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它是一個俱樂部,一個組織,所以從來也沒有想一想,本埠的樂隊之中,可能有一個叫“時間會所”的。
我迅速地轉著念,這種專演奏瘋狂流行曲的樂隊,大多數是由年輕人組成的,而那流氓卻告訴過我,和丁阿毛接頭的是兩個中年人。
我想到那可能是名字上的巧合,但無論如何,這是我半個月來,第一次有了收獲。
我問道:“什麽地方可以找到這個樂隊?”
我的話才一出口,便有好幾個人叫了起來,他們叫道:“好啊,衛叔叔帶我們到金鼓夜總會去!”
我雖然不常去夜總會,但是對於夜總會的名字,我也不致於陌生。但是我卻未曾聽到過這個夜總會的名稱。是以我反問道:“金鼓夜總會?”
“是的,”一個女孩子迴答:“那是一個地下夜總會,有著一切年輕人喜歡,老年人討厭的玩意,我們的家長都不準我們去的,時間會所就在那裏演唱。”
我立時沉下了臉,我一沉下臉,那些少年人便沒有剛才那樣高興了。
我神情古板地道:“如果你們的家長都不準許你們去,那我也不會帶你們去!”
我聽到了好幾下歎息聲,是以我又補充了一句,道:“你們自己也不準去!”
有好幾個人道:“我們不會去的,衛叔叔。因為我們全是受過教育,有教養的好孩子!”
在那幾個人講完之後,我又聽得有人低聲道:“現在我知道了,天下最倒楣的事情,就是做一個有教養的好孩子!”
我了解少年人的情形,但是我也無可奈何,一代教一代。全是那樣傳下來的!
我又問了那金鼓夜總會的地址,知道那是二十四小時不斷開放的,是以我立時出門,駕車前往。
要找到那地址並不難,但是要相信那是一間夜總會,那卻相當困難。它在一座大廈的地窖中,門是最簡陋的木門,但是有好幾重之多。
一直到推開了最後兩重門時,才聽到喧鬧之極,震耳欲聾的聲音。我隻說那是“聲音”,而不說那是“音樂”,雖然,它是被當作音樂的。
我無法看清那究竟是多麽大的一個空間,因為那裏麵幾乎是漆黑的。而事實上,就算是光亮的話,我也一樣著不清楚。
因為那裏麵,煙霧騰騰,我一進去,就忍不住嗆咳了起來。我得小心唿吸著,使我不再嗆咳,我真不明白,在那種汙濁的空氣之中,這麽多人,怎可能感到舒服,空氣是人生存的第一要素啊!
裏麵也不是全沒有燈光,隻不過燈光集中在一個小小圍台上,燈光自上麵射向那圍台,就像是陽光透過濃霧一樣,已大大地打了一個折扣。
在台上,有五個人正在起勁地奏樂,一個女人,我猜她是全裸的,正在跳舞,我隻能猜她是全裸的,而不能肯定她是全裸,那是因為她身上塗滿了油彩,以致她看來根本不像一個人!
我向前擠著,在我的周圍,碰來碰去全是人,那些人也不像是在跳舞,他們隻是緊靠在一起,在抖動著身子,我推開了一些人,四麵看著,想尋找侍者。
可是我失望了,因為看來,這裏根本就沒有侍者。
不過總算還好,我找到了一扇門,那扇門上,亮著一盞紅燈,紅燈下麵是“止步”兩字。
我並不止步,而是推開了門,走了進去。
我首先必需找到這間夜總會的管理人,不然我是無法和“時間會所”樂隊談話的。門內,是一條狹窄的走廊,在走廊的兩旁,還有幾房門,我才走進去,便看到一個人,那人看到了我,呆了一呆。
我已逕自向那人走去,從那人的神情上,我已可以看出,他對我飽含敵意!
我來到了他的身前,他才道:“什麽事,你是什麽人,沒有看到門外的字麽?”
“對不起,”我笑了笑:“我不識字。”
那人充滿了怒意,道:“你想幹什麽?”
