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其實是一個除了工作之外不太喜歡動腦子的人,覺得累,且沒必要。


    我堅信,除了工作,沒有任何事情能讓我的生活變得更好。


    可是現如今,工作像一個品性極其惡劣的渣男,一腳把我踹入了深淵。


    倒是在我人生的至暗時刻,那被我鄙夷的愛情給了我一點點的希望。


    我把周燃留給我的煙和紙條都收好,窩在家裏睡了三天。


    三天,什麽都沒發生。


    老板沒有打電話來懇求我迴去,我夢裏關於他說公司不能沒有我的對話並沒有出現。


    我的蛇皮袋也沒有被送迴來,當然是我跟民警大哥說不要了,它不迴來也是理所應當的。


    周燃也沒出現,那家夥在蹲局子,要是出現才是怪事。


    我黏在了被窩裏,睡得時間錯亂,每次睜眼都不知道是幾號。


    我也不覺得餓,偶爾掙紮著起床上個廁所,再喝點水,然後繼續睡。


    就這麽渾渾噩噩地過著,徹底睡不著,起床照鏡子的時候,發現自己胡子拉碴,像個落魄的流浪漢。


    手機不知道什麽時候沒電的,我拿過去充電,然後收到了學長發來的消息。


    他問我周燃是怎麽迴事兒,問我有沒有去見周燃。


    我睡多了,頭疼,吃了兩粒止痛藥才給學長迴電話。


    我沒說周燃是因為我去揍人,隻說:“打架了,拒絕調解道歉,裏麵蹲著呢。”


    我聽見學長在那邊罵了句髒話。


    也不知道為什麽,聽見別人罵周燃是個狗逼,我竟然笑了出來。


    學長問我:“他哪天出來?”


    “不知道。”我是真的不知道,他沒跟我說。


    也可能當時有人告訴我了,但我沒聽進去。


    現在迴想那個晚上,似乎自從知道周燃打人的原因之後,我的大腦就停止運轉了,什麽都沒辦法想,空空蕩蕩的。


    學長什麽時候掛電話的我也沒注意,他似乎還說了什麽,我有些走神,沒聽見。


    放下手機,拉開窗簾。


    外麵,天光大亮。


    我站在陽台曬太陽,覺得自己好像很久沒覺得周身這麽溫暖了。


    原來深秋的陽光也是可以讓人暖和起來的。


    之後我開始打掃房間,把以前加班時沒空收拾的邊邊角角徹底清理了一遍。


    再之後,我清理自己。


    洗澡、刮胡子,然後下樓去剪了個頭發。


    吃完飯已經是下午,我直接去了公司。


    我不是去鬧事的,也不是去揍李小偉的,我得辦離職手續。


    有時候,英雄隻存在於影視劇中,像我們這種生活中的小蝦米,在逞完英雄之後,還是得幹點實際的。


    比如我,打了老板之後還真不能從此一走了之,畢竟沒有辦離職手續的話,我之後再找工作很麻煩。


    到公司的時候,一切都如常。


    我很悲哀地發現,對於這家公司來說,我似乎真的沒有那麽重要。


    走了一個背鍋俠,他們可以再培養下一個背鍋俠,很容易的,隻要領導會畫餅,真不愁沒有天真的員工。


    我直接去了我們部門,李經理已經搬去了自己單獨的辦公室,他換掉了從前的t恤牛仔褲,穿得人模狗樣的,腰板也挺直了。


    我看到,我和李小偉並排的兩個工位已經重新坐了人,我貼在工位上寫著“我愛工作”的貼紙已經被撕掉了。


    李小偉透過那扇玻璃牆看見了我,然後我看到他打了個電話,很快就有人來叫我,說總經理讓我直接去找人事辦離職。


    如此說來,總經理還真是大度,沒有因為我揍了他一拳而在離職這件事上難為我——當然,他可能並非是真大度,或許隻是怕我申請勞動仲裁,再去爆料一下公司那些不可告人的勾當。


    我們給彼此留了最後一絲溫柔,也算是一場和平分手了。


    離職手續辦得很順利,為了慶祝,我去吃了一頓大餐。


    網上團購雙人份西餐,價格不便宜,菜品很一般。


    我一個人坐在那裏,舉起紅酒杯對麵前空著的位置說:“周燃,讓我們祝那家狗逼公司發臭發爛。”


    周燃不在,但我仿佛能聽見他的笑聲。


    喝酒,吃肉。


    我心平氣和。


    走出西餐廳的時候,收到學長發來的消息,他打聽到了周燃出來的日子。


    我記下時間,往家走。


    路過一個商場,我進去買了兩套衣服。


    這些年我一直過得挺摳門的,從不逛商場,很少買衣服,就算買,也都是網上購物,買便宜的。


    但今天我買了兩身材質很好但對我來說很貴的衣服,拿迴家去,放在了衣櫃裏。


    接下來的幾天,我開始寫簡曆,鬧劇結束了,生活還是要繼續。


    修修改改,像是在縫補自己的人生。


    投出簡曆的那天,我換上新衣服,提著裝有另一套衣服的袋子出門了。


    我開車去接周燃,等他的時候,我覺得我還是愛他的。


    但我的愛並非沒有條件。


    我愛他的前提是,有那麽幾個瞬間,我是可以確定他愛著我的。


    比如他第一次跟我告白的那天。


    比如他第一次和我做愛的那天。


    比如他第一次因為我把人打進醫院,然後拒絕道歉的那天。


    一直以來我想要證明的事情似乎從這些橋段中得到了印證,而我接下來要做的,是讓他知道,愛我不應該隻在某些瞬間。


    我要開始做另一個唐樾了。


    不委曲求全,不謹小慎微。


    知道自己做不了英雄,也不想再當狗熊。


    我被動生活了這麽多年,在我朝著總經理的臉揮拳的一刻我終於意識到,該輪到我掌握一切的主動權了。


    人不能總是被欺負,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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