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勤將被縛的人一一釋放,然後又一把把那個店小二提了出來,扔到外麵的地上。“我警告你們,若是還想活命,放了他們,你們也快點兒滾。”
這人在地上頭都不敢抬,臉幾乎貼著地麵,“是,是,是,是。”
丁勤沒再理他,邁步就往外走。
待丁勤走後,他才慢慢提起頭來,眼中充滿了怨忿之意。
他看了一眼後麵剛剛被丁勤釋放,正在倉惶逃竄的人,“給我站住!”
那些人被他虐待過,自然知道他的厲害。現在丁勤一走,沒了靠山,還是得以眼前的大爺為尊,所以一個個一聽呦喝,馬上站在原地,有的甚至馬上跪地磕頭,“大爺,大爺放過我們吧,我們不認識他!”
這假店小二慢慢地唿了一口氣,“我不會再抓你們了。去,給我拿筆墨紙硯來。”
這些人沒有想到他會要這東西,一個個愣在原地。假店小二又吼了一聲,“聽不懂人話啊!快給我去拿筆墨紙硯來!”
終於有一個人站起來,跑著拿來了他要的東西。假店小二以筆蘸墨,極為熟練地,在紙上畫出了一幅畫。
那是丁勤的肖像。
畫完之後,他把肖像卷好,然後一吹口哨,從店邊的一棵大樹上,撲嚕嚕飛過來一隻大鳥。
將肖像放在大鳥腳上的鐵桶之後,大鳥立即騰空而去。這人這時才露出一絲得意的笑容,“哼哼。打不過你,畫出你的樣子也好。這樣,我讓你以後步步維艱!”
丁勤對於自己走後發生的事情一無所知。但是他知道,隨著自己在這些人的追擊之中曝光度越來越高,一露麵就被認出來的機率也越來越大。到加裏港還有一段時間,這將是一段不容易的旅程。
一連走了十來天,都沒有再出現什麽動靜。丁勤心中卻是越來越謹慎。
這並不代表午陽門的人放棄了對自己的追殺。這隻能說,極可能是那個皮裘要出現了。
三個三階以上的高手,刺客一擊未得手,一定還會再來,但是因為第一次有打草驚蛇的作用,他要麽選擇丁勤心理最放鬆的時候來,比如快到達港口的時候;要麽選擇丁勤最疲憊或受傷的時候來,比如和高手戰鬥之後。而現在,不是他出現的進機。
對於這一點,丁勤判斷得很清楚。
而那個三階五層的高手,與另一個三階高手之中,必然會有一段距離。這樣的人,不可能是為了殺自己專程趕過來,自鄔鬆被殺算起,時間上也並不允許。因此,他們可能是午陽門在醜元島上的派出人員。
如此高級別,必然是每人分管一個地域。他們不可能離開自己分管的地方太遠,隻會在丁勤進入的時候,選擇合適的位置進行截殺。
落日西斜。
丁勤剛剛翻過了一座山,現在走在一片平原的小路上。晚霞把天空映得通紅,自己在地上的影子也正在漸漸變長。
看看前麵,並不清晰的視線之中,看不到什麽城鎮或是村落。也許,今天晚上又要在外麵露宿了。盡管這已經是這段時間的常態,盡管知道如果在外露營,遇到刺客傅義的可能性會更小些,但是丁勤心裏,還是希望能在深夜時,睡上一張寬大而柔軟的床。
光線越來越暗,到太陽完全落下去之後,丁勤眼中隻剩下藍蒙蒙的一片。
不多時,月亮升起來了。今天是滿月,月光之下,世界顯得清冷而寂寞。
丁勤深吸了口氣,漸漸放慢了腳步。他已經在四周開始搜索可以露營的地點,若是有些天然的岩石或樹木遮擋,都將是不錯的選擇。
無意之間,一抬頭,他發現前麵隱約有火光。
火光忽明忽暗,似乎並不是太遠。而且,從火光的高度來看,像是人拿著的火把。
這裏有行人?一般來說,若是遇到拿火把的行人,往往在附近都有村落。
丁勤心中微微一喜,再次加快了速度,向那個火光奔去。
黑夜之中,人們對於光亮的距離判斷,往往並沒有那麽準確。一連奔出十來裏,火源的輪廓才漸漸顯示出來。
那並不是火把,而是一個架起來的火堆。火堆架得很高,是用粗木搭起來的。粗木交差之後,上麵還有些細木,現在燒得正旺。
在火堆的下方,架了一個食物架,上麵串著一隻羊還是什麽的動物,烤得滋滋冒油,香味老遠就冒了過來。
在這火堆之下,還站著一個人。
雖然距離尚遠,光線稍弱,丁勤看不清他的容貌,但是他的身材,卻是沒有什麽保留地進入了丁勤的眼睛裏。
一個字,胖!