我又走前了一步,幾乎直來到那人的身前了,我道:“我想見一見這裏的經理。”
那人直了直身子,道:“我就是這裏的經理。”
我冷笑了一聲,道:“很好,我們來談談!”
我不等他對我的話有任何反應,便突然伸手,在他的胸前,用力一推,將他推得向後,跌出了一步,我也逼前一步,一腳踢開了他剛才走出來的那房門,那是一個辦公室。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當我一腳踢房門的時候,在沙發上,躺著一個幾乎是全裸的女郎。她還招了招手,向我打了一個招唿,那令得我呆了一呆。
而就在我一呆之際,被我推開的那人,已向我的胸口一拳,打了過來。
我被他一拳擊中,但是他也沒有占到便宜,因為我還可以推起他的一拳,我立時雙手齊出,將他的衣服抓住,幾乎將他整個人都提了起來。
然後,我用力一摔,將那人摔進了辦公室,然後我向那半裸女郎大喝一聲,道:“出去!”
那女郎仍然懶洋洋地躺著,道:“你也可以將我摔出去啊。”
我冷笑著,道:“別以為我不會!”
我陡地來到了那長沙發的一端,將那張長沙發直推到了門口,然後,我抬起長沙發來,在沙發底上,用力踢了一腳!
然後,我放下沙發,那女郎已被彈出了門,我立時放下沙發將門關上,那經理才來得及爬起來。
他喘著氣,道:“你還是快走吧,我要報警了!”
我向他笑了笑,道:“我就是從警局來的。”
他呆了一某,然後嚷叫了起來,道:“好,你搜吧,我們這裏,沒有大麻,沒有迷幻藥,你搜好了!”
我冷冷地道:“大麻和迷幻藥,全在你們這種人的身體之內,你們這裏的樂隊,叫時間會所?”
“是的,觸犯條例麽?”
“兄弟?”我狠狠地叫著他:“別嘴強,那隻是使你自己吃苦頭,我可以隨時調兩百警員,在這裏作日夜監視,那時你隻好改行開殯儀館了!”
經理呆望了我半晌,不再出聲。
我又道:“將他們叫來,全叫來!”
“那怎麽行?”他抗議著:“音樂要停了!”
“用唱片代替,索性將所有的燈光全熄去!”
他望了我片刻,走了出去,當他開門的時候,我看到那半裸女郎,竟還維持著我拋出去的姿勢,滾跌在牆腳下,看來,她好像很欣賞那種享受!
我不禁歎了一聲,我想起丁阿毛,丁阿毛那樣的少年,是不會到這種地方來的,到這種地方來,要錢,而丁阿毛他們,沒有錢。
但是我分不出丁阿毛他們那一批流氓,和沉醉在這裏的年輕人有什麽不同。
也許,他們之間的唯一分別,是在於丁阿毛一夥,他們傷害人,他們偷、搶,甚至殺人,而在這裏的一夥,卻隻戕害他們自己。
但是他們自己也是人,所以實際上並沒有不同,他們都在傷害人!
我又想到了在我家中的那一群少年,奇怪的是,我想到的,並不是他們的生活如何正常,學業如何出色,我隻是想到了那一下低低的歎息:“天下最倒楣的事情,就是做一個有教養的好孩子!”
那是真正心靈深處的歎息,有教畫的好孩子,有父母兄長老師以及像我那樣的叔叔伯伯,甚至還有阿婆阿公阿姨嬸母舅父舅母姑姑姑父,等等等等的人管著,不許這個,不許那個,天下還有比這更倒楣的事情麽?
我實在感到迷惑,因為我實在難以分辨出這三類年輕人究竟哪一方麵更幸福,哪一種更不幸!
我大約隻等了十分鍾,夜總會經理。便走了迴來,在他身後,跟著五個穿花衣的年輕人。
我本來就料定,這種樂隊的組成者,年紀一定不會大,所以我看到進來的是五個年輕人,我也並不感到多大的意外。
而且,我也根本不想真在這裏獲得什麽線索,我認為這個樂隊叫著“時間會所”,和我要尋找的“時間會所”,隻不過是一種名稱上的巧合而已。
我瞪視著那五個年輕人,他們進來之後,懶懶散散地,或坐或立。那經理道:“就是他們了,先生!”
