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遠征接下來要做的第一件事就去找小喬。〈?? [


    那個賣假冒偽劣產品的小喬。


    他邁著大步怒氣衝衝一頭闖進酒樓,然後把斷成兩截的倚天劍往櫃台上狠狠一拍——


    “這就是傳說中的倚天劍!絕世寶劍倚天劍!還是充值送的!哈哈,這假冒偽劣產品!我要你立刻賠錢!還有賠償我的精神損失!”


    小喬被他嚇了一大跳,不過一迴過神馬上就對他翻起了白眼——


    “你眼瞎?牌子上麵有寫這是絕世武器嗎?!那是珍品!你懂什麽是珍品嗎?就是用來珍藏的絕品!誰讓你用去打架的!而且有寫倚天劍不會斷嗎?”


    這下輪到林遠征傻眼了,因為那塊牌子上的確明明白白寫著“充任意金額可獲得絕世珍品——倚天劍”——是絕世珍品,不是絕世武器。


    不過,他心裏還是各種不服:“我不管,你們總不能以次充好,賣這種山寨貨給我。”


    “來人啦,有人找麻煩啦!!!”


    小喬再次爆恐怖的尖叫,於是一個鐵塔一樣的黑大漢再一次幽靈般閃現在林遠征身後,二話不說提起林遠征就丟出門外。


    林遠征隻好去村頭找族長主持公道。


    在這種重要的時刻,神秘兮兮的老族長不出意料的不見蹤影了。


    林遠征隻好長歎一口氣。


    現在他又是一無所有了。


    好在天無絕人之路——


    他又看到那個一開始被他丟掉的包裹。他現包裹雖然看上去髒兮兮的,但其實隻是布的顏色灰撲撲的,看上去很髒而已。


    包裹裏麵是一雙芒草鞋,一根短木棒。木棒上麵有一些細小的尖刺,手握處很平滑,倒是像迷你版的狼牙棒,林遠征揮了幾下,感覺很不錯,看來應該是新手武器了。


    包裹的布展開來就是一件粗布上衣,雖然款式簡單,顏色灰不溜秋,但總勝過身上那件被閃電劈壞的囚衣,所以林遠征立馬就換上了,再穿上草鞋,告別赤腳。


    換上新手裝備,肚子已經餓得咕咕叫了,這時候最大的問題是沒有錢。


    不過還好,雖然沒有錢,但是還有希望在——剛才的事情是很倒黴,但也說明了一點:怪是可以賣錢的。


    隻要能打到野怪,吃飯應該就不是問題。


    既然村裏的怪不能打,那就去村外好了。


    林遠征是這麽想的,很快他就現,這村子周圍的怪真叫一個“多”啊:咧著大嘴流口水的不知道是狼還是野狗、身軀像坦克一樣龐大的是熊、尾巴都有碗口那麽粗的是蛇、獠牙足足有半米長的是野豬,遠處還傳來震得耳膜隱隱作痛的虎嘯……


    這些野怪一個個都是個頭高大,長相兇殘,林遠征看得心裏直毛:到底是我打野怪還是野怪打我?尼瑪,給條活路行不行!


    活路?當然有。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林遠征堅持不懈的地毯式搜索下,半個小時後,他還是現了一個有把握對付的野怪:小白兔。


    小白兔長得非常可愛,雖然個頭有狗那麽大,身上還長著一對老鷹的翅膀,但是一直睜著又大又圓的眼睛安安靜靜地躲在草叢裏吃著草,看到林遠征走來了也不拋開,反而很溫柔地和林遠征對視。


    “靠,野怪還長這麽萌,叫人怎麽下得了手!這簡直就是教人犯罪嘛!實在是罪大惡極,罪該萬死!”


    林遠征心裏吐槽,不過,吐槽歸吐槽,該做什麽還是要做。所以,他毫不猶豫地掄起迷你狼牙棒就照著小白兔頭上來一棒。


    “當——”


    這聲音仿佛在撞鍾,大得出奇,也把林遠征嚇了一大跳。連雞——哦,不對,他剛剛才殺了一隻雞,應該是說連鴨都沒殺過一隻的他明明沒用多大的力氣,怎麽會有這麽大聲音?


