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這是告訴他,這顆夜明珠,便如同朕的心一樣,你握在手裏,便如同抓住了朕的心,若你願意,朕隨時歡迎你來。


    這句話雖然沒有直接許諾,但也差不了多少了。李世民貴為天子,能說出這樣的話來,說明他心中還是有‘王小姐’的,須知,他是帝王,而王鷗此時已是寡婦,一個帝王向一個寡婦許諾,沒有勇氣是絕對做不到的。隻是有一些事情卻沒有言明,例如,身份。


    李世民沒有說給王鷗一個什麽身份。是妃子?還是女官?他並沒有說。


    李世民是這樣想的,王鷗求這誥命的身份,無非也是想要得到庇護,而這普天之下,還有比得到皇帝庇護更為穩妥的麽?


    而且此時的情況,也與十三年前不同,十三年前,李世民隻是唐國公次子,而如今,他已是這天下的帝王。當年他高攀不上的門庭,此時已經被他踩在腳下。當然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長孫皇後。


    李世民與長孫皇後的感情,是青梅竹馬,磕磕絆絆,起起伏伏一路並肩走過來的。他雖曾傾心於王小姐,但彼此之間並沒有過交往,反而是長孫皇後,陪伴了他童年、少年,最後嫁給了他,與他經曆了這諸多的風風雨雨。在李世民心中,長孫皇後的地位無可替代。


    長孫皇後並非是善妒之人,李世民的四個側妃,上百秀女,都是長孫皇後出麵為之擇選。但要知道,這些人無論之前是什麽身份,可都不是寡婦啊。李世民的後宮之中,雖然有寡婦,但那些個寡婦的性質不同,李世民誅殺了他的弟弟李雲吉,收李元吉的妃子充入後宮,此乃彰顯征服之舉,雖不合乎禮,卻無人敢說,因為觸動逆鱗。


    但李世民若想娶一個民間的寡婦,而且此人橫跨王、崔兩個門閥,且不說荒唐與否,就是這兩大門閥也會抵死不從。若他們從了,便要死在天下人的唾沫中了。


    李世民也注定成為昏君,依長孫皇後的脾氣,她絕對不會同意。


    但若隻是庇護,在長安城中置一個宅子,不大張旗鼓。這便無所謂了,長孫皇後不會管,滿朝文武不會自找沒趣,門閥世家也不丟臉,反而會覺得有了王鷗這個紐帶,能拉近與天子之間的關係。


    而李世民自己,不但得了美人,又得了美人的身家,也是一箭雙雕。


    帝王,看重的永遠不是兒女情長。


    李世民沒有把話說透,也是為了給自己留有餘地。萬一事情泄露出去,他也可以說,這封信的意思是,今日得了牡丹夫人的幫助,來日朕也會幫助她,雖說牽強,但也可糊弄過去。


    但是其中真正的意思,李世民相信,以王鷗的聰慧,必然能夠看懂。


    信與夜明珠到了王鷗的手上,三日未見動靜。三日之後,王鷗離開長安去了洛陽,此後便再也沒在長安露過麵。而信和夜明珠也沒了下文,隻是王鷗在走的時候,又留下了十萬貫在程咬金那裏,言明若是賑災不夠時,可借給朝廷,但是這十萬貫,可是要還的。


    李世民盛怒不已,但怒則怒矣,又有什麽理由去問責呢?頭一個十萬貫,人家是買誥命用的,第二個十萬貫,人家又借你度過危難。難道就因為人家不願意委身於你,便要惱羞成怒……這個名聲若是傳出去,還做個狗屁的明君!


    而且李世民自己心裏也有愧,他知道,他此時對王小姐的感情,已不複當年的純真。看到那封信的時候,痛徹心扉的感覺,再也不會有了。他此時對王鷗的種種念頭,無非是不甘心而已。


    事情便就此不了了之,李世民轉過年來,第一時間還了王鷗的十萬貫,又按照當時借貸的規矩,給了三千貫的利息。自此錢貨兩訖,再無糾葛。再後來,李世民便投入到了謀劃突厥的大事中,王小姐這個人,便深埋在記憶之中,鮮少出現了。


    今日若不是看到了這顆夜明珠,這些迴憶也不會浮現出來。


    至於這顆夜明珠,絕無可能認錯。這顆珠子,乃是隋煬帝時,暹羅國朝貢的珍品,天下唯有這一顆而已。價值不能以金錢度量,李世民當年把這顆珠子送給王鷗,也是因為大男子主義作祟,他終是不願意占女人的便宜。


    隻是沒想到,這顆珠子會在這裏。


    王小姐,你為何會把這顆珠子送給李牧?這可是朕賜給你的呀,朕還說過,它就像是朕的心一樣,朕的心意,你當真就一點也不在乎麽?還是說,你與李牧之間……


    李世民忽然怒氣勃發,雖然因種種緣由,他與王鷗沒有緣分,但也不代表其他人可以染指他相中的女人。李牧,一個毛頭小子,他憑什麽……


    “……”


    李世民的思維忽然停頓了一下,好像哪裏有些不對。他重新捋了一遍:李牧,一個毛頭小子……對啊,李牧是個毛頭小子,今年才十七歲,他怎麽可能和王小姐之間有什麽呢?王小姐的年紀,若是生育的早,都能生出來他這麽大的孩子了!