他在“先生”兩字上,特別加重語氣,那自然是表示對我的不滿。我也知道,在那樣的情形下,如果我好聲好氣,我什麽也問不出來的。
所以我一開口,就立即沉聲喝道:“站起來。”
有兩個人本來就站著,我的唿喝對他們不起作用,而原來三個坐著的,隻是用眼睛向我翻了翻。我再度喝道:“站起來!”
一個坐著的發出一下長長的怪聲,道:“嗨,你以為你是什麽,是大人物?”
我一下子就衝到了他的身前,厲聲道:“我或者不是什麽大人物,但是我叫你站起來,你就必需站起來!”
我陡地伸手,抓住了他的花禮服,將他提了起來,同時,用力一掌,摑了下去。
那一掌的力道著實不輕,那家夥的臉腫了起來,口角有血流了出來,他的雙腿也聽話了,他站得筆直!
而且,那一掌,對於其他的兩個人,也起著連鎖作用,他們兩人像是屁股上裝著彈簧一樣,刷地站起,我冷笑了一聲,道:“你們的樂隊叫時間會所,這個名稱,是誰取的?”
一個年紀較大的道:“是我。”
我盯住了他一會,自袋中取出一塊銅牌來,道:“這塊銅牌,是你車上的標誌?”
“是我的,”另一個人迴答:“這本來是鑲在我車上的,但已被人偷去很久了。”
“你們每一個人的車上,都有那樣的牌子?”
“是!”他們都點著頭。
“被偷去的隻是一塊?是你的?”我直指著那個年輕人的鼻子。
“是啊,這種東西,人家要來一點用也沒有──”
我不等他再講下去,便道:“你叫什麽名字。”
“法蘭基。”他迴答。
我厲聲道:“我是問你父母給你取的名字,除非你根本沒有父母!”
那年輕人呆了一呆,才道:“我叫方根發。”
我又道:“方根發,你和丁阿毛之間,有什麽交易?”
方根發的臉上,現出驚訝之極的神色來,道:“丁阿毛?那是誰,我從來也未曾聽過這個名字!”
“你別裝模作樣了,你的車子,是一輛黑色的大房車,對不對?”
“對!”方根發迴答。突然之間,他現出了一個恍然大悟的神情來,手一揮,手指相扣,發出“得”地一聲,道:“我明白了!”
我忙道:“你明白了什麽?”
“有人不斷偷用我的車子,我的車子常常加了油,駛不到一兩天就沒有了,而且,哩數表也會無緣無故地增加,那一定是有人偷用我的車子!”
我望了方根發半晌,方根發的話,倒是可以相信的。
因為他們全是年輕人,而和丁阿毛接頭的,則是中年人。可是我如果相信了方根發的話,那麽,我追尋的線索又斷了。
我來迴踱著,突然間,我心中一亮,忙道:“你車子的這種情形,發現了多久?”
“足有半年了!”
我忙道:“聽著,這件事十分重要,你告訴我,通常你最長時間不用車子的時候,將車子放在什麽地方,你當作完全不知道有那件事一樣,如果他再來用你車子的話,我會捉住他!”
方根發搖頭道:“我想你這個辦法行不通了,我的車子好幾天來都很正常!”
我瞪大了眼,我以為我如果隱伏在方根發的車子四周,就可以有機會捉住那些人,但是我顯然想錯了,因為他們一定不會再繼續使用方根發的車子了。
我攤開了雙手,揮了一揮,這是一種較無可奈何的表示,因為我的一切追尋的線索,全部斷了,什麽也沒有剩下,我不知道該如何進行才好!
我將那塊銅牌留在辦公桌上,向外走去。在門口,我略停了一停,道:“對不起!”
然後,我向前直走了出去,我推開了門,煙霧又向我襲來,外麵仍然一樣混亂,而且,幾乎是一點燈光也沒有了,音樂仍在繼續著,我好幾次,腳踏下去,不是踏在地上,而是踏在地上打滾的人身上。
我終於走出了那家夜總會,我走出來之後的第一件事,便是深深地吸一口氣。
然後,我走過對街,呆立著不動。
我該怎麽辦呢?我實在沒有辦法了!
