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利希大道在這個時段很是熱鬧,想象力豐富的人不難從過往的行人中認出許多庸俗愛情小說中的角色。這裏有許多小職員和女售貨員,有也許剛從巴爾紮克[61]的小說裏走出來的老家夥,還有從事各種利用人類的弱點賺錢的行當的男男女女。巴黎幾個窮困地區的街道上總是熙熙攘攘,湧動著讓人熱血沸騰的活力,時刻都有讓人意想不到的情況發生。


    “你對巴黎很了解吧?”我問。


    “沒有。我們在這裏度的蜜月。然後我就再也沒來過。”


    “你是怎麽會找到那家酒店呢?”


    “有人介紹的。我想找個便宜的地方住。”


    苦艾酒來了,我們裝模作樣地用水把白糖澆化。[62]


    “我覺得我最好還是趕緊說出我來找你的原因。”我不無尷尬地說。


    他眼睛一亮。


    “我想遲早會有人來的。艾美寫了很多信給我。”


    “那你應該很清楚我要說什麽話咯?”


    “我沒看那些信。”


    我點了根香煙,讓自己有時間思考。我並不是很清楚如何完成我的使命。我準備的那套義正詞嚴的聲討似乎不適合在克利希大道上說出來。他突然嗬嗬地笑了。


    “你的任務很棘手,對吧?”


    “不知道啊。”我迴答說。


    “好啦,看著我,你有話趕緊說,說完我們今晚好好玩。”


    我沉吟著。


    “你有沒有想過你的妻子現在非常難受?”


    “她會好起來的。”


    我無法用筆墨形容他說出這句話時是多麽的絕情寡義。這讓我很反感,但我盡量不流露出來。我借用了亨利叔叔[63]以前常用的口氣。亨利叔叔是個牧師,他在勸親戚給愛施會[64]捐款時總是用這種口氣。


    “你不介意我坦率地跟你談談吧?”


    他搖搖頭,臉上帶著笑容。


    “她犯了什麽使得你非這樣對她不可的錯嗎?”


    “沒有。”


    “你對她有什麽不滿嗎?”


    “沒有。”


    “那麽,在同床共枕十七年之後,你還是挑不出她的毛病,卻這樣把她扔下,這難道不是很可惡嗎?”


    “是很可惡。”


    我倍感意外地看著他。他友好地讚同我說的每句話,我反倒不知該如何是好。這讓我的處境變得很複雜,甚至有點荒唐可笑。我本來準備說服他、感動他、規勸他、責備他、告誡他,有必要的話甚至還會臭罵他,朝他大發雷霆,大加嘲諷;但如果罪人對他犯下的罪行直認不諱,想勸他洗心革麵的人還能有什麽話說呢?我沒有這方麵的經驗,因為我自己做錯事之後總是矢口否認一切。


    “你還有什麽話說?”斯特裏克蘭問。


    我鄙夷地朝他噘了噘嘴。


    “好吧,既然你都已承認,那似乎也沒什麽好說的了。”


    “我想也是。”


    我覺得我真是有辱使命。我非常生氣。


    “無論怎麽說,你總不能一個先令[65]也不留就把老婆給甩了。”


    “為什麽不能?”


    “你讓她怎麽活下去?”


    “我養了她十七年。她為什麽不改變一下,自己養活自己呢?”


    “她養活不了。”


    “讓她試試看。”


    我當然有很多道理可以反駁他這句話。我可以談談女人的經濟地位,談談男人結婚後應該承擔的道義和責任,還有其他許多,但我覺得真正重要的隻有一點。


    “難道你不在乎她了嗎?”


    “完全不在乎了。”他迴答說。


    這種事無論對誰來說都是極其嚴肅的,但他的迴答卻充滿了幸災樂禍、恬不知恥的意味,乃至我不得不咬緊嘴唇才沒有笑出來。我提醒自己他這種行為是很可惡的。我努力讓自己進入憤懣不平的狀態。


    “你要想想你兩個孩子啊。他們從來沒有讓你傷心難過。他們沒有主動要求被帶到這個世界來。如果你這樣舍棄一切,他們會淪落街頭的。”


    “他們已經過了好多年舒服的日子。大多數孩子都沒有享過這種福。再說會有人照顧他們的。假如有必要的話,麥克安德魯夫婦會替他們交學費。”


    “但你就不喜歡他們了嗎?他們是多麽乖巧的孩子啊。你是說你再也不想跟他們有任何聯係了嗎?”


