查。”
唐僧毫不退讓:“不需要最好的,中醫院就行,就是想拍片子看一下骨頭,不做太複雜的檢查。”
常歌把話又繞了迴去:“拍x光片在鼓樓醫院拍就行了,這種古老的技術路邊修鞋的老頭都能給你做。”
唐僧跟著繞了迴去:“鼓樓醫院不行,太小了,不放心。”
常歌又繞了一圈:“不放心那就去最大最好的醫院。”
唐僧隻好也跟著又繞了一圈:“二院那麽遠,什麽時候才能騎到那裏啊?”
常歌抽著ct1遞給他的煙,懶洋洋的說:“你要是不和我爭,這會兒已經騎到半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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