    小白兔伸出一隻腳摸了摸頭,一副受了很大委屈的樣子。林遠征的心一下子就萌化了,再也下不了手了。不過就在他剛要走時,小白兔打了個滾,伸了個懶腰,脖子向上高高仰起,然後——開始長嘯。


    聲音又尖銳又難聽,跟外表萌萌的形象完全相反。


    “該不會是要搬救兵吧。”林遠征有點慌了。事實也很快就證明了他的擔心並非完全沒有理由。


    身邊的空中忽然出現了三團耀眼的光,慢慢的,光線不那麽刺眼的時候,裏麵出現一個模糊的人形輪廓,等線條逐漸清晰,輪廓就變成了人——兩個穿著華麗的弓箭手,一個一手拿毛筆、一手拿賬簿的判官。


    npc嗎?這出場方式好華麗啊!林遠征在心裏悄悄感歎。


    “那刁民!在此獵怪,可有官家許可?”判官開口喝問,他的聲音很尖,有點陰陽怪氣的感覺。


    “許可?什麽許可?”雖然不明白對方指的是什麽,林遠征心裏隱隱覺得不安。


    “嚇!刁民!與我拿下!”判官青白色的臉陡然變得紅漲起來,不由分說就指示兩個弓箭手把林遠征製住。


    “你們是誰?到底要做什麽!”林遠征努力掙紮,隻是和兩名弓箭手力量實在差太遠,被按壓得毫無反抗之力。


    “刁民!爾已犯禁!”


    “什麽?”林遠征又懵圈了。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你未經許可便在官家土地上打怪,已經犯了王法知道嗎?”判官有點急。


    林遠征搖搖頭。


    “那我就直說了吧,你知道打怪是要辦打怪許可證的嗎?”判官急得都說白話文了。


    打怪要辦打怪許可證?搞笑吧!大爺我玩過那麽多遊戲還是第一次聽到!打怪還要辦證?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荒謬!荒誕!可笑!


    “玩遊戲打怪實乃天經地義,吾不知其有何不可。”林遠征依然固執地搖搖頭。


    “哼!愚蠢!刁民!打怪怎麽能不辦證!不辦證怎麽能打怪!”判官急得口沫橫飛,“你以為這些野怪都是你家裏養的?想怎麽打就怎麽打?!嘿,讓本判官來告訴你:這些野怪都是天生地養的,但是數量都有限。不辦證,所有人都會來亂打亂獵,野怪遲早都要絕種!


    你想想看:要是這些美麗可愛的野怪都絕種了,那我們的後人還怎麽感受這豐富多彩的大自然?——所以,打怪許可證其實就是為了保護大自然啊!


    所以打怪一定要辦證!必須要辦證!不然怎麽維係生態平衡、維持人與自然的可持續展?——刁民!本判官一向以理服人,費了這麽大勁跟你解釋,你懂了沒有?”


    “懂了……”林遠征恍然大悟,額頭上、身上都出了一身大汗,馬上誠心誠意地俯認錯:“沒想到打怪辦證還蘊涵了這麽深刻的道理!該死,該死,我居然還一直以為是天經地義,真是愚蠢透頂啊!以後一定不敢再犯!”


    “嗯——不錯,不錯!”判官對林遠征這種能充分認識到自己錯誤、並能立即展開自我批評的態度十分讚賞,不過馬上就又補充了一句,“剛才那隻小白兔,你打死了沒有?打死了也好。來,我們算一算你要納多少稅。”


    “什麽?打怪還要納稅?”林遠征的世界觀又一次淩亂了。


    “肯定要納稅!”


    “為什麽要納稅?”林遠征表示不服。


    “為什麽?嘿!刁民就是刁民!本判官剛剛才說的話你就忘了!好在本判官喜歡以理服人——那野怪是你家的嗎?不是!那麽是屬於誰的?自然是屬於官家的,屬於大家的,屬於天下人的!你以天下人的公物來謀一己之私利,難道不是該承擔起相關的責任,納點稅為社會做做貢獻?”


    “草民該死!原來打怪納稅也蘊涵了這麽深刻的道理!”林遠征心服口服。


    “好!認錯態度不錯!本判官就從輕處罰——你無證打怪,違反了<三國大6自然環境保護法>和<三國大6野生怪物保護法>以及<三國大6打怪許可證管理辦法>,罰沒身上所有資金。你服不服?”


    “服了,服了。”林遠征老老實實表示接受,然後把幾個口袋都翻過來,裏麵空空如也。三個npc麵麵相覷,大眼瞪小眼。


    “我身上所有的資金是零,現在已經都拿出來罰給你們了。”林遠征無奈地攤開兩隻手。


    判官也深深無奈,林遠征的確已經交出了身上所有資金了,於是隻好歎了口氣:“那我們來算一算應交稅款吧。打死一隻野怪兔子,你需要繳納個人收入所得稅、營業稅、維護社會治安稅、教育費附加稅、環境稅,嗯,還有增值稅和印花稅……”


    “還有印花稅?!”林遠征要跳起來了。


    “當然了,我們收完稅還要開個票據給你做憑證嘛。討厭,不要打斷我。”