    “他們小時候我是很喜歡的,但現在他們長大了,我對他們沒有什麽特殊的感情。”


    “你太沒人性啦。”


    “我完全同意。”


    “你臉皮真的很厚。”


    “是很厚。”


    我改變了策略。


    “每個人都會覺得你是頭如假包換的豬。”


    “隨便他們。”


    “你是說別人的咒罵和鄙視對你來說無所謂嗎?”


    “是啊。”


    他簡明扼要的迴答充滿了不屑,讓我那些再自然不過的問題顯得很荒謬。我思考了一兩分鍾。


    “我想知道的是,如果一個人知道親朋好友都在譴責他,他是否還能心安理得地活下去?你敢肯定你不會為此煩惱嗎?每個人多少都有點良心,你的良心遲早會出現的。假設你老婆死了,難道你不會感到懊悔嗎?”


    他沒有迴答,我花了很長時間等他開口。最後我不得不自己打破沉默。


    “對我剛才的話,你有什麽想說的?”


    “我隻想說你是個大傻瓜。”


    “不管怎麽樣,法庭可以強製你撫養你的老婆和孩子,”我惱怒地反駁說,“我相信法律是會保護他們的。”


    “法律能讓石頭流血嗎?我沒有什麽錢了。我隻有大概一百英鎊。”


    我比先前更加感到迷惑了。從他住的酒店看,他的狀況確實是很窘迫的。


    “你把錢花光之後怎麽辦呢?”


    “去賺唄。”


    他的態度極其冷淡,眼裏滿是嘲弄的神色,仿佛我說的每句話都愚蠢透頂。我歇了片刻,在想接下來說什麽比較好。但這迴他先開口了。


    “艾美為什麽不改嫁呢?她還比較年輕,相貌也並不難看。我可以推薦她,她是個很好的妻子。假如她想跟我離婚,我不介意製造她需要的理由。”


    這下輪到我發笑了。他非常狡猾,但這顯然就是他的最終目的。他完全有理由隱瞞他跟某個女人私奔的事實,他未雨綢繆地遮蓋了那女人的行蹤。我堅定地給予了迴擊。


    “你妻子說無論你怎麽做她都不會跟你離婚。她已經拿定主意啦。你就死了這條心吧。”


    他很吃驚地看著我,那詫異的神情肯定不是偽裝的。他的笑容消失了,他用十分嚴肅的口氣對我說:


    “但我無所謂,親愛的朋友。無論她想不想離婚,跟我兩便士的關係都沒有。”


    我哈哈大笑。


    “你還是算了吧,你千萬別把我們想得那麽蠢。我們碰巧知道你是帶著女人走的。”


    他愣了一下,隨即爆發出爽朗的笑聲。他的笑聲非常響亮,乃至坐在我們附近的人都扭頭看過來,有幾個還傻乎乎地跟著笑了。


    “我不明白這有什麽好笑的。”


    “可憐的艾美。”他樂不可支地說。


    然後他臉上的表情變得非常鄙夷。


    “女人的頭腦真是太可憐了!愛情。她們就知道愛情。她們以為男人離開的唯一原因就是移情別戀。你認為我有那麽蠢嗎,會再去做我已經為一個女人做過的事情?”


    “這麽說你不是因為別的女人離開你的妻子咯?”


    “當然不是。”


    “你敢發誓嗎?”


    我不知道我為什麽提這個要求。我說這句話的時候完全沒有經過大腦。


    “我發誓。”


    “那麽,上帝作證,你到底為什麽離開她呢?”