雖然我不是一個肯隨便表示沒有辦法的人,但到了真正沒有辦法的時候,卻也非如此不可了。
我根本無從進行起,雖然我明知章達的死,是一個極其巧妙的安排,是一項真正的謀殺。但是和這件事唯一有關的人丁阿毛,卻已死了!
我發現了那種神秘力量,也感到了那股力量的威脅。但是我卻根本捉摸不到那種神秘力量的一絲一毫,這真是令人痛苦莫名的事!
我來到了車子旁邊,我的動作,都好像是電影中的“慢鏡頭”一樣,因為我實在一點精神也打不起來,我打開車門,坐在駕駛位上。
過了好久,我才發動了車子。
而當我在發動了車子之後,我心中陡地一動,我想到章達和李遜兩人,都先後遭到了不幸(李遜隻是失蹤,但是我假定他也遭了不幸。)
他們兩人遭了不幸,自然是因為他們發現了那種“神秘力量”,而且在他們的學術研究報告之中,確切地提出了這種力量存在的證據!
現在,我也知道有這種力量的存在,我是不是也會遭到危險呢?
我絕不是怕遭到危險,而是急切地希望危險降臨到我的頭上來!
因為,我現在沒有絲毫線索去找“他們”,那我就隻有希望“他們”來找我!
而我要達到這一目的,我必需到處去宣揚,去告訴別人,有那種“神秘力量”的存在。最後,自然是能夠說服警方,使他們來展開調查。
我一想到這一點,精神為之一振。
可是,那卻隻是幾秒鍾之內的事,接著,我便又歎了一口氣,警方怎麽可能相信我的話?在警方的一切紀錄之中,丁阿毛隻和我發生關係,是我兩次將丁阿毛送警察局,丁阿毛奪槍而逃,要找的是我,我的朋友章達,隻不過是死於意外。
雖然連日來我調查所得,已可以確切證明,丁阿毛是蓄意謀殺章達博士的,但是我卻沒有具體的證明。
我迅速地轉著念,這種專演奏瘋狂流行曲的樂隊,大多數是由年輕人組成的,而那流氓卻告訴過我,和丁阿毛接頭的是兩個中年人。
我想到那可能是名字上的巧合,但無論如何,這是我半個月來,第一次有了收獲。
我問道:“什麽地方可以找到這個樂隊?”
我的話才一出口,便有好幾個人叫了起來,他們叫道:“好啊,衛叔叔帶我們到金鼓夜總會去!”
我雖然不常去夜總會,但是對於夜總會的名字,我也不致於陌生。但是我卻未曾聽到過這個夜總會的名稱。是以我反問道:“金鼓夜總會?”
“是的,”一個女孩子迴答:“那是一個地下夜總會,有著一切年輕人喜歡,老年人討厭的玩意,我們的家長都不準我們去的,時間會所就在那裏演唱。”
我立時沉下了臉,我一沉下臉,那些少年人便沒有剛才那樣高興了。
我神情古板地道:“如果你們的家長都不準許你們去,那我也不會帶你們去!”
我聽到了好幾下歎息聲,是以我又補充了一句,道:“你們自己也不準去!”
有好幾個人道:“我們不會去的,衛叔叔。因為我們全是受過教育,有教養的好孩子!”
在那幾個人講完之後,我又聽得有人低聲道:“現在我知道了,天下最倒楣的事情,就是做一個有教養的好孩子!”
我了解少年人的情形,但是我也無可奈何,一代教一代。全是那樣傳下來的!
我又問了那金鼓夜總會的地址,知道那是二十四小時不斷開放的,是以我立時出門,駕車前往。
要找到那地址並不難,但是要相信那是一間夜總會,那卻相當困難。它在一座大廈的地窖中,門是最簡陋的木門,但是有好幾重之多。
一直到推開了最後兩重門時,才聽到喧鬧之極,震耳欲聾的聲音。我隻說那是“聲音”,而不說那是“音樂”,雖然,它是被當作音樂的。
我無法看清那究竟是多麽大的一個空間,因為那裏麵幾乎是漆黑的。而事實上,就算是光亮的話,我也一樣著不清楚。
因為那裏麵,煙霧騰騰,我一進去,就忍不住嗆咳了起來。我得小心唿吸著,使我不再嗆咳,我真不明白,在那種汙濁的空氣之中,這麽多人,怎可能感到舒服,空氣是人生存的第一要素啊!
