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公,看,我獵到了!”


    小櫻喜孜孜地向夏潯揚手,有點小孩子向家長獻寶的意思。在她手中正提著一隻白狐,白狐眼中穿著一箭,直入顱骨,鮮血順著傷口流出來,紅白相襯,份外醒目。


    “好箭法!”


    朱高燧又是一聲讚歎,對夏潯道:“這位姑娘是……”


    夏潯正要答話,遠遠又有幾名常山侍衛策馬追來,將小櫻一圍,忿忿不平地叫道:“你這女子,這白狐是我們驅趕出來的,是我們殿下的獵物,你也敢搶,好大的膽子,還不快快繳迴白狐,向殿下謝罪……”


    小櫻迴頭扮個鬼臉,謔笑道:“好不知羞,你們五個大男人,連射十餘箭都逮不住它,本姑娘隻一箭便手到擒來,你們還好意思跟我搶嗎?”


    那幾個侍衛還要說,朱高燧聽了臉上掛不住,眉頭一皺,怒聲斥道:“住嘴!技不如人,有甚好說!”複又看向夏潯,問道:“嗬嗬,國公這位女伴,貌似不是府上女眷呀?”


    夏潯道:“不錯,這位姑娘……乃是臣的朋友。”夏潯說完,對小櫻道:“這位是趙王殿下,還不快快上前見過殿下!”


    小櫻聽他介紹自己身份,吞吞吐吐的說是什麽朋友,心中不喜,瞧瞧朱高燧,便把白狐往馬背上一搭,像個男人似的拱一拱手,大聲道:“民女見過殿下,馬上不能全禮,尚祈恕罪!殿下,這白狐是民女所獵,王爺不會恃強而搶吧?”


    夏潯忙道:“小櫻,不得無禮!”


    朱高燧忍不住笑道:“本王什麽身份,一隻白狐而已,豈能恃強而搶,哈哈,這位姑娘不失赤子之心,不錯!不錯!”


    趙王身邊的侍衛長陳浩宇心知王爺甚喜那隻白狐,此番圍獵,獵物雖多,卻以這隻白狐最為珍貴,方才圍獵已耗了許多心神,有心討好殿下,便湊趣笑道:“這白狐是姑娘所獵,自然應為姑娘所有。


    不過……,我看姑娘眸色及這一身騎射功夫,應該是塞外之人吧。據我所知,塞外民族圍獵之中有個規矩,在場眾人誰的身份最尊貴,大家所獵獵物,就應選其最珍貴者,敬獻與最尊貴的人!


    嗬嗬,這隻白狐是姑娘所獵,自然是歸姑娘所有,姑娘若親手把它奉獻於王爺,王爺一定會很開心的,說不定還會對你有所賞賜。”


    小櫻哪裏情願,便把目光投向夏潯,夏潯咳嗽一聲道:“射獵之美,在於狩獵的過程,正如釣魚之樂,在於魚兒上鉤那一刹那的歡喜。至於之後,是剝皮為裘,還是烹魚為羹,倒不算甚麽了,你若喜歡,迴頭我陪你去買幾條上佳的皮子就是。”


    朱高燧當然也不在乎一條狐皮,他想看的隻是夏潯的態度而已,眼見夏潯這麽說,心中歡喜,暗道:“我就說嘛,他也不是聖人,太子如此寡情薄義,他怎能不生怨尤?此人智勇雙全,雖被逐出中樞,在朝中潛勢力依舊龐大無比,我若將此人招攬門下,與我便是一絕大助力。”


    一念及此,朱高燧便怡然微笑,撫須抬頭,等著受禮。一條白狐,自然不放在他的眼中,但是夏潯若肯以此示之友好,自然要接受下來。


    小櫻聽了,心中卻不禁浮起一抹酸溜溜的味道,小妮子吃醋了。


    小櫻在楊府住了多事,身邊又有個活潑可愛的弦雅小丫頭,天天跟小喇叭似的給她廣播,當年夏潯在北平城裏為了兩條狐皮子氣哭茗兒小郡主,強拒道衍大師的故事,她早就聽說了,而夏潯以一介百姓平民之身,為了向自己的妻子表達情意,不為厚利所動,不為強權所迫,叫她每每思及,都心儀不已。


    如今夏潯已貴為國公,就算偏袒她一把,諒那王爺也不敢怎樣,他卻勸自己交出白狐,兩相對比,原來自己在他心中當真沒有一點份量。一念及此,小櫻心中氣苦無比。


    其實這倒是小櫻著相了,兩件事粗略看來似乎相仿,其實大不相同。夏潯當年拒絕賣出狐皮子,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那狐皮子本來就是他的,那火狐皮子十分難得,以郡主之尊,尚且不易尋覓,他若賣出一條,剩下一條送給誰才好?如此一來,對兩位愛妻不免便有厚此薄彼的感覺,同時,也有些少年氣盛的味道。


    如今卻不然,這白狐是趙王追逐出來的,他們順手撿了個便宜而已,占了這白狐本就有些理虧,趙王身份擺在那兒,不好斤斤計較,以夏潯今日的地位、眼界,同樣不會執著於一條狐皮子。


    在夏潯想來,小櫻所喜,隻是射獵的樂趣,這隻白狐也不是什麽十分難尋的寶物,這些年來,謝傳忠每年向輔國公府敬獻禮物,光是比這隻白狐的皮色更上品的皮子就有數百條了,她若喜歡,迴頭挑幾條送與她不就行了麽?