    “我想畫畫。”


    我盯著他看了很久。我無法理解。我認為他瘋了。要知道的是,當時我年紀還很輕,在我眼裏他已經是個中年人。我當時驚詫得什麽都忘記了。


    “但你四十歲了。”


    “所以我才覺得要趕緊開始。”


    “你以前畫過畫嗎?”


    “我從小就想當畫家,但我父親逼我學做生意,因為他說搞藝術賺不到錢。我開始畫畫是在差不多一年前。從去年以來我一直在夜校學習。”


    “斯特裏克蘭太太以為你在玩橋牌的時候,你其實在上課?”


    “是的。”


    “你為什麽不告訴她呢?”


    “我不想讓別人知道。”


    “你學會了嗎?”


    “還沒有。但我能學會的。這就是我來這邊的原因。我在倫敦學不到我想要的知識。在這裏也許可以。”


    “你認為一個人從你這個年紀開始學畫能學得好嗎?大多數人從十八歲就開始畫了。”


    “如果我今年十八歲,我可以學得快一些。”


    “你為什麽認為你有繪畫的天賦呢?”


    他沒有馬上迴答。他的目光落在過往的人流上,但我認為他什麽也沒看到。他的迴答算不上迴答。


    “我必須畫畫。”


    “難道你這不是冒著很大的風險嗎?”


    他望著我。他的眼光有點奇怪,所以我覺得十分不舒服。


    “你今年多大?二十三?”


    在我看來這個問題毫無意義。我要是去做有風險的事,那是很自然的,但他是個早已不再年輕的人,是個地位尊崇的股票經紀人,有妻子,還有兩個孩子。一條道路對我來說自然而然的,對他來說就完全是荒唐的。我希望讓他明白這個道理。


    “當然,也許會有奇跡發生,你也許會成為偉大的畫家,但你必須承認,這種幾率不到百萬分之一。假如到最後你不得不承認你是個失敗的畫家,那這筆買賣就太不劃算了。”


    “我必須畫畫。”他重複了剛才的話。


    “假如你充其量隻能成為三流畫家,你還會覺得為此拋棄一切值得嗎?畢竟在其他行業你就算不是非常出色也不要緊,隻要水平還可以,那你就能過得相當舒服,但對藝術家來說情況並不同。”


    “你真是個大傻瓜。”他說。


    “我不明白你為什麽這樣說,除非說出顯而易見的道理是在幹傻事。”


    “我跟你說過我必須畫畫。我控製不住自己。假如有人掉進水裏,那麽他遊泳的本事高明也好,差勁也好,都是無關緊要的:他要麽掙紮著爬出來,要麽就被淹死。”


    他的聲音飽含著真正的熱情,我情不自禁地被感動了。我似乎感覺到某種猛烈的力量正在他體內掙紮,我覺得這種力量非常強大,壓倒了他的意誌,牢牢地控製住他。我無法理解。他好像真的被魔鬼附體了,我覺得那魔鬼很可能突然反過來把他撕成碎片。然而他看上去很是尋常。我好奇地盯著他看,他絲毫不覺得難為情。我想知道陌生人看見他坐在那裏,穿著諾福克外套,戴著髒兮兮的圓禮帽,會怎麽看待他;他的褲管太過寬大,他的雙手並不幹淨;至於他的麵孔,由於下巴滿是紅色的胡茬,眼睛特別小,鼻子又大得咄咄逼人,他的麵孔顯得狂放而粗野。他的嘴巴很大,他的嘴唇很厚,看上去有點荒淫好色。不,我無法斷定他是什麽樣的人。


    “你不迴去找你的妻子嗎?”我最後說。


    “永遠不迴去了。”


    “她願意不計前嫌,重新開始。她一句責備你的話也不會說。”


    “讓她見鬼去吧。”


    “你不介意別人把你當成徹頭徹尾的大混蛋嗎?你不介意她和兩個孩子淪落到街頭去要飯嗎?”


    “那關我鳥事。”


    我故意沉默了片刻,以便增強我接下來要說的這句話的力度。我逐字逐句地說:


    “你真是個無可救藥的臭流氓。”


    “好啦,你鬱積在心裏的話終於一吐為快了,我們去吃晚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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