裏麵也不是全沒有燈光,隻不過燈光集中在一個小小圍台上,燈光自上麵射向那圍台,就像是陽光透過濃霧一樣,已大大地打了一個折扣。
在台上,有五個人正在起勁地奏樂,一個女人,我猜她是全裸的,正在跳舞,我隻能猜她是全裸的,而不能肯定她是全裸,那是因為她身上塗滿了油彩,以致她看來根本不像一個人!
我向前擠著,在我的周圍,碰來碰去全是人,那些人也不像是在跳舞,他們隻是緊靠在一起,在抖動著身子,我推開了一些人,四麵看著,想尋找侍者。
可是我失望了,因為看來,這裏根本就沒有侍者。
不過總算還好,我找到了一扇門,那扇門上,亮著一盞紅燈,紅燈下麵是“止步”兩字。
我並不止步,而是推開了門,走了進去。
我首先必需找到這間夜總會的管理人,不然我是無法和“時間會所”樂隊談話的。門內,是一條狹窄的走廊,在走廊的兩旁,還有幾房門,我才走進去,便看到一個人,那人看到了我,呆了一呆。
我已逕自向那人走去,從那人的神情上,我已可以看出,他對我飽含敵意!
我來到了他的身前,他才道:“什麽事,你是什麽人,沒有看到門外的字麽?”
“對不起,”我笑了笑:“我不識字。”
那人充滿了怒意,道:“你想幹什麽?”
我又走前了一步,幾乎直來到那人的身前了,我道:“我想見一見這裏的經理。”
那人直了直身子,道:“我就是這裏的經理。”
我冷笑了一聲,道:“很好,我們來談談!”
我不等他對我的話有任何反應,便突然伸手,在他的胸前,用力一推,將他推得向後,跌出了一步,我也逼前一步,一腳踢開了他剛才走出來的那房門,那是一個辦公室。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當我一腳踢房門的時候,在沙發上,躺著一個幾乎是全裸的女郎。她還招了招手,向我打了一個招唿,那令得我呆了一呆。
而就在我一呆之際,被我推開的那人,已向我的胸口一拳,打了過來。
我被他一拳擊中,但是他也沒有占到便宜,因為我還可以推起他的一拳,我立時雙手齊出,將他的衣服抓住,幾乎將他整個人都提了起來。
然後,我用力一摔,將那人摔進了辦公室,然後我向那半裸女郎大喝一聲,道:“出去!”
那女郎仍然懶洋洋地躺著,道:“你也可以將我摔出去啊。”
我冷笑著,道:“別以為我不會!”
我陡地來到了那長沙發的一端,將那張長沙發直推到了門口,然後,我抬起長沙發來,在沙發底上,用力踢了一腳!
然後,我放下沙發,那女郎已被彈出了門,我立時放下沙發將門關上,那經理才來得及爬起來。
他喘著氣,道:“你還是快走吧,我要報警了!”
我向他笑了笑,道:“我就是從警局來的。”
他呆了一某,然後嚷叫了起來,道:“好,你搜吧,我們這裏,沒有大麻,沒有迷幻藥,你搜好了!”
我冷冷地道:“大麻和迷幻藥,全在你們這種人的身體之內,你們這裏的樂隊,叫時間會所?”
“是的,觸犯條例麽?”
“兄弟?”我狠狠地叫著他:“別嘴強,那隻是使你自己吃苦頭,我可以隨時調兩百警員,在這裏作日夜監視,那時你隻好改行開殯儀館了!”
經理呆望了我半晌,不再出聲。
我又道:“將他們叫來,全叫來!”
“那怎麽行?”他抗議著:“音樂要停了!”