    “可是還沒有產生收入就要交稅了嗎……”林遠征淩亂了。


    “沒關係,我們一般是提前征收。”


    “那麽,”林遠征無辜地指了指那隻依舊安安靜靜在吃草的美兔子,“我也想交稅為社會做點貢獻呢,問題是它還活著啊。”


    判官也開始急眼了:“可是,你總不能讓我們白白跑一趟啊。我們隻有空手出,從來都不空手迴去的,刁民。”


    “這樣吧,我把這個給你們——我隻有這個了。”林遠征非常不舍的把迷你狼牙棒交給判官。


    三個npc這下總算沒什麽可說了,收下那根迷你狼牙棒就消失了。


    身上最後一件像樣的東西也沒了。


    不過林遠征已經沒那功夫去計較了。


    要是一個人一天半都沒吃一點東西了,誰還有精力去想那些。


    言歸正傳,現在身無分文,吃飯的問題還沒解決啊?野怪是不能打了,也打不了了,今後該怎麽辦啊???


    折騰了一天了,這時候已經是黃昏時分,村裏的小巷不知什麽時候多了一個餛飩攤子。


    賣餛飩的是一位大媽,看上去倒是和蘆花大嬸有幾分像,隻是沒蘆花大嬸那麽胖。


    隻見她手腳十分麻利地和麵、擀皮、裹餡,然後把一隻隻圓滾滾、肥溜溜的餛飩丟進開水裏,過一會,撈上來,放入一隻隻排好的大海碗裏,澆上鮮湯,撒上蔥花、胡椒粉,再來幾滴香油,一碗熱騰騰、冒著誘人香味的餛飩就做好了。


    林遠征站在小攤子前麵聞香味都聞了不下半個小時了。每有一碗餛飩做出,他都貪婪無比地抽動著鼻子。要是有錢的話,他早就撲過去,十碗八碗估計都能吃進肚子裏去了。


    那麽,問題來了:他有錢嗎?


    其實沒錢也不是問題,至少還有一種辦法可以嚐試:比如說乞討。


    no,no,no。


    林遠征雖然口袋裏沒錢,但是麵子卻還是要的,哪怕是在陌生人麵前。道理很簡單,要是開口乞討的話,那麽跟乞丐有什麽區別?那麽請問做人的尊嚴還要不要?


    所以林遠征內心是拒絕的。


    他在等。


    等一個機會。


    他觀察賣餛飩的大娘和混沌攤子都很久了,攤子擺出不下一個小時了,但是村裏並沒有一個人來光顧。但是做餛飩的大媽又是如此勤勞,從來沒一刻停止住做餛飩的動作。


    機會來了:她做那麽多餛飩又沒人買,接下來會怎麽處理?


    其實想都不用想,餛飩一涼下來,餛飩大媽就利索地端起一碗碗份量十足的餛飩做了一個動作:倒掉。


    倒進旁邊一個泔水桶裏。


    然後開始新的一輪做餛飩。


    npc就是任性啊!林遠征心裏激動得淚流滿麵。難道他們就不懂什麽叫做“浪費就是犯罪”嗎?難道他們就沒學過千古名詩“泔桶餛飩臭,路有餓死骨”嗎?這個世界到底還有沒有天理?


    不過林遠征還是願意等。


    人之初,性本善。人心都是肉長的,他就不信:長得那麽慈眉善目、熱情開朗的賣餛飩大媽真的會鐵石心腸、毫無同情心!


    哦,錯了,餛飩大媽並不是人,是npc一個個都比真人還真人呐!


    開口吧,大媽。隻要你一開口施舍,我就立刻不好意思地接過來。快開口吧,大媽。我就等你這一句話了。


    功夫不負有心人。


    餛飩大媽終於開口了:“喂,小夥子,你在我攤子前麵都站了有一個時辰了!你到底買還是不買?不買就走開,別耽誤老娘做生意!”


    “嗡”的一聲,林遠征感覺自己兩眼在冒金星,耳朵在轟鳴,身體晃了幾下,總算還是站穩了。


    “大媽,請問你這缺不缺個打下手的,比如洗碗什麽的。我不要你工錢,隻要給我吃碗餛飩就行了。”林遠征終於開竅了,為自己的機智而慶幸。


    “你想吃白食啊?去義莊,那裏有!老娘現在要收攤了。”餛飩老娘終於停止做餛飩煮餛飩的步伐了,手腳利落地收拾碗筷瓢盆。


    義莊?林遠征懷疑了,在以前看過的香港片裏,義莊不是停放死人棺材的地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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