這個人身高應該隻有一米五左右,但是體重應該不下兩百斤,並且腦袋大,四肢短,既有土豆的神韻,也有葫蘆的風彩。
偏偏,這個食物架架得有點兒高,大胖子隻伸手,夠不到翻動的把手,要翻時,隻能先跳起,借著滯空的時間,把那隻動物翻一下。
丁勤馬上警覺起來。
因為這個人雖然胖,但他跳起和落地時的動作,卻異常靈活,沒有一絲的拖泥帶水。這並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丁勤沒停步,又稍微前進了一些。這時他才看清這個人的相貌,鼻子耳朵嘴,都可以用圓來形容。更有意思的是,頭發中間,已經完全禿了,周圍卻長得挺茂盛。
感覺到丁勤走過來,那人也不轉頭,隻是像很隨意地道,“來了。來吧。剛剛好,今天的羊馬上就烤好了。”
在他身上,丁勤並未感覺到什麽敵意。可是,越是如此,丁勤心中越是不安。
那人見丁勤沒動,先是跳起來把羊又翻了一下,接著才道,“過來吧。站著幹什麽?就像是要打架,還沒到打的時候。這麽好的食物不吃,豈不是浪費了。”
說完,他搖了搖脖子,輕輕地哢哢響了幾聲。“一般呢,人們都是火上烤肉。但是,換個思路,火下烤肉,卻也別有一番滋味。就像是說,敵人見麵,總是一見就打。可是若先是交個酒肉朋友,再動手,也更有別樣的感覺。”
這幾句,他像是說給丁勤聽的,又像是自己在感慨。
丁勤猶豫了半天,終於還是走上去了。旺火之下,香氣更濃,也更溫暖。
見丁勤走過來,那胖子哈哈一笑,手一翻,就取出了一個木製的凳子,扔給丁勤,“坐吧。”之後,他給自己也拿出一個,放到身後,再一動,又取出一個木桌,擺在兩人中間。
木桌顏色通紅,上麵全是油漬,應該時間已經很長了。
這些東西,不可能是背在他身上的。能拿出來,隻有一個可能,他身上有靈納石。
而有靈納石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
再跳之時,胖子輕輕一撥,那隻羊直接落到了桌上。
胖子臉上笑嘻嘻的,“這隻羊,是這附近出名的原野山羊,抓它可還真不容易。不過,這也算是你有口福吧。你愛吃什麽地方?頭?肩?腿?肋排?內髒?”
他一邊說,手一邊從這些地方劃過。說完之後,在桌上重重一拍,羊身上的肉居然就散落下來,剩下了一副完整的骨架。
好高明的手法!
丁勤心中暗暗吃驚,但是警覺更甚。
隱約地,他猜到這個人是誰了。
胖子自己先拿起了一塊肉,直接放到嘴裏大嚼,“嗯,火候剛好,香!肉嫩油香,外酥裏嫩,人間美味啊。每天有我自己秘製的烤肉吃,真乃人生一大幸事。來來來,吃吧,別客氣。”
丁勤沒有動。胖子看了他一眼,又道,“怎麽?我說了,現在不是打架的時候。烤肉這東西,不僅講烤的火候,還講吃的火候。現在不吃,過會兒味兒也變了。哦,對了。你估計是在猜我是誰吧?”