    他卻不知,小櫻一棵芳心既然係在他的身上,對他的一舉一動都敏感的很,聽他這麽一說,想起他當年為了梓祺和謝謝,敢於在打殺了他就跟輾死一隻螞蟻般容易的燕王府麵前據理力爭,現在卻不向著她,心中泛酸,妒火攻心。


    吃醋的女人什麽瘋狂的事情幹不出來?小櫻心念急急一轉,突然把薄唇一咬,翻身下了駿馬,將那剛剛咽氣、還帶著溫熱的白狐托在手上,她瞟一眼趙王,大步走向夏潯,將白狐似哈達般舉起,說道:“這是我親手獵的白狐,我送給你!”


    此言一出,朱高燧故作超然的笑容頓時僵在臉上,夏潯也呆住了,陳浩宇大怒道:“大膽!在你眼中,輔國公比趙王殿下還要尊貴麽?”


    小櫻挑釁地瞟了他一眼,根本不屑迴答。


    “嗬,嗬嗬……”


    朱高燧臉上掠過一絲恚怒,強做從容地笑道:“國公位居中樞,天子駕前,乃是叱吒風雲的人物。本王區區一小藩,遠離廟堂近十年,天下人心中隻知有輔國公,而不知趙王,有什麽稀罕的。”


    這一說,夏潯不由暗暗叫苦:“這丫頭,誠心給我添亂呐,我不護著你,趙王便叫人當場打殺了你也是白死,我若護著你,趙王便有了理由,迴頭授意別人一本奏上去,這就是我失儀的大罪過。


    國人重禮,以前朝中有位一品大員巡撫地方,就因為沒去藩王府拜謁,被人奏了一本,就此致仕還鄉了。皇上利用東宮失儀案抓了大批的官員,若是趙王奏我這一本,就算皇上不想辦我,也不好顯得厚此薄彼,定要拿我治罪的,這個丫頭,怎麽不知輕重呢?”


    夏潯眼珠子亂轉,正想找個諸如這女子塞外野人,未蒙教化,不曾讀過詩書,不知上下尊卑一類雜七雜八的理由搪塞過去,小櫻已然道:“小櫻是塞外女子,你說的規矩,我自然知道。不過,在塞外還有一條規矩,不知你聽沒聽過?”


    陳侍衛弄巧成拙,心中正自忐忑,聞言忙問:“什麽規矩?”


    小櫻臉蛋紅了紅,垂下雙眸,聲音卻放得極大:“女兒家若獵到極珍貴的獵物,可以把它送給自己心愛的男人!”


    小櫻霍地抬起頭,俏臉爬滿紅暈,卻勇敢地道:“什麽頭領、台吉、可汗、皇帝,那是對男人來說的,女人眼中,最大的就是自己的男人,男人是天,女人是地!我把白狐送給自己心愛的男人,哪兒不對了?”


    夏潯傻掉了,朱高燧傻掉了,在場的所有男人都傻掉了,這妞兒……太剽悍了!居然敢如此公開示愛。雖然說在草原上,這或許不算什麽,可這是在中原啊,禮教之下,哪還有這樣率性的女子,實在是驚世駭俗!


    眾人傻了半天,朱高燧突然大笑:“對對對,當然對!哈哈哈,輔國公,有如此奇女子傾心於你,實在是羨煞人呐!”


    他又深深盯了夏潯一眼,帶著笑音兒道:“我方才對你說過的話,還望國公三思,本王遊獵,尚須五日方才迴歸,五天之後,咱們北京城裏見吧!駕!”


    朱高燧雙腿一磕馬腹,撥長而去,百餘侍衛立即風卷殘雲一般隨之湧去。


    小櫻捧著白狐,臉紅脖子粗地瞪著夏潯,用隻有兩個人才能聽見的聲音兇巴巴地道:“你收不收?再叫我下不來台,我閹了你!”


    吃醋的女人實在可怕,小櫻的眼神非常認真,夏潯瞄了眼小櫻腰畔掛著的彎刀,趕緊一把搶過白狐,往馬背上一搭,正擋在自己胯間,小櫻“噗哧”一笑,掠一掠鬢邊發絲,對左右侍衛們訕訕地道:“咳!我瞧那王爺麵目可憎,不想把白狐送他,所以隨便找個由頭……”


    夏潯忙配合道:“姑娘反應機敏,這個理由找得好,趙王縱然不悅,也不好發作了,哈哈、哈哈……”


    眾侍衛一瞧這兩位糗糗的模樣,趕緊東張西望,卻一無所知狀。


    不遠處,辛雷和費賀煒並肩而立,費賀煒拐拐辛雷的胳膊,小聲道:“頭兒,你看出來沒有,貌似趙王殿下對國公比對小櫻姑娘還感興趣!”


    辛雷“唔”了一聲道:“這意味著什麽?”


    費賀煒摸著鼻子含糊地道:“誌在天下!”


    辛雷不動聲色地道:“還有一種可能。”


    “什麽?”


    “斷袖分桃!沒準趙王喜歡兔子!”


    “頭兒,你真風騷……”


    夏潯臉上熱辣辣的,裝模作樣咳嗽一聲,大聲吩咐道:“天色將晚,咱們就在這兒紮下寢帳,歇息一晚吧!辛雷,小費!你們兩個嘀咕什麽呢,快把獵物拾掇一下,咱們今晚烤兔子吃!”(未完待續。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qidian)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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