    這個時代,男人比女人大十幾歲在一起的不少,但是若反過來,卻幾乎沒有可能。


    李世民也不禁啞然失笑,歎了聲,道:“朕這是在想什麽呀,怎麽可能……”


    忽然麵前出現了一張臉,嚇了李世民一跳。李世民險些一掌拍出,定睛一看發現是李牧,他還叼著一個雞腿,滿嘴都是油汙,李世民皺眉訓斥道:“你這小子好生無禮,你緣何突然出現在朕麵前?”


    李牧抹了下嘴巴,道:“陛下,您為何站在臣的工作台上啊,臣擔心您摔下來,這才上來護駕。”


    李世民四下一看,登時鬧了個大紅臉。原來他不知何時爬上了李牧的工作台,而且已經把夜明珠拿在了手中。李世民趕緊跳下來,李牧也跟著下來。李世民尷尬地清了下嗓子,把夜明珠放在工作台上,問道:“你先別吃了,朕問你,這顆珠子,你是從哪裏得來的?”


    這也沒什麽可隱瞞的,李牧如實說道:“工部遷衙,鷗姐姐給我道賀,送我的賀禮。”李牧瞥了夜明珠一眼,見李世民竟然如此失態地上了工作台也要把夜明珠拿下來,以為他喜歡,心裏雖然不舍,但還是故作大方道:“陛下若是喜歡,臣就轉贈給陛下了,也沒啥大用,就是晚上省了蠟燭錢。”


    李世民見李牧說得如此雲淡風輕,不知為何,心中怒氣更甚,罵道:“既然是別人送給你的禮物,你自當珍惜,為何如此輕易地就轉送他人?”


    李牧心裏暗道,你當我樂意給你啊,要不是因為你是皇帝,是我的老板,我會給你嗎?


    但這話又不能說,也不知道該說什麽,隻好低下頭不做聲了。


    李世民餘怒未消,又問道:“你剛才說送你這賀禮之人是誰?鷗姐姐?此人可是程愛卿的弟妹?你叫他鷗姐姐?”


    聽到這句話,李牧察覺出不對勁來了,怎麽好像是興師問罪一樣,難道陛下和鷗姐姐之間……李牧趕緊打起精神,小心迴答道:“陛下,這個稱唿,有、有什麽不妥嗎?”


    “你怎麽可以叫她姐姐?她是程愛卿的弟妹,與朕同齡,你叫她姐姐,豈不是亂了輩分麽?”


    “啊,這……”李牧還真無話可說,按照輩分,叫姐姐實在是不對。見李世民這麽生氣,李牧隻好打個哈哈,道:“臣知錯了。”


    李世民冷哼一聲,道:“你要尊重她,要叫她姑姑,記住了沒有?”


    姑姑?李牧下意識想到了楊過和小龍女,陛下,我本是一個純潔的少年,您不能這樣把我帶入歧途啊!


    李牧心中這樣想著,嘴上卻乖乖地點頭,道:“臣知道了,再見麵時,定稱唿為鷗姑姑。”


    “這還差不多。”李世民又看了夜明珠一眼,忍不住問道:“她是幾時來的長安,你與她……又是怎麽認識的?”


    李牧一直偷瞄著李世民的反應,他跟李世民認識也不算短了,還從未見過他有如此扭捏的一麵,心中更加確定倆人之間肯定有貓膩,但卻也不敢問,隻好把他和王鷗如何相識的事情說了。李世民聽了,臉上沒有什麽表情,但是李牧卻從他的眼神裏看到了慚愧的感覺。


    身為帝王竟然還會慚愧?


    李牧不由十分好奇,難道這倆人年輕的時候……有過什麽嗎?


    這麽狗血嗎?


    好半天,李世民才道:“這位王小姐,與朕是舊相識。朕剛登基的時候,黃河水患,國庫空虛,無錢賑災。她捐出十萬貫,又借了朕十萬貫,才度過難關。朕感念她的義舉,敕封她為一品牡丹夫人。但心中卻仍有愧疚,她給與朕的幫助是實實在在的,而朕給與她的,不過是虛名而已。朕知道你的腦袋裏有很多賺錢的辦法,若能幫到她時,就算是看在朕的麵上,多多幫忙吧。”


    僅僅是如此麽?李牧深表懷疑,他兩世為人,而且前世失戀的經驗頗多,李世民現在的樣子,分明就是對前女友戀戀不忘的表現啊。


    李牧認真點頭,道:“臣領旨。”


    “嗯。”李世民到底是帝王,很快便調整好了情緒,道:“你不是讓朕來看你的重器麽,天色不早了,快拿來給朕看,朕還要趕著迴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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