他又吃了一塊兒,一邊嚼一邊道,“不用猜了,我叫皮裘,是午陽門的人,在這裏等了你兩天了,是準備殺你的。不過,剛剛我也說了,打架之前,先交個酒肉朋友,豈不快哉!”
丁勤慢慢唿出了一口氣。
果不其然!
隻是,皮裘?這名字,真是名如其人。裘沒見到,卻見到了個球!
皮裘已經開始在吃第三塊肉。
丁勤皺著眉頭,心中猶豫不決。
按理來說,他現在應該逃離。
皮裘的修為,比他要高,這是那個神秘人說的。與這樣的人相遇,走才是上策。
可是,兩個人已經這麽近,就算自己用全速,逃離的成功率又有多少?
不用說現在,就是剛剛看清這個地方時,自己轉身逃離,成功率又有多少?
皮裘好像看出了丁勤的心思,“怎麽,覺得我是敵人,就不想和我吃飯了?我跟你說,敵人是一時的,朋友是一世的!有肉不吃,枉為今夜啊。而且,”
他笑了笑,“我有個習慣,吃飽必要小睡一會兒。過會兒吃完,你就可以走了。待我睡醒,自然會去追你。那時候,我們兩個才是敵人。如果你能信得過我老人家,就可以坐下來陪我吃一會兒。”
說罷,他又抓了一塊,嚼得嘴邊直冒油。
丁勤有些懷疑地看著皮裘。
他知道,有些人性格極為古怪,就像老頑童一般。莫非這就是傳說中那種?
而確定,現在皮裘正在安心吃肉,沒有半點兒攻防的意思。
骨魂在識海之中也是哈哈大笑,“呦,還有這種極品。我生前,最喜歡這種人了。一般來說,他們說話算話。反正,你跑,也未必跑得掉,這時不要觸怒他的好。不如就吃吧,吃飽了也有戰鬥力。”
丁勤心中動搖了。終於,他長長唿出一口氣,也拿起了一塊。
這人在地上頭都不敢抬,臉幾乎貼著地麵,“是,是,是,是。”
丁勤沒再理他,邁步就往外走。
待丁勤走後,他才慢慢提起頭來,眼中充滿了怨忿之意。
他看了一眼後麵剛剛被丁勤釋放,正在倉惶逃竄的人,“給我站住!”
那些人被他虐待過,自然知道他的厲害。現在丁勤一走,沒了靠山,還是得以眼前的大爺為尊,所以一個個一聽呦喝,馬上站在原地,有的甚至馬上跪地磕頭,“大爺,大爺放過我們吧,我們不認識他!”
這假店小二慢慢地唿了一口氣,“我不會再抓你們了。去,給我拿筆墨紙硯來。”
這些人沒有想到他會要這東西,一個個愣在原地。假店小二又吼了一聲,“聽不懂人話啊!快給我去拿筆墨紙硯來!”
終於有一個人站起來,跑著拿來了他要的東西。假店小二以筆蘸墨,極為熟練地,在紙上畫出了一幅畫。
那是丁勤的肖像。
畫完之後,他把肖像卷好,然後一吹口哨,從店邊的一棵大樹上,撲嚕嚕飛過來一隻大鳥。
將肖像放在大鳥腳上的鐵桶之後,大鳥立即騰空而去。這人這時才露出一絲得意的笑容,“哼哼。打不過你,畫出你的樣子也好。這樣,我讓你以後步步維艱!”
