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程家要辦親事,招了一位上門女婿。消息一出來,城裏傳得沸沸揚揚。


    一說,程小姐是個天生的病秧子,還不好看,額頭上有塊燙疤,瞧著怪瘮人。這位新姑爺十之八九是為了攀程家這棵大樹。


    二說,大名鼎鼎的程四爺為人狠辣,抗戰那會兒管教下屬是出了名的嚴苛。所以有哪個混小子想做程家女婿,先跟閻王爺續上十條命。


    眾說紛紜。


    小老百姓們最喜聽到這種事,樂地停不下嘴兒,無非倆字——熱鬧!


    半個月後,農曆六月初七,宜嫁娶的好日子。程公館上下一片喜慶。


    程翰良今年三十六,人生得風流樣貌,英氣非凡,早年隨喬司令參軍抗日,升到中將,膝下並無子女,程家大小姐程蘭是他收留的養女,一直以來視如己出,頗為重視。


    前來的賓客都是程家舊識,大部分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除了舊日戰友,還有生意上的往來故交。程中將擇婿向來苛求,如今這婚事一辦,引得人們對這新姑爺紛紛猜想。


    婚禮走的是中式,繡花錦服與長袍馬褂相得益彰,新郎官李琅玉在人群中長身玉立,很是奪目。他模樣本來便俊,被燈光和禮服這麽一裝襯,更是令人驚豔。


    張管家笑容可掬:“這李少爺家境雖然不好,卻天生帶有貴氣,難怪小姐喜歡。”程翰良遠遠端詳了一會兒,似笑非笑,隻做了簡簡單單的四字評價——皮相不錯。


    按規矩,新人敬酒得走三圈,程小姐身體不好,便先迴房去了,李琅玉一人陪酒,表現得倒是落落大方。幾位來客夫人故意提起入贅一事,他談吐得體,毫不避諱,卻也巧妙轉移話題。


    “看來程家這女婿有兩把刷子,能言善道,長得還俊。”


    “那有什麽用,還不是入贅吃白飯的!聽說他比程小姐還小兩歲呢!”


    “這你就不懂了,女大二,金滿罐。再說,程小姐若是再等幾年,也沒人敢娶……”


    ……


    程翰良那一桌都是出生入死的親信,不用明說,也能看懂程四爺對這新女婿的態度。李琅玉舉杯時,沒人迴應,反而讓他先自飲三杯,這借的是程四爺的下馬威。


    李琅玉心知肚明,隻把目光投向程翰良。


    “晚輩今日招待不足,先罰三杯,給各位長輩賠個不是。”濃度極高的白酒一飲而盡,沒有半分扭捏。其餘人見狀,才開始行酒。


    這些人都是實實在在的北方人,殺過鬼子,吃過槍彈,喝酒如同喝水,李琅玉隻得一一奉陪。程翰良在一旁打量他,不阻止,也不勸酒。


    大半桌下來,酒意爬上臉龐,李琅玉揉了揉太陽穴,仍然持著得體的笑容,他皮膚偏白,被這酒後微紅一渲染,加上黑馬褂,在燈下有說不出的風韻。眾人看著程翰良,等他的意思。


    程翰良叫人斟了一杯酒,送到李琅玉麵前,言簡意賅——喝完這杯,你就是程家的人。


    這杯酒後勁極猛,叫人暈暈沉沉,差點不辨東西。周圍人拉住李琅玉不放,趕著熱鬧來勸酒。程翰良給張管家支了個眼神,對方心領神會地前去解圍,扶著看上去有□□分醉的李琅玉離開了大廳。


    出了門,幾個下人想將新姑爺扶到程蘭房裏,卻被張管家一手阻止。“你們今晚好好照顧小姐,記得煎藥,李少爺這邊不打緊。”


    眾人一聽,也沒懷疑什麽。張管家瞟了一眼喪失大半意識的李琅玉,徑直帶他上了二樓。


    二樓,左手第三間。


    那既不是客寢,也不是書房,更不是程蘭的臥室。


    那是程翰良的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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