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別人這樣對我會怎樣?


    假設有一個人,處於一種斬殺自我定義之後的狀態,那麽他必然沒有任何跟我共同的道德可言。!


    他的行為將會出乎意料,因為驅動他行為言語的不再是我們熟知的自我定義,不再是那個被社會強行扭曲的角色。但對於我們來說,那種扭曲的角色才是熟悉。


    我們都不會太過於防備商場裏的顧客,算人潮擁擠我們也不會擔心有人拿出砍刀,將周圍的人全部砍死。


    誰在逛商場的時候,會擔心這些?


    雖然每個人的性格特征都不一樣,但我們內心知道,這種不一樣僅僅是在表麵。我們有共同的道德遵守,我們有約定成俗的規定,這些才是我們熟悉的。


    而那個斬殺自我定義之後的人,他的行為言語不再依靠道德或者習俗之類的,完全是另外一種層次的運作。


    那麽,他完全有可能會出手砍死我,或者搶奪我的東西之類的。甚至,完全會為了讓他自己愉快而不在乎其他所有人的感受。


    像一個粗魯的小孩,放肆搶奪別人的玩具,推攘別的小孩,全部以自我為心,隻要自己願意根本不在乎別人的想法。


    如果他這樣對我,我會怎樣?


    難受、憤怒,想要爭吵,想要捍衛,甚至不惜以武力作為解決手段。


    那我們跟粗魯的小孩有什麽區別?


    現在的社會,不是互相爭奪,以踩壓別人作為自己的樂趣。平日裏,不斷想要說服對方,像動粗之前的罵戰。


    一旦言語不起作用,對方依舊搶奪我們的玩具,那隻有動用武力。


    我們會有無數粉飾的語言,“是他們處於非正義”,“是他們先挑釁”,“是他們不歸還屬於我們的東西”,“是我們被迫發動戰爭。”


    這跟小孩搶奪玩具之後,互相打架的解釋有什麽區別?


    我們都是小孩子!粗魯野蠻的小孩子!


    成人?玩弄政治?計謀?手段?成熟?


    不過是粗魯小孩的升級版,本質沒有任何不同。


    那麽多宣揚“你罵我一句,我殺你全家”的小說,並且受到無數追捧,不是最好的證明麽?


    我還沒有長大,我tm是一個粗魯的小孩子。內心狂野、煩躁,隨時抱有殺人的衝動。這股衝動得不到釋放和緩解,那麽在腦子裏不斷幻想自己的成功,以安慰那躁動不安的內心。


    “大人的世界,小孩子不懂。”


    誰是小孩子?說這句話的人,才是小孩子。


    小孩子不懂的,並非不懂大人世界的運行規則,而是不明白,通過武力能解決的事情,為什麽會變得那麽複雜。


    也許,大人不過是粗魯小孩子的縮小版,根本不是什麽升級版。


    小孩子的打架不會畏首畏尾,不會考慮父母來了之後的事情。我是要打他,我是很憤怒,是打了之後才會滿足。


    大人呢?


    看似互相之間平靜不少,隻不過將內心的暴躁換成言語的衝突,甚至內心深處總是幻想殺人的場景。當然,隻要能勝利,並不一定要殺人,但幻想內容必然是自己勝利,對方在腳下哭泣。


    這是成熟?這是控製?


    還是,隻不過恐懼自己打不過對方?


    恐懼自己被別人鄙視,“一個大人,還像小孩子一樣打架。”


    似乎,在大人的世界有一條約定成俗,是盡量不要動手。動手代表著低下,代表著說不贏,代表著窮途末路。


    但是,欺壓、粗魯、搶奪別人的東西這些行為,並沒有任何改變。不一定是實物的搶奪,隻要能為我帶來勝利感的,都可以搶奪。


    如,“我是對的,你是錯的。”


    如,“我這是為你好。”


    如,“我要成功,然後所有人都不成功,於是可以非常崇拜我。”


    成年人?


    哈哈,我自己都不知道,這麽多年來,自己是一個小孩子。


    我要這個,我要那個。


    當我還是小孩子的時候,我知道哭有用,於是我哭。我知道求外公外婆有用,於是我總是讓外公外婆掏錢。


    我知道我是打架王,所有同學都怕我,當我想要什麽的時候,他們都會乖乖交出來。不用給我,隻要讓我使用好。因為我知道,一旦牽扯大人,自己的這些優勢蕩然無存。


    長大了,我知道打架沒用。並不是武力沒用,而是大家的武力都差不多,還有混混這種武力集的存在。自己靠武力,並不能帶來更多,所以才會選擇其他方式。


    粗魯,永遠都是粗魯。而達成粗魯的方式,也許看似優雅和諧。


    這是所謂的人際關係嗎?通過所謂的情商,來達成粗魯的目標。


    真是好笑啊,自己竟然從來沒有發現這點。我是個小孩子,總是搶奪別人的玩具,不惜一切代價。


    不僅要爭,還要把自己放在正確的、正義的一方。像小孩子,對於打架的解釋永遠都是“他先怎樣怎樣。”


    隨便什麽事情,任何爭吵幾乎都可以歸根於此。甚至,任何人際關係的不舒服,同樣也是這個根源。


    成人小孩更有控製力?


    不過是成人認為,心靈的傷害屬於次級傷害,肉體的傷害心靈傷害更加嚴重。所以,情願互相對罵,情願在腦海幻想場景,也不要互相毆打。


    不打架是更有控製力?


    另一套玩法,另一套規則,但終究還是粗魯的小孩子。


    將“君子動口不動手”定義為明進化,將“打架鬥毆動粗”定義為野蠻落後,還有什麽這個更好笑?


    有,是自己傻乎乎認可這種定義,然後融入那扭曲的社會,並將成功融入定義為成熟的社會人。


    在一個“君子動口不動手”的明世界,打架動粗會被人鄙視,會被人看不起。


    但是在一個“野蠻”的世界,通過罵戰企圖爭奪的“明人”,顯得像白癡一樣。


    明,不過是野蠻的一層外套。


    看似,明程度非常高,各種衣食無憂。但是野蠻的搶奪依舊存在,以前是供奉給打架最厲害的那個,現在同樣是供奉給力量最強大的那個。


    哈哈!


    現在社會,力量最強大的那個,並不見得武力最強大。一旦動用武力,很有可能現在社會力量最強大的那個,會被輕而易舉的摧毀。


    為了避免這種情況,所以才會宣揚“君子動手不動手”麽?


    而廣大群眾也知曉武力無法帶來更多,所以才會同意換一種搶奪方式嗎?


    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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