丁勤對於自己走後發生的事情一無所知。但是他知道,隨著自己在這些人的追擊之中曝光度越來越高,一露麵就被認出來的機率也越來越大。到加裏港還有一段時間,這將是一段不容易的旅程。
一連走了十來天,都沒有再出現什麽動靜。丁勤心中卻是越來越謹慎。
這並不代表午陽門的人放棄了對自己的追殺。這隻能說,極可能是那個皮裘要出現了。
三個三階以上的高手,刺客一擊未得手,一定還會再來,但是因為第一次有打草驚蛇的作用,他要麽選擇丁勤心理最放鬆的時候來,比如快到達港口的時候;要麽選擇丁勤最疲憊或受傷的時候來,比如和高手戰鬥之後。而現在,不是他出現的進機。
對於這一點,丁勤判斷得很清楚。
而那個三階五層的高手,與另一個三階高手之中,必然會有一段距離。這樣的人,不可能是為了殺自己專程趕過來,自鄔鬆被殺算起,時間上也並不允許。因此,他們可能是午陽門在醜元島上的派出人員。
如此高級別,必然是每人分管一個地域。他們不可能離開自己分管的地方太遠,隻會在丁勤進入的時候,選擇合適的位置進行截殺。
落日西斜。
丁勤剛剛翻過了一座山,現在走在一片平原的小路上。晚霞把天空映得通紅,自己在地上的影子也正在漸漸變長。
看看前麵,並不清晰的視線之中,看不到什麽城鎮或是村落。也許,今天晚上又要在外麵露宿了。盡管這已經是這段時間的常態,盡管知道如果在外露營,遇到刺客傅義的可能性會更小些,但是丁勤心裏,還是希望能在深夜時,睡上一張寬大而柔軟的床。
光線越來越暗,到太陽完全落下去之後,丁勤眼中隻剩下藍蒙蒙的一片。
不多時,月亮升起來了。今天是滿月,月光之下,世界顯得清冷而寂寞。
丁勤深吸了口氣,漸漸放慢了腳步。他已經在四周開始搜索可以露營的地點,若是有些天然的岩石或樹木遮擋,都將是不錯的選擇。
無意之間,一抬頭,他發現前麵隱約有火光。
火光忽明忽暗,似乎並不是太遠。而且,從火光的高度來看,像是人拿著的火把。
這裏有行人?一般來說,若是遇到拿火把的行人,往往在附近都有村落。
丁勤心中微微一喜,再次加快了速度,向那個火光奔去。
黑夜之中,人們對於光亮的距離判斷,往往並沒有那麽準確。一連奔出十來裏,火源的輪廓才漸漸顯示出來。
那並不是火把,而是一個架起來的火堆。火堆架得很高,是用粗木搭起來的。粗木交差之後,上麵還有些細木,現在燒得正旺。
在火堆的下方,架了一個食物架,上麵串著一隻羊還是什麽的動物,烤得滋滋冒油,香味老遠就冒了過來。
在這火堆之下,還站著一個人。
雖然距離尚遠,光線稍弱,丁勤看不清他的容貌,但是他的身材,卻是沒有什麽保留地進入了丁勤的眼睛裏。
一個字,胖!
這個人身高應該隻有一米五左右,但是體重應該不下兩百斤,並且腦袋大,四肢短,既有土豆的神韻,也有葫蘆的風彩。
偏偏,這個食物架架得有點兒高,大胖子隻伸手,夠不到翻動的把手,要翻時,隻能先跳起,借著滯空的時間,把那隻動物翻一下。
丁勤馬上警覺起來。
因為這個人雖然胖,但他跳起和落地時的動作,卻異常靈活,沒有一絲的拖泥帶水。這並不是普通人能做到的!