“用唱片代替,索性將所有的燈光全熄去!”
他望了我片刻,走了出去,當他開門的時候,我看到那半裸女郎,竟還維持著我拋出去的姿勢,滾跌在牆腳下,看來,她好像很欣賞那種享受!
我不禁歎了一聲,我想起丁阿毛,丁阿毛那樣的少年,是不會到這種地方來的,到這種地方來,要錢,而丁阿毛他們,沒有錢。
但是我分不出丁阿毛他們那一批流氓,和沉醉在這裏的年輕人有什麽不同。
也許,他們之間的唯一分別,是在於丁阿毛一夥,他們傷害人,他們偷、搶,甚至殺人,而在這裏的一夥,卻隻戕害他們自己。
但是他們自己也是人,所以實際上並沒有不同,他們都在傷害人!
我又想到了在我家中的那一群少年,奇怪的是,我想到的,並不是他們的生活如何正常,學業如何出色,我隻是想到了那一下低低的歎息:“天下最倒楣的事情,就是做一個有教養的好孩子!”
那是真正心靈深處的歎息,有教畫的好孩子,有父母兄長老師以及像我那樣的叔叔伯伯,甚至還有阿婆阿公阿姨嬸母舅父舅母姑姑姑父,等等等等的人管著,不許這個,不許那個,天下還有比這更倒楣的事情麽?
我實在感到迷惑,因為我實在難以分辨出這三類年輕人究竟哪一方麵更幸福,哪一種更不幸!
我大約隻等了十分鍾,夜總會經理。便走了迴來,在他身後,跟著五個穿花衣的年輕人。
我本來就料定,這種樂隊的組成者,年紀一定不會大,所以我看到進來的是五個年輕人,我也並不感到多大的意外。
而且,我也根本不想真在這裏獲得什麽線索,我認為這個樂隊叫著“時間會所”,和我要尋找的“時間會所”,隻不過是一種名稱上的巧合而已。
我瞪視著那五個年輕人,他們進來之後,懶懶散散地,或坐或立。那經理道:“就是他們了,先生!”
他在“先生”兩字上,特別加重語氣,那自然是表示對我的不滿。我也知道,在那樣的情形下,如果我好聲好氣,我什麽也問不出來的。
所以我一開口,就立即沉聲喝道:“站起來。”
有兩個人本來就站著,我的唿喝對他們不起作用,而原來三個坐著的,隻是用眼睛向我翻了翻。我再度喝道:“站起來!”
一個坐著的發出一下長長的怪聲,道:“嗨,你以為你是什麽,是大人物?”
我一下子就衝到了他的身前,厲聲道:“我或者不是什麽大人物,但是我叫你站起來,你就必需站起來!”
我陡地伸手,抓住了他的花禮服,將他提了起來,同時,用力一掌,摑了下去。
那一掌的力道著實不輕,那家夥的臉腫了起來,口角有血流了出來,他的雙腿也聽話了,他站得筆直!
而且,那一掌,對於其他的兩個人,也起著連鎖作用,他們兩人像是屁股上裝著彈簧一樣,刷地站起,我冷笑了一聲,道:“你們的樂隊叫時間會所,這個名稱,是誰取的?”
一個年紀較大的道:“是我。”
我盯住了他一會,自袋中取出一塊銅牌來,道:“這塊銅牌,是你車上的標誌?”
“是我的,”另一個人迴答:“這本來是鑲在我車上的,但已被人偷去很久了。”
“你們每一個人的車上,都有那樣的牌子?”
“是!”他們都點著頭。
“被偷去的隻是一塊?是你的?”我直指著那個年輕人的鼻子。
“是啊,這種東西,人家要來一點用也沒有──”
我不等他再講下去,便道:“你叫什麽名字。”
“法蘭基。”他迴答。
我厲聲道:“我是問你父母給你取的名字,除非你根本沒有父母!”
那年輕人呆了一呆,才道:“我叫方根發。”
我又道:“方根發,你和丁阿毛之間,有什麽交易?”
方根發的臉上,現出驚訝之極的神色來,道:“丁阿毛?那是誰,我從來也未曾聽過這個名字!”