丁勤沒停步,又稍微前進了一些。這時他才看清這個人的相貌,鼻子耳朵嘴,都可以用圓來形容。更有意思的是,頭發中間,已經完全禿了,周圍卻長得挺茂盛。
感覺到丁勤走過來,那人也不轉頭,隻是像很隨意地道,“來了。來吧。剛剛好,今天的羊馬上就烤好了。”
在他身上,丁勤並未感覺到什麽敵意。可是,越是如此,丁勤心中越是不安。
那人見丁勤沒動,先是跳起來把羊又翻了一下,接著才道,“過來吧。站著幹什麽?就像是要打架,還沒到打的時候。這麽好的食物不吃,豈不是浪費了。”
說完,他搖了搖脖子,輕輕地哢哢響了幾聲。“一般呢,人們都是火上烤肉。但是,換個思路,火下烤肉,卻也別有一番滋味。就像是說,敵人見麵,總是一見就打。可是若先是交個酒肉朋友,再動手,也更有別樣的感覺。”
這幾句,他像是說給丁勤聽的,又像是自己在感慨。
丁勤猶豫了半天,終於還是走上去了。旺火之下,香氣更濃,也更溫暖。
見丁勤走過來,那胖子哈哈一笑,手一翻,就取出了一個木製的凳子,扔給丁勤,“坐吧。”之後,他給自己也拿出一個,放到身後,再一動,又取出一個木桌,擺在兩人中間。
木桌顏色通紅,上麵全是油漬,應該時間已經很長了。
這些東西,不可能是背在他身上的。能拿出來,隻有一個可能,他身上有靈納石。
而有靈納石的人,肯定不是普通人。
再跳之時,胖子輕輕一撥,那隻羊直接落到了桌上。
胖子臉上笑嘻嘻的,“這隻羊,是這附近出名的原野山羊,抓它可還真不容易。不過,這也算是你有口福吧。你愛吃什麽地方?頭?肩?腿?肋排?內髒?”
他一邊說,手一邊從這些地方劃過。說完之後,在桌上重重一拍,羊身上的肉居然就散落下來,剩下了一副完整的骨架。
好高明的手法!
丁勤心中暗暗吃驚,但是警覺更甚。
隱約地,他猜到這個人是誰了。
胖子自己先拿起了一塊肉,直接放到嘴裏大嚼,“嗯,火候剛好,香!肉嫩油香,外酥裏嫩,人間美味啊。每天有我自己秘製的烤肉吃,真乃人生一大幸事。來來來,吃吧,別客氣。”
丁勤沒有動。胖子看了他一眼,又道,“怎麽?我說了,現在不是打架的時候。烤肉這東西,不僅講烤的火候,還講吃的火候。現在不吃,過會兒味兒也變了。哦,對了。你估計是在猜我是誰吧?”
他又吃了一塊兒,一邊嚼一邊道,“不用猜了,我叫皮裘,是午陽門的人,在這裏等了你兩天了,是準備殺你的。不過,剛剛我也說了,打架之前,先交個酒肉朋友,豈不快哉!”
丁勤慢慢唿出了一口氣。
果不其然!
隻是,皮裘?這名字,真是名如其人。裘沒見到,卻見到了個球!
皮裘已經開始在吃第三塊肉。
丁勤皺著眉頭,心中猶豫不決。
按理來說,他現在應該逃離。
皮裘的修為,比他要高,這是那個神秘人說的。與這樣的人相遇,走才是上策。
可是,兩個人已經這麽近,就算自己用全速,逃離的成功率又有多少?
不用說現在,就是剛剛看清這個地方時,自己轉身逃離,成功率又有多少?
皮裘好像看出了丁勤的心思,“怎麽,覺得我是敵人,就不想和我吃飯了?我跟你說,敵人是一時的,朋友是一世的!有肉不吃,枉為今夜啊。而且,”
他笑了笑,“我有個習慣,吃飽必要小睡一會兒。過會兒吃完,你就可以走了。待我睡醒,自然會去追你。那時候,我們兩個才是敵人。如果你能信得過我老人家,就可以坐下來陪我吃一會兒。”
說罷,他又抓了一塊,嚼得嘴邊直冒油。
丁勤有些懷疑地看著皮裘。
他知道,有些人性格極為古怪,就像老頑童一般。莫非這就是傳說中那種?
而確定,現在皮裘正在安心吃肉,沒有半點兒攻防的意思。
骨魂在識海之中也是哈哈大笑,“呦,還有這種極品。我生前,最喜歡這種人了。一般來說,他們說話算話。反正,你跑,也未必跑得掉,這時不要觸怒他的好。不如就吃吧,吃飽了也有戰鬥力。”
丁勤心中動搖了。終於,他長長唿出一口氣,也拿起了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