“你別裝模作樣了,你的車子,是一輛黑色的大房車,對不對?”
“對!”方根發迴答。突然之間,他現出了一個恍然大悟的神情來,手一揮,手指相扣,發出“得”地一聲,道:“我明白了!”
我忙道:“你明白了什麽?”
“有人不斷偷用我的車子,我的車子常常加了油,駛不到一兩天就沒有了,而且,哩數表也會無緣無故地增加,那一定是有人偷用我的車子!”
我望了方根發半晌,方根發的話,倒是可以相信的。
因為他們全是年輕人,而和丁阿毛接頭的,則是中年人。可是我如果相信了方根發的話,那麽,我追尋的線索又斷了。
我來迴踱著,突然間,我心中一亮,忙道:“你車子的這種情形,發現了多久?”
“足有半年了!”
我忙道:“聽著,這件事十分重要,你告訴我,通常你最長時間不用車子的時候,將車子放在什麽地方,你當作完全不知道有那件事一樣,如果他再來用你車子的話,我會捉住他!”
方根發搖頭道:“我想你這個辦法行不通了,我的車子好幾天來都很正常!”
我瞪大了眼,我以為我如果隱伏在方根發的車子四周,就可以有機會捉住那些人,但是我顯然想錯了,因為他們一定不會再繼續使用方根發的車子了。
我攤開了雙手,揮了一揮,這是一種較無可奈何的表示,因為我的一切追尋的線索,全部斷了,什麽也沒有剩下,我不知道該如何進行才好!
我將那塊銅牌留在辦公桌上,向外走去。在門口,我略停了一停,道:“對不起!”
然後,我向前直走了出去,我推開了門,煙霧又向我襲來,外麵仍然一樣混亂,而且,幾乎是一點燈光也沒有了,音樂仍在繼續著,我好幾次,腳踏下去,不是踏在地上,而是踏在地上打滾的人身上。
我終於走出了那家夜總會,我走出來之後的第一件事,便是深深地吸一口氣。
然後,我走過對街,呆立著不動。
我該怎麽辦呢?我實在沒有辦法了!
雖然我不是一個肯隨便表示沒有辦法的人,但到了真正沒有辦法的時候,卻也非如此不可了。
我根本無從進行起,雖然我明知章達的死,是一個極其巧妙的安排,是一項真正的謀殺。但是和這件事唯一有關的人丁阿毛,卻已死了!
我發現了那種神秘力量,也感到了那股力量的威脅。但是我卻根本捉摸不到那種神秘力量的一絲一毫,這真是令人痛苦莫名的事!
我來到了車子旁邊,我的動作,都好像是電影中的“慢鏡頭”一樣,因為我實在一點精神也打不起來,我打開車門,坐在駕駛位上。
過了好久,我才發動了車子。
而當我在發動了車子之後,我心中陡地一動,我想到章達和李遜兩人,都先後遭到了不幸(李遜隻是失蹤,但是我假定他也遭了不幸。)
他們兩人遭了不幸,自然是因為他們發現了那種“神秘力量”,而且在他們的學術研究報告之中,確切地提出了這種力量存在的證據!
現在,我也知道有這種力量的存在,我是不是也會遭到危險呢?
我絕不是怕遭到危險,而是急切地希望危險降臨到我的頭上來!
因為,我現在沒有絲毫線索去找“他們”,那我就隻有希望“他們”來找我!
而我要達到這一目的,我必需到處去宣揚,去告訴別人,有那種“神秘力量”的存在。最後,自然是能夠說服警方,使他們來展開調查。
我一想到這一點,精神為之一振。
可是,那卻隻是幾秒鍾之內的事,接著,我便又歎了一口氣,警方怎麽可能相信我的話?在警方的一切紀錄之中,丁阿毛隻和我發生關係,是我兩次將丁阿毛送警察局,丁阿毛奪槍而逃,要找的是我,我的朋友章達,隻不過是死於意外。
雖然連日來我調查所得,已可以確切證明,丁阿毛是蓄意謀殺章達博士的,但是我卻沒